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甲乙双方在信任、互利共赢的根底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与甲方以非劳动关系方式合作,乙方以现有的资源为甲方拓展营销市场以获取佣金提成。甲方与乙方无劳动关系。
佣金提成标准如下表(不分新老客户): 交易类型 现金成交价格 交易 U 月结30天 月结60天 月结90天 呆滞品 外现金贸交易 直销 6% 2% 3% 3.5% 4% 4.5% 月结30天 d 月结月结呆60天 90天 滞品 外贸直销 6% 底价×92%≤成交价 ≤底价×97% 底价×97%≤成交价 ≤底价×105% 底价×105%≤成交价≤底价×110% 底价×110%≤成交价 ≤底价×120% 成交价> 底价×120% 1.5% 2.5% 3% 3.6% 4% 1.2% 2% 2.6% 3.2% 3.6% 1% 1.5% 1.8% 2.4% 2.8% 0.6% 1% 1.5% 2% 2.4% 1.5% 2.5% 3% 3.5% 4% 1.2% 2% 2.5% 3% 3.5% % 1.5% 2% 2.5% 3%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如下规定:
1、所有交易报价需通过甲方报价中心审核(不分新,旧客户),低于甲方底价92%的订单需要甲方总经办特批,佣金提成比例为 2‰.假设未经甲方报价中心审核,未经甲方总经办批准(以<单价特批申请单>为准),乙方个人私自向客户报价低于甲方底价,乙方不得享有任何佣金提成,且须承当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低于底价的差价及一切损失(含损失费用及其他损失). 2.乙方客户索要的佣金和回扣计算在本钱里,计算成交价格。
甲方财务部发放上月乙方已回款订单的佣金提成的80%,乙方每周一和周六至甲方参加营销代理会议.乙方需提交营销代理报表于甲方:每周一提交上周之报表,每月25日提交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之报表。报表内容至少包括代理营销的各客户的详细档案资料,各客户本月的相关数据和其他记录,综合数据,以及下月方案开发客户等。具体按甲方提供的报表格式填写。甲方财务部计发乙方佣金提成前,需确保乙方已按要求提交完毕营销代理报表于甲方营销部负责人和总经办。 4.甲方负责乙方新客户审厂及去客户处审厂的相关费用的二分之一〔凭和发生前的费用预算申请及具体的审厂书面报告为准〕,乙方自行承当二分之一。乙方假设使用甲方 对外联系,每月
从其佣金提成中扣除实际 费用的二分之一〔以甲方 监控系统统计的数据为准〕,甲方承当二分之一。除此之外的任何费用甲方均不负责。
5. 月结客户使用承兑汇票的,承兑1个月佣金提成按正常的90%比例计算,承兑2个月佣金提成按正常的 80%比例计算,依此类推. 承兑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
6.所有客户的货款,由甲方财务部直接负责收取。乙方的所有佣金提成,均需在货款确实被回收至甲方之前方可计发.货款未回收至甲方之前,一律不得计发.
7. 账款管理:乙方负责的任一客户假设延迟付款〔延迟付款指比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滞后〕: 〔1〕乙方假设收到甲方财务部收款异常通知单后七天内能回收拖欠货款,那么按正常回收计算佣
金提成;
〔2〕假设乙方收到甲方财务部收款异常通知单后十五天内能回收拖欠货款,那么每日〔指从接收
收款异常通知单七天后开始计〕从乙方的佣金提成〔指乙方负责的所有客户的总佣金提成〕中各扣除延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3〕假设乙方收到甲方财务部收款异常通知单后十五天内仍未回收拖欠货款,那么每日〔指从接
收收款异常通知单十五天后开始计〕从乙方的佣金提成〔指乙方负责的所有客户的总佣金提成〕中各扣除延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直到货款完全回收至甲方为止。假设当月所有佣金提成扣除完毕后,货款仍未回收,那么由乙方的累积风险金中继续扣除,直到货款回款回收至甲方为止。
(4) 拖款客户支付货款后(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甲方返回其因该客户拖款所扣除的乙方佣金提成
的二分之一. 六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回收(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那么返回其因该客户拖款所扣除的佣金提成的四分之一,一年以上回收的那么不予返还。如果是甲方通过司法程序追回也不予返还。 8. 风险管理:
⑴甲方每月从乙方总的佣金提成中提留20%作为风险金预留〔风险指货款回收异常,乙方泄露甲方信息机密,甲方商誉损失等〕. 以下工程需从乙方预留风险金中提留:
①.假设乙方收到甲方财务部收款异常通知单后十五天内能回收拖欠货款,那么每日〔指从
接收收款异常通知单七天后开始计〕从乙方的佣金提成〔指乙方负责的所有客户的总佣金提成〕中各提留延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②.假设乙方收到甲方财务部收款异常通知单后十五天内仍未回收拖欠货款,那么每日〔指
从接收收款异常通知单十五天后开始计〕从乙方的佣金提成〔指乙方负责的所有客户的总佣金提成〕中各提留延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直到货款完全回收至甲方为止。假设当月所有佣金提成提留完毕后,货款仍未回收,那么从乙方的累积风险金中继续提留,直到货款回款回收至甲方为止。拖款客户支付货款后(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返回乙方因该客户拖款所提留的佣金提成的二分之一.
(2) 乙方必须承当所代理客户的倒闭,赖账等造成甲方的损失,不得以“甲方信用调查员已审厂〞为
由拒负责任。
(3). 应收货款成为呆账(呆账: 比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滞后365天),由乙方承当呆账总额的100%,从乙 方的累积风险金中直接扣除。
(4) 风险金发放时间:乙方:与甲方合作满一年(12个月)后,第二年年终发放第一年的风险金。
⑸ 风险金发放条件:①乙方在停止代理后两年内未从事(包括参股)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行业工作,未泄露甲方机密,未利用甲方资源从事自己的业务②乙方在停止代理后未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表现良好,完全履行甲方?保密协议?之约定,且其在代理期间所负责之客户,在其停止代理后两年内仍与甲方正常交易〔甲方判定的客观原因除外〕.符合以上两种情况可在停止代理后的第24个月时向甲方申请予以结清.由甲方进行综合评估并同意后予以结清。结清时需扣除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的损失〔扣除数额以实际损失计算,损失无法计算时按人民币20000元计算〕
⑹ 如乙方将甲方原有客户转嫁给其它同业供给商,或由于职业道德问题让甲方遭受其他损失,甲方无条件扣除所有未付的乙方款项,并保存一切相关的法律控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9.合同期限及生效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生效,自 年 月 日止。共一式三份。甲方财务部一份,营销部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最终解释权为所有。
补充:对于营销代理之人员,自签订营销代理合同之日起,假设需在公司食宿,那么按每月300元食宿费用标准从其佣金提成中扣除。假设乙方当月之佣金提成缺乏300元,那么由乙方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于甲方。甲方统一食宿费用标准假设有更改,另行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名: 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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