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驶区政府授予的权限,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工业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报请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及我市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业园区有关管理办法。 3、按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对工业园区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4、统一规划、管理工业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5、监督和治理工业园区的环境污染,依法实行环境保护。 6、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工业园区的财产、税收、人事劳动等事物。 7、协调工业园区的内外投资、外资利用、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出口业务。 8、处理工业园区的涉外事务。 9、管理工业园区的财政收支。 10、管理工业园区的公益事业。
11、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工业园区的分支机构与企业的关系。 12、按规定权限任免和奖惩管委会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工作人员。 13、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了保证进驻园区企业正常运营,工业园区特意成立了安保部门负责园区的安全。主要负责:
1、人员,车辆进出园区的管理工作;
进出园区人员、车辆走指定出入口并做到登记。
办公或生产区域设有保安岗的,离开时需主动接受探测设备的查验,携带有公司物品的必须出示有效批准的《物品放行单》,保安依据《物品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2、工业园区治安、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护;
保安指定人员负责对公司监控的查看,并对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保安应按照《厂区安保巡逻路线及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和检查相关项目,处理及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巡逻时要注意园区外围的可疑状况。
3、消防管理;
行政人事部依据《工业园区消防管理规范》完善消防设施,保安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及时提出新增和更换所需的消防设施的申请,确保消防设施随时可用、随时够用。
保安按照《工业园区消防管理规范》要求制定和实施消防演习计划,熟记园区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设施的地点,熟练处置消防事件。
4、突发事件处理;
遇火灾、水灾等突发事件时应勇于救护,依照《应急计划管理规范》处置,迅速向有关部门主管汇报,如遇雷电天气,保安人员应及时与各部门联系,提前做好停电预警措施。
遇抢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他保安联络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员工间发生纠纷或疑似违法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厂员工与厂外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管理人员处理。不可参与争吵和斗殴。
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或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以便安排紧急救护和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5、员工宿舍管理。
落实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人,定期对员工宿舍门窗、走廊栏杆、楼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尽快维修,防止高空坠物、绊倒、摔伤、偷盗等情况发生。
按《宿舍管理规范》要求对员工宿舍用水用电进行监督管理,特别严查员工乱接电线、插座,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同时要定期检查电线老化、水管破裂、线路漏电等隐患。
保安员要有防火防盗意识,严禁员工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宿舍内,严格排除宿舍各种火灾隐患,外来人员进入员工宿舍住宿或逗留,需要获得行政人事部书面批准。
晚上定时对宿舍进行巡视,杜绝男女混居(合法夫妻除外);对于深夜外出者要进行登记并询问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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