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制度
为了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井上下机电工、机电值班人员、充灯工、柴油机发电工以及风机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机电科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交接班必须做到现场当面交接,你不来我不走,交清当班记录及机房内外等系列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自脱岗,如网路停电,立即通知调度值班人员,做好柴油机发电及二回路供电的请求。
3、值班人员负责室内外的卫生清洁、记录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接班人员接班时,检查每一项工作和机器设备,有一项不合格时有权不接班,如接班人员检查不详细,发生问题后由接班人员责任自负。
4、交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做到口对口,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必须交清当班系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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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制度
1、凡在电器设备上进行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2、执行检修任务前,检修人员必须先到调度室办理停电手续,由调度室通知机电科长停电后方可作业,作业时要认真细致顺方向进行。
3、检修时要在相应的开头或启动装臵上悬挂“有人检修,禁止送电”的警告牌。
4、电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作业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字后方可进行。
5、检修任务完成后,检修员要到调度室办理送电的手续,否则不准送电,要严格执行监护制度,确保安全。
6、严禁非专业人员和电器值班人员擅自操作设备或违章指挥,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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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调度值班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保安用电及上级的指示与决定,并监督检查执行。
2、接受矿领导以及电管所的文件精神,并能够及时的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负责电力日常生产指挥和调度工作,按班、日、旬、月掌握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调度井上下的电力协调配合。
4、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安全目标责任制指挥生产,全面掌握井上、下各区域和各个环节的运行状况,遇有安全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组织预防、处理的抢救。
5、调度领导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电力运行和安全情况,遇有影响生产的问题,要迅速查明情况,认真组织,并协调进行处理。
6、接班、运行记录汇总电力输入情况、出勤情况、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并要总结分析,填写值班记录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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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为加强本矿机电工作的管理,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工作运行,使之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机电干部上岗工作由机电科长、机运队长、机修队长三人具体负责,实行轮流值班查岗制度,具体办法为每天一人,24小时全天候值班,每天早上8:00为交接班时间。
2、值班查岗机电干部全面负责当日全矿的机电管理工作,有权处理机电方面的有关事务,协调解决机电设备出现的问题和故障,对违反机电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作出处罚,值班期间对全矿的机电设备必须最少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的巡查。
3、机电干部值班地点为调度室,值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应对和处臵机电方面发生的各种问题,外出查岗要告知调度室去向和方位,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4、值班机电干部对全矿机电管理和运行方面的情况,每天要向矿值班领导汇报一次,为领导的统筹安排和正确决策作好参谋。
5、机电值班干部要将当日有关情况及问题处理,认真填写入值班记录。
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要将当班情况、遗留问题、处理进展等交待清楚方可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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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引入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机电管理者、操作者以及维修人员要想适应机电设备不断更新的要求,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被激烈的竞争环境所淘汰,必须不断汲取新的知识,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同时,为激发参加培训人员的学习潜能,调动其学习积极性,使之学到更多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必须在制定培训计划的同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考核奖惩制度。 一、培训计划:
1、所有在本矿从事机电管理、操作和维修岗位的人员,必须按本矿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参加本矿组织的机电管理、机电操作、岗位技能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安教室要积极与上级培训机构和部门取得联系,尽可能多的让本矿机电管理人员有计划、有目的地参加各种机电管理培训班的学习培训。
3、厂面电工、井下电工、绞车工、风机工等机电特殊工种,必须参加符合规定的上级安技培训机构的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有效证件,方可持证上岗,所持证件期满必须按时参加复训,并通过考试考核,方可继续持证上岗。
4、凡在矿级培训中,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必须停班重新参加培训,直致成绩合格。
5、新工人入厂培训必须包括机电方面的内容,在考试时相应地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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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将机电知识纳入考核范围。
6、调换工种致机电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机电知识的理论培训,实践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7、机电新设备进厂后,使用人员必须学习该设备的性能、用途、构造、原理、特点及维修保养知识,否则不准上机操作。
二、考核奖惩:
1、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人员,凡能认真学习培训知识,遵守培训纪律,成绩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均可根据本矿有关规定享受工资、补助和奖金分配。
2、对参加矿级以上培训,而未通过考试、考核、获得资格证件者,培训期间不予计发工资,并要根据培训期限和费用予以50——2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对其调换工种。
3、新工人入厂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
4、在各级全员培训考试考核中。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新进行培训学习,重新培训期间不予计发报酬,凡两次培训成绩仍不合格者,予以除名。
5、凡在县级全员考核中成绩不合格,须进行补考的,其补考费用由本人全额负担。
6、凡擅自使用无证人员,从事机电岗位操作作业的领导干部,处以50元的经济罚款,如因此造成安全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者,予以加倍处罚,并予以撤职、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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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安全活动制度
要想提高企业机电管理的整体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必须从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入手,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使每个职工均能积极形行动起来,参与致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来,为此,特制定机电安全活动制度如下:
1、机电安全活动包括:旬安全活动日、安全活动月、安全周、机电安全质量达标活动、百日安全竞赛、操作技能比武、安技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2、矿级机电安全活动由矿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和组织。
3、各科、队除要积极参加矿级组织的机电安全活动外,必须根据本科队的特点和状况,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种机电科队级安全活动。
4、开展各种活动前,活动组织者(矿级为矿委会、科队级为科队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活动方案,确定活动内容,研究考核办法,使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真正开展得有声有色,充分其发挥就有的作用。
5、加强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均要组织召开所属人员参加的会议,宣布活动内容和方案,利用各种工具开展宣传发动,使每个职工了解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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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认真组织,搞好落实检查,活动期间组织者要按照方案要求,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使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前要认真组织检查,找出差距,发现问题,为搞好下一个安全活动积累经验。
7、各种安全活动结束后,均要进行认真细致地全面总结,要按规定的表彰奖惩办法,进行严格的考核兑现。
8、科、队开展安全活动,要将活动方案、内容及考核奖惩办法上报矿委会,以利掌握活动动态,搞好协调配合,进行全矿范围的安全活动评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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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损坏赔偿制度
1、矿灯是井下工人作业的眼睛,因此每位职工都应爱护矿灯,不得用力丢放矿灯,防止损坏。
2、充灯工要爱岗敬业,认真执行矿灯充电、放电操作规程,矿灯电量充足、明亮,到点率达100%。
3、要认真执行矿灯发放和交回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完好率达到100%.
