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 阳 市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洛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2至2013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洛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计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研究,严格执行,并将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报市教育局中小学教研室。
附件:1.洛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计划
2.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与比例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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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洛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计划
一、 时间安排
本学期2012年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2013年1月27日(腊月十六)放寒假,计21周零1天(148天)。其中,节假日5天,机动时间2天。
二、 课程安排(见附件2) 三、 几点说明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与比例》(见附件2)安排学科类和活动类课时,切实开设好综合实践活动、艺术、科学等课程,不得随意增减科目和课时。
(二)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技术能力。
(三)“时间安排”适用城市四区及洛龙区部分学校。放农忙假的学校,“时间安排”由所在县(市、区)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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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与比例
年 级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九年课时比例 7-9% 品德与生活 课 程 门 类 品 德 与 社 会 思 想 品 德 科 学 历史与社会 (或选历史、地理) 3-4% 科学(或选物理、化学、7-9% 生物) 语 文 语 文 语 文 语 文 语 文 语 文 语 文 语 文 语 文 20-22% 数 学 数 学 数 学 数 学 数 学 数 学 数 学 数 学 数 学 13-15% 外 语 外 语 外 语 外 语 外 语 外 语 外 语 6-8% 体育(1-2年级每周4课时,3-6年级每周3课时) 体育与健康 (每周3课时) 10-11% 艺 术(或选择音乐、美术) 综 合 实 践 活 动(信息技术每周2课时) 地 方 与 学 校 课 程 周总课时节数 26 26 910 30 30 30 30 34 34 34 1190 9-11% 6-8% 10-12% 274 9522 学年总 910 课 时 1050 1050 1050 1050 1190 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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