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保洁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负责所分配楼层或区域的保洁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环保负直接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不擅自拨动工作区域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开关,防止发生触电碰伤、摔压和灼、烧伤等事故,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环保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环保条件。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环保活动、岗位技术培训和事故预案演练.增强安全环保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认真进行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置各类事故苗子,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器具和劳防用品.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7、操作时与安全环保发生矛盾时,应首先保障安全环保。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保持工作区域内消防设施的正常状态,不得焚烧垃圾。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保证保洁工具或其他公用部位设施的正常使用率.
8、认真执行“七想七不干”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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