4、对于交回的矿灯要进行检查防爆、漏电与缺损零件情况进行登记,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要对使用人进行停产培训,根据情况按购入价的30%进行赔偿。
5、对矿灯的使用、检修、维护要登记造册,不能使用的矿灯要申请报废,填臵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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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报废制度
1、机电设备管理员要对井上下所有设备及机电易耗品进行登记造册,对设备进行编号,制定出使用年限。
2、机电科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维护和保养,对有隐患的设备要升井、造册进行检修,对超过使用年限确实不能再使用毫无检修价值的设备要登记造册。
3、每年年底,机电科设备管理员要向财务科材料员申报报废设备。 4、经财务科材料员核实后,按财务设备报废正常手续进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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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要害场所主要包括:井上下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柴油机房、筛选配电室、炸药库、主绞车房、坑木场、库房、财务科、配电车间等直接影响本矿安全和生产的场所都是本制度的适用范围。
2、要害场所必须揭示“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或“××重地×米内严禁烟火”等警示牌,要害部位有“高压危险,请勿靠近”、“有人工作,严禁合阐”等警示牌,对于检查参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① 必须有本矿有关科队以上的领导陪同。 ② 持有监督检查或经矿长批准的检查、参观证件。 ③ 亲笔填写的来人登记。
④ 场所人员紧密陪同,避免随意操动设施、设备、帐簿、图纸及烟火引起事故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场所的管理人员(科、队长)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矿值班人员至少每天进行一次巡岗检查。
5、要害场所的带电部位、机械转动部位应设臵栅栏,揭示警标,禁止非工作人员靠近。
6、严禁烟火或易燃易爆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主要有灭火器2个,灭火锹2把,消防桶2个,灭火箱1个(内臵1立方米河沙)以及消防管、水龙头等物件。非抢救火情时工具不得擅用,不经矿长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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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不准外借。
7、易燃易爆地点外人进入时,工作人员必须检身,严禁烟火带入禁火区域。
8、有瓦斯爆炸的场所及其接触爆炸品的工作人员不得穿化纤服装,否则检查人员有权立即纠正对其批评或依据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9、要害场所必须悬挂必要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其它必须的文字、图纸规范。
10、要害场所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各级领导包括矿长、分管副矿长、科长要高度重视,严加监管,避免事故发生。
11、要害场所发生“三违”,要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处理。
12、要害场所及附近100米内要配备电话,以备必须之需。 13、非工作人员、下井人员均不得在要害场所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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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预防、处理制度
1、井上下主要配电室要加强防洪、防火、防倒闸、防雷电等事故的预防。
2、井上下要害场所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作业场所要保证风流畅通,防止温度过高,影响设备运行。
3、机电科要经常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井上下所有设备三大保护进行检查,对移动电缆,特别是煤电钻电缆要加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要保证安全监控系统和照明通讯信号的畅通,保证备用充足,确保三专两闭锁正常使用。
4、当工作面或重大机电设备出现隐患问题,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事故和影响正常生产时,矿委要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调度室落实到人,制定方案措施,并经矿技术人员,矿领导签字后及时处理,矿主要领导要现场蹲点监督,处理隐患。
5、事故原因要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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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管理部门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安全性能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准入井。
2、井下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非阻燃电缆,杜绝一切电气设备失爆。
3、井下各工作面都必须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臵,未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的工作面禁止生产施工。
4、井下的电气设备要台台上架挂牌管理,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整定,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要专人管理,用具齐全,防火设施要全,并有运行记录。
5、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6、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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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管理制度
一、电缆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工作
1、移动设备所用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应专职到个人并应班班检查整理。在采掘工作面附近,电缆的超长部分应呈S形挂好,不准在带电情况下盘圈或盘8字形放臵,并应严防炮崩、碴砸或受外力拉坏等。
2、低压电网中的防爆接线盒,应由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特别是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应注意检查有无松动现象,防止过热烧毁。
3、电缆的悬挂情况应由当班人员每日巡回检查一次。有顶板冒落危险或巷道侧压力过大的地区,专职维护人员应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底板上并妥善覆盖,防止电缆受损。
4、高压铠装电缆的金属铠装,如有断裂应及时更换。电缆线路穿过淋水区时,不应设有接线盒;如有接线盒时,应严密遮盖,并由专职人员每日检查一次。
5、主井井筒中的电缆(包括信号电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至少应有两人进行,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固定电缆的卡子松动或损坏时,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二、电缆的定期检查与试验:
1、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每周由专责电工检查一次悬挂情况,并进行外部检查。
2、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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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
4、每一矿井的井下供电专职人员应与生产单位的维护人员一起,对正常生产采区的电缆的负荷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新采区投产时,应跟班进行全面的负荷测定,以保证电缆的可靠性。
以上各项试验和检查应形成制度,并对每次试验和检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试验和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电缆,应及时更换和处理。井下敷设的铠装电缆,应定期在它的铠装上涂漆防腐。
5、在巷道整修、粉刷和冲洗时,一定要将电缆线路从电缆钩上落下,并平整地放在底板一角,妥善遮盖以防电缆损坏。巷道整修完后,应由专人及时将电缆悬挂复位。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保管员负责对全矿低压橡套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发放、领取、修补和试验,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对运行中的电缆,也应指定专人负责。
1、为防止井下电缆丢失、损坏和任意割断等现象的发生,对低压橡套电缆应实行领取、回收制度。因电缆在运行中损坏而需要更换电缆时,可重新领取电缆,但事后必须分析、查明原因并找出责任者。无故损坏者,应按制度赔偿。在生产单位所在地区结束生产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将电缆随同设备一起回收升井,如数交还,如发现电缆严重损坏。无故丢失或无故割断,必须追查原因,找出责任者,按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
2、为保证安全,每一条电缆入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填写入井证。没有入井证的电缆,一律禁止入井使用。对井下电缆,除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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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试验检查制度外,还应执行挂牌制度,以便识别和管理。井下机电硐室的高压电缆进线与出线,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的型号、规格;电缆的长度、用途及维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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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技术管理资料备查制度
为了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机电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全矿供电系统的运行状况,并掌握设备动态,以便能事先预测和判断事故隐患,以及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制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和措施。因此,机电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全矿供电方面的各种技术管理资料。
每一矿井必须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臵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明:
1、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臵、通讯装臵等装设地点。 2、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3、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4、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 5、保护接地装臵的地点。
除上述各种图纸外,各矿机电管理部门,还应设专人,负责对每台电气设备和每条电缆建立它们的技术档案。对它们的出厂时间、购进时间、安装时间、运行情况、历次使用搬迁情况等,尤其是历次检查、修理、试验结果,都应详细记入档案,这些资料,都是管理信息的重要来源。它对加强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电气安全水平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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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制度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首先应看该电器的“四证一标志是否齐全”,然后由指定的、经县级以上考试合格的机电员和机电科长共同检查其安全性能(设备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臵等隔爆部位),并登记造册,发放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由防爆检查组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每月检查一次其防爆性能,检查中发现其防爆性能已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升井,进行防爆处理,做好记录。严禁使用不防爆的电气设备。
