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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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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流程说明

为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密新冠疫情防线,提高阳性感染者“早发现”能力,尽早阻断病毒传播链,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全市重点人群定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工作

对13类“应检尽检”重点人群,继续按原管理途径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13类人群如下:

1.密切接触者(包括密接的密接);

2.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包括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

4.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市来鄞返鄞人员;

5.监所工作人员和新收被监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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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

7.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8.航空、海港口岸场所内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相关人员;

9.负责闭环转运和集中隔离入境人员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10.涉及进口冷链食品查验、装卸、运输、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工作人员,涉及其他进口货物、入境旅客行李等物品查验、装卸等环节工作人员;

11.春运期间农村地市返乡人员(跨省份返乡人员、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等);

12.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返乡重点人群;

13.农村需排查和协查工作人员、网格管理人员。

二、开展其他重点人员核酸抽检工作

在规范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扩大检测对象覆盖面,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抽检工作,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

(一)抽检人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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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公共交通及长途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出租车、网约车、集卡车、长途客运车等);

3.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健身运动场所(馆)、网吧、饭店(餐馆)、宾馆(民宿)、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KTV 、洗浴场所,理发店、剧本杀、密室逃脱、艾灸馆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4.学校、教育行业工作人员(含在校教师、各类培训机构教师、工勤人员);

5.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邮政快递业等从业人员;

6.建筑业及重大项目等从业人员;

7.旅游景市工作人员;

8.城乡接合部居住人员;

9.机场和港口码头周边街道、社市工作人员。

(二)核酸抽检频次和人员比例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每2周抽检1次,按照10:1混检方式进行检测。抽取应检对象的10%进行检测,每半年实现人群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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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级、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下,根据疫情形势增加抽检频次和人员比例。

(三)职责分工

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配置全市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机构和采样机构。检测机构为市人民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眼科医院、市第三医院、明州医院、美康医学检验所;采样机构为20家医共体分院和4个核酸采样综合服务点;

2.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负责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及长途运输行业(包括出租车、集卡车、长途客运车等)从业人员以及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辖市学校、教育行业以及在市高校工作人员(含在校教师、各类培训机构教师、工勤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5.市经信局、市商务局:负责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6.市住建局:负责建筑业及重大项目等从业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7.市文广旅游体育局:负责景市景点、星级宾馆、市属文体场所等工作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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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所辖农贸市场等场所从业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9.各镇(街道、园区):负责属地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健身运动场所(馆)、网吧、饭店(餐馆)、宾馆(民宿)、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KTV、洗浴场所、理发店、剧本杀、密室逃脱、艾灸馆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城乡接合部居住人员,社市工作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三、重点人员检测组织管理

(一)人员排摸

各有关部门和区、镇(街道)依据职责通知管理对象所在单位,要求落实专人进行底数排摸,形成重点人员信息表,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等。在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按照“每2周抽检1次、抽取应检对象的10%、每半年实现人群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二)采样组织

重点人员根据单位安排,在规定采样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智能手机,自行就近前往定点采样点进行采样。原则上不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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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员在参加核酸采样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得聚集和相互交谈。

三、相关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核酸检测工作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主动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管辖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核酸检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评估和风险应对,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二)加大经费支持。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费用,按原规定执行。其他重点人群核酸抽检费用,由市财政局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三)发挥基层作用。社市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宣教力度,引导社市群众协助、配合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主动联系市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联系人:***),有序落实核酸检测组织工作。

(四)完善后续工作。检测机构要及时上传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异常者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置,对确诊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检测对象可通过“支付宝健康码”“健康宁波”和“健康鄞州”公众平台查询核酸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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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宣传。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和高发季节,要把本次核酸检测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流感等其他秋冬季呼吸道传染性疾病防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文明行为引导,倡导养成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鼓励主动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同时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和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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