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9 17:34:00| 分类: H.R.支招 |字号 订阅 企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宗旨
以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具体工作岗位,略) 三、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能正确理解和掌握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开拓创新意识,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严于律己。
2竞争正职位人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现任正职务或担任副职务三年以上,或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竞争副职位人员,应具备大专(含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现任副职务或在正科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或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3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新任正副职务,男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女性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4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为鼓励竞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参加公开竞争。
四、竞争上岗职位的具体要求(职位描写,略)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
1宣传发动。召开有关会议,组织职工学习、省、和集团公司有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院领导动员,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使广大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2公布职位。公布竞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等事项。
3公开报名。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本院在职干部、教师均可报名。报名者必须填写《竞
争上岗报名表》,简述本人的工作经历及本人竞争该职位的优势和条件。每人只选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后,只参加一个职位的演讲答辩。
4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由考察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张榜公布名单。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人的职位,不列入竞争。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5演讲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简历、竞争优势、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对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并就考评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演讲者在演讲前或演讲后应向考评组递交一份关于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限1000字左右)。 6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演讲答辩后进行,参加考评会及民主测评人员为:现任副处以上党政干部、副高职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竞争者所在单位和竞争职位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7组织考察。根据竞争人员演讲答辩成绩以及民主测评结果,考评组提出推荐名单,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张榜公布名单,由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干部德、能、勤、绩。
8决定聘任。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其中需报上级备案审批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办理。最后张榜公布。 竞争上岗的干部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者,不保留职务及待遇。 六、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学院直接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办负责。
1成立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及党办、纪委、院办、工会、教务处、培训部、部分系领导和专家组成。
2成立考察组:党办、院办派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党办负责。
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是深化我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各级党政领导,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教师、干部正确认识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特别是优秀的年轻干部和教师积极参与竞争;要教育教师、干部以工作、事业为重,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竞争上岗工作。要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竞争上岗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按有关法规,认真查处,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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