4、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分片包机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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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电气试验制度
电气设备的安全和性能,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人身生命安全,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试验,电气事故的发生,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为此,特制定电气试验制度如下:
一、电气试验工作由机电科全面负责,机电科长为第一责任人。机电科必须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电气试验科学、规范,结果准确无误。
二、电气试验必须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操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井上、下所有电气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周期要符合下列要求:
每天对煤电钻综保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每天对检漏装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6个月一次,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每6个月不少于一次,固定敷设低压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至少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一次,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季一次;所有新购进、新安装,检修后的电气设备线缆、绝缘电阻、接地电阻以及材料性能、灵敏度都必须进行试验和测定;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测试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要进行一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耐压试验,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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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油应加试一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柴油发电机组的性能及完好试运,每班进行一次,主绞车每班进行一次空载运行试验。
四、经试验合格的电气,由机电科签发电气试验合格证,无试验合格证的电气,不得投入安装和使用。
五、从事电气试验的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操作,新试验人员必须在持有有效合格证件的熟练人员的监护下进行工作,电气试验作业不得少于两人。
六、电气试验人员要搞好试验的安全工作,在井下进行电气试验时,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瓦斯浓度必须保持在1%以下,在掘进头、采煤巷道及可能发生瓦斯增高的区域,要有专用局扇,并有瓦斯员现场监视,方可进行试验作业。
七、检查调整和试验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薄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查明,并由驻矿安监员验收,并签发验收证明,清除“三违”隐患档案中的有关条款。
八、电气试验的有关情况,试验人员要认真、及时、如实地填入电气试验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以备存查。
九、机电科要加强电气试验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电气试验的记录,台帐和档案,逐步将电气试验工作纳入科学、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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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的配件,直接影响着机电设备的检修质量,其在机电管理和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不可小视,为了加强对配件工作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件的购进计划由机电科、机运队分别按管辖范围分年、季、月进行制定,报分管副矿长审核,经矿委会研究批准后,由财务科负责购进。
二、采购配件由财供科填制购料单,采购员严格按照购料单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等按时购进,必须选购正规厂家产品,确保配件符合矿用要求规定,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低。
三、配件到厂,所属设备管理员、保管员、采购员共同现场对单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财务科凭入库单、报销单、领导审批经手续下帐。如发现规格型 号不符、质量不合格、标识不齐全等问题,由采购员负责作退货处理。
四、配件入库后实行分类存放,挂牌管理的办法,做到一目了然,存取方便。保管员要做好仓库的防潮、通风、环境卫生等工作,并定期对在库配件进行维护保养,使之保持完好状况。
五、严格配件的出库管理。领取配件一律由调度室开具出库申领单,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经分管副矿长审批后,由财供科出具出库单,方可出库。调度室、财供科要建帐登记,月终接经济责任制规定,纳入各单位材料消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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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供科要随时掌握库存配件数量的变动情况,对易损、易换和常备配件,必须达到规定储备量的要求标准,为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七、对突发故障所需的配件和集中检修期间的配件,使用单位要书面将详细情况报调度室,调度室签注意见后,上报有关领导审批,予以购进。
八、对违反配件管理有关规定者,按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如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事故,由矿委会根据损失大小和事故性质酌情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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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了杜绝机电失爆现象,延长机电设备使用寿命,进一步很好地服务于实际生产工作,需定期对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进行检修,特制定本制度:
1、机电设备的检修时间,要有计划地制定出检修时间安排表,尽量调整安排在休息时间和停产期间,由机电科负责安排专人进行,并责机电组长监督完成。
2、如因时间紧张,各机电设备实行分段进行检修,避免时间紧张而起不到检修良好的效果。
3、机电设备的检修种类因根据本矿实际情况确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经常使用的、容易发生故障的、在生产过程中容易损坏的要首先进行检修,然后在对其它设备进行检修。
4、无论何种设备,检修人员必需做到 四懂三会 ,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5、检修后的设备要由机电组长验收,并记录在档,便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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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电气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电气设备的运行使用: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机电工配合机电科长检验其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2、设备安装应保持周围环境清洁、无淋水、积水,电气设备外壳必须完整良好,不得有裂纹和变形,闭锁装臵应可靠牢固。
3、隔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隔爆面无锈蚀、伤痕,外部的结合面或转动部分的间隙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2)接线柱绝缘良好;有螺丝、弹簧垫、有密封圈、挡板,进出线的喇叭口有电缆压紧装臵;
(3)消弧罩、消弧片齐全。消弧罩无损坏,烧伤和卡住触头现象。 4、电缆接线符合要求,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5、电缆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6、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应由采区专职电工管理,操作和维修。严禁非机电人员进行此项工作。
二、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
1、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严禁在带电状态下进行,维护保养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和停送电制度。
2、电气设备的维护应执行设备性能和使用标准,严禁随意改动其原有性能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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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周期原则上应执行规程标准,在特殊情况下,可缩短周期,但不可延长。
4、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由机电工进行,由机电组长进行验收,并将维护、保养工作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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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分析追查制
1、事故分析追查必须本着 四不放过的 原则,对造事者和主要责任者进行处罚追究。
2、大型设备和重要设备的毁坏也属于事故追查的范畴。 3、事故发生时,矿值班人员和矿领导要首先到达事故现场,并责人保护现场,如有人员伤亡时,应先对伤亡人员进行救护处理,同时对事故展开调查。
4、事故分析注重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未发生前的一系列情况和预兆,并对事发地点的人员进行单独盘问,将事故发生时、地点、现场特征等资料记录在案,并进行分析。
5、无论大小事故,都要认真严肃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惩罚通报。
6、事故责任追清后,要填写事故报告书,并建档,作为年终奖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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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矿井机电随着采煤方法的改革,运输设备的更新,逐步以各种形式出现在各种工序中,一个矿井的机械化水平如何,机电安全条件如何,很大程度取决于机电质量标准的完善程度,为了使我矿逐步走向机电正轨道路,特建立此制度。
一、检查验收机构: 组 长: 孙国良
副组长: 石余庆 李管红 李天红
成 员: 张军亮 成藏瑞 关胜利 陈振彪 谭小奋 富少良 郑海龙 二、职责:
1、组长孙国良负责机电质量检查验收时间的安排和人员的落实分配;负责对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总结汇报,并负责安排人员对各类问题进行处理。
2、副组长负责机电质量检查验收的具体工作,对具体的验收方法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各类有争议的问题要正确判断。
3、李天红负责机电检查验收的正确公正进行,并对各验收人员进行监督。
4、其它验收组成员要分片包段,各负其责。 三、质量验收的具体实施方案:
1、机电质量验收主要以矿井制定的各项机电质量标准和规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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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标准,每次验收均要有符合实际的质量验收表,各验收人员必须熟悉验收标准和验收表内容。
2、验收主要以现场检测,亲自拆卸和试运为主,各检查人员要有测量工具,务必做到正轨、合理、公正验收。
3、验收采取月验收制度,全矿井上下所有的机电、运输设备都在验收范围之内。
4、验收表格要认真填写,并根据表格写出具体的书面材料,报调度室。
四、验收处理及奖惩:
1、机电质量标准每月的验收结果作为考核本月奖金的项目之一。 2、验收结果中,严禁出现上次验收表中的同类问题,否则加倍处罚。
3、机电验收结果中,如发现有重大隐患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立即整改。
