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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kx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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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四渔港经济区海口枢纽(大洋港)工程

江苏科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三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01 二、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组织……………………………………………………02-04 三、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05-49 四、进度控制的主要措施………………………………………………………50-54 五、造价控制的主要措施………………………………………………………54-60 六、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60-75 七、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75-78 八、信息管理的主要措施………………………………………………………78-82 九、组织协调的主要措施………………………………………………83-84 十、合理化建议…………………………………………………………………84-86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江苏省吕四海洋经济开发区位于千年古镇吕四,地处长江入海口北侧,紧依黄海,因著名的吕四渔港而闻名中外,总规划面积43.43km2,其中陆上面积30km2.园区紧靠国家四大渔场之一的吕四渔场,拥有国家首批六大中心渔港之一的吕四国家中心渔港。 长期以来,台风期间吕四港镇渔船通过现有吕四船闸和大洋港闸进内河避风。根据启东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规划主要利用吕四渔港作为沿海地区渔业及养殖业利用岸线。随着渔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渔船不断增多,而现有港区内河避风港水域面积明显偏小,河道经常阻塞,且存在防火隐患。现状船闸和挡潮闸已经不能满足渔船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因此,启东市海洋与渔业局规划将现有吕四船闸外迁,并利用新老船闸间水域形成渔船安全停泊区。 本枢纽工程包括双线船闸工程和挡潮闸工程,船闸基本尺寸为220.0*23.0*4.16m(闸室长度*闸室宽度*滥上最小水深),水闸总净宽40.0m。 1.2工程等级 挡潮闸:吕四港海堤工程为II等工程,堤防为2级水工建筑物。本工程挡潮闸的主要建筑物如闸室、岸墙、下游侧翼墙等为2级水工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如上游侧翼墙等为3级水工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挡潮闸公路桥荷载标准为公路-II级。 船闸:本工程船闸等级为III级,闸上钢结构公路桥荷载标准为公路-II级。 1.3工程地质 本地区由长江口的沙洲淤涨连并而成,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沿海滩涂也是长江泥沙淤积而成。拟建工程位于小庙洪水道南岸,长期以来,吕四岸线经历了由缓慢淤涨到侵蚀的过程,这种侵蚀过程目前仍在继续。 1.4监理工作实施重点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我公司多年来在类似船闸、水闸施工监理过程中积累的经验,认为本工程监理工作实施重点如下: 1、土方工程; 2、闸室与闸首工程; 3、墙后工程; 4、引航道及导航建筑物工程; 5、闸门、阀门金属结构工程; 6、启闭机设备制造与安装工程; 7、电气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8、设备运行系统联合调试。

二、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组织 2.1监理机构组织框图根据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成立吕四渔港经济区海口枢纽(大洋港)工程监理部,对本工程施工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针对本工程特点,监理部将采取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对监理人员进行分工,以利于目标控制、决策指挥、合同管理和信息沟通。监理机构结构框图如下图:

2.2监理机构人员组成 根据我公司以前和现在实施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经验,结合本项目实际特点,本项目在监理工作现场安排中,设置总监1名,下面设置分工负责质量控制各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6名,合同信息员1名,并配置足够的监理员。专人负责档案、安全管理。根据需要和高峰期配置旁站人员,从而形成完善的监理部组织机构。 2.3监理机构内部责任及管理制度 (1)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专业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同时相互之间协调合作。 (2)监理部内部建立分级考核制度,特别订立与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挂钩的考核条例。 (3)监理部形成工地例会制度、请假休假制度、考勤制度、财产保管制度、资料管理制度。 (4)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等岗位职责如下: 2.3.1监理部职责 (1)协助发包人选择工程承包人、设备和材料供货人。 (2)审核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并报发包人批准。 (3)核查施工图纸,并签字、盖章。对施工图设计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4)审批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等。 (5)审核变更,签发变更通知。变更超出监理合同约定的权限范围时,在签发变更通知前,应经发包人同意。 (6)签发开工令(通知)、暂停施工通知、返工通知和复工通知。 (7)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8)检验施工项目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处置施工中影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 (10)检查、监督工程施工进度,签认完工时间。 (11)审核工程计量和签发工程付款证书。 (12)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问题。 (13)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4)签发完工付款证书和最终付款证书。 (15)主持施工合同各方之间关系的协调工作。 (16)解释施工合同文件。 (17)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与权限。 2.3.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组织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返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2.3.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本专业工程的现场监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审查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制定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审核承包人提出的有关资料。 (4)审查工程计量中的结构工程部分。 (5)协助总监处理有关工程方面的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 2.3.4测量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本工程的交桩工作,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控制桩的坐标进行现场查勘和资料复核,并与承包人进行现场交接。 (2)对承包人设置的临时测量控制点进行检查、复核和复测。 (3)督促承包人对测量控制点进行妥善保护,并建立定期复测制度,检查其落实情况。 (4)复核承包人的放线测量。 (5)对承包人所使用的测量仪器精度进行检查,对精度不符合要求的仪器,有权制止使用,要求其重新购置,经检定后投入使用。 (6)督促承包人建立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的二级复测制度。 (7)在执行本职监理工作方面有权发出“整改通知”。 (8)配合工程验收,负责已完工程的测量检测。 (9)整理、汇编完整的工程测量资料。 2.3.5试验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的数量、精度是否满足要求,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操作是否规范。如不符合,要求其限期整改并监督其执行。 (2)督促承包人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设备定期送计量部门进行检定。 (3)领导监理工地试验室工作,并通过抽样复试对承包人提交的各种试验报告进行认可或鉴定。 (4)负责工程验收试验的全部监理工作,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5)有权就试验监理工作方面发出“整改通知”和有关指令。 (6)整理、汇编完整的工程试验、检测数据资料和报告。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以充分的检测试验数据提供总监作为工程质量评估的依据。 2.3.6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受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检查、督促承包人的安全、环保生产状况和负责监理办公室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安全、环保自检,参与安全、环保大检查;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等中的安全、环保管理方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或参加安全、环保教育、安全、环保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不安全、不环保状态和违章现象,将人的不安全、不环保现象和设备的不安全状况消除在萌芽状态,重大安全和环保隐患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 (4)编制监理办公室各种安全、环保监理汇报材料,组织和参加各种安全、环保会议; (5)负责处理非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处理工作;参与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处理; (6)建立系统性的安全、环保监理档案; (7)办理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2.3.7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派,负责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 (2)熟悉并掌握施工合同内容,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监督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应尽义务,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风险的分析研究,按照合同条款区分风险责任。 (4)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合同目标进行控制,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 (5)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完成合同变更的有关工作。 (6)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处理索赔。 (7)负责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的计算机处理。负责工程合同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竣工验收前的资料整理工作。 (8)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2.3.8监理员的职责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8)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2.3.9行政后勤管理人员的职责 (1)有效做好施工阶段中发包人、设计单位、承包人和监理部各方面各类来往文件资料的登记工作,建立收发件签收目录,及时整理归档资料,专职保管。 (2)负责监理部通讯、打字和复印工作。 (3)负责各种会议纪录,整理会议纪要,做好旬月报统计工作,记录监理部各项活动。 (4)负责来访人员接待,做好记录。 (5)做好监理部财务及后勤工作,管好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用品的采购、发放、维护、保管工作,保证后勤工作有条有理,确保现场监理工作顺利完成。 (6)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3.1质量控制目标本工程质量总目标为严格监督工程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条件规定、合同图纸以及合同文件规定或项目法人规定使用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最终达到或超过项目法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目标。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我公司多年来在类似船闸、水闸施工监理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为更好地进行质量控制,可将质量目标分解如下: 1、土方工程; 2、闸室与闸首工程; 3、墙后工程; 4、引航道及导航建筑物工程; 5、闸门、阀门金属结构工程; 6、启闭机设备制造与安装工程; 7、电气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8、设备运行系统联合调试。 3.2各质量目标控制措施 1、监理依据的规范 本工程施工监理主要依据的规范有: (1)《建筑法》 (2)《合同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5)《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6)设计文件中明确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7)国家现行相关机械、电气等标准 (8)其它应执行的建筑工程施工、检测、验收等相关规范 (9)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0)本工程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2、基坑开挖工程 2.1监理程序 基坑开挖监理工作程序见图1。 开工准备 (承包人) 1、施工方案 2、测量放样 3、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表 整改 审查开工条件 (监理工程师) 1、审查各类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 2、复核承包人复测成果,抽测原地面高程 3、审查承包人人员、设备情况 结果 批准开工报告,签认开工申请或签发整改通知 清理场地、降排水施工 (承包人) 1、清除表层耕植土层,堆置于指定地点 2、降排水设施施工 3、降排水设施使用 整改 过程检查 (监理工程师) 1、检查清表情况 2、督促降水过程记录 3、检查分析降水情况,如有异常及时组织方案调整 结果 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或要求整改 基坑开挖 (承包人) 1、分层开挖,留保护层土 2、准备下道工序 3、挖除保护层土方 4、分项工程报验 整改 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1、检查基坑降水情况 2、检测基底标高、平面位置、边坡坡比 3、会同业主、设计、施工各方验槽 4、检查下道工序准备情况 结果 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或要求整改 结束

