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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贝类养殖场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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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贝类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制度 1、用电管理

(1)寝室长每天必须在劳动之前检查电灯是否关闭,电褥电 源是否切断,不关闭电源的收缴上来。

(2)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等耗电量大的电器。如果发现每次罚款2000元,并罚队长200元 (3)严禁私自乱接电源接头。 2、救生衣管理

(1)出海人员无论好坏天必须穿着救生衣上岗,系好救生衣上 面的主副带,不得随意吹救生哨。

(2)妥善保管救生衣,更换救生衣时以旧换新,若有丢失, 自觉购买新的救生衣偿还。

(3)出海时未穿救生衣者第一次罚工10天,船长5天,安全员1天;第二次重犯者开除。 3、吊车安全管理

(1)吊车员严禁酒后上岗,发现一次吊车员2000元,机修500元,重犯者辞退。

(2)吊车员要定期检查机器及其钢丝缆的磨损情况,发现安 全隐患及时向主管技师反映进行维修。因机械检修延误,造成人 员、物资受损,由总机修和吊车员承担全部责任。

(3)吊车员发现班组因吊物资哄抢(或者有工作人员在钢丝缆下

面时),可以采取果断措施停吊,待谁先遵守规则让谁吊,并要把情况及时反映给队长。

(4)吊卸物资时,吊车员要精神集中,随时注意指挥员的手 势,并按其操作。起吊物资时,工作人员要撤离到主航道安全处; 装物资时,所吊物资末达到船面1米左右时,不允许靠近所吊物资。指挥人员有权责令船长靠后装卸。 4、安全生产培训

各队定期安排副队长、组长、船长等对所 (二)船只安全管理制度

1、船长必须了解自己船只的载重量,装载时不允许超过限定载重量的80%。

2、船长要掌握自己船只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装载物资的 重量。分苗期间船只太多,要错开装物资时间,需提前装载物资时 必须由队长批准。

3,船长要经常检查自已的船前缆、船扣、查看磨损情况,船上必须配备吊船船扣(滑缆船)。队长每天收听天气预报,提前作好吊船、吊车、转港等准备。如果公司通知大风后需要转港而未见行动,造成直接损失的由队长承担其全部责任。

4、各船必须配备:刀、钩、木棒、缝笼针、油壶、水壶、油漏子等平时海上生产工具。

5、船只使用之前必须检查机油,摆葫芦螺丝等情况。有船长疏忽造成的粘缸,爆瓦,以及手摆等,船长须付相应责任。

6、吊完船或转完港后,船长必须检查好船上机件归放(各队

吊船后必须将油料,零件归库)。

7、船只下坞后和机器检修完毕,交到船长接手后,如有人为损坏的由船长自己负责花钱维修(由公司出面维修的,下到个人账上,预支时扣出80%)。 (三)、卫生管埋制度

1、食堂卫生

(1)严禁带领非公司人员在小队用餐、住宿。

(2)严禁个人在小队食堂烹炒食物或开小灶,特殊情况必须报队长许可。

(3)严禁偷用、外送、外借小队粮油、肉类、蔬菜等。 (4)吃饭期间严禁乱倒饭菜、剩水,过量浪费扣大师傅5天工。 (5)大师傅定期对食堂餐具进行消毒,保证餐具、用水卫生。 (6)严禁给职工吃发霉、发馊的饭菜,防止食物中毒。 2、寝室卫生

(1)各队中队长亲自负责各队的楼上楼下宿舍卫生。 (2)寝室长要作好卫生值日表,每天检查行李、衣服、被褥、打扫卫生等叠放及规整情况。

(3)爱护好房间床、衣柜等物品,不准在墙壁、床、衣柜上 乱写乱画、乱雕乱刻。

(4)房间设专人管理门窗,若损坏按原样定做或包赔损失。 (5)禁止在寝室内喝酒、撒尿,违者一次警告,二次开除。 (6)晚上八点后不准在寝室或者走廊大声喧哗,8点半后男性

职员不得在女宿舍逗留。

3、厕所、洗漱间卫生及管理

(1)定人定期清理 (洗漱间卫生由锅炉工收拾)。

(2)不准随意到处大小便,违者一次警告,二次罚工5天。 4、库房卫生及管理

(1)机油区必须保持清洁,修理间要规划有序。 (2)各类物资堆放要整齐,帐目要清楚。 5、场地卫生及管理

(1)场地主要由机修人员和吊车员管理。

(2)浮力要集中堆放,处理破碎浮力时必须解掉耳绳。 (3)笼垛要整齐,垛笼时尽量整齐划一,补好的笼必须立垛。 (4)场地不要随地乱扔破旧绳、缆、线、海底场地要随时清 理破线乱绳。

(严禁拿小队物资送人,包括机油、柴油、绳、缆、浮力、机件等。若有发现开除处理,内外勾结偷盗者交由机关处理) 四、日常生活管理

1、严禁小队内职员参与,偷盗、嫖娼、、斗殴等各种违法乱纪活动,发现有不正常男女关系者,无论任何人均以开除论处。

2、早餐及午餐时禁止饮酒(会餐除外),饮酒且耽误生产者,一次罚工10天、二次开除;酒后破坏小队财产者、按财产损失的100倍罚款;酒后打架者开除论处。

3、作好假期值班安排工作,每次放假均由各组抽出小队骨干 力量来值日,若有不执行者,罚工5天。长年安排干部值班,以小队队长为核心,副队长、保管员为基础骨干组成。对值班期间

由于麻痹而发生的失窃事件,由公司对其追究责任。

4、副队长作好每天耽误工记录,有事请假到位,末批者不允 许耽误工,若有不经允许私自旷工或者私自离开劳动现场者(包括 提前下班的),第一次罚500元,第二次自动离开小队。工帐明确,不得乱记乱改,发现问题由公司处理。

5、任何员工必须在小队规定时间内到达工作现场,连续两次 迟到或者早退者罚500元。

6、对日常工作中经常超额完成任务并且根据定额超值量的员工,年底由队长提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提长一级基本工资。 7、严禁在小队拉帮结派,坚决杜绝江湖结交,若有称大称二 者当辞不误。

8、晚间不用餐者提前通知大师傅。

9、工作必须服从分配,没有挑活干,选活干。坚决杜绝干活期间散乱嬉闹,不允许乱讲乱唱。

10、因为分配或者生产,组、船、个人之间发生冲突而耽误工作的职工以开除论处(有事情可以找队、场领导解决)。

11、杜绝各船私自下笼、下圈、下网等活动。发现偷卖海珍品的一次撤掉船长职务,二次开除,严重者交处理。

12、小队职工严禁以老欺新,以强凌弱,勾心斗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13、严禁队长,领班人员工作期间脱离工作现场。

14、小队骑摩托车者杜绝乱借乱骑,出现任何事故者,公司不 负任何责任 (骑摩托车者必须立下保证书)。

15、出现大风,大雨等特殊天气、特殊海况时小队队长、副队长、保管员等干部及其老员工全部归队值班。

16、全场所有员工杜绝穿拖鞋作业,违者罚款1000元,第二次开除。

17、在场外非工作时间发生饮酒斗殴、偷盗等不法行径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自己承担所有责任,公司概不负责。在场内打架斗殴者,一次罚工10天,二次开除。

18、长期在队食宿的职工,晚间外出时必须向在队领导 或者值班人员通报。

19、严禁工作时间拨打无聊电话。上网聊天,听歌,如有不服从者可以没收手机。

20、所有各项罚金、奖励给一年中表现突出的职工。

21、年底评选\"劳模、先进\"由全体职工民主选举,在合同期内无故旷工者,没有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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