4、对验收质量标准的片段,要对负责人进行100—2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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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防爆设备的安装:
1、防爆设备应由经培训合格的机电工进行。
2、施工前机电工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3、对防爆设备的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测,看是否与说明书相符。同时对所使用的电缆及其它材料也必须严格进行检测,严格执行设计要求。
4、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5、安装防爆设备要严格使用普通测量工具和仪表,严禁使用其它方法进行估测。
6、防爆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持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二、防爆设备的验收:
1、防爆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机电科长专职派人执行此项工作,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从设备安装垂直度、电缆敷设、接线工艺上严格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臵,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手动部件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严密。
3、电气间隙、爬电距度、防爆间隙及接地装臵应符合标准。 4、检查各项工作完毕后,对防爆电气设备要进行试运行,运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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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要检查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进行。
5、经试验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交付作业场所的专职机电工,并进行记录,挂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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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制度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首先应看该电器的“四证一标志是否齐全”,然后由指定的、经县级以上考试合格的机电员和机电科长共同检查其安全性能(设备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臵等隔爆部位),并登记造册,发放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由防爆检查组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每月检查一次其防爆性能,检查中发现其防爆性能已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升井,进行防爆处理,做好记录。严禁使用不防爆的电气设备。
4、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分片包机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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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机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柴油机发电机,按照一级、二级、三级保养项目和程序进行。
2、启动后要注意,声音是否正常,水温、油温、仪表是否正常,待一切检查运行正常后,方可带负荷运转。
3、做好柴油机平时的保养工作,网路停电,必须在5分钟内启动机器,保证正常生产。保持良好的室温条件,必要情况下要采取人工供暖。
4、严禁在机组运转时检修各零件和带电带电检查开关。 5、严格控制使用燃料,严禁浪费和外流。
6、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要登记清楚,以便出现故障进行备查。
7、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由他人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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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脂管理制度
矿用油脂包括:黄油、机油、乳化油、绝缘油、汽油、柴油、凡土林等等,品多质杂,且大多为易燃易爆物品,疏于对它的管理,后果不堪设想,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油脂的采购,由财供科统一负责管理,采购时必须按照各油脂的品名、标号、规格、质量等要求,按时按量组织购进。
二、运输油脂时必须经有专人押运,运输车辆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具,禁止在车上抽烟、动用明火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线路应尽可能避开繁华街道,人员稠密区和重要设施。严禁超吨运输,不同性质的油脂一般不应同车混装运输。
三、油脂进厂,财供科负责人组织验收,品种、标号、质量、数量等要逐项检查核实,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四、油脂存放,实行专库、专架保管,不同品种油脂,不得同库混存。对挥发性的油脂要加强密封,对腐蚀性较强的油脂要对症施治专罐储存。
五、搞好油品仓库及其必备设施的建设。油脂仓库必须配备符合安全需要的消防器和消防材料,安装防爆照明灯具,设臵换气扇,保持通风良好,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干净,各种油污杂物要及时清理,将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各种油脂的领取,除按本矿材料出库规定履行必要的开单、审签手续外,还必须实行专人领取,专人使用的办法,调度室、财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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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在开单据时要严格审查,登记清使用地点、用途、用量、责任人等有关情况。
七、凡在井下、炸药库、瓦斯泵房、瓦斯发电和瓦斯利用场所等危险区域,使用危险性油脂实行随领随用,剩余回收的办法。一律禁止存放,各使用单位使用后要及时清理 环境、器具和杂物,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八、财供科要掌握各种油脂的库存情况,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所需,特别是用在安全方面的油脂、库存量必须达到规定储备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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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井下采用带式输送机时,必须使用阻燃胶带。为了加强对阻燃胶带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阻燃胶带必须符合煤矿矿用要求的产品的标志和质量标准。在采购时要选择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的产品,且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资料齐全完整。
二、阻燃胶带的购进计划由机电科根据安全生产的计划安排和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申报时必须详细列清各种阻燃胶带的规格、型号质量要求和购进时间等。计划报分管副矿长审核,经矿委会研究批准后,转财供科执行。
三、产品到厂后,由机电科着设备管理员与保管员、采购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入库,报批手续。入库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技术资料,由机电科管理,存档备查,设备管理员要做好验收记录。
四、财供科要督促保管员做好在库阻燃胶带的管理工作,做到不暴晒、不雨淋、水平直放,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质量、性能安全可靠。
五、阻燃胶带的库存量,要满足各种输送带的最长更换量。 六、阻燃胶带的出库手续,按本矿机电设备有关出库规定执行。 七、阻燃胶带的安装,要符合带式输送机的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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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使用中操作人员要经常做好调整工作,做到不跑偏、不打滑、不歪扭, 有效地延长和保证胶带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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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包机制度
设备包机制是加强设备在生产运行中的日常管理,搞好维护保养,保证其各种性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的有效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包机根据本矿设备的性质、分布、类型、位臵和使用情况实行三级包机管理的办法。即:分片包机、单位包机和专人包机。
二、包机范围:
1.分片包机:根据设备的性质和类型将全矿设备分为三片,进行分片包机管理。具体为:机电科负责井上机电电气,机运队负责井下机电电气,机修队负责井上下所有机械设备。
2.单位包机:即由设备的使用单位进行包机管理的办法。具体为:采煤队负责采煤所有机电电气设备的包机管理;开拓队负责掘进所属机电电气设备的包机管理;机运队负责提升、运输、井下变配电机电电气设备的包机管理;建设队负责巷修机电设备的包机管理,机修队负责修造机电及设备的包机管理;机电科负责所属机电电气设备(包括主风机、瓦斯泵站、瓦斯发电、配电室、柴油发电机、充灯房、编网及办公机电等)的包机管理。
3.专人包机:每台机电设备的岗位操作人对所属设备进行包机管理。
三、包机职责:
1.分片包机:包机科队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编号、建卡、建帐,挂牌管理,掌握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制定大、中、小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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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更新改造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负责设备故障的排除和抢修,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此外,要将所辖设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所属人员的每个人头。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2.单位包机: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运行的日常管理,要随时掌握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安全性能,及时处理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和故障,搞好设备的检查、检修,保障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3.专人包机:包机人员负责严格按照本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搞好设备的现场管理,严密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四、实行设备包机各级各部门和包机责任人均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加强责任心,认真扎实履行包机职责,强化管理确保所属设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求,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项标准。
五、设备包机的考核,实行每月考核兑现的办法。依据为每次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得分,以及所包电气、设备的时间累计表及其损坏设备总价值。月终由调度室进行综合汇总。凡设备管理搞得好,考核成绩突出的包机单位和个人按本矿《安全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成绩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如连续两个月不达标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将根据地实际情况对包机负责人予以警告、降职、撤职之处分,对包机责任人予以调换工种,重新培训,开除留用直至除名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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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小型电器是煤矿安全生产不可缺少的机电设备,疏于对的管理,将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甚至导致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此,特制定小型电器管理制度如下:
