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伦理的价值蕴含
罗明星
(广州大学社科部,广东广州510405)
〔摘要〕 本文试图从伦理意义揭示经济伦理的价值,认为经济伦理的价值应该是功利价值、道义价值与文化价值三个方面的统一。功利价值体现着经济伦理的经济本性,在于促成经济利益最大化;道义价值体现着经济伦理的伦理本性,旨在促成自利行为公益化;文化价值体现着经济伦理的文化本性,致力于促成物性文化人性化。
〔关键词〕 经济伦理 功利价值 道义价值 文化价值〔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721539(2001)0220019203B822053 A 〔
经济伦理作为一种价值体系,有着丰富的内涵。目前理论界更多的从道德层面上对经济伦理的价值表示关注,而从其他层面对经济伦理价值的揭示却尚显不足。为了使经济伦理的社会功用得到更加充分的表现,全方位展示经济伦理的价值显然是非常必要的。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就此进行说明。
一、经济伦理的功利价值:促成经济利益最大化有一种普遍流行的观点认为,经济原则服务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经济伦理原则却服务于经济利益以外的道德目标。这样,经济伦理的经济意义就遭到了客观上的否定。事实上,经济伦理的产生,首先应该是经济本身的需要。在“经济伦理”这一概念生成之前,人类经济生活中的伦理观念就已存在。虽然它是朴素的、非理性的,但却是真实的。处于经济领域里的社会主体,总是把经济利益摆在最核心的位置,经济伦理只有认同并服务于这一核心,其存在才成为可能。而经济主体之所以接受经济伦理原则的规范,绝不是为了用经济伦理来约束自己的利益追求,或仅仅是为了追求一个经济利益以外的目标,相反,正是因为经济伦理能够为主体求得最大化的利益实现,经济主体才给经济伦理在市场领域里
留下了一片天地。所以,经济伦理的功利价值,既是经济运行机制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伦理确证其合理性的根本依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思认为:“即使在最发达的经济中,正式规
则也只是决定行为选择的总体约束的小部分,大部分行为空间是由习惯、伦理等非正式规则来约束
(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的。”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49页)诺思的观点充分表明了经济伦理对经济运行的质态意义,也认同了经济伦理对经济的功利价值。也许,就像科技因素一样,经济伦理在客观上也是作为一种无形的经济构成要素而存在,只是因为人们对其道义价值的过分关注而淡化了其功利价值。功利价值体现着经济伦理的经济本性,它主要表现在:
其一,经济伦理为功利化的经济活动提供了最具效率的理念支持。经济活动效率受制于具体的经济制度,而一种经济制度的建构总是在一定的价值理念的支配下完成的。资本主义经济在19世纪和20世纪得到高速发展,经济学家在从体制上寻找原因时认为,关键在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这个制度之所以被确立起来,则得益于亚当・斯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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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端重要的胜利:他把在竞争条件下个人追求私利的行为的系统分析置于经济学的中心地位上”(G1J1施蒂格勒:《经济学家和说教者》,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213页)。也就是说,正是由于斯密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找到的这个经济伦理定位,资本主义经济才有今天的发展格局。经济伦理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了相对完备的准则体系,它通过规范主体行为降低了市场交易的执行成本和监督成本,对经济效益的提高给予了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效益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说得益于社会主义经济伦理理念的更新。
其二,经济伦理通过激励,为主体的风险性经济行为提供精神动力。经济学中有句格言,谓之“风险与收益成正比”,这意味着最大的收益往往可能伴随着最大的风险。如果经济主体都因可能的不测后果而畏缩不前,这无疑会导致社会经济资源的巨大浪费,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将成为泡影。正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新教伦理曾经鼓励它的教徒为了上帝的荣耀去铤而走险。当今的经济伦理则用“开拓”、“进取”、“智慧”等伦理精神对经济主体给予激励。即使主体的风险性经济行为遭遇到经济上的失败,经济伦理也要让他获得精神上的补偿,使败者虽败犹荣,胜者名利双收,这势必引导更多的人进行理性的风险投入,从而为个人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实现创造条件。
其三,经济伦理通过协调,为营造良性竞争环境奠定基础。经济主体的最大利益只能存在于良性的竞争环境之中,而经济伦理把营造良性竞争环境看成自己当然的职责。它以确认经济主体的人格平等为前提,充分肯定每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合理性。虽然它也承认经济主体之间竞争能力上的差别,并把竞争中的胜利与失败看成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必然,但它坚决反对把竞争优势上升为人格优势,并且反对以各种不正当手段确立的竞争优势。在倡导竞争的同时,它也提倡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合作。经济伦理致力于协调竞争关系的结果,从而使经济压力转化成了经济动力,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亦更趋20
现实。
