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安政[2006]48号

安政[2006]48号

来源:爱go旅游网


安政[2006]48号

安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海镇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安海镇地震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党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预案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在《安海镇地震应急预案》总体框架内进一步细化预案,制订地震应急保障措施,于2006年7月底前送交镇地震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85799022。

安海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抄送: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江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地震办、

安海镇党政联席会成员、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成员 单位、存档

- 0 - 安海镇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

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晋江市地震应急预案》、《晋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晋政文[2005]9l号)结合我镇安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证安海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实行党委、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安海镇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及其成员单位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是我镇地震应急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作为镇政府处理地震灾害专项指挥机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我镇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相关镇党政领导担任副指挥长,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由以下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镇党政办 镇政法办 镇城建办 镇农业服务中心 镇企业服务中心 镇财经办 镇社会事务办 镇财政所 镇城监中队 安海公安分局 安海教委办 镇土地所

- 1 -

安海劳动工作站 安海交管站 安平供水公司 安海医院 安海卫生院 安海环卫处 安海广电站 安海归国华侨联合会 安海交警大队 安海消防中队 安海电力公司 安海移动通信公司 安海电信局 安海联通公司 主要职责是:

1、贯彻省、泉州市、晋江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组织、协调、指挥村(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种救援力量的救援行动,开展地震灾害应急工作。 2、组成现场指挥部直接指挥灾区应急工作。 3、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4、部署和组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5、请求市武装部、驻晋部队、武警和消防,边防部队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6、根据灾情提出特别管制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的建议。 7、研究和决定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 (二)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党委秘书兼主任,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组成人员,办公室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 3、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

4、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审核报送有关新闻通稿。

5、起草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 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6、办理市、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预警和预防机制

- 2 -

地震预警和预防机制是提前识别地震前兆、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内强震趋势的紧迫性做出预测,地震预警信息由上级负责发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预警信息要做好预防准备,落实应对措施。

(一)预警预防行动

地震预警预防行动根据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短期地震预报---临震预报的递进式预警,分别采取防震工作部署---防震准备---防震应急反应等预防行动。

1、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与防震工作部署

对于中国地震局召开年度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由国家地震预报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中国地震局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省政府、泉州市政府、晋江市政府部署防震工作。 2、短期地震预报与防震准备

在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的基础上,根据市地震办,提出的短期地震预测意见,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做好防震准备。 3、临震预报与临震应急反应

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当省政府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的各村(社区 )、各单位应采取应急防御措施。

(1)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3)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4)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5)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二)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l、地震预警级别

地震预警级别是结合地震的紧迫程度和严重程度两个方面

- 3 -

做出分级。

(1)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阶,作递进式预警: ①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是指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的划分;

②地震短期预报---是指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③临震预报---是指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2)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3级: ①5级至6级地震; ②6级至7级地震; ③7级以上地震。 2、地震预警的发布

(1)由全国地震会商会划定的在我市的地震重点危险区,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件发布。

(2)新闻媒体刊登或者播发地震预报消息,必须依照《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为准,同时并经省政府批准,方能对外公布。

(3)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以内的临震预报,同时立即向泉州市政府及泉州市地震局报告。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地震灾害信息报送和处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灾情速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震情灾情公告(注:地震灾害信息由市地震办公室报送市政府总值班室及泉州地震局)。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1、震区村(社区)要配合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尽快汇总震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报送市政府,以便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 4 -

2、民政、公安、交通、供水、供电、建设、国土、教育、卫生等部门应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并由办公室负责抄送市民政局和地震办。

3、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华侨、港澳台胞或外国人员,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或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及时上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报送市侨台外事局、民政局和地震办。

七、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l、地震灾害事件等级

地震灾害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1)一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我镇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一级地震灾害。

(2)二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至50人,或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二级地震灾害;

(3)三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一6.5级地震,可初判为三级地震灾害;

(4)四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受伤,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一6.0级地震,可初判为四级地震灾害。

2、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及基本程序 (1)一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①启动I级响应。一级地震灾害发生时,镇政府立即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立即到达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及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地震灭害发生的第一时间,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应立即同上级政府及地震部门报告地震灾害情况,并请求上级政府扩大

- 5 -

应急,由上级政府部署对灾区抢救灾工作进行紧急救援。 ②1级响应基本程序: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

---上报晋江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震办和民政局; ---根据地震灾害程度,研究和决策应急工作规模,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工作; ---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号召灾区人民自救互救,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启动社会动员程序:

---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 ---为省政府、泉州市、晋江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紧急支授行动提供应急保障;

---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特别管制措施。

(2)二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①启动II级响应.二级地震灾害发生后,镇政府立即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立即到达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及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并立即报告泉州市、晋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由晋江市人民政府部署应急反应措施工作。 ②II级响应的基本程序:

