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分包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工程给排水、外落水管、电力照明、设备电缆铺设、避雷及强电、弱电的预埋等所有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包括变更单),注:临时用水用电,由工班无偿服务,材料由项目部提供。
4、承包形式:水电安装工程包工包料。
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到竣工总 个工作日)。 3、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到正常施工,乙方以及时报告,申请工期延迟,未在影响施工事由发生当天申请的,视为主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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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工期延迟申请。申请事由经业主和监理会审不予认定的,不反生效力。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甲方不支付乙方在预埋前自行采购材料的备料款,工程双方定价基数为 元/平方米。
2、一层至二层浇筑完毕后付总工程量基数的20%,三层至封顶后付总工程量基数的40%,穿线完毕后付总工程量基数的80%,余下的15%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并付清,留5%作为工程一年保修金,保修到期后一个月内付清,结算时按决算下浮 个点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支付。
四、施工质量及验收
1、乙方按照国家现行规范(JGJ130-2001)施工,项目部按质量验收规范进行中间验收。如出现不合格,乙方必须根据项目部和监理共同签署和通知进行整改。返工或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顺延工期。若乙方拒不整改、拖延时间或对已施工部分工程无权要求进行结算。
2、上下工序的承包人应在工序开始施工前和工序结束时进行工程交接。如发现上道工序存在质量或遗漏问题,并没有立即向项目部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应对此后出现的相关工程质量及其他问题负责。项目部接到书面意见后应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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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内进行现场查验,并由上、下工序承包人同时在现场确认。如双方不能达成共识,以业主和监理共同意见为准。 3、安装工程以外的工地半成品或成品未移交前,乙方应予以保护,因乙方原因损坏应及时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4、确保强电、弱电、消防、通风系统的预埋畅通,给排水管路以及卫生间、厨房
五、工机具供应
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及按楼号每六层设一个总配电箱,其余施工安装所必需的一切工具和个人劳保用品、雨具以及晚上加班照明灯具由乙方处理。
六、双方职责
1、双方应在施工前和必要时进行技术交底,甲方可会同监理制作作业指导书,乙方应予以执行。 2、甲方职责:
(1)提供经审定的图纸2套,并对提供的图纸负责。 (2)及时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3)甲方统一为乙方申报的全部人员代办工资(生活费)发放银行卡。 3、乙方职责:
(1)根据甲方进度安排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合理及时采购各种材料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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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负责人在甲方安全知道下负责安全工作,做好工地临时水电的安装连接工作。砼浇筑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线路畅通。所有管线预埋必须按规范进行,严禁事后打墙体和砼结构。
(3)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各项施工协调工作。
(4)加强材料管理,任何人不得携带材料出工地,必须节约工地使用土建辅助材料,如需使用甲方辅助材料(如钢筋、水泥、模板等)需经甲方协商同意。
(5)乙方必须提前熟悉施工图纸,对图纸疑问进行汇总保甲方协商处理,因图纸错误未提前上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竣工决算由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决算,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不予认可或有异议,乙方再自行或第三方决算,此费用由乙方支付。 4、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约定支付款项,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如造成乙方停工或影响工期,误工应于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2)乙方如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完工,每超一天,按每天不少于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严禁事后凿打墙体和砼结构,否则按200元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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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甲方缴纳损失费用(临时变更除外),工程达不到竣工验收合格要求,乙方应承担总价20%的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4)由于国家或原因造成甲方停工,甲方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1、误甲方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应乙方原因不能足额付清工人报酬或处理好工人报酬纠纷,视为乙方挪用民工工资,承担经济及行事责任。民工投诉或向甲方索要报酬,乙方应赔偿甲方形象损失费5000元以上,并承担甲方全部直接损失。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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