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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 四会市丰顺能源有限公司 第 0 次 修 改 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第2页共2页
一、
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本厂的安全 生产负全面责任。厂长要指定一名主管生产的副厂长主管具体的安全工作;要检查督促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定、规章制度的执行,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二、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规
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机构和组织,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安全专
业人员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支持安技员的工作,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 四、 五、
组织全厂性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全厂性安全卫生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并检查督促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 六、
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
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七、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应严格按照《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定》办理,迅
速报告主管部门、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和检察院,并组织调查、处理、签署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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