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农村婚丧嫁娶基本做法与经验介绍
十以来,湘潭农村的社会经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民俗民风整体呈现出文明和谐的良好局面。通过调研可知:对比全省其他市州乃至全国,我市各县市区农村婚丧嫁娶各类宴席奢靡程度、社会负面影响及群众负担,总体应该是中等偏上的;各县市区农村村民基本能做到量力而行、节约办宴,出现了“俭、简、减”的新态势;农村婚丧嫁娶活动出现了新风尚,如结婚方面,出现了徒步结婚、集体婚礼等农村婚礼新办的新方式,在丧葬方面,村民更注重厚养薄葬,在葬的方面对于遗体火化、生态安葬等新方式的接受程度明显提高,在丧事办理过程中也出现了缩减丧事时间,简化丧事流程等丧事简办的新气象;农村村民对于婚丧嫁娶的大操大办危害是认识清楚的,对于婚丧嫁娶活动中的各类低俗活动(如低俗表演、低俗流程等)总体是厌恶的,总体文明程度有很大的提升;农村村级各类组织在推动农村婚丧嫁娶新风形成过程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我市农村的婚丧嫁娶活动出现的新风尚,离不开、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和倡导,离不开基层的积极行动和配合。具体来说,做了以下工作:
一、城市文明创建与乡村文明建设相结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文件精神,我市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城市的文明新习俗、新风尚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在农村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文明城市创建带动乡村文明建设,带动民风民俗的改变。一是通过文明创评助乡村新风。2017年,我市通过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先后有26个村镇获市级以上文明村镇荣誉。如湘潭县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镇2个,省级文明村镇3个,市级文明村镇2个,县级文明村镇36个;湘乡市通过开展文明村镇评选,将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列入乡风文明测评内容并占较大分值等举措推进乡风文明工作建设;韶山市积极利用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提倡婚丧新办,2017年韶山市评选表彰文明家庭30户,文明家庭标兵户8户;其中韶山乡对14个乡级“文明家庭”进行了评选表彰,在群众中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形成了家家争创文明的社会新风。二是结合创建活动,抓重要时间节点,营造乡村新态。各县市区借助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东风,结合、省、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文件精神,大力倡导婚丧事新办。如韶山市鼓励集体婚礼,2014年11月,韶山市同志铜像广场为100对新人举办红色集体婚礼,倡导节俭办婚礼;男女双方同办喜宴比例也明显上升;岳塘区在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绿色文明殡葬,文明低碳祭扫”等系列活动,通过发放《绿色文明殡葬,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引导农村居民丧事简办。
二、村级内部治理与民风转变相结合
各縣市区积极行动,多措并举,以村级内部治理促动民风转变,一是充分发
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部分集体经济实力较强、基层组织建设强有力、群众基础好的的村,将婚丧嫁娶宴席纳入村规民约,通过分享集体经济红利的措施,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和相关普及,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引导村民移风易俗。如岳塘区某村将村级文明家庭、村级文明妯娌的评比与村级福利发放结合起来,控制村民大操大办宴席的冲动,引导新风尚。二是村民委员会及村级各类社会组织发挥管理教育作用。村级红白理事会的成员一般由当地“五老”组成,具备一定威望,逢村民家有红白喜事,理事会成员主动上门进行劝导,落实监督工作,引导村民逐步改变原先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如湘乡市罗塘湾村“老年人协会”,制定了协会章程,在会员逝世后,协会派人协助办理移风易俗、不铺张浪费的丧事等,提倡节俭办丧。
三、高位建章立制与乡风建设相结合
一是制度建设站位高起点。在、市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了由宣传部、文明办牵头,纪检、组织等21个市直部门参加的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了长效工作机制和常态督查考评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婚丧喜庆办理和遏制农村陈规陋习等现象作出了明确指导性意见。二是干部带头。根据《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等文件,各县市区干部带头执行省市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各项规定,并建立信息反馈体系。韶山市组织、干部签订《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并公示、接受监督,并从2018年五月起,每月统计文明节俭婚丧喜庆事宜并上报至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村、支两委及农村干部基本按照相关规定操办婚丧喜庆,并在乡镇、街道、农村印发移风易俗倡议书,倡导农村节俭办宴新风尚,以关键少数的先行先试带动绝大多数的自觉践行。三是村规民约引导规范。各县市区都推出相关措施,逐步将移风易俗工作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中,逐步建立并完善“四会一约”机构,发挥“四会一约” 的服务作用,增强群众自律意识。
四、传统宣传方式与新媒体相结合
各县市区充分发挥传统宣传方式作用,积极引导文明新风。一是正反典型案例宣传。各县市区积极发掘本地正面典型,引导婚丧嫁娶新风。如岳塘区东坪街道联合村安置区有一位居民家属大力响应丧事简办,摒弃传统的烟花爆竹,改用了电子烟花,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韶山市的“两杯两桶一布”得到大力推广,群众认可度高,清溪镇花园村村干部周定军收媳妇时喜宴上使用“两杯两桶一布”在湖南新闻联播上得到宣传报道,村内环保限塑起到了良好的宣传示范效用。对于一些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相关部门也积极干预,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的负面案例及时跟进处理,如湘乡某村村民的婚闹通过新媒体在网上造成了负面,当地乡镇对新人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及时删除视频源头,消除影响。二是张贴村规民约、村(社区)文化骨干和乡贤骨干队伍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及“村村响”等形式深入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三是利用县市区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新媒体,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和各乡镇、村(社区)的好做法、好经验,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移风易俗的良好新风尚。四是发挥村级微信群和
村级信息发布渠道的沟通作用,各县市区将移风易俗的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村里,并通过手机信息形式告知村民,倡导文明新风,相关村级微信群也及时通报移风易俗的正反典型案例,引导村民在婚丧嫁娶等各类宴席新风气,遏制大操大办的陈规陋习。
五、本地优良习俗与现代乡风文明相结合
湘潭是湖湘文化的重要发源地,湖湘历史文化自古就崇尚道义与节操,文化中包含着倡导节俭的因子,如代表人物曾国藩在办丧事的时候,规定子女不能收取一分礼金。湘潭还是红色文化资源的聚集地,在近代形成了以为杰出代表的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这一红色文化资源库中包含很多对各类宴席节俭节约的提倡,如毛岸英结婚的时候,鼓励新人艰苦朴素办婚礼,只邀请了一些元老,席上菜品也只是湖南风味的腊鱼、腊肉、辣椒等菜。湖湘文化和文化是湘潭本地优良习俗的基因来源,各县市区在这基础上对婚丧嫁娶活动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荐新人如采用旅行结婚、集体婚礼、爱心婚礼、社会公益婚礼、徒步婚礼等婚事新办的方式。在2018年5月20日,湘潭市在万楼为各行各业的22对新人举办集体婚礼,婚礼采用新中式风格,融入了青山桥唢呐等湘潭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既传承中国传统婚恋文化,又鼓励新任摒弃陋习、婚事新办,通过宣传,可以逐步培养年轻人养成文明、节俭的办婚潮流。在丧事办理上,通过部分农村和思想开明的老人,鼓励老人立遗嘱、按优良的家风家训传统等方式建议其子女在丧事要简办。如湘乡市南山村某老人过世时,其子的“谨遵母命、节约治丧、拒收情礼、深表歉意”的16字通告和定下的“三不”(不收情礼、不搞道场、不放鞭炮),在当地丧事办理方面起了示范带头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建新,邓一鸣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323.
[2]蒋和平,朱晓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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