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各电厂运行人员当班期间的安全文明值班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2 范 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各电厂生产部运行人员(包括料场承包人员、门岗值班人员)安全文明值班管理工作。
3 定 义
安全文明值班管理规定是明确生产运行人员当班期间管理职责,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的一项重要规定,公司全体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文明值班及相关管理工作,提高现场管理水平,避免因管理职责不明、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机组停运、设备损坏以及人身伤害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4 职 责
4.1 子公司经理和生产负责检查集控室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4.2 生产部
1) 负责制定集控室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 2) 负责集控室日常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4.3安全管理中心是各电厂安全管理归口部门,对集控室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具有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能。
5 管理要求
5.1 现场安全管理
5.1.1 运行人员对当班期间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人员违章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发现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汇报处理或予以纠正、制止;违章人员必须尊重并服从运行人员管理,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的,对当事人予以加倍处罚;当值运行人员对问题视而不见的,与当事人或责任人承担同等责任,并受到同等处罚。
5.1.2电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一律按《安规》要求严格着装,必须穿本厂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正确佩戴安全帽。未穿工作服、未戴安全帽的,按《反违章管理规定》
5.1.3非电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对当事人、生产、安全主
管罚款500元/人次。
5.1.4各电厂的料场工作人员(含本厂质检人员、外协卸料和破碎人员、装载车司机等)必须穿反光服,防止发生交通人身伤害事故。未穿反光服的,对当事人、当事人直接上级、当事人所在部门及班组兼职安全员、生产、安全主管各罚款100元/人.次。
5.2 集控室管理
5.2.1运行值长对当班期间集控室的安全文明值班负管理责任。
5.2.2允许进入集控室人员:厂部及上级领导、生产部专责及以上人员、控制室有工作的工作人员、运行负责人及值班人员、其他经值班负责人同意或厂部批准人员。
5.2.3上级领导和来宾进入控制室检查、参观,值班负责人应主动起立表示欢迎。回答问题,应先站立后回答,做到热情周详,有问必答(涉及机密除外),监盘人员应礼貌拒绝提问。
5.2.4经公司许可的外来人员进入集控室须有本公司人员陪同,并经当值值长同意。参观人员在参观时应保持在控制台黄色警戒线以外距离,实习人员严禁触碰LCD操作盘及操作鼠标。
5.2.5集控室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闹。
5.2.6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器材、耗材和能源,爱护办公财产,正确操作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禁止擅自移动、拆卸办公设施、设备。
5.2.7进行工作联系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主动报姓名,音量以参与者听清为宜。 5.2.8办公电话要长话短说,言简意赅,通话时应先通报姓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许说粗话,控制声音,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5.2.9 集控室不得见到手机(值长除外),有紧急情况必需使用对讲机以及座机电话。一旦发现手机,对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当值值长、生产各考核100元。
5.2.10不许在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地点外进餐、吃零食(含口香糖、槟榔)。 5.2.11不许在工作时间闲聊,打瞌睡,串岗,看无关报刊、网页,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2.12监盘时不得看书或其它资料,不得东张西望,不做与监盘无关的事情。 5.2.13设备重大操作和事故处理期间,与操作无关的人员一律退出控制室。 5.2.14办理工作票必须在办票室(有条件的)进行,维护人员除非必要(如紧急消缺或事故处理等),并经值长同意,不得进入集控室。