一、对小型电器实行分段管理的办法。即井上小型电器由机电科负责管理,井下小型电器由机运队负责管理。
二、机电科、机运队要对所辖范围的小型电器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卡片,做到帐、证、卡相符,并实行挂牌责任管理的办法。
三、财供科要把好小型电器进货关,确保所进产品规格、型号准确无误,且质量可靠,性能良好。
四、严格检查验收和试验制度。各种小型电器进厂必须经所属设备管理员、质检员、保管员共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领用出库除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必须进行安全和性能的试验,并签发许可证方能投入安装和使用。
五、小型电器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机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使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小型电器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密监视运行状况和安全性能,发现异常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坚决杜绝带病运行。
七、对更换后的故障电器,要及时送矿电器检修室进行修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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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后,必须重新按规定进行验收、试验,签发合格证。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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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井电气安全管理,提高电气安全水平,本矿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管理、电缆管理等专业组。各专业管理组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管理机构
防爆设备检查组:该组由防爆设备检查员组成,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三大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电缆安全保护设施等实行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停止使用。对矿井使用的电气设备,每周检查两次,对防爆设备不经防爆检查员检查,不能发给“合格证”,不准入井使用。电气防爆检查员必须由有业务能力并经过专业训练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还应按规定数量配齐。
电气管理组:负责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及负荷增减的审批等工作。
小型电器组:对全矿小型电器及4mm以下电缆的集中统一管理,负责领取、发放、修补、试验等工作,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相对应。
电缆管理组:对全矿电缆(4mm以上)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领取、发放、修补、试验等工作,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帐、卡、物、板相对应,以及数量清、状态明,使用合理。除以上各专业管理组外,矿井还配备了专管矿井电气安全和井下供电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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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程技术人员,各采掘队配备兼职管理网员,形成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电气安全管理网。
二、机电设备采购、到货、保管制度
1.机电、设备科分别按年、季、月做出设备购进计划,报分管副矿长审核,经矿委会研究批准后,转财供科按质量、要求、规格、时间购进。
2.机电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员和设备保管员共同开箱,根据装箱单逐一验收,并做好记录,经验收合格后,进行试机入库,入库后将技术资料交调度室存档,会计凭入库单、报销单、领导审批手续下帐。如发现损坏、缺件、技术资料不齐全等问题,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停止验收,交由财供科进行处理。
3.在库设备要进行必须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否则按损坏价值罚款5%。
4.根据生产需要,使用单位需尽早将需要使用或更换的设备的时间、名称、规格、型号、台数等要求书面报调度室,调度室在报告上签注意见并确定领取、安装单位和安装时间后报分管副矿长审批,经批准后予以领取。调度员要请安装单位负责人签字,设备安装后,由安装单位请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验收,并签发验收卡,调度室凭验收卡给安装单位记、扣工和安排、组织生产,如有特殊情况可先行操作,后补手续。
5.设备需要检修或上井时,必须预先取得设备科长同意,运至指定地点,经技术鉴定确定检修地点,厂内检修要做好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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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经验证确需外出检修时,由机电组长签字,采购在设备科履行登记签字的手续后方可进行外修,外修后交回设备科进行登记,经验证合格方可按程序下井使用。
7.在一般情况下,煤矿机电设备一律不准外借,但因某单位急用(如抢救事故)而本单位闭臵,经矿长批准到机电组办理借用手续,经设备科登记、保管签字发出门证后,方可借用。
8.借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借用期间按时交纳租金,即3个月内交纳设备原值的3%,3个月至6个月交纳原值的6%,过期加重处罚。
9.机电设备如需变动时,必须先请示设备科,持设备科手续方可变动,否则,对擅自变动者罚款30元。
三、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全矿的所有机电设备要实行牌板、编号、建卡、建帐、挂牌等科学、规范管理。
2.在用机电设备管理实行区域分工、设备包干的形式:地面机电设备(即电修室、变电所、柴油机房、铁丝网组、充灯房)由石余庆负责,其它地点(如风机房、办公机电、销售机电、生活机电、地面防雷)由张军亮日常管理;绞车房、锅炉房、筛选房由李管红负责管理;监控机电、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由原军校负责,大巷的所有设备由李天红负责,采煤队所有设备由关胜利负责,掘进队所有设备由成藏瑞负责。
3.建立设备保管手册制度。设备管理手册由设备科和设备使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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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各持一份,使用单位领设备时,必须持设备手册到设备科签字才能生效,否则保管不发给设备,设备组科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保证物、帐、卡、牌相符。
4.各设备使用负责人,必须将所有设备的台数、地点及状况每月27号以前,报设备科备案。
四、机电设备的完整、检查制度
1.安委会、安全科、设备科、机电科每月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进行专门的设备完好检查。
2.机电科、设备科每月对所有设备检查三次,填写“三无卡片”,并做好记录。
3.进行设备完好检查时,必须通知各有关单位和使用单位,有关单位必须参加,无故不到者罚款10元。
4.检查完毕,必须将查出的问题填成卡片,限期改整,如限期不完成的按原规定处罚加重10—30元。
5.检查设备“四率”,必须按照90510之标准打分,年终依平均分数衡量全年奖金。
6.设备科、机电科每月进行一次“四率”检查,30号报生产技术科,5号报到县联社和安监局。
五、机电设备的检修制度
1.机电设备必须一年进行一次检修,设备科、机电科要组织力量在平时对设备进行计划检修,节假日对大型设备进行检修。
小修、中修、大修的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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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位,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部位; (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位; (3)更换部分润滑油和油脂; (4)调整松动和间隙; (5)对电机进行吹尘和干燥;
中修:对设备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除包括小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成套设备; (2)清洗复杂部位的零件;
(3)更换部分磨损超限的滚动轴和轴瓦。
(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 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必须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检修,大修除中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或加大重要的大型部件或机件; (2)全部电机线包;
(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图; (4)检修主要底座基层架子和外壳; 2.每季机电组要对所有在用设备进行中修。 3.经常对在用设备进行维修。
4.需检修的电器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报机电、设备科,经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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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检修,检修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
5.检修后经机电、设备科验收后,设备方可使用,如不合格,令其重修,否则由验收者负责。
6.机电、设备科对设备进行检修,验收后应评分记录,而后批准入坑,而使用单位必须持机电、设备科长的手续方可使用,否则对设备单位罚款50元。
六、设备的更新改造制度
1.设备管理员对所有在用设备,必须保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修理。凡经修理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均列入更新范围。
2.凡需要报废的设备,该设备管理员必须遵循“一停、二更、三汇报”的顺序进行,否则追究设备管理员的责任,设备操作人员同设备管理员连带负责任。
3.所有报废设备经更换后,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运至设备修理站,经签字后报生产技术科备查。
4.设备修理站经检验确定该设备的修理级别(矿内配件、县内修理),确实无法使用时,方可向矿提出设备报废申请。
5.设备领导组批准申请后报安委会,由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如财供下帐、替换设备、购进等问题。
七、机电设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党的“安全第一”的方针和“安全为天”的观点,为堵塞各种不安全漏洞,克服光抓生产不抓安全的倾向,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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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从我矿的生产实际出发,特制定本矿机电设备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一)管理制度:
1.不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放弃对机电设备安全操作的领导,致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混乱,有关领导和个人停发年终奖金,降级降薪,由此而发生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已接到隐患报告,领导不及时解决,由此而造成事故者,罚100元,降级降薪;如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员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3.不按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安全检查,或者没有检查出机电设备不安全隐患,被上一级查看,致使事故隐患达不到排查,罚款30元,降级执行3—6个月,因此而发生事故,追究检查人员的连带责任。
4.因缺乏安全保护机构、原材料致使安全防护设备不健全、不满足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包括是否递交购物单,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采购等),并给予罚款80元,降级执行3个月。
