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性评价制度
一、评价目的
通过完善的制度,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对教师在师德、教育、教学及科研等工作中所反映出来的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准确的评定,从而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的发展,保障学校的办学目标的实现。
二、评价原则
发展性原则重发展轻奖惩原则全员评价与全面评价原则
4、全员参与共同进步原则5、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
6、信息反馈原则7、科学性原则 三、评价方法
1、自评、互评、领导测评及学生与家长参评相结合 1)、学生与家长参评。(只适用于教师师德师风评价,学校政教处在每学年春期临近期末时,对教师师德师风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学生与家长进行抽样调查。)
2)、教师自评。
由学校向教师发放《教师发展性评价表》,教师应本着实事求是、积极向上的精神完成好自我评价。
3)、教师互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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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互评分为中心校和村小两个系列。互评前教师应分别在各自所在的系列内述职,然后进行小组讨论,民主测评。教师之间进行互评应以公正客观的立场、共同进步的心态为前提,以全面促进教师发展、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公平、公正、合理地对教师做出评价。
4)、领导测评。
领导测评由教师发展性评价领导小组完成,各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提供每位教师的学生与家长参评、教师自评、教师互评的结果、数据、资料等,供教师发展性评价领导小组参考、评分。
2、平时抽检与定期检评相结合 3、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五、评价内容
1、师德师风2、德育工作3、教学常规与教学业绩4、教育科研
六、评价步骤
对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评价采用三步走的办法:
月考评学期考评学年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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