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NJGY-XZ09 版 本:第1版 生效日期:2008/1/1 原稿:姚 凌 证件管理制度 修订: 签发: 一. 制度名称
证件管理制度
二. 目的意义
为了树立公司形象,规范管理公司各类证件,特制定本规定。
三. 具体内容
3.1 公司证件种类
3.1.1 公司证件指能说明员工在本公司身份的有效证件,如工作证、员工卡、
名片等。
3.1.2 工作证:证明员工是公司正式聘用人员;公司给人事档案关系转入公司,
与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员工办理工作证。
3.1.3 员工卡:记录员工进出公司的考勤并表明员工的身份,公司给所有员工
配发“员工卡”。
3.1.4 名片:名片是员工对外交往中的身份介绍,公司给需要对外联络的员工
印制名片。
3.2 证件申办
各类证件的申办和管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行政人事部统一制作工作证、员工卡和名片,员工未经公司授权,请勿自行随意印制。
3.2.1 工作证申办:行政人事部给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办理工作证。 3.2.2 员工卡申办:行政人事部给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办理员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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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名片申办
3.2.3.1 行政人事部给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办理名片。
3.2.3.2 因工作需要,名片印制的岗位名称与实际岗位名称不同的,应由公司
分管领导批准。
3.2.3.3 行政人事部做好名片印制的登记和留档工作。 3.3 证件使用
3.3.1 所有员工请妥善保管公司为其制作的各类证件,如果发生工作证或员工
卡遗失,请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告,由行政人事部登记并补办,补办的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3.3.2 员工应在有关场合出示相关证件,在参加公司重大活动时佩带员工卡。 3.3.3 员工在与领导、客户、合作伙伴等第一次交往时,应交换名片,任何名
片未带、名片用完都不是自己失误的理由。 3.3.4 员工的任何证件请勿借给公司内部或外部人员使用。
3.3.5 员工在岗位变动,需要重新办理有关证件时,必须以旧换新。 3.3.6 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请交还所有证件。 3.4 责任规定
3.4.1 行政人事部:应为相关人员及时,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否则,
因此耽误相关人员工作,公司将追究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失职责任。 3.4.2 员工:如证件遗失,请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告,由行政人事部登记并补
办,补办的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员工不得将证件私自篡改或借给他人使用,否则,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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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证件管理工作中有关事务的处理。
五. 执行者
公司所有员工。
六. 生效时间
200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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