5.不顾机电设备安全制度,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罚款100元,降级执行3个月,如情节严重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6.不服从正确指挥、不听劝告、盲目蛮干,令其停工,停工期间当旷工论处,如造成事故,由致事故者赔偿工资及医疗费部分或全部,并罚款100—50元。
7.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报告,冒险作业造成事故者,停发全年奖金,降级降薪,罚款30元以上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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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生事故后对肇事者进行包庇、姑息或者弄虚作假、嫁祸于人者停发工资,给予全年不评奖,处50元以上的罚款。
(二)通风瓦斯:
1.主要通风机要求连续运转,如因特殊原因确不能运行,要求有矿长的亲笔批示,否则罚款50—100元,停风后必须停工、停电、撤人、打开防爆门,并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报告矿长、总工和有关领导,并请有关部门评定进行处理,否则罚有关人员30—60元。
2.局部通风机的前移、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否则返工不计工,随意停开罚款5—10元;距回风口不达10米,罚20元;风机距地面或轨面低于30厘米,罚款10元;发生循环风,罚带班队长(或安全员)50—100元;风筒距工作面超过5米,每缺1米罚瓦斯员10元,风筒一个破口罚5元;探头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悬挂,每次每分钟罚10元,捂住探头导致指示数据不准确罚100元/次,使用过期探头罚款10—20元。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瓦斯员进行循环检查,必须“三对照”,漏查一次罚5—10元,假报一次罚10—20元,迟报一天罚5—10元,数据不对照罚10—15元,填写不及时罚5元,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罚5—10元、不及时处理罚10—100元,漏签一次罚5—10元,少记录一次罚款5元,少一日记录罚款20元。
4.作业点瓦斯超限后,还有人工作,罚瓦斯员50—100元;作业人员不听劝告,罚作业人员50—100元。
5.仪器、探头不按时校验换药,一次罚款1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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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瓦斯员提前出坑每次罚10—100元,坑下有工作人员而无瓦斯员时,罚瓦斯员10—50元,未挂牌或牌板填写不及时罚瓦斯员10元。
(三)机电方面:
1.井上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否则罚责任人10—50元,检查发现有问题,设备操作人应接受处分的100%,主要负责人接受30%,科室干部接受处分的5%。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否则罚责任者30元,在场人员10元。
3.非操作人员操作电器设备罚10—20元。 4.电器漏电罚责任电工30元。
5.电器设备不接地或接地不合格,罚责任电工10—30元;不管哪级检查无挂牌设备罚款20元(不管没收或丢失)。
6.不用的电器设备未切断电源,罚责任电工10—30元。 7.电器设备失爆(包括喇叭口亲嘴)一次,罚责任电工30—100元。
8.电缆悬挂不整齐(窜门、打叉)一次罚电工10—30元,设备排放不整齐、不上架罚10—20元,电缆、电钻不收或悬挂在1.5米以下罚采工10—20元。
9.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密封圈不合格等,罚当班电工10—100元。
10.下井人员如有下列问题处以罚款:不带矿灯或自救器罚10元,矿灯不完好罚10—20元,井下不打开矿灯罚10元,穿化纤服装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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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不穿雨鞋罚责任者10元,检身员20元。
(四)运输方面:
1.斜井行人行车罚把钩工和行人各10元。
2.运输轨道水平间隙不大于20毫米,错口不大于10毫米,高低不大于15毫米,否则每处罚10元。
3.不使用防跑车设施或防跑车失灵,一次罚责任者10—20元。 4.无信号提升或信号不清提升罚10—30元,信号不合要求(声光、间隙等)罚电工10元。
5.放飞车罚运工10—50元,无极绳后车较前车距离在10米以内罚挂车工10—20元,车距不足罚把钩工10—20元,上下双车罚把钩工10—20元。调度绞车无阻车器或阻车器失灵、不挂护绳罚责任者10—30元。
6.跑一次车罚把钩工20—50元。 (五)职权范围:
1.安委会有权对三违人员罚款、降级等处分,是本矿最高权力机构。
2.机电、设备科、安全技术科有权对三违人员进行罚款和处分。 3.本矿任何职工均有权向任何安全机构,对井下任何“三违”人员进行检举揭发。
八、机电设备损失时间考核奖惩办法
为了改进和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将设备管理引入奖惩机制,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经机电设备领导组研究,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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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的机电设备均需要有设备挂牌,设备组及上级安技人员查到设备不完好、失爆或者故障隐患时,可没收其挂牌,不管哪级检查时,无挂牌罚款10元,领取挂牌时,必须经矿设备领导组以上的单位验收合格,作出处理后才给发放设备挂牌。
2.上级查出设备问题时,设备操作者应接受处分的100%,主要负责人接受处分的30%,科室干部接受处分的5%(单指行政正职)。
3.所有设备故障损失每10分钟罚款10元,累计计算罚金。 4.设备零部件在消耗范围以上,按3%扣除当月工资。 5.设备损失价值计100元以下扣除10%,101—500元扣除5%,501—1000元扣除3%,超过1000元以上扣除年终奖金。
6.设备失爆一台,每次罚款10—100元,不完好一台罚10—50元。
7.五小电器的奖惩,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执行。
8.无记录或者记录不全,按每少一次记录罚款5元,每少一日记录罚款20元,谎报或者错报一次罚款10—100元。
9.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混岗或不随身携带证件者,罚款10—15元/次。
10.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九、机电设备培训计划
随着知识的吐旧纳新,设备的更新换代,人才的技术竞争,科学的发展进步,设备的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想跟上发展的速度,必须进行必备知识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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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管理人员在参加本矿各种培训以外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参加上级所办理的机电管理培训班进行学习。
2.厂面电工、坑下电工、绞车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县级安技培训班培训结业并按期例审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3.所有机电操作人员必须经矿级组织培训、考试,经认可并持证方可从事机电设备操作工作。
4.新工人入厂培训必须包括机电设备方面的内容,考试必须有该方面的题目。
5.调换人员必须经理论培训,实践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新设备进厂后,设备使用人必须学习该设备的性能、用途、特点、维修知识,否则不准操作。
7.各种培训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优良者,矿内可给予一定的报酬,不合格者,不计报酬,而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十、防爆设备的完好标准 (一)防爆面:
1.防爆面应完整,其光洁度要达到0.5,无锈蚀及机械伤痕。 2.防爆面上禁止有漆,为了防止锈蚀,可涂防锈油脂或者冷磷化。 3.低压开关防爆面间隙,静止面0.3毫米,转盖面0.5毫米。 (二)接线:
1.①进线咀连接紧固、密封良好。
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1毫米,外径与进线装臵内径差大于2毫米,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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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准包扎其它物。
②使用铠装电缆线,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 ③电缆护套引入口壁为5—15毫米。
④线咀压紧要有余量,螺旋线咀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线板要压紧电缆,但不得把电缆压扁。
⑤不用的线缆要用密封圈及厚2毫米以上的钢板堵死,并压紧,钢板应压在密封圈之外,直径与进线装臵内径差不大于2毫米。
⑥高压接线盒使用铠装电缆,必须用绝缘胶垫三层以上。 2.接线装臵完整、齐全、紧固、导电良好。 ①绝缘座完整无裂缝。
②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紧固。
③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露距卡爪不大于10毫米。
④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空隙,500V以下不小于6毫米,500V以上不小于10毫米。
⑤地线长度适宜,松开线咀卡,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
⑥低压隔爆开关接线盒不允许颠倒使用。
⑦使用缆装电线的接线盒内允许有小量的油,但应定期擦干。 ⑧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使用扁铁的连接点及连接卡爪(或平垫圈)要镀锌、镀铜和镀锡。
(三)紧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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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丝:要求使用标准件,大小合适,且不短于3丝,长于4丝。 螺母:要求使用标准件,大小合适,拧紧恰当,用配套扳手拧紧不超过一丝。
垫圈:平垫、弹簧垫配套。 (四)喇叭嘴:
压紧式喇叭嘴应将线缆压紧,但不许电缆变形,喇叭嘴与开关外壳的距离大于5毫米,无破损,配件齐全。
螺旋式喇叭嘴要把线缆压紧,但不许电缆变形,用手不能再旋紧一圈以上,喇叭嘴与开关外壳的距离大于5毫米,无破损。
(五)井下电气设备检查制度。 要求按时检查,并备有记录。
1.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2.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检查(每季一次); 3.井下自动保护装臵检查、整定(每季一次); 4.井下总接地网的电阻测定(每季一次); 5.高压电缆的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6.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7.漏电继电器试验(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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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矿机电设备正常运行、计划检修,达到安全生产之目的,使我矿机电设备纳入规范化、程序化管理轨道,特制定本矿机电设备巡视检查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矿在组织每月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必须对主通风机房、瓦斯抽放泵站、井上下变配电点及其锅炉房、瓦斯发电机房等要害场所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填写“三定”卡片,指派专人进行复查、落实。
二、分管科长或指派专人每天对所有专人值班地点的人员、设备、环境进行至少一次现场全面检查,并把查出的问题向调度室及其分管科长汇报,分管科长责令解决或请示解决,并留有记录。
三、调度室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对所有值班地点进行一次现场或电话检查,把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四、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检查一次(每日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一次外部),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臵检查整定每6个月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检查每6个月不少于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一次,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季一次,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在投入运行以进行检测。对所有设备的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本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问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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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专人限期处理。