2.2 监理内容 2.2.1 开工申请审查 (1)土方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承包人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障碍物、文物古迹及各种管线、弃土处理场地及施工组织条件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承包人应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工程师。如所调查结果与图纸不符,应提出解决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与业主沟通,必要时需经设计单位确认是否进行变更。 (2)监理工程师在基坑施工前应督促承包人提交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施工放样与原地面高程测量资料、人员和设备进场报审文件和开工报审文件等,对提交的文件应及时组织审查。 (3)施工方案审查:承包人应在开工前42d应报送施工降排水方案,在开工前28d应报送基坑开挖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方案内容是否全面,施工技术方案应包括:基坑降排水方案、围堰施工方案(包括变形观测)、基坑开挖方案等,冬雨季施工前承包人应编制冬、雨季施工组织计划。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1号令)》规定,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石方开挖、高边坡处理、围堰工程等。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及安全专项方案等文件。对承包人申报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论证。 (4)施工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督促承包人在开工前应进行现场复测,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的复测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等。承包人应对所有的测量进行记录并整理这些资料。测量完成后,测量记录及成果资料由承包人的测量人员签字,送交监理工程师核查。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地面高程测量资料进行复核,并签署审查意见。 (5)施工放样复核:监理工程师核准测量成果后,应及时督促承包人应按图纸要求设置土方工程施工的开挖起坡线、边界桩等各类位置桩。基坑开挖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放样的建筑物轴线位置和起坡线进行复核,并签署审查意见。 (6)人员、进场设备审查: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场人员、设备应认真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7)开工报告审批:经审查承包人具备基坑开挖条件后,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审文件应及时予以审批。 2.2.2 施工过程监理 2.2.2.1降水过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降水方案实施,应认真检查坑底周边排水沟和集水井的位置及尺寸、抽水设备的选型等是否按照施工方案实施。 (2)降水井需按照施工方案设置试验井,试验井在抽水前、抽水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对水位变化、流量等的记录、分析资料,确定是否符合已有的水文地质资料。如发生变化,应督促承包人及时调整降水方案。 (3)降水开始前5~10天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每天早晚各观测一次水位、流量,以后改为每天观测一次,并做好记录。进入雨季或出现新的补给源时,应要求承包人增加观测次数。承包人应对每口降水井的出水能力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查找原因,采取停抽、增加井数、改变抽水设备性能等措施,确保降水效果能满足施工要求。 (4)基坑开挖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每层地下水位进行检查,确保地下水位保持在开挖层面以下不低于0.5m。 (5)土质基坑坡顶周边应采用砖砌或混凝土浇筑排水沟,以便于集中汇水,集中排出。排水沟必须设置于硬土层上,并距离坑顶边缘不少于1m。 (6)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应逐日检查各降水井内水位情况,并进行记录。水位变化异常时,承包人应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及时调整降水方案。 (7)降排水实施应自基坑开挖时起进行,承压水降压过程在闸首范围内应待闸首底板(含二期施工混凝土)全部浇筑完毕,并达到设计强度后,由承包人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逐步停止;闸室范围带闸首、闸室永久结构施工完毕,应首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在闸室中段选取2-3眼停止抽水,观测承压水水位回升及闸室底板渗透稳定情况,在逐步扩大停止抽水范围。承包人应及时会同监理工程师、设计和业主商定停止抽水或封井的时间与安排。封井应严格密封。 2.2.2.2 开挖过程监理 (1)检查承包人基坑开挖顺序应按照船闸建筑物施工顺序决定,地基土层不能受扰动。 (2)施工时,应要求承包人在各施工层应随时保持一定的泄水横坡或纵向排水通道,应做到各施工层表面不积水。施工层含水率过大时,承包人应采取局部措施降低其含水率。 (3)根据土质、气候和施工情况,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基坑底部应预留0.5cm,基坑开挖结束后,在下道工序准备工作完毕后,由承包人组织人工突击挖除。 (4)检查基坑开挖断面应满足设计、施工和边坡稳定性要求。开挖结束后,督促承包人尽快应对开挖尺寸、基底高程进行检测,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规定频率进行抽检。 (5)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基坑开挖高程控制准确,不得欠挖和超挖。个别地方如确因施工错误或其他原因而使挖深超过设计高程时,应用混凝土填筑。 (6)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设计单位进行验槽工作,检查基底土质是否与勘探资料一致。验槽合格后,应做验槽记录。 2.2.3 质量检验与验收 (1)基坑开挖工程按照施工节、段分别检验,基坑开挖工程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基坑开挖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JTS257-2008第10.3节的规定。 (2)船闸工程闸首、闸室、导航墙、靠船墩及上下游引航道等段落按照项目划分中相应段落基坑(槽)开挖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进行评定。 2.3监理要点 2.3.1 审查基坑降水方案 审查基坑降水方案是否包含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项目所在地、项目规模、主要结构形式、建筑物占地面积、结构所处平面位置和基底高程、主要工程量、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等; 自然条件:包括区域和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及其所需的参数、潮汐河流的水位变化、当地气象条件、周边水系布置及建筑物分布(外围已有建筑物、管线、管道、人防工程等)、邻近水利设施分布、外部动力条件等; (2)降水方案设计:包括基坑开挖剖面图、坡比、开挖作业方法、各部位尺寸、降水形式、降水井布置形式、排水沟设置部位及断面尺寸、截水沟设置部位及断面尺寸、降水深度、降水范围和延续时间、基坑总排水水量及出水量的计算、井点数量和井点间距确定并进行理论验算、井点管路系统设计、抽水设备的选择; (3)降水施工技术要求:包括钻孔施工、井管结构、下管、填砾、洗井要求及设备安装与管理、场地供排水的部署和要求等; (4)降水监测与管理方法:包括降水期间的水位与流量观测要求、观测资料的整理与分析方法。 2.3.2 审查土方开挖方案 土方开挖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开挖方案进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施工内容、施工现场水文地质情况; (2)土方开挖方法、调运方案; (3)场内道路运输状况; (4)施工机械、人员的准备情况; (5)质量及安全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 (6)土方施工边坡设计; (7)降排水措施等。 2.3.3降排水基本要求: (1)场区排水系统的规划和设置要根据地形、施工期的径流量和基坑渗水量等情况确定,并与场区外的排水系统相适应。基坑外围要设置截水沟与围埂,防止地表水流入。 (2)基坑的排水设施,应根据坑内的积水量、地下水渗入量、围堰渗流量、降雨量等计算确定。抽水时,应适当限制水位下降速率。 (3)井点降水设施平面布置要考虑管路与施工道路的交叉、降水范围内建筑物的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水位观测孔的设置。 (4)要求承包人在降水期间注意监视出水情况,按时观测、记录水位和流量。 (5)上下游导航建筑物、靠船墩、驳岸、码头在土方开挖中,应及时采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可采用轻型井点、深水井降水,并辅以明沟排水,确保底板干地施工。基坑降水常见异常与处理方法如表1所示。 表1基坑降水常见异常与处理 现象 原因分析 处理措施 增加降水井点 调整或更换抽水设备 增加井点 延长抽水时间 间断关停井点 调整井点布设 调整更换抽水设备 放慢开挖 增大降水能力 在降水井点外侧布设回灌井系统 (1)降水井点少 基坑水位下降至一定深度不再下(2)抽水设备类型不当 降 (3)有新的水源补给 基坑水位下降缓慢 井点较少 井点布置不合理 基坑内水位持续下降,并超过设井点过多 计降深 水源不足 基坑内水位下降不均匀 含水层渗透性差 井点出水能力差 布井不合理 基坑开挖速度超过水位下降速度 水位下降过快过大 基坑出现流砂 基坑外侧地表变形大 2.3.4 围堰验收 基坑开挖前必须对施工围堰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观测方案对围堰结构进行沉降、位移和变形监测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2.3.5开挖过程中注意事项 (1)开挖应分层、分段、分块施工,每层施工前应先挖出排水沟,后施工本层土方。 (2)基坑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时观察土质的情况,如有与设计不符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3)开挖到位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封底,不得长时间裸露基底面。 (4)雨季施工时,需采取措施加强对坡面的防护,防止边坡冲刷。 3、闸首与闸室工程 3.1监理程序 闸首与闸室监理工作程序见图2。 3.2监理内容 3.2.1开工申请审查 监理工程师在船闸主体施工前应督促承包人提交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加密控制网布设的测量资料、原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资料、人员与设备进场报审文件和开工报审文件等,对提交的文件应及时组织审查。 3.2.1.1进场设备审查 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机具是否符合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主要包括:拌和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运输车、装载机、发电机及振捣棒等。