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药 登 记 申 请 表
(示范文本)
适用于农药原药(母药)
农 药 名 称: 有效成分含量: 申 请 人:
填 表 说 明 1.本表适用原药(母药)登记申请。 2. “申请人”是指申请登记的农药生产企业、境外企业、新农药研制者。新农药研制者和境外企业不填写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新农药研制者为个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境外企业应填写在中国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的相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的信息。 3.农药类别按农药用途填写,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卫生用农药、杀鼠剂等。 4.农药中文通用名称是指GB 4839规定的农药通用名称;农药国际通用名称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批准的农药名称,暂无规定的农药中文通用名称或国际通用名称的,可使用相关机构确定的建议名称。 5.请按申请登记的种类填写本表,并提交相应的登记资料。 6.申请人应当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对照本表逐项填写。表内有选择项目的,应在相应的项目括号内打“√”。 7.请用墨水笔填写或打印,勿用圆珠笔填写。
农药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 通讯地址 农药生产许可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农药类别 邮编 传真 电话 ( ) 杀虫剂;( )杀菌剂;( )除草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 )卫生用农药;( )杀鼠剂;( )其他: 。 农药有效成分 中文通用名称 1 2 3 国际通用名称 含量 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农药登记要求提交登记资料和产品,并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以任何方式向农药登记评审人员咨询评审结果、打招呼或输送利益。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境外企业在中国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名称(公章):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负责人签名: 申请日期:
农药登记类型 农药种类 [ ]化学农药 [ ]生物化学农药 [ ]微生物农药 [ ]植物源农药 登记种类 [ ]新农药原药(母药),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号: [ ]相同原药(母药) 申请人认定与 (企业名称)的 (产品名称及登记证号)为相同产品 [ ]非相同原药(母药) 境外申请人证明文件 境外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及在有关国家和地区登记情况说明: 该产品在其他国家登记情况说明(可另附文件说明): 其他证明文件 新农药有效成分命名文件编号(详见附件): 该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产品化学、毒理学、环境影响资料或综合查询报告(可另附文件说明): 该产品有关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补充资料(可另附文件说明): 提交的农药登记资料形式:纸质资料[ ] 电子资料[ ] 农药登记审查意见 省级农业 农村主管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部门初审 (单位盖章) 意见 ×××× 年 ×× 月 ×× 日 农业农村 部农药检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定所技术 (单位盖章) 审查意见 ×××× 年 ×× 月 ×× 日 农药登记 评审委员 会评审意 见 农业农村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部审批意 (单位盖章) 见 ×××× 年 ×× 月 ×× 日
农 药 登 记 申 请 表
(示范文本)
适用于农药制剂
农 药 名 称: 剂 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申 请 人:
填 表 说 明 1.本表适用于农药制剂登记申请。 2.表中“申请人”是指申请登记的农药生产企业、境外企业和新农药研制者。新农药研制者和境外企业不填写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新农药研制者为个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境外企业应填写在中国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的相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的信息。 3.本表中农药类别按农药用途分类(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卫生用农药、杀鼠剂等);农药中文通用名称是指GB 4839规定的农药通用名称;农药国际通用名称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批准的农药名称,暂无规定的农药中文通用名称或国际通用名称的,可使用相关机构确定的建议名称。 4.申请人应当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对照本表逐项填写。表内有选择项目的,应在相应的项目括号内打“√”。 5.本表一律用墨水笔填写或打印,请勿使用圆珠笔填写。
农药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 通讯地址 农药生产许可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农药名称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邮编 传真 电话 ( )杀虫剂;( )杀菌剂;( )除草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卫生用农药;( )杀鼠剂;( )其他: 。 农药有效成分 中文通用名称 1 2 3 国际通用名称 申请作物、防治对象 含量 申请作物/场所 1 2 防治对象 使用方法 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农药登记要求提交登记资料和产品,并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以任何方式向农药登记评审人员咨询评审结果、打招呼或输送利益。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境外企业在中国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名称(公章):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负责人签名: 申请日期: 农药登记类型 农药种类 [ ]化学农药 [ ]生物化学农药 [ ]微生物农药 [ ]植物源农药 农药用途 [ ]农药制剂 [ ]卫生用农药制剂 [ ]杀鼠剂制剂 [ ]其他 登记种类 [ ] 新农药制剂,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号: [ ] 新剂型 [ ] 新含量 [ ] 新混配制剂 [ ] 新使用范围 [ ] 新使用方法 [ ] 相同制剂: 申请人认定与 (企业名称)的 (产品名称及登记证号)为相同产品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相同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不同 [ ] 相似制剂: 申请人认定与 (企业名称)的 (产品名称及登记证号)为相似产品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相同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不同 境外申请人证明文件 境外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及在有关国家和地区登记情况说明(可另附文件说明): 该产品在其他国家登记情况说明(可另附文件说明): 其他证明文件 新农药有效成分命名文件编号(文件见附件): 国家标准中未规定的新剂型的剂型命名依据(依据见附件): 原药来源情况说明(证明材料见附件): 该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产品化学、毒理学、环境影响资料或综合查询报告(可另附文件说明): 该产品有关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补充资料(可另附文件说明): 提交的农药登记资料形式:纸质资料[ ] 电子资料[ ]
农药登记审查意见 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 ×××× 年 ×× 月 ×× 日 农业农村 部农药检 定所技术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 年 ×× 月 ×× 日 农药登记 评审委员 会评审意 见 农业农村 部审批意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见 (单位盖章) ×××× 年 ×× 月 ×× 日
常见错误示例
1. 《申请表》未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所填内容不完整,或与申报材料中的信息不一致。
2. 未附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意见,或初审意见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正确。
3. 产品概述过于简单,或内容与申报材料信息不一致。 4. 提供产品化学、药效、残留、毒理学、环境影响资料不完整,有缺项。
5. 未提交农药标签和说明书样张。 6. 农药登记种类判断错误。
7. 申请材料未按规定装订,未编目录或页码,或页码顺序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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