---镇人民政府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报告晋江市人民政府,并抄送晋江市地震办、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同时向当地驻军部队通报地震受灾情况;

---由晋江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各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 (3)三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 6 -

①启动III级响应,三级地震灾害发生后,晋江市抗震救灾 指挥部为应急主体。由晋江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应急反应措 施,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与救 灾工作。

②III级响应的基本程序。三级地震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及时报告晋江市人民政府并抄送晋江市地震办和民政局。由晋江市政府部署响应行动。

(4)四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①启动IV级响应。四级地震灾害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②IV级一向应基本程序。四级地震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并及时报告晋江市人民政府并抄送晋江市地震办和民政局。由晋江市政府指导响应行动。 (二)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职责 l、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镇人民武装部上报市政府联系部队、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边防大队,迅速调集部队与警力赶赴灾区,搜寻与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2、防御次生灾害

镇企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安办、安海交管站、镇土地所、镇城建办、镇区管理处、安海教委办、水利站、安海电力公司、安平供水公司等部门负责对本系统处在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或避免地震灾害扩展。 3、医疗救治和防疫保障

安海医院、安海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救治、疾病疫情控制;镇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市环保局对污染物监测、危害程度认定并提出处置建议;消防中队负责现场污染物清理、安海环卫处负

- 7 -

责现场污染物的收集与处理。 4、重要警卫与警戒

安海公安分局负责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安海交管站、安海交警中队、负责受灾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并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5、通讯联络保障

镇电信运营单位负责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通讯保障工作,重点保障现场指挥部与上下级政府、各应急救援组织、医院和新闻媒体的通信畅通。 6、灾民转移安置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协调各村(社区)等部门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调集抗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7、应急物资和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负责调度和拨付财政应急资金;镇企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救援抢险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应急调运,保证应急处置或灾后重建与恢复,做好灾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所需物资的供应。 8、现场地震监测

由镇地震办负责协助省、泉州市、晋江市地震办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和震区地震趋势判断,进行宏观烈度科学考查,协调震区与周边地区的震情监测工作。

9、危房鉴定

由城建办和各基层单位负责协助省、市地震工作组开展震区危房鉴定工作,及时疏散危房内的人群,避免因余震造成的次生灾害损失。

10、灾害损失评估

由镇城建办负责协助省、泉州市、晋江市地震办及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 8 -

11、涉外事务

安海归国华侨联合、社会事务办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处置涉及到港澳台、华侨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需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驻华使领馆、华侨住在各有关机构通报、或需要国际社会援助的事项;镇社会事务办、安海归国华侨联合会按外事工作规定协助市侨台外事局、市民政局安排与接待外国记者、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到现场采访、考察、救灾等工作。 12、新闻报道

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协调上级来访及本市新闻单位,按国家、省、市地震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协调作好防灾抗震宣传工作。 (三)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镇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的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传达到基层。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资源保障 l、应急队伍的资源

(1)人员抢救队伍,由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部队、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各行业紧急救援队伍、村(社区)应急救援队、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

(2)工程抢险队伍。由安海交管站、镇城建办、镇土地所、企业服务中心、安平供水公司、电信运营公司、安海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桥梁抢险、建筑工程抢险、地质灾害抢险、防洪抢险、特种结构抢险、电力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

(3)次生灾害救援队伍。由消防中队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镇安办组织石油化工专业队伍、企业服务中心提请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协助,组织辐射防护专业队伍。

(4)医疗救护队伍。由安海医院负责联系市卫生局负责组织

- 9 -

部队和地方的急救医疗专业队伍,安海卫生院负责疾病疫情的控制,组织应急医疗专业队伍。

(5)地震现场应急队伍。由泉州市、晋江市地震局和我镇地震办负责组织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

(6)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由城建办、市地震办负责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2、应急措施保障计划

为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由镇政府牵头制定18个行业应急措施保障计划。

(1)人员抢救保障计划(镇武装部负责)

(2)人员避难保障计划(镇城建办、企业服务中心负责) (3)民政保障计划(镇社会事务办负责)

(4)救护与防疫保障计划(安海医院、安海卫生院负责) (5)通信保障计划(电信运营企业负责)

(6)交通(道路、桥梁、隧洞、运输等)保障计划(安海交管站负责)

(7)消防保障计划(安海消防中队负责) (8)治安保卫保障计划(安海公安分局负责) (9)交通管制保障计划(安海交警中队负责) (10)粮食保障计划(企业和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11)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障计划(镇党政办负责) (12)水利工程保障计划(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13)生活供水保障计划(安平供水公司负责) (14)供电保障计划(安海电力公司负责) (15)供气保障计划(安海城建办负责)

(16)环境污染保障计划(镇企业服务中心负责)

(17)地震新闻管制和宣传保障计划(镇社会事务办负责) (18)地质保障计划(镇土地所负责)