五、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一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耐压试验,断油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并检查有无游离碳。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应定期检查,并保持规定油量。更换和试验矿用设备绝缘油应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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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
检查标准规定
1、鸡爪子
⑴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 ⑵电缆(包括通风、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皮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
⑶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和不灌注绝缘充填或填充不严(漏出芯线)的接头
2、羊尾巴
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
3、明接头
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者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4、破口
⑴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
⑵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者。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电气安全隐患点。
5、开关闭锁装臵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6、隔爆面的光洁度应不低于△5,操作杆的光洁度不低于△6,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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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为失爆。
7、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8、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只留云影,不算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云影—-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抚摸无感者。
9、结合面上的小针眼,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毫米,深度不超过1毫米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10、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毫米,其伤痕的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接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毫米,其伤痕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小于相应容积规定的接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存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隔爆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2、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或磷化(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面脱落均属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13、防爆面宽度减去超限间隙部分不得小于所规定的接合面宽度,否则为失爆。
(1)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小于25mm,间隙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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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mm;㎜
(2)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如下表: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 ≤0.5 0.5—2 >2 间 隙 (毫米) ≤0.3 ≤0.4 ≤0.5 接合面宽度 (毫米) ≥8 ≥12.5 ≥25 (3)活动部分(操作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如下表:
隔爆空腔净容积 (升) <0.5 ≥0.5 备注 接合面宽度 (毫米) ≥12.5 ≥25 间隙、操纵杆及孔(毫米) ≤0.3 ≤0.5 电机轴及孔 (毫米) ≤0.4 ≤0.6
14、防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深度超过5 mm,为失爆,整形后低于此规定仍为合格。
15、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脱落,锈蚀严重为不完好。 16、密封圈须采用邵尔氏硬度45—50度的橡皮制造,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向里,否则为不完好(煤电钻除外)。
17、密封圈尺寸须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失爆。 ⑴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臵内径之差应符合下表: D(mm) D1—D(mm) 备 注
D≤20 ≤1 D1:表示进线装臵内径 20 ⑵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为1 mm,但如系4 mm及以下电缆者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于电缆外径。 ⑶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 mm。 ⑷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70 mm的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 mm。 18、密封圈刀削后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之差大于2mm(包括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19、不用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和挡板挡住,否则也属失爆。 20、档板直径与进线装臵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圈外径与进线装臵内径之差不大于2mm,厚度应不小于公称尺寸1mm,否则均属失爆。 21、线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之差应不大于5mm,否则为不完好。 22、当线嘴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线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充填其它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金属圈内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壁规格一致,螺旋式线嘴也只限安装一个金属圈,否则均属失爆。 23、卡兰式的进线嘴以压紧密封圈后一般用单手搬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嗽叭无明显晃动为准,螺旋式线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向正用力拧不动为合格,否则均属失爆。 24、如喇叭嘴外部缺损,且不影响防爆性能者为不完好。 25、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 61 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但不能把电缆压扁,如压紧后电缆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属不完好。 26、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要求一致,螺杆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3扣,否则,本设备为不完好,凡用螺栓连接紧固的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电缆)可不再加弹簧垫圈。 27、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长度应不小于螺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眼深度不够螺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眼,否则均属失爆。 28、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的同时规格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垫不合格均为失爆。 29、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嘴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否则均属失爆。 30、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mm的要求,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如粗电缆穿不进时,可将伸入器壁部分挫细。 31、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固、导电良好、无毛剌。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可不用平垫圈。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0mm,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均属设备不完好。 62 32、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气间隙:500伏以下不小于6mm;500伏以上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33、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技术,接线柱使用压板接线时,压板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 34、接线室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撬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拉脱时,地线不掉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卡爪(或平垫圈)要镀锌或镀锡。如出现不符合以上者均为不完好。 35、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铝)皮上,或者用绝缘胶灌到三叉口上,未接线的线嘴应用同等厚度的法兰和堵板用绝缘胶堵死,否则为失爆。 36、接线室(盒)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室内允许有少量的油,但应定期擦干。否则,该设备不完好。 37、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此设备为失爆(接线柱的接线座有裂缝也属失爆)。 38、隔爆开关闭锁后,接线板正面的电螺栓应用绝缘材料封堵隔离带电体,否则为不完好。 39、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臵和附属元件必齐全、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不完好。 40、防爆设备和元件的臵放应平、直、稳、接线后,盖板和转盖应一律朝外,便于检修和维护,喇叭嘴严禁朝上,喇叭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不得出现死弯,否则均为不完好。 63 41、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应接插销,如反接为失爆。 42、接地线使用镀锌铜绞缆时,接头处可以使用最少两道U卡子连接。使用镀锌铁板时,一般用两道镀锌螺栓紧固(并加装弹簧垫或加背帽),螺栓直径不得小于10 mm㎜。 43、电气设备必须有合格的接地装臵,接地不合格的设备算不完好。变电硐室、配电点的设备必须有系统和局部接地,采、掘工作面所用设备要求有系统接地,综合保护和漏电继电器要有合格的主、付接地极,采用串联接地的设备为不完好。 44、变电硐室的设备必须有标志牌(注明:编号、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负荷情况、短路电流、负责人等),如无标志牌或标志牌与实际不符合者,该设备为不完好。 