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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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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组织,分别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3—7人组成。

2.栋号(车间)设立文明施工现场领导小组,由3—5人共同组成。

3.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栋号长任组长,其成员由施工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组成。 二、文明施工检查

1.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每月巡回检查二次。 2.各基层单位每月检查一次,每十天巡回检查一次。 3.各栋号(车间)每周检查一次。 4.各班组每日检查一次。 三、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达至三通一平 (1)施工区域道路畅通。 (2)施工用水管线埋于地下。

(3)“输电线路”作到“三相五线制”,架设正规。

(4)施工现场平坦,设立排水沟或排洪井,施工现场并无污水及长流水。

2.施工现场要设置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程标志牌(立体图)、文明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日历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牌、工程平面图、岗位负责人姓名牌、宣传栏、垂直运输机械注意事项牌、砂浆及砼配合比牌、计量牌。 3.施工现场应当努力做到 (1)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2)设置临时厕所,维持施工现场并无大小便。 (3)施工现场职工食堂卫生。 (4)职工宿舍整洁整齐。

(5)车辆出工地前清理,不带泥土。 (6)各类机械设备、设施维持洁净。 (7)施工现场有条不紊、整洁。 (8)按规定架设施工机械设备防水棚。 (9)不从楼内向下抛垃圾。 (10)按规定围档施工现场。 (11)按平面布置图设置施工设备。

(12)各类建筑器材和施工材料合理堆满整齐。 (13)保护好建筑成品。 (14)办公室清洁卫生。 四、安全施工管理

1.必须做好安全业页资料管理,努力做到齐全非正规,望能指导安全生产。 2.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搭设安全防护设施,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派发上岗操作证,达至上岗上岗。 4.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班前交底、班中检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冒险组织施工。 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配戴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步入工地,必须表明情况或主动出具有关证件,方可步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运输车辆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必须存有项目经理盖章的外运单,方可离境。

六.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必须礼貌待人,严谨制度,做好大门内外卫生,堵塞车道,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拒绝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融合”的指导方针,并使每个职工懂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群众严防意识,把事故歼灭在原始社会状态,现融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订以下防雷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管理施工现场的防雷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当积极主动严格执行施工单位具体内容负责管理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出现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非力量灭火。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揽工程项目签定的“工程合约”中,必须存有防雷安全的内容,合约建设单位共同做好防雷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当明晰分割用火作业、易燃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分散东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须要架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准,施工完结后应当及时拆毁。严禁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架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满易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搭载不好,有条件的应铺设不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龙福作业,必须合乎防雷建议,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火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使用保温冷却措施时,应当展开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当精心安排专人执勤检查,辨认出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非有关人员展开一次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雷安全展开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不得采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例如存有辨认出,除充公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展开药物检查,辨认出药物过期、失灵的灭火器,应当及时更改,以保证救火器材处在正常可以采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核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核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

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核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毁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行政处罚办法展开处置。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辨认出超期、坏死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确保本工程项目成功实行,维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设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充分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升业务素质,沦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环境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须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管理精心安排,通过活动并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融合工程进度明晰防雷重点部位,掌控消防器材的操作方式科学知识,提升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灭火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行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努力做到“防消融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定重点部位防雷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方式沉积牌、闻问标志装设显眼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放置距离严禁多于2m,采用时两者的距离严禁多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龙福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当完备而有效率,否则不得采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继续执行审核制度,履行职责交底盖章相关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材料仓库防雷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步入仓库的易燃物品必须按类放置,并挂设不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建议吸顶,距地严禁高于2.4m,电线铺设规范,夜间必须按时点亮。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苛检查制度,搞好上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1、施工现场必须安排责任性强,身体健康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进出的验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坏人进行偷盗和破坏活动。

2、施工现场办公室必须门窗完备、安全,钥匙必须随身携带,努力做到人离关窗、锁上,贵重物品(例如现金,手表)必须随身携带。

3、施工现场的物资要分类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紧靠围墙。

4、材料运往现场,应当核对证明,及时清扫水泥袋等易燃物工程完工及时归还多余材料。

5、高档木材、门窗、瓷砖、钢配件、铝合金等贵重材料物资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搭载的消防器材必须存有专人负责管理,标明有效期,得当看管,严禁乱丢随地或移作他用。

7、施工现场食堂现金、票证要专门人负责,严格保管,食物要存放在安全、卫生的地方妥然保管。

8、出现事故或案件,必须维护不好现场,并及时向、捍卫部门报告,积极主动帮助、捍卫部门侦破案件。

第一条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受公司和北京市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付职工展开经常性的防雷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科学知识,进一步增强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雷规章制度。

第三条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所持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加装、修理,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恩 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第五条电气设备和电线不许少于安全负荷,接头处必须稳固,绝缘性较好;室内、外电线架设理应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绝,室内电线严禁轻易铺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必须套防雷绝缘线管。

第六条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第七条临时设施内的照明设备必须努力做到一灯一新制一保险,不许采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有。

第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第九条施工层面积在500m2以内,搭载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必须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率采用,发生燃烧室损毁、垫圈老化、内胆损坏等情况时应予以抢险、除役和更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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