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山西锦丰庄园宴会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太原市三元水产经销部
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时间: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二、供货方式:
1、甲方需提前一天向乙方提供采购清单,注明所需产品的规格、数量等,并说明供货时间。
2、乙方接到订单精心组织货源,对所缺货源品及时向甲方说明,以便调整。
三、验收标准及方法:
乙方所供货品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从甲方收货单签字为依据。 四、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字当日生效,以所供货源每月__日结算一次,经双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如果甲方不及时结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回所有货款。 五、违约责任:
乙方延期交货,如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复制,甲方无按时付款,所造成延期交货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
七、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合同有相等法律效力。
订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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