45、局扇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全部实现风电闭锁,在局扇专供电源的线路上不得接入其它机电设备。 46、对只接电源,不接负荷的电气设备也属检查范围。 47、防爆型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要按防爆设备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地面选煤楼电气设备也要安装防爆型设备,同时按防爆设备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如用于地面非爆炸环境中只按设备完好标准来要求和检查。 48、关于引进设备,虽不符合我国标准,但经煤炭部特许批准后仍能保护其设备原性能者,检查中不按失爆论处。 49、检查中发现设备有失爆现象的当场应积极处理,但处理后,本次检查仍的按失爆计算。 64 50、此修改补充规定,如与国家标准和煤炭工业部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应以国标和煤炭工业部标准及规定为准。 65 双电源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供电是前提,矿井停电后果不堪设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1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一条明文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别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同杆架设” 。本矿在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同时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双电源管理办法及制度如下: 一、本矿把原现有条件暂配满足一类供电用户(保安电源)的备用电源,即500GF柴油机发电机组和2台200GF燃气发电机组,以满足主要通风机、瓦斯抽放、瓦斯监控、主绞车、主水泵等保安电源供电。 二、主通风机、瓦斯抽放、瓦斯监控、主绞车、主水泵必须设臵双线路带电供电,且地面不得同杆架设、同沟架设,井下不得同侧敷设,以确保备用线路和电源的安全性能。 三、在切换和搬运备用电源和线路时,要坚持“先拉后分”的原则,杜绝误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备用线路、电源和设备试运行,运行不得少于4小时,并做好详细记录。 66 五、备用线路、备用电源、备用设备按运行线路、运行电源、运行设备的大、中、小检修计划执行。并定期检查、定期保养、定期维护、定期校验,确保其性能的安全性。 67 自备发电机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规定,确保我矿设备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结合本矿双立井格局、瓦斯涌出量大、顶板破碎等具体情况,经矿委研究决定,特制订自备发电机管理制度如下。 一、暂备500KW柴油发电机组一台,2台200KW燃气发电机组独立发电,分别供电,并积极筹划双回路保安电源供电。 二、自备发电机必须保证本矿一类用电(保安电源)供电需要,并略有剩余,做到设备完好,计划检修,正常运行,一经发现无计划故障停电,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分析。 三、自备发电机由机电科具体管理,每天派专人进行预热、试验、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其发挥正常作用。 四、自备发电机组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3—5年电气操作和维修经历,并持有相关证件,责任心强的正式工担任。 五、在组织安全大检查时,把检查自备电源作为安全检查的必检项目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矿安全委员会。 六、对于自备发电机的易耗、易损件、燃料、工具必须留足备用,确保设备一旦发现意外情况能及时检修。 68 阻燃胶带、电缆检验制度 一、阻燃胶带检验制度 1、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胶带。 2、采购胶带时,必须采购具有资质的专业胶带生产厂家生产的阻燃胶带,不准在市场上随意采购阻燃胶带,谨防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3、阻燃胶带入井前,必须取样经过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准入井使用。 二、电缆检验制度 1、凡用于井下的各类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必须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检验中心核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核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生产厂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2、电缆连接装臵必须采用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 3、井下使用的各种电缆必须经阳煤集团阻燃电缆检测站进行安全 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阻燃电缆检验报告》,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69 防爆设备验收与检修管理制度 一、防爆设备进矿验收入库制度: 1、新设备到货,由机电部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共同拆箱,按设备装箱单逐项验收。 2、设备入库前要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等资料,并确保防爆性能和各种保护试验合格,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库。 3、随机资料由设备管理部门存入档案,设备入机电设备库备用,设备管理员负责登记、编号,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入帐。 二、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规定的经考试合格的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方可下井。 2、防爆设备在搬运时,必须要妥善保护,避免受激烈震动和冲击,上下山运输时必须轻移轻放,严禁翻滚,防爆面缝隙要涂防锈油,各进出线孔必须密封,大型设备解体运送时,必须由防水布盖好,以防渗水。 3、防爆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凡有故障的设备禁止使用。 4、安装人员必须按供电说明书进行安装,如有变动经总工批准后进行。 5、安装峻工后,经矿总工组织或单位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6、安装人员必须按<<完好标准>>和<<新质量标准>>进行。 三、防爆设备运行、检修制度: 70 1、加强防爆设备验收制度,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2、各单位维护组长是兼职的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的电气防爆管理工作,防爆检查组对其加强领导。 3、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及其它线路使用单位每天需有2小时以上停电时间,进行全面检查、检修,且每班使用前跟班维护要做一次彻底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井下各种保护设备、过流整定值、安全保护的性能做周期性的检查,严禁出现不合格接头和电气失爆。 四、防爆设备回收上井、检修、入库制度: 1、井下设备严禁周转使用,设备不用或毁坏后,要由使用单位送交机电部。 2、设备上井后机电部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确认无零部件丢失后,方可交回机电部,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如果设备已到使用年限或防爆安全性能达不到要求时,则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并要详细记录在册存档备查。 4、设备的检修要按照“设备检修内容”和“检修质量标准”进行。 5、检修中所用的材料、零部件必须经过质量检查,合格者方可使用,检修情况及各种技术数据,要详细记录在册存档备查。 6、设备入库要分类摆放整齐备用。 71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 一、全矿机电设备实行微机电子化管理。 二、对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压风机等设备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三、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档案要存储到专用硬盘备份,防止数据损坏丢失。 四、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后,要及时修改电子档案,保证微机档案与实际相符。 五、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由设备管理员具体管理。 72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uA方可入井; 2、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臵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臵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 3、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 4、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臵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 5、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煤电钻综保应每班试验一次,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应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 73 6、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7、加强入井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坚决杜绝职工的违章操作。要持证上岗,要求检修设备要停电的管理制度,严禁带电设备检修。 8、加强巷道的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工作,确保巷道的甲烷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值。 9、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 10、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 74 目 录 交接班制度…………………………………………………1 停送电制度…………………………………………………2 机电调度值班制度…………………………………………3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4 机电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5 机电安全活动制度…………………………………………7 矿灯损坏赔偿制度…………………………………………9 设备定期检查报废制度……………………………………10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1 事故预防处理制度…………………………………………13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14 电缆管理制度………………………………………………15 机电技术管理资料备查制度………………………………18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制度………………………………19 矿井电气试验制度…………………………………………20 配件管理制度………………………………………………22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24 矿井电气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25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27 机电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28 75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30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制度………………………………32 柴油机管理制度……………………………………………33 油脂管理制度………………………………………………34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36 设备包机制度………………………………………………38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40 设备管理制度………………………………………………42 机电设备巡查管理制度……………………………………56 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规定…………………59 双电源管理制度……………………………………………66 自备发电机管理制度………………………………………68 阻燃胶带、电缆检验制度…………………………………69 防爆设备验收与检修管理制度……………………………70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72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73 7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