二、经济伦理的道义价值:促成自利行为公益化经济伦理的功利价值直接服务于经济主体的自利目标,体现了经济伦理与经济利益的一致。而经济伦理的道义价值则直接服务于社会的公利目标,体现着经济主体与社会和他人关系的一致。肯定经济伦理的道义价值,是对经济伦理的伦理本性的认同,也就是肯定经济主体的社会责任。当代德国经济伦理学家卡尔・霍曼认为,从道德上规范现代经济生活的重点在于创设这样一种经济体制:在这种经济体制中,所有经济主体都能(自觉或被动地)履行其道德义务。惟有如此,个人良心方可抵消体制失灵,最终保证道德标准高的经济主体的利益实现。(参见陈泽环:《功利、奉献、生态、文化》,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它充分表明了认同并开发经济伦理的道义价值对体现社会公平的特殊意义。当然,经济伦理的道义价值并不排斥功利价值。道义价值与功利价值作为经济伦理价值的两个方面,直接统一于主体的经济行为之中。马克斯・韦伯早就看到了这一点。他认为,经济行为必须同时具有“目的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目的合理性强调的是经济行为必须符合于主体的功利目标,价值合理性则要求经济行为同时追求伦理上的“纯粹信仰”。(参见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6页)经济伦理的道义价值是以推动自利行为公益化的方式表现的,自利行为公益化绝对不是将个人利益简单地公有化,而是要求经济主体的自利行为同时体现出对于社会和他人的意义,它实质上强调的是经济主体向其他社会主体的利益延伸。当然,自利行为公益化有时候会使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所减少,但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却必然地促进了其利益的增加。
具体来说,经济伦理的道义价值,可以从自利行为的过程公益化和结果公益化展开。过程公益化即经济主体的自利实现过程必须也是他利的实现过程。市场经济的交换原则决定了个人利益的取得只能在与他人的双边关系中实现,作为对等的经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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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要想双方的利益能够在交换过程中同时得到表达,经济伦理要求每一方在取得利益的同时必须要有对等的付出,也就是说,自利行为必须要以他利为前提。由于与特定经济主体发生交换关系的他人是多元化的,因此,他利也便成了公益。如果一种经济行为过程只表现出自利性而不能达致公益化,则在经济上违反了等价交换原则,在道义上陷入了利己主义,这当然是经济伦理所反对的。结果的公益化是指自利行为所带来的既得利益,必须同时作为社会化公益而存在,体现出对于社会和他人的有用性。经济伦理要求经济主体从两方面作出努力:一方面,通过纳税使一部分经济利益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由特定的经济主体所有转化为社会公有,这部分经济利益常常以财政收入为形式,以社会公共福利为归宿;另一方面,通过投资使税后的经济利益在新的基础上产生效益,这种效益于经济主体意味着更多的个人利益,于社会则意味着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大量的税收,其公益性不言自明,经济伦理的道义价值也因此得以实现。
三、经济伦理的文化价值:促成物性文化人性化市场经济的特点决定了经济利益在经济活动中的至上性质,因此,经济领域里的文化也总是不得不围绕经济利益来展开。例如商业文化、企业文化等,虽然也有着文化的品味,但却包含了明显的工具意味,具有显然的物性特征。所以有人借此认为经济领域里没有文化,至少是没有一般社会意义上的人性文化。现实情况似乎也不自觉地应验了这种判断。许多人在经济领域里接受了物性文化的熏陶之后,回到人性文化占统治地位的日常生活领域,却不容易为人们所接纳,因为人们认为他身上铜臭味太多,人情味太少。极端的物性文化曾经遭到马克思的尖锐批判,他在揭露资本主义市场交换的文化危害时愤怒指出:“它把宗教的虔诚、骑士的热忱、小市民的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激发,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水之中。”《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3页)马尔库塞更是把经济与人
性作了直接的文化上的对立,把生产率的提高理解为对人的需要和自由发展的破坏。他认为,“掌握了科学和技术的工业社会之所以组织起来,是为了更
(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有效地统治人和自然。”,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17页)。虽然经济领域里的文化与日常领域里的文化之间存在冲突,但在经济伦理的作用下,这种冲突却有可能得到化解。由于经济伦理包含了功利与道义的统一,而功利与物性相通,道义与人性相融,故从理论上说,经济伦理具有将经济领域的物性文化加以人性化的能力,这也正是经济伦理的文化价值所在。首先,经济伦理可以通过倡导经济活动中的人文意识,淡化经济文化的物性特质,从而缩小物性文化与人性文化之间的差距。应该说,经济文化的物性特质是不可避免的,但它可以被融入到现实的人文情境之中,让物性的经济文化以人性的文化特征来表现。如“顾客第一”作为一句商业文化术语,其物性特质就被其人文情怀巧妙地包容了。如果一个商家能够在行动上真正做到顾客第一,那么“顾客第一”就具有了真实的人性内涵,它也就成了事实上的人性文化。现在经济文化之所以物性过分突出,关键的原因在于经济文化的人性内涵没有被经济主体的实践所认同,有时候反而成了不义谋利行为的遮羞布,其中的根源正是在于经济伦理意识的缺乏。其次,经济伦理可以遏制经济文化中的唯利主义思潮,阻止经济文化的物性特质过分膨胀,最终把经济文化定位在符合人性的基础上。现代经济伦理在肯定主体的自利权利时,特别将“互利”作为一个基本原则凸现出来。对“互利”的认同,实质上是对他主体谋利权利的确认,在人格意义上体现着对他主体人的价值的肯定。尽管它是一个经济领域里的文化概念,其人性特征却很鲜明。由于有了人性作为纽带,经济文化与日常文化的沟通就成为可能,人们将不会感到经济文化与日常文化的巨大反差,这对于促进“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内在统一,对整体的社会风气的改善都是相当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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