检查方法如下: (1)拌和系统:安装完毕后要求承包人试运行并取得成功,检查承包人的拌和系统是否取得计量部门的标定证书; (2)混凝土运输车及装载机:要求承包人出具车辆年检合格证,驾驶人员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并已经建立了相应的维修保养台帐; (3)振捣棒:通过仓面及混凝土浇筑速度的计算,检查承包人振捣棒的数量是否满足施工的要求,振捣棒是否全部处于可工作状态; (4)检查承包人施工机械或机具,要求承包人必须采取备用或应急措施,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备用或临时租赁的设备可以及时到位,保证了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5)检查承包人的发电机完好情况、功率是否和拌和系统相匹配,监理检查说明书并要求承包人对发电机进行试运行。 3.2.1.2进场人员审查 检查承包人合同承诺人员到位情况及组织分工情况,主要检查人员:项目经理、总工、项目副经理、质检负责人、测量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木工班负责人、水石工班负责人、钢筋工班负责人,以上核心人员必须到位。另外要求承包人上报安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安全人员持C证的数量(按照工程造价每5000万元一个人,不足5000万元的也配备一个人)必须满足国家法律要求。 3.2.1.3施工方案审查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应报送船闸主体单位工程施工方案、闸室及闸首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相应的安全专项方案等。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及安全专项方案等文件。对承包人申报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论证,这里主要指的是船闸主体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大型模板安全方案(包含自拼的龙门架)需要进行技术论证。 3.2.1.4测量审查 检查承包人上报的加密控制网的测量成果,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加密控制网进行复核,并对承包人的测量成果及时给予审批。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的标定情况,定期校正及使用台帐的建立情况。 开工准备 (承包人) 1、施工方案 2、测量放样 3、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表 整改 审查开工条件 (监理工程师) 1、审查各类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 2、复核承包人放样成果 3、审查承包人人员、设备、材料 结果 批准开工报告,签署开工申请或签发整改通知 混凝土封底 (承包人) 工序报验单 整改 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1、检查顶标高、表面平整度、平面位置 2、混凝土强度检查 结果 签署工序报验单或要求整改 模板架立、钢筋绑扎 (承包人) 1、安装模板、绑扎钢筋 2、分项工程报验 整改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1、检查模板顶标高、平面位置 2、检查各类钢筋间距、数量、规格 结果 签署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或要求整改 混凝土施工 (承包人) 1、混凝土浇筑申请 2、构件质量检验申请 整改 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1、审批混凝土浇筑条件 2、旁站混凝土浇筑过程 3、巡视混凝土养护过程 4、成品检测 结果 填写旁站记录,签署质量检验申请或要求整改 结束 3.2.1.5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及钢筋焊接的情况检查: (1)所有的原材料已经进场并在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抽检均合格,主要有:水泥、黄砂、石子、粉煤灰、外加剂、钢筋,拌和用水等; (2)施工配合比已经批复; (3)钢筋焊接工艺经监理确认,部分焊接成品经监理检测合格。 3.2.1.6 计划审查 检查承包人上报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及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审批。 3.2.1.7开工报告审批 经审查承包人具备开工条件后,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审文件应及时予以审批。 3.2.2施工过程监理 3.2.2.1模板工程监理 (1)基本要求 1)模板及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模板及支架的设计原则宜优先使用大面积竹胶板和钢模板。 2)模板板面之间应平整、接缝严密及不漏浆,保证结构物外露面美观,线条流畅。 3)结构简单,制作、拆装方便。 4)模板使用前应涂脱模剂,外露面混凝土模板应采用同一种脱模剂,脱模剂不得使用废机油等影响混凝土外观质量的脱模剂,且不得污染钢筋及混凝土。 (2)模板的制作及安装监理 1)钢模板应在模架上制作,并采取措施减少焊接变形。钢模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锈蚀。 2)木模板表面应平整刨光,拼缝应作成企口缝。 3)混凝土底胎的基础应坚实稳定。 4)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中表2.1.2.5的要求。 5)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应坚实可靠。安装侧模板时,应防止模板移位和凸出。 6)竖向模板和支架,当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垫板,基土必须坚实,有排水措施。 (3)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的模板、支架拆除时监理应做以下控制: 1)模板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损坏,方可同意拆除。 2)底模等承重模板,在混凝土强度能足够承受自重及其他可能叠加的荷载,方可同意拆除。 3)拆除模板和支架后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到达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 3.2.2.2钢筋工程监理 (1)材料控制方法 1)钢筋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焊条、焊剂的牌号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焊接规程规定。 2)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人出具进场钢筋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应按规范规定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报监理检验。 3)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识别标志。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2)钢筋的加工控制方法 1)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或油渍,油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绣皮的钢筋不得使用。 2)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相关施工规范规定。 (3)钢筋连接的控制 1)热轧钢筋的纵向焊接应采用闪光对焊,当缺乏闪光对焊条件时,可采用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等。钢筋焊接的接头型式、焊接方法、适用范围应符合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焊工必须持考试合格证上岗。监理对试焊的成品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同意该施工工艺。 3)轴心受拉区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不宜绑接。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宜采用焊接。 4)钢筋焊接前,焊接部分的锈斑、油污、杂物等,应清除干净。 5)钢筋接头采用搭接或帮条电弧焊时,宜采用双面焊缝,双面焊缝困难时,可采用单面焊缝。采用双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5d,单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10d。 6)采用绑扎接头搭接长度不应小于相关规范的规定。 7)采用绑扎接头受力钢筋在同一截面内的接头面积占受力钢筋总面积的百分数,受压区不得大于50%,受拉区不得大于25%。 (4)钢筋骨架施工控制 1)钢筋骨架的钢筋规格、根数和锚固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钢筋骨架应绑扎牢固,绑扎铅丝头应向里按倒,钢筋保护层垫块应垫紧扎牢,监理要控制砂浆或混凝土垫块的强度要比主体工程的强度高一个等级,并要求承包人留置试块,监理抽测检查。 3.2.2.3混凝土工程监理 (1)材料控制方法 1)混凝土工程所涉及的材料一般包括:水泥、黄砂、碎石、外加剂及掺和料等,进场的初期,即在船闸主体混凝土施工前的两个月前,监理应要求承包人对材料的供应商进行初选,然后每一种材料选择2个以上的供应商报监理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供应商的规模、资质、生产能力、供应能力、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等情况。对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监理要求承包人分别进行取样试验,监理做平行试验或旁站监督。承包人再根据运输条件、价格等因素决定选取合格的供应商报监理审批。 2)对于进场的建筑材料,监理要求承包人提供材料的合格证书、试验报告单等证明文件,承包人对每批材料均要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抽检。各种材料的试验方法详见相关的试验规程。对于部分建筑材料需要外部委托试验的,承包人应联系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检测,并报监理审查,需要外委试验的材料主要有:外加剂、粉煤灰及拌和用水等,另外还有用于船闸工程中的橡胶止水、紫铜片止水、土工布及钢板等材料。 3)承包人自检合格而报监理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为公正起见,监理和承包人再次共同取样,试验时监理进行旁站,若试验合格即该批材料可以使用,若不合格则书面通知承包人将该批材料清除出场,监理现场监督,留取图片材料并登记台帐。 (2)混凝土拌配比确定及拌和控制 1)首先承包人将混凝土配合比计算书报监理审批,监理监督承包人材料取样并拌制混凝土,对同一批拌制的混凝土两家分别留置试件,标准养护28天后进行试验,在两家试验结果同时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情况下,监理才同意使用该配合比作为施工配合比。 2)在混凝土生产时,监理应随时检查监督承包人对配合比的执行情况,严禁擅自更改监理签认的混凝土配料单。承包人在生产混凝土过程中应根据天气情况(比如:下雨)及时调整拌和用水量,监理应全过程旁站监督。 3)在拌和系统和浇筑仓面,监理可要求承包人必须有专业的质检人员一起值班,便于浇筑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处理。监理根据规范要求对混凝土抽查取样,在机口和仓面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抽检频率按有关规程规范执行。混凝土中掺用混合材料(如粉煤灰)或外加剂时,必须按试验室规定含量配制并拌合均匀。 (3)混凝土运输控制 1)目前船闸工程主体施工一般采用泵送混凝土施工工艺,少量零星的混凝土施工采用混凝土罐车加泵送相结合的方式,很少再采用吊罐输送混凝土的方式,监理应根据结构特点、仓面布置、拌合及浇筑能力建议承包人选择并优化泵管的布置路线,尽量减少弯头,防止堵管。 2)采用道路运输的混凝土,应要求承包人修整好施工便道,施工便道力求平坦,避免混凝土发生离析、漏浆及坍落度损失过大的现象。运至浇筑地点后,如有离析,应进行二次拌合。 (4)混凝土浇筑控制 1)浇筑前应详细检查仓内清理、模板、钢筋、预埋件、永久缝及浇筑准备工作等,并做好记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 2)混凝土应按一定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浇筑面应大致水平,上下相邻两层同时浇筑时,前后距离不宜小于1.5m;在斜面上浇筑混凝土,应从低处开始,逐层升高,并保持水平分层,采取措施不使混凝土向低处流动。 3)混凝土应随浇随平,如有粗骨料堆叠时,应将其均匀地分布于砂浆较多处,严禁用砂浆覆盖。 4)混凝土浇筑层厚度,应根据搅拌、运输和浇筑能力、振捣器性能及气温因素确定,一般情况应控制在30cm一层。 5)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中断,且超过允许的间隙时间,应按施工缝处理。施工缝的位置和形式应在无害于结构的强度及外观的原则下设置。施工缝的处理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规定及下列要求: a. 按混凝土的硬化程度,采用凿毛、冲毛或刷毛等方法,清除老混凝土表层的水泥浆薄膜和松弱层,并冲洗干净,排除积水。 b. 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后,方可进行浇筑上层混凝土的准备工作;浇筑前,水平缝应铺一层1~2cm的高标号的水泥砂浆,垂直缝应刷一层净水泥浆,其水灰比应较混凝土减少0.03~0.05。 c. 新老结合面的混凝土应细致捣实。 6)振捣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a.振捣器应按一定顺序振捣,防止漏振、重振;移动间距应不大于振捣器有效半径的1.5倍;当使用表面振捣器时,其振捣边缘应适当搭接。 b. 振捣器机头宜垂直插入并深入下层混凝土中5cm左右,振捣至混凝土无显著下沉、不出现气泡、表面泛浆并不产生离析后徐徐提出,不留空洞。 c. 振捣器头至模板的距离应约等于其有效半径的1/2,并不得触动钢筋、止水片及预埋件等。 d. 在无法使用振捣器或浇筑困难的部位,方可采用或辅以手工插钎,振捣密实。 e. 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模板、支架等稳固情况,如有漏浆、变形或沉陷,应立即处理。相应检查钢筋、止水片及预埋件的位置,如发现移动时,应及时校正。 (5)混凝土养护控制 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监理应要求承包人进行收面处理,应及时采用塑料布、土工布或草苫严密覆盖混凝土表面,终凝后,洒水养护,使混凝土面和模板经常保持湿润状态。 2)养护剂的选择、使用方法和涂刷时间应按产品说明并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表面不得使用有色养护剂。 3)混凝土养护用水应经检验,如水源改变或对水质有怀疑时,应重新检验。 (6)混凝土冬、雨季施工质量控制方法 1)工程施工中应避免在不利的气候条件下进行,因进度需要,要有相应的措施保证浇筑混凝土的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2)中雨及以上雨量必需搭设防雨棚,加强骨料的含水率检验,使拌和的混凝土水灰比控制在设计和规范规定的范围内。 3) 小雨雪中混凝土浇筑时,调减混凝土的用水量,防止冲走灰浆,及时保护混凝土面。 4) 无防雨棚施工时,突遇大雨要暂停施工,做好雨停继续浇筑或做好按施工缝浇筑的设备,再次浇筑结合面要达到规范的规定。 5) 夏季混凝土浇筑采用温控措施,预冷原材料,加冷水和碎冰(或刨冰)拌和混凝土,降低浇筑的混凝土温度;尽量安排在早晚和夜间施工,避免高温时浇筑;并采用隔热遮阳、掺缓凝减水剂等措施。 6) 冬季混凝土浇筑应采用防护措施,施工前制定专门的措施计划,备足加热、保温和防冻材料。小体积混凝土的浇筑部位宜安排在白天天气较好时浇筑。在老混凝土上浇筑混凝土,如有冰冻现象,必须热处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浇筑。冷天浇筑的混凝土,宜使用引气型减水剂。为了提高混凝土的出机温度,应考虑用热水搅制,不能满足要求时,考虑加热骨料,水泥不得直接加热。当混凝土与外界气温相差20℃以上时,拆模后的混凝土表面应加以覆盖。 (7)混凝土浇筑过程的监理旁站 1)混凝土浇筑前的检查工作内容 a.检查并落实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时,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要求进一步处理的一些问题:如钢筋间距、保护层的局部调整;局部模板拼缝错台及缝隙、孔洞的处理和调整;同时对于其它在开仓验收时已检查合格的项目要进一步核实。 b.检查仓面杂物清理情况,及外来水截排措施要检查落实。 c.冷却水管、止水设施的埋设质量检查。 d.检查初期通水、浇筑设备能力、保温材料等准备条件,清点本班浇筑的劳力、振捣器、数量。养护、温控是否有专人负责等。 e.检查后,当发现仓面处理不能满足要求,而施工人员不听劝阻时,可直接通知承包人的值班经理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责令承包人按规范要求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2)混凝土浇筑入仓时的检查工作内容 a.混凝土施工缝面在混凝土浇筑入仓前应保持湿润;水泥砂浆摊铺应均匀,砂浆标号应比同部位混凝土高一级,层厚2cm-3cm;一次铺设的砂浆面积应与浇筑方法