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制药用水质量管理规程。 范围:
制药用水质量的管理。 责任者:
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
1 制药用水分类
1。1 生活饮用水 为自来水(本公司为深井水),其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质量标准”(QS—PW—001-00).
1。2 纯化水 是将生活饮用水经二级反渗透处理制成的水,其水质必须符合“纯化水质量标准”(QS—PW—002—00)。
2 制药用水管理
2。1 生产管理部制订制水和输水等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质量。
2.2 生产管理部画出供水管网图,内容包括管线、阀门、通气点、排水点、使用点、管斜度、检测仪表、取样点、清洁点。
2.3 生产管理部制订饮用水、纯化水制备标准操作规程。
2.4 生产管理部根据水管网络图编订清洁规程,内容包括:放水、排净、消毒、清洁等方法、使用工具、消毒和清洁剂、清洁频次、地点、时间,并遵照执行。
3 水系统监控
3.1 取样点 各使用点出水口、纯化水贮罐进水口、总送水口、总回水口. 编号: SMP-QA-409—00
3。2 公司具备理化检验室,对必要理化检验项目按规定频次进行快速检测。检测
合格方可供水,否则不得供水。
3.3 质量管理部要定期对制药用水进行全项检验,发放检验报告单。如发现不合格,通知生产管理部立即整改,查找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保证整改后检查合格。
3.4 取样时间和检测频次。
3。4。1 饮用水由企业委托防疫站每年进行一次全项检验。
3.4.2 纯化水制备岗位操作人员每隔两小时对贮罐的进水口、总送水口、总回水口检测一次电导率、酸碱度等。质量管理部每周全项检测1次,填写纯化水检验记录、纯化水检验报告单。
3.4。3 对洁净区各纯化水使用点出水口,质量管理部可轮流取样,但需保证上述各取样点每月至少全项检验1次。
3。4.4 新安装制水设备投入供水前,连续制水,由质量管理部连续三周取样检测。 3.4.5 节假日或生产使用停工一段时间后,再开工前取样检测. 3。4。6 发生异常情况或不合格,增加监控频次或缩短取样时间。 3.5 纯化水贮存 纯化水采用316L不锈钢贮罐,循环使用。 3.6 纯化水设备管道定期(每周)清洗消毒一次。
3.7 制药用水在重新启动或运行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年度回顾分析,根据结果确认验证周期。
3.8 质量管理部制订制药用水检验操作规程、取样规程,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遵照执行。
4.9 规定的所有项目的检测全部合格后准许供应和使用,如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供应或停止使用.
4。10 检验要有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纯化水质量监控记录,上述记录按
题目: 共 2 页 第 2 页 制药用水质量管理规程 规定期限(长期)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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