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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和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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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和考核办法

为发挥我院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努力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不断巩固、深入开展本院中医药诊疗特色优势工作,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以下定量指标与考核办法。

一、医疗方面

1、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以2009年的比例为基础,每增加1%,奖励300元;每下降1%扣300元。

2、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以2009年的比例为基础,每增加1%,奖励300元;每下降1%扣300元。

3、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以2009年的比例为基础,每增加1%,奖励300元;每下降1%扣300元。

4、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数:以2009年开展的项目数为基础,每增加一个项目,奖励300元;每减少一个项目扣300元。

上述指标以科室为单位,每年统计一次,并对相关科室进行奖励或处罚。

二、病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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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病人、留观病人、门(急)诊要求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书写规范》要求进行书写

2、凡是中医格式的病历,缺中医内涵的,视为丙级病历,按丙级病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每份处罚500元。

3、凡是不按照中医、中西医结合格式和要求书写得病历,通过平时抽查和终末量复评,发现者按丙级病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每份罚劳务费500元。

4、医师每月书写的病历,均为中医格式,并全部被评为甲级病案者,每人每月奖励200元。

三、科研方面: 为了在科研上加大对中医药特色的支持力度,从2010年起,实行以下奖励措施:

1、对于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面获奖的科研课题,除按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外,每项目再给予1000元的奖励。

2、引进中医、中西医结合新技术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除按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外,每项新技术再给予300元的奖励。

3、在合法专业期刊上发表中医、中西医结合论文的,除按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外,每篇论文再给予5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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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才培养方面:

1、报考中医类别研究生,毕业后回本医院工作的,医院全额报销学费,并补发学习期间的工资。

2、参加中医函授班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医院全额报销学费及路费。

3、到上级中医院进修:属第一次进修的,进修期间的劳务费按全院人均劳务费的60%发放;属第二次进修的,进修期间的劳务费按全院人均劳务费的85%发放;属第三次进修的,进修期间的劳务费按全院人均劳务费的110%发放。

4、参加短期中医培训班学习:属10~30天的短期学习,按所在科室同类人员人均劳务费水平,按学习天数计发。

201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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