3、保障应急反应能力

各村(社区)各部门应重视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专业队伍

- 10 -

建设,保持一支精干高效、技术精良、准军事化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同时要完善装备,优化人员配备,细化训练方案,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实际演练,做到技术过硬,作风顽强,反应快捷,行动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有序高效,增强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1、救灾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运营企业负责组织抢险队伍,尽快恢复已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在紧急情况下,可临时借用其他部门的通信系统或卫星通信系统,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2)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应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3)由镇地震办联系地震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迅速开通通信网络,采用一切快捷有效的通信手段传递信息。若震区公共通信系统中断,镇地震办应尽快与市地震办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启用应急机动通信,恢复与震区的通信联络。 (三)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应急单位应树立“预防为主”观念,做好地震抗灾平时备战工作,做好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等物资储备,建立装备动态数据库,明确有关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调用和征用等制度,确保随时调用。

(四)交通运输保障

镇党政办、安海交管站与市交通局联系,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水运和有关设施;组织协调各种运输力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五)医疗卫生保障

镇社会事务办要组织安海医院、卫生院、安海工商所等部门要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组织防疫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暴发流行,组织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对灾区进行

- 11 -

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保障灾区灾民生活卫生和食品安全。 (六)治安保障

安海公安分局要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物资保障

镇党政办、企业和农业服务中心要协调各行业及时调运粮食、食品、石油、药品、医疗器械、钢材、水泥等应急物资,保证灾区灾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震区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重要设施抢险救灾的需要。 (八)经费保障

镇财政所要及时调拨应急救灾资金及应急款项;社会事务办联系市民政局要及时发放应急救济款。 (九)社会动员保障

一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震区政府应当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和社区救援志愿者队伍开展自救和互救,动员非灾区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二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震区政府应当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和社区救援志愿者队伍开展自救和互救;动员非灾区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请求毗邻县(镇、区)政府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提请市人民政府视震区受灾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为提高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能力,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的村(社区)要规划设立紧急避难场所,提倡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十一)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健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应急基础数据库、应急救援技术系统,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储备。 (十二)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保障

- 12 -

l、震损建筑物危险评估

当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索与营救行动,对拟进入的震损建筑物要事先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进入;当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对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破拆。 2、危险品处理

现场救援应急队伍必需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 3、现场安全监视

(1)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要依据地震测报,视情向现场救援队伍发出余震警报,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余震征兆,立即向震损建筑物中的救援人员发出撤离警告。

(2)监视救援现场及相邻区域的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必要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3)监视救援现场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监视相邻区域损毁高大建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必要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监视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必要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十三)群众安全防护的保障

震区的村(社区)要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十四)电力保障

安海电力公司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十五)消防救援

安海消防中队要指导、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

- 13 -

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十六)城镇公用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镇城建办、城监大队、安平供水公司、镇广播电视事业站要组织力量,对灾区中被破坏的供排水、有线广播、公交运输、市政设施等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九、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 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有关部门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二)社会救助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联系、市民政局接受、安排社会各界和境外人士的紧急救助联系;市红十字会接受镇外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教援。

(三)调查和总结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震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对地震应急响应进行总结。 十、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1、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协调机制

镇社会事务办、镇地震办、安海教委办、安海广电站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按照既定宣传工作方针,及时制定下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计划,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知识讲师团的作用,加强对公众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和技能教育,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众震灾时的自救互救能力。

2、向社会发布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信息 镇地震办在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

- 14 -

灾工作。

3、向社会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

政府要最大限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广大公众要增强地震应急意识和响应政府应急行为的积极性,增强自防、自救、互救自觉性和能力。 (二)培训

应急救援队伍及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上岗前培训、应急常规性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演习

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预案、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和训练,使应急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握灾害处置方法,并根据演练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本预案。 十一、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其他地震事件指非破坏性、但是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地震事件。需要分类进行紧急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对于发生在台湾本岛及台湾海峡的破坏性地震,可能波及我市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镇政府、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二)平息地震谣言或误传

对于有关地区出现地震谣言或误传,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要及时上报市地震办或市人民政府,请求派出专家分析谣言起因,作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并将情况及时上报晋江市地震办。

(三)特殊时期应急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在晋江市地震办的领导下,镇抗震救灾进行应急戒备,上下沟通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对

- 15 -

外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晋江市政府和晋江市地震办。

十二、附则

(一)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各村(社区)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该部门的抗震救灾指挥部小组长,并要求设联络员1—2名,将你单位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于七月底前报送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二)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一支抗震救灾应急队伍,同时确定必要时人民群众的疏散场地。

(三)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四)本预案自批准施行后。《安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安海镇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安镇政[1999]75号)同时废止。

安海镇人民政府 2006年5月10日

- 16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