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 滕州嘉庆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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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滕州嘉庆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七彩阳光城)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如有变化,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甲方因工作任务需要聘用乙方,乙方自愿应聘,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月。 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3日(含)以下解除劳动关系的,因尚处于试用培训阶段,双方同意不计付劳动报酬。
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转正后基本工资为 ,考核工资为 超时加班工资为 ,职工养老保险补贴 ,其它 ,加班工资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发放。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见岗位责任书)、岗位考核表、试用期目标考核表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其内容采用学习签到或签字的方式通知送达乙方,乙方签到或签字后即应当知道并承认其生效,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而不给予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说明:乙方有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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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试用期间,乙方未能完成“试用期目标责任书”上的目标任务。 B、乙方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上信息资料被证实有虚假陈述。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说明:乙方有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A、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月度目标任务或岗位责任书内容,或连续三个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被降职、降薪或调整工作岗位不予服从的;
B、连续旷工超过3日(含)、或当年累计旷工5.5天(含)以上;乙方被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拘留期间,视同旷工。乙方下落不明期间,亦视同旷工。
C、违反滕州嘉庆阳光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应受到开除或辞退处分的。
D、受贿、或挪用公司资金、或职务侵占、或故意非法占有甲方钱款或资产价值2000元以上。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说明:乙方有下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视为给甲方利益或给甲方信誉造成重大损害: 由于乙方的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2万元以上损失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乙双方应提前 15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前15日,甲方或乙方可以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关系,但此通知不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学历、培训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与工作有关的个人资料如家庭地址、家庭成员等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隐瞒、故意漏报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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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甲方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六、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乙方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离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也要以自己一个月的工资替代通知期支付给甲方,如由此给甲方在业务上、经济上造成损失的,需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若乙方非法侵占甲方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倍以上的罚款,该罚款可以在乙方工资和奖金中扣除,也可以要求乙方用个人财产无条件支付。
(三)甲方实行薪酬保密制度,乙方不得打听别人的工资或泄露自己的工资;若乙方违反此规定,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奖金总额的三分之一和其他按年计发工资奖金的四分之一作为处罚,若违反3次(含)以上,甲方有权按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处理。
(四)乙方在职期间还是在离职后收到属于甲方的应收款后,必须无条件在三日内交到甲方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出收款收据,才视为甲方收到该款,若逾期上交,乙方确认自己故意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甲方除有权收回该款项外,还有权对乙方按每逾期1天处以该款总金额1%的罚款(如经甲方相关领导批准在外地出差未返还的,上交日期可顺延)。
(五)乙方无论在职期间还是在离职后,如与甲方发生①工资或奖金结算②劳动保险⑤业务提成⑥其他资金往来等纠纷时,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乙方不得将业务中收到的甲方应收款占为己有,也不得将甲方任何资产占为己有,否则乙方确认自己占有的款项和物品为故意非法占有,甲方除收回该款项(或该物)外,还有权对乙方按每占有1天处以该款(或该物)总额1%的罚款。
七、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未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其它事项
(一)本劳动合同一式 两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不鉴证。
(二)本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如未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则涂改部分无效。本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与乙方签订的岗位责任书、月度和年度目标责任书、试用期目标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但年度目标责任书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仅指当年度,如在新年度未重新约定劳动报酬,则以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为准。
(四)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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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确定本合同页首所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可以用特快专递送达,如特快专递不能送达的、或乙方拒收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以特快专递寄出后5天视为已送达。
(六)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七)乙方确认:乙方已于本合同签约时间日收到本合同,本条替代乙方收到本劳动合同书的收条。
九、其它约定事项:
(一)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甲方提供服装(春秋装和夏装各)四套给乙方;乙方需缴纳服装押金RMB:
贰佰元整,在乙方办完离职手续后将服装交回,甲方退回乙方服装押金。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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