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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调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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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自动调节系统

第一章 自动调节系统试验

1.试验项目与质量要求

1.1调节阀门方向性试验

自动调节系统在“手动”或“切换”状态时,远方操作开关向“开”方向时,调节阀门应向开启方向动作,开度表的示值应增大。

1.2自动跟踪试验

自动调节系统由“手动”状态切至“切换”状态时,阀门开度应保持不变,实现无扰动切换,扰动量应小于±1%阀位量程。同时,调节器输出信号应跟踪阀门开度信号,跟踪精度应小于±1%阀位量程。

1.3执行机构小回路检查

自动调节系统在“手动”或“切换”状态时,远方操作,使调节阀门保持一定开度。将系统切至“自动”状态时,阀门开度表应在原位置向关小方向动作。否则说明位置反馈为正反馈,应改变位置信号的接线方向,使其成为负反馈。

1.4测量信号方向试验

按照调节系统的原理接线图,检查各信号所标的极性应与生产过程的实际要求一致。

调节系统原理图上的“+”号表示信号电流增大时,调节阀门应开大;“-”号表示信号电流增大时,调节阀门应关小。用信号发生器或机械式万用表(R×10档)试验测量信号方向应正确。

1.5调节器组态及参数设置检查

调节器组态应满足自动调节系统方框图中各项控制及逻辑功能要求,参数设置应根据计算出的数值进行初始设置。

调节器组态及参数设置应在自动调节系统试投过程中逐步进行完善。

1. 6调节阀门特性和调节对象动态特性试验

机组运行稳定后,应对调节阀门特性及调节对象动态特性分别进行试验,质量要求见以下各自动调节系统有关内容。

1.7自动调节系统试投

以上各项试验符合要求后,再进行自动调节系统进行试投。

系统切为“自动”方式运行,观察被调对象的变化过程,记录有关参数曲线,对调节参数进一步整定。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切除自动,做进一步的检查。

自动调节系统投入运行后,控制参数应符合以下各自动调节系统有关质量指标要求,执行器动作次数应每分钟不超过5次。

1. 8自动调节系统扰动试验

自动调节系统正常投入运行后,应按照《热工自动调节系统试验制度》中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自动调节系统各项扰动试验,并符合以下各自动调节系统有关质量指标要求。

2.自动调节系统投入条件

2.1自动调节系统各调节设备均正常,符合《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第十篇的有关要求。

2.2自动调节系统远方操作试验应符合《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第十一篇的有关要求。

2.3机组运行参数达到各调节系统投入要求,各监控 仪表显示、记录正常及相应保护应正常投入。

2.4 自动调节系统相关阀门的阀门特性试验和系统动态特性试验达到规程要求。

3.自动调节系统退出条件

3.1主设备运行工况不稳定或运行方式改变,不符合自动调节系统投入要求。

3.2有关主要监控仪表、保护失灵。

3.3自动调节系统发生故障。

2. 4主设备及系统可控性差,不符合自动调节系统投入条件。

第二章 给水自动调节系统

本章给水自动调节系统,是指汽包锅炉的给水自动调节系统。

1.投入前的试验项目及质量要求

1.1汽包水位动态特性试验

1.1.1试验应分别在高、低负荷下进行。

1.1.2每一负荷下的试验应不少于两次。

1.2给水调节门特性试验

在锅炉每次大修后使用和新投入的调节门都应进行试验,其质量要求

1.2.1调节门全开时,在额定给水压力下,其最大流量应为额定负荷下给水流量的120%。

1.2.2调节门全关时,漏流量应小于调节门最大流量的10%。

1.2.3调节门特性曲线的线性段应大于全行程的70%,其回程误差不大于调节门最大流量的3%。

1.2.4调节门的死行程应小于全行程的5%。

2.投入要求

2.1锅炉运行正常,达到向汽轮机送汽要求。

2.2主给水管道为正常运行状态。

2.3汽包水位表、蒸汽流量表及给水流量表运行正常,指示准确,记录清晰。

2.4汽包水位信号及保护装置投入运行。

3.质量指标

3.1调节系统正常工作时,给水流量应随蒸汽流量迅速变化。在汽包水位正常时,给水流量与蒸汽流量应基本相等。

3.2锅炉稳定运行时,汽包水位应在给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

3.3锅炉稳定运行时,执行器不应频繁动作。

3.4当给水流量扰动时,(中压炉为额定负荷的20%,高压炉为额定负荷的10%),给水流量的恢复时间应小于30S。

3.5当水位定值改变40㎜时,水位应在1min内稳定在新的给定值(水位恢复到给定值的±15㎜范围内的时间)。

3.6锅炉在额定负荷下突然变化10%时,水位波动的最大偏差不超过±80㎜,水位稳定在给定值的时间应不大于2min。

4运行维护

4.1每天应根据汽包水位,蒸汽流量及给水流量的记录表记录曲线分析调节系统的工作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消除。

4.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给水流量和汽包水位定值扰动试验。

5切除条件

5.1给水调节门的漏流量大于其最大流量的30%。

5.2给水压力低于允许最低压力。

5.3调节系统工作不稳定,给水流量大幅度波动或水位周期不衰减波动。

5.4锅炉负荷稳定工况下,汽包水位超过报警值。

5.5给水自动调节系统发生故障。

第三章 主汽温度自动调节系统

本章温度自动调节系统,是指过热蒸汽温度自动调节系统。

1投入前的试验项目及质量要求

1.1过热蒸汽温度动态特性试验

试验应在高低负荷下各进行一次,每一负荷下的试验不少于两次。

1.2减温水调节门特性试验

在锅炉每次大修后使用和新投入使用的调节门均应进行本项试验,其质量要求如下:

1.2.1调节门的最大流量应满足锅炉最大负荷要求,并约有10%的余量。

1.2.2调节门的漏流量应小于其最大流量的10%。

1.2.3调节门的特性曲线应呈线性,工作段应大于70%,其回程误差应小于最大流量的3%。

1.2.4调节门的死行程应小于全行程的5%。

2投入条件

2.1锅炉运行正常,过热蒸汽温度达到额定运行参数。

2.2减温水调节门有足够的调节余量。

2.3主蒸汽温度表指示准确,记录清晰。

3质量指标

3.1锅炉稳定运行时,过热蒸汽温度应保持在给定值±2℃范围内,执行器不应频繁动作。

3.2减温水扰动10%时,过热汽温从投入自动开始到扰动消除时的过渡过程时间不应大于

2min。

3.3负荷扰动10%时,过热汽温的最大偏差不应超出±4℃,其过渡过程时间不应大于4min。

3.4过热汽温给定值改变±4℃时,调节系统应在4min内恢复稳定。

4运行维护

4.1每天应向运行值班人员了解并根据过热汽温的记录曲线分析调节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消除。

4.2每月进行一次减温水流量扰动试验。

4.3用对比法每月对温度变送器的输出信号进行一次校准,其示值误差不超过该系统综合误差。

4.4每季进行一次过热汽温扰动试验。

5切除条件

5.1锅炉稳定运行时,过热汽温超出报警值。

5.2减温水调节门已全开,汽温仍继续上升,或减温水调节门已全关,而汽温仍继续下降。

5.3调节系统工作不稳定,减温水流量大幅度波动,汽温出现周期性不衰减波动。

5.4减温水调节门漏流量大于其最大流量的15%。

5.5锅炉运行不正常,过热汽温参数低于额定值。

第四章 主汽压力自动调节系统

1投入前的试验项目及质量要求

1.1机前压力和汽包压力动态特性试验

1.1.1在机组正常负荷下进行试验。

1.1.2试验不少于两次。

1.2给粉调节机构特性试验

大修之后使用及新投入使用的给粉调节机构应进行本项试验,其质量要求如下:

1.2.1给粉机最高转速下的给粉量应能满足锅炉最大负荷的要求,并略有余量。

1.2.2在给粉机控制信号变化范围内的二分之一处,各台给粉机的转速偏差应小于50r/min。

1.2.3锅炉最大负荷下的给粉机与锅炉最低负荷下的给粉机转速之比值不应小于3。

2投入要求

2.1给粉机调节机构运行正常,特性符合要求。

2.2锅炉负荷一般不低于额定负荷的70%。

2.3锅炉燃烧稳定,汽包压力表,机前压力表及蒸汽流量表指示准确、可靠。

2.4汽压信号及保护装置投入运行。

3质量指标

3.1稳定工况下,机前压力应保持在给定值±196KPa范围内。

3.2改变相当于10%锅炉负荷的燃料量时,调节系统应在5min内消除扰动。

3.3外部负荷改变10%,其负荷每分钟变化为额定负荷的5%时,调节系统应在5min内消除扰动。过渡过程中,汽压的最大偏差不应大于±0.294MPa。

4运行维护

4.1每天应根据主汽压力表、蒸汽流量表的记录曲线分析调节系统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消除。

4.2每三个月应进行一次燃料量扰动试验。

5切除条件

5.1正常情况下,汽压超出允许范围。

5.2调节系统工作不稳定,造成燃烧不稳。

5.3主设备运行方式改变,不符合自动调节系统投入要求。

第五章 轴封压力调节系统

1投入要求

1.1汽机运行正常。

1.2调节阀有足够的调节范围。

1.3轴封压力表指示准确。

2质量指标

2.1正常运行轴封母菅压力应能保持在给定值±3.9Kpa范围内。

2.2当改变15%的轴封母菅压力给定值时,压力应在30s内稳定在新的给定值上。

3运行维护

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压力给定值扰动试验。

4切除条件

正常运行工况下,轴封母管压力超出给定值±5.9KPa。

第六章 除氧器压力调节系统

1投入要求

1.1除氧器运行方式符合自动调节的要求。

1.2调节阀有足够的调节范围。

1.3除氧器压力表指示准确、记录清晰。

1.4除氧器压力保护投入运行。

2质量指标

2.1除氧器正常运行时,高压除氧器压力应保持在给定值±19.6KPa范围内。

2.2当高压除氧器压力给定值改变49KPa时,调节系统应能在1min内将压力稳定在新的给定值。

3运行维护

每月进行一次除氧器压力给定值扰动试验。

4切除条件

4.1稳定工况运行下,除氧器压力超出报警值;

4.2当调节阀已全开而压力仍继续下降,或调节阀已全关而压力仍继续上升;

4.3 除氧器运行方式改变,不符合自动调节的要求。

第七章 加热器水位调节系统

1投入要求

1.1加热器运行正常。

1.2疏水调节阀有足够的调节范围。

1.3水位保护投入运行。

2质量指标

2.1正常运行时,高压加热器水位应能保持在±60㎜给定值范围内,低压加热器水位应能保持在给定值±100㎜范围内。

2.2高压加热器水位给定值改变100㎜,低压加热器水位给定值改变200㎜时,水位应在1min内稳定在新在给定值上。

2.3运行维护

每月进行一次水位给定值扰动试验

2.4切除条件

2.4.1调节阀已全开而水位仍继续上升,或调节阀已全关而水位仍继续下降。

2.4.2稳定运行工况下,水位超过给定值±150㎜。

2.4.3加热器运行方式改变,不能满足自动调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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