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
英文名称:Norepinephrine Bitartr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 成份:
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辅料为:焦亚硫酸钠、氯化钠、EDTA—Na2 、注射用水. 适应症:
急性心肌梗死、体外循环等引起的低血压;对血容量不足所致的休克、低血压或嗜铬细胞瘤切除术后的低血压,本品作为急救时补充血容量的辅助治疗,以使血压回升,暂时维持脑与冠状动脉灌注,直到补充血容量治疗发生作用;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时的低血压及心跳骤停复苏后血压维持。 规格:
1ml:2mg;2ml:10mg 用法用量:
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滴。
1. 成人常用量:开始以每分钟8—12μg速度滴注,调整滴速以达到血压升到理想水平;维持量为每分钟2—4μg。在必要时可按医嘱超越上述剂量,但需注意保持或补足血容量.
2. 小儿常用量:开始按体重以每分钟0.02-0。1μg/kg速度滴注,按需要调节滴速。
不良反应:
1. 药液外漏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
2. 本品强烈的血管收缩可以使重要脏器器官血流减少,肾血流锐减后尿量减少,组织供血不足导致缺氧和酸中毒;持久或大量使用时,可使回心血流量减少,外周血管阻力升高,心排血量减少,后果严重。 3. 应重视的反应包括静脉输注时沿静脉径路皮肤发白,注射局部皮肤破溃,皮肤紫绀,发红,严重眩晕,上述反应虽属少见,但后果严重。
4. 个别病人因过敏而有皮疹、面部水肿。
5. 在缺氧、电解质平衡失调、器质性心脏病病人中或逾量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血压升高后可出现反射性心率减慢。
6. 以下反应如持续出现应注意:焦虑不安、眩晕、头痛、皮肤苍白、心悸、失眠等。
7. 逾量时可出现严重头痛及高血压、心率缓慢、呕吐、抽搐.
禁忌:
1. 药液外漏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
2. 本品强烈的血管收缩可以使重要脏器器官血流减少,肾血流锐减后尿量减少,组织供血不足导致缺氧和酸中毒;持久或大量使用时,可使回心血流量减少,外周血管阻力升高,心排血量减少,后果严重。
3. 应重视的反应包括静脉输注时沿静脉径路皮肤发白,注射局部皮肤破溃,皮肤紫绀,发红,严重眩晕,上述反应虽属少见,但后果严重。
4. 个别病人因过敏而有皮疹、面部水肿。
5. 在缺氧、电解质平衡失调、器质性心脏病病人中或逾量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血压升高后可出现反射性心率减慢。
6. 以下反应如持续出现应注意:焦虑不安、眩晕、头痛、皮肤苍白、心悸、失眠等。
7. 逾量时可出现严重头痛及高血压、心率缓慢、呕吐、抽搐。
注意事项:
缺氧、高血压、动脉硬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糖尿病、闭塞性血管炎、血栓病患者慎用。用药过程中必须监测动脉压、中心静脉压、尿量、心电图。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 儿童用药:
小儿应选粗大静脉注射并需更换注射部位,在应用中至今未发现特殊问题。 老年用药:
老年人长期或大量使用,可使心排血量减低。 药物相互作用:
与全麻药如氯仿、环丙烷、氟烷等同用,可使心肌对拟交感胺类药反应更敏感,容易发生室性心律失常,不宜同用,必须同用时应减量给药。
1. 与β受体阻滞剂同用,各自的疗效降低,β受体阻滞后α受体作用突出,可发生高血压,心动过缓。
2. 与降压药同用可抵消或减弱降压药的作用,与甲基多巴同用还使本品加压作用增强.
3. 与洋地黄类同用,易致心律失常,需严密注意心电监测。 4. 与其他拟交感胺类同用,心血管作用增强.
5. 与麦角制剂如麦角胺、麦角新碱或缩宫素同用,促使血管收缩作用加强,引起严重高血压,心动过缓。 6.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由于抑制组织吸收本品或增强肾上腺素受体的敏感性,可加强本品的心血管作用,引起心律失常、心动过速、高血压或高热,如必须合用,则开始本品用量需小,并监测心血管作用。
7. 与甲状腺激素同用使二者作用均加强。
8. 与妥拉唑林同用可引起血压下降,继以血压过度反跳上升,故妥拉唑林逾量时不宜用本品.
药物过量:
持久或大量使用时,可使回心血流量减少,外周血管阻力升高,心排血量减少,后果严重,应即停药。适当补充液体及电解质,血压过高给予α受体阻滞剂,如酚妥拉明5-10mg静脉注射。 药理作用:
本品为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是强烈的α受体激动药,同时也激动β受体。通过α受体激动,可引起血管极度收缩,使血压升高,冠状动脉血流增加;通过β受体的激动,使心肌收缩加强,心排出量增加.用量按每分钟0。4μg/kg时,β受体激动为主;用较大剂量时,以α受体激动为主。 毒理研究: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皮下注射后吸收差,且易发生局部组织坏死。临床上一般采用静脉滴注,静脉给药后起效迅速,停止滴注后作用时效维持1—2分钟,主要在肝内代谢成无活性的代谢产物.经肾排泄,仅微量以原形排泄. 性状:
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遇光和空气易变质。 贮藏: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包装:
低硼硅玻璃安瓿包装:2支/盒,10支/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1301(1ml:2mg);国药准字H42022048(2ml:10mg)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