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计算机软件、硬件、周边设备、网络、网站的使用安全,合理利用系统资源,推进公司信息化建设,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计算机(含配件如: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键盘、UPS等,以下同)、移动存储设备安全使用、公司内部网络安全、电话网络、公司网站的管理。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所有计算机、内部局域网由总裁办负责归口管理,网管员负责具体操作。
第四条 各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负责保管所用的网络设备和线路的完好.两人以上的用户,必须明确一人负责.负责人对配置的计算机正确使用、日常清洁、维护和基本病毒防护和数据备份。
第四章 管理规定 第五条 计算机应专人专用(使用人负责保管),不熟悉计算机操作者,应在学会相关操作技术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以防破坏计算机系统。如有特殊情况要使用计算机需经得该计算机的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
第六条 计算机的配置、升级、更换(含软件)
1、为确保计算机质量,计算机必须由公司总裁批准后由总裁办统一采购。
2、计算机的配置、升级、更换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理由,填写《资产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由网管员确认上报总裁办主任审核、行政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后由网管员负责按审批结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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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计算机的领用、回收登记
1、计算机到位后由网管员登入计算机台账,并建立计算机的档案(注明配置情况),在计算机上贴好封口标签后由部门领导确认后签字领取。
2、计算机回收时,由网管员根据计算机原审批配置档案确认其配置情况后,报部门领导同意签字回收,计算机原使用部门主管签字证明已回收或更换(员工离职或调岗后不需要的电脑由总裁办负责收回网管员保管,便于公司内部计算机的调配。如没有交回总裁办者不得办理离、调职手续。);对回收或需更换的计算机配置与网管员的档案记录配件不符的,网管员有权清查核对责任,报上级处理,处理办法有:赔偿、罚款等。
第八条 计算机内置配件损耗和增加配置的管理
1、计算机内置配件损耗及更换由网管员负责,由使用部门(人)提出配件更换申请,由网管员进行确认,换下的硬件由网管员进行登记并作好标识,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列出报表由总裁办主任审核后作报废处理。
2、计算机需增加的配置由使用部门填制《申请单》,提出具体要求,并说明用途,送网管员进行分析及报价,总裁办主任签字审核实施,确保不造成计算机资源浪费。
第九条 计算机耗材(容易损坏的计算机周边设备,仅指键盘、鼠标、打印机色带架等)的管理。
1、为了不耽误计算机的使用,应储存一定的计算机耗材,以备急需,由网管员员采购备件。
2、计算机耗材的领用凭损坏的耗材到网管员处检验确定是否可维修后,在领料单上签字方可领用。
第十条 手提电脑(计算机)的管理
1、手提电脑申请配置、领用、发放登记按本制度的第七、八条要求执行。
2、公司给员工配置的手提电脑,因手提电脑的特殊性,原则上由使用者个人负责病毒防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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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因公差业务需要,各部门主管可向总裁办申请,借用人需在网管员处登记借用时间,归还时经网管员验机无损后登记归还时间。
4、因公差丢失或损坏的,需有关部门视情节共同讨论赔偿金额。
第十一条 软件及帐号管理
1、公司的服务器由网管员专人负责管理,服务器密码、公司网站密码及账户密码由总裁办主任、网管专人掌握。 2、各部门责任人对于计算机系统必须设置帐号密码,严格控制非使用人员使用计算机,操作计算机时不得使用一些危险性的命令,严禁分区及格式化硬盘等操作。
3、 责任人对自己的计算机要经常进行病毒检测与杀毒.严禁外单位人员操作系统,严禁使用外来存储设备,以防泄密和病毒侵入。
4、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在各终端及局域网上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审批通过的管理软件除外。
第十二条 网络和互联网访问管理
1、未经信息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外部电脑未经网管允许,不得接入公司内部网络。
2、上网计算机在上班时间不得浏览与公司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上聊天室聊天,不得下载、玩游戏、炒股、看电影,在网上下载资料或信息时必须采取相应的病毒防护措施;严禁使用BT下载(如:电驴、卡盟、PP点点通等)。 3、严禁动用公司电脑浏览不健康网站,或下载不健康电影观看。
第十三条 移动存储设备的管理
1、移动存储介质中资料的存储要遵循“有用则存、随用随存、用后删除”的原则,妥善保管好移动存储介质,防止遗失,对报废的移动存储介质要严密销毁。对重要的业务数据备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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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的移动存储设备。数据备份的移动设备要做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严禁挪作其它用途。
2、在计算机上使用的移动外设(U盘,移动硬盘)必须在经杀毒检测过后才可接入公司办公局域网使用。
3、因工作原因造成移动设备损坏的,需有关部门视情节共同讨论赔偿金额。
第十四条 数据安全
1、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操作,所有涉及信息系统操作的登陆帐号,帐号专人专用,严禁泄漏口令和机密。
2、企业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公司利益的有关信息。 3、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移动存储设备或光盘上,以防病毒破坏或意外遗失。
第十五条 计算机病毒防护管理
1、所有计算机软件、光盘(包括已使用和未使用的)在使用(再次使用)前由使用人应进行病毒检查。
2、上网计算机不得随意在网上下载免费软件,在下载前应对资料进行病毒检查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收发电子邮件时应进行病毒检查,不得随意打开不明外来邮件或其附件。
4、对因不小心操作而感染病毒的计算机,操作者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网管员报告处理。
5、网管员要定期对各部门计算机进行检查,发现故障或病毒,及时清障排除。恢复正常后,才允许连入网络使用。 第十六条 企业电脑操作人员培训制度。购买新的软件产品或自己开发的软件产品,安装使用前一定要生产厂家的专家技术人员来厂进行培训,只有经过培训合格者,方能取得此软件的操作权限。
第十七条 淘汰计算机的管理
1、因计算机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故淘汰的计算机由管理员负责及时向总裁办主任审核、行政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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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处理。
2、淘汰的计算机有使用价值的由管理员折价卖出,价格经总裁办主任批准后执行,现金收入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3、损坏的计算机能维修的尽量修复使用,不能维修的经维修部门确认,网管员填写《报废申请表》报总裁办主任审核、行政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裁批准后报废,《计算机报废申请表》归入计算机档案保存一年。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八条 计算机使用人员应爱护计算机,保证封口标签的完好,严禁自行拆装计算机,违者罚款30元/次。对因自行拆装计算机而引发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出现软、硬件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网管员,由专业人员负责检查维修工作。
第十九条 计算机使用人员负责维护计算机的清洁工作,晚上下班后必须关机,发现未关机的,罚款20元/次。若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导致系统崩溃者罚款20元/次。
第二十条 违反第十二条规定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计算机使用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计算机内重要的数据、资料及磁盘,定期做好资料备份工作。人为丢失、损坏、更改或擅自删除、拷贝有关文件或资料者,按情节轻重做一定的处罚,擅自将资料外带或拷贝打印公司机密文件、技术资料的,一经查实,以盗窃公司商业机密论处,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网管员应经常对局域网络及所有计算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凡有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应上报公司领导,视情节对部门或个人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总裁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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