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i观泶 ::器-i- ̄i::_-:¨ -- 。 -『’ 葛 墨烹苎暑 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浅析 李亚楠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300387) 作者简介:李亚楠(1991.01一),女,河北保定人,就读于天津师范大学,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文章编号:1672—5832(2016)09—0123-01 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一tk,内容。运用社会 应主义,而次生类型则对应前两者之间的“经济的社会形 形态理论,马克思再现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进程,在人类历史 态”。 上第一次将社会历史理论置于科学之上。在对人类社会历史进程 进行研究与阐发时,马克思形成了“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当前, 在理解、评价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学说时,我们应当 牢记一个基本事实:马克思的相关论述都存在于一些非公开的手 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面临着诸多责难和非议。本文通过对 两种形态理论的分析及形态理论的意义浅析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 “社会形态”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马克思1851—1852年写 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中,社会形态通常可划分 为经济社会形态和技术社会形态两种。…社会历史的发展如同自然 界的变化发展一样,有其自身演进的律性,马克思对于社会历史 进程理论的贡献,主要就在于他揭示了这一规律,从各种视角审 视历史,以物质资料生产为依据和中轴,把握社会结构各个要素 之间的矛盾运动,揭示人类历史纵向发展过程内在的、本质的、 必然的、固有的联系,指出了社会形态演进的最一般的规律。 一方面,是马克思的“五大社会形态”学说。对马克思社会 形态理论结构的正确把握,其关键是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主 体和非主体间的逻辑关系的正确把握。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是 一个系统,包含着对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多视角的划分,但其主 体是“五形态论”。 另一方面,是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学说。作为历史唯 物主义成熟时期马克思在公开发表的文献上所提出的唯一一种历 史分期理论,四种“经济的社会形态”学说具有毋庸置疑的代表 性和权威性。不过,它的局限性也是非常明显的。正因为如此, 我们注意到,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及其之后的一些非 公开发表的文献中,马克思还提出了一种“三大社会形态论”,试 图对四种“经济的社会形态”学说进行某种补充。 我们看到,在四种“经济的社会形态”学说已经基本成型的 情况下,马克思根据人的存在状况这个总体性标准,将人类历史 划分为“前资本主义——资本主义——主义”三种社会形态: “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 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 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性,是第二大形态, 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 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 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_2 不过,对 于这种“三大社会形态”理论,马克思显然觉得不够成熟,因此,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他并没有将这一想法公之于众, 而只是提出了一种“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和真正的人类历史时 期的两分法来补充四种“经济的社会形态”学说。随着19世纪60 年代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化以及7O年代人类学研究的逐步 深入,在1881年“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初稿中,马克思 提出了一种新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原生类型——次生类型 ——再次生类型,其中,原生类型对应原始社会,再次生类型对 稿中。这说明马克思并不认为它们已经成熟可以公之于众了。因 此,我们不应当孤立地根据某一个文本来理解马克思的“三大社 会形态”学说,而应当把相关文本联系起来考察,以把握这一尚 未完成的学说的精神实质。 由于可以理解的历史原因,国内学界以往是以苏联马克思主 义哲学教科书体系为中介来认识、理解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的。 我们由此形成的认识与马克思学说的实际存在显著的。近年 来,随着相关研究和争论的持续进行,应当说我们已经基本克服 教科书体系的桎梏,认识水平有了质的提高,距离马克思的思想 实际已经越来越近了。不过,审视当前研究,我们还是发现了一 些必须引起关注的问题。 第一,教科书体系五形态说根深蒂固的思想钳制。教科书体 系五形态说对国内学界深入骨髓的思想影响很大!事实上,马克思 是否提出过五形态说和五形态说是不是真实可信的,是两个完全 不同性质的问题:前者是一个可以通过文本得到验证的思想史问 题,而后者则是一个需要由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来解决的理论问题。 如果我们始终抱着五形态说不放,那么,即不利于思想史问题的 解决,也不利于理论问题的解决。 第二,对四种“经济的社会形态”学说和“三大社会形态” 学说关系的扭曲定位。由于文献的原因,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 国内学界都不知道马克思还有所谓的“三大社会形态”学说。在 1979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中译本出版后,我们才通过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了解到“三大社会形态”学说的存在。 我们注意到,20世纪9o年代以后,国内学界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认 识,认为较之于四种“经济的社会形态”学说,“三大社会形态”学 说更能代表马克思的真实思想,因而也更重要。这种观点显然是失之 偏颇的。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三大社会形态”学说只是四种“经 济的社会形态”学说的补充,尽管是非常重要的补充。 第三,非社会形态化的问题。很清楚,马克思的两种社会形 态学说是建立在19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 研究和人类学研究成果基础上的。这种深刻的历史性决定了马克 思的这两种学说具有自身的理论局限性。这就要求我们根据马克 思恩格斯的指示精神,把握这两种学说的精神实质,扬弃其中已 经过时或者被证明是不正确的观点、结论。 参考文献: [1] 赵家祥,李清昆,李士坤.历史唯物主义原理[M].北 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 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