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临 泉 县
申办民办学校请示
中心学校名称: 中心校
上报请示日期: 年 月 日
临泉县教育局制
中心校关于申办 学校的请示
临泉县教育局:
根据《关于印发临泉县规范未批民办学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2013]46号)和《关于对民办学校设置标准的补充通知》(临教明电[2013]39号)文件精神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我中心学校,组织以下调查组人员 进行了实地调查,该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学宗旨(理念)
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社
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宗旨。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办特色学校”的办学理念。
二、办学条件
教职工 人,其中专职教师 人,兼职教师 人,在校学生 人,学校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租赁校舍面积 平方米,固定资产 元。 个教学班。课桌椅子 套。其他配备的设备设施有: 。 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三、办学规模
学校位于 ,占地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学校现有在校学生 人, 个教学班。现有专任教师 人,管理人员 人,学历合格率 , (几人)具备教师资格,教师平均年龄年龄 岁,教学经验 。
四、办学层次
层次:幼儿教育
五、办学形式
全日制
六、招生范围及对象:
范围:本县;对象:适龄儿童
七、调查组人员意见(是否同意设立):
请局领导批示
中心校(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由中心校填写,且内容一律用A4纸打印(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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