5.2.15任何人员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值长有权令其退出集控室,无理取闹者送交厂部有关部门并追究其责任。
5.3卫生定置管理
5.3.1值班期间值长应督促班组人员注意保持好办票室、控制室及其它责任卫生区域的清洁卫生,做好定置管理工作。控制室卫生定置管理必须进行交。
5.3.2卫生定置管理标准
5.3.2.1值班室应悬挂定置图,室内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污渍。
5.3.2.2墙面干净、整洁、无污迹,无蛛网,墙面上的标语牌、制度牌和生产栏目牌上无积灰。
5.3.2.3文件柜、工具柜、餐桌、茶几、值长台、办票桌、控制台等干净整洁、无杂物, 无污迹;值班台只放置电话、计算机、运行日志或录音设备,其他记录本使用后应随即放回定置位置。人离开时座椅须摆放整齐;办票室、控制台和值长台椅子不能混摆。
5.3.2.4文件盒(夹)、工器具摆放整齐,各柜子柜门必须关闭;
5.3.2.5个人水杯、餐具等应放在本值用具柜内,摆放成一条线,并干净亮洁; 5.3.2.6手套等必须放在用具柜内,不得随意放在桌面或者扳勾箱上;
5.3.2.7安全帽必须整齐摆放在安全帽柜内(或文件柜柜顶),放不下时应戴着。
5.3.2.8办票室抽屉每班整理一次,用具应摆放整齐,无废弃物品。
5.3.2.9雨天进入集控室前,必须换上鞋套,不得将泥渍带进集控室内;值班人员应及时备好鞋套。
5.3.2.10与运行工作无关的物品不许带入值班场所(因检修、试验需要临时带入工器具的放置不能影响运行工作,用后应及时撤出)。
5.3.2.11各类记录本放置整齐美观,下发的规定和宣传资料应粘贴在宣传白板上,由值班人员及时整理,超过一周的需取下存放至相应的文件夹内,不得丢失。
5.3.2.12各类台帐、资料按内容分类放入资料盒(夹),并按顺序整齐地存放于资料柜中,实行定置管理。
5.3.2.13各种便携式仪表、仪器、工器具、安全用具使用后应及时存放于工具柜内,并实行定置管理。
5.4 记录台账管理
5.4.1 运营电厂生产部应按照安全管理中心要求建立各种运行记录和台账,明确执行和管理标准,指导、督促运行人员严格执行,并定期检查、考核到位。
5.4.2 当班期间,值长应组织本值人员用正楷字认真进行各类运行记录台账的填写工作,并督促本值人员对各类运行记录台账进行严格的定置管理。
5.4.3 运营电厂应建立的运行记录台账详见附件:《集控室记录台账及资料清单》。 5.5 工器具及钥匙管理
5.5.1 各运营电厂生产部应按照安全管理中心要求,建立部门检修、运行班组公用工器具及个人工器具定额清单及管理台账。
5.5.2 运行值公用工器具只发一套,放集控室或其它固定地点定置管理,各运行值指定专人负责,交时负责清点、规整并在《工器具交接记录本》上签名交接。
5.5.3 公用工器具在正常使用寿命内被人为损坏或遗失,责任人明确的由责任人赔偿,未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值赔偿。工器具正常使用情况下失去使用效能,无法修复的,当值值长应及时汇报部门,走物质报废流程,并领用新的工器具。
5.5.4 个人工器具正常使用寿命期限内损坏或遗失,由领用人自己负责修复或购买。超过使用寿命而失去使用效能的,可以申请以旧换新。
5.5.5 生产部应严格对封闭区域设备间、配电间、电子间、工程师站等的出入及钥匙管理工作。钥匙的管理纳入运行值交内容。
5.5.5.1集控室共配备三套钥匙,一套归运行人员使用,一套供检修人员借用,一套留作紧急备用。检修人员进入各封闭区域设备间、配电间、电子间、工程师站等都必须得到值长的同意,借用钥匙并在《钥匙借用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入内。工作完成后,应在借用计划时间内及时归还钥匙。
5.5.5.2进入工程师站人员:公司生产部门领导、安监人员、热控、电气专业主管、值长、运行主值、电/热控检修人员、其他经值长同意或厂部批准人员。
5.5.5.3进入工程师站的人员,必须在值长处填写申请登记表并得到值长批准后,方可进入,按照相应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5.5.5.4工程师站、电子间内严禁使用大功率无线通讯设备,以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5.6 文件资料管理
5.6.1 各运营电厂生产部应按照总部安全管理培训中心要求,在集控室建立专门的文件及技术资料柜,用以存放上级文件及运行技术资料,以方便生产人员学习、参阅。运行各值确定专人进行管理,按值移交,纳入交内容。
5.6.2 集控室文件资料只供生产人员当班期间使用,任何人不得借出集控室,如有遗失,考核当值值长100元/项。
5.6.3 生产部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整理有关文件资料,及时更新。 5.6.4 集控室文件资料清单详见《集控室记录台账及资料清单》。
6 相关文件
6.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6.2《集控室记录台账及资料清单》
7 记 录
7.1《生产部工器具管理台账》 7.2《工器具交接记录本》 7.3《钥匙借用登记本》 7.4《工程师站人员出入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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