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清洗、消毒与灭菌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站使用的消毒、灭菌器械的监督管理。
2、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消毒、灭菌器械使用效果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提出改进措施。
3、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进行采购,按国家规定查验所需证件,监督进货质量。
4、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器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使用;掌握消毒、灭菌器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5、禁止使用过期、淘汰、无合格证明的消毒、灭菌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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