订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 都江堰中环环保餐具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 贵阳 乙方: 签订日期: 一、产品标识、数量、价格:
二、产品标准:乙方生产的产品拥有政府卫生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或甲方要求制定)产品应符合国家食用卫生纸GB/T27590-2011标准。
三、包装形式及费用负担: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或按甲方要求定制)产品,均采用乙方通用包装形式。应甲方要求改变包装形式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按所签样品供货,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四、合同误差验收:乙方提供给甲方(或按甲方要求定制)产品,因机构误差造成产品订购总量的2‰(国有标准的3‰)以内的品质异常,均应视为正常,乙方按实补差数,甲方不得以此为由克扣货款或拒收产品。甲方应按产品实际交付数(多或少总量的12%的合理接收范围)在交货时与乙方结清货款。验收标准按照行规验收。
五、结算方式:本产品为特殊产品,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 元人民币作为定金,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六、违约责任与处理: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在签样后 15 个工作日内供货。批量生产的成品与数码样在色泽上略有出入。若甲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生产中,甲方除将预付款项充公作违约金给乙方,还应赔偿此合同产生的实际制作成本费用。
七、注意事项:口杯纸的特性决定了酸辣粉碗(面碗)盛装调料的放置时间在15分钟以内为宜,有5%以内出现渗漏属正常现象,如超过5%的产品出现渗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际渗漏的数量补齐。盛装高温食品时应提醒顾客注意安全,(尤其是小孩、老人)。如有烫伤事故发生,本公司概不负责。
八、合同纠纷: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合同执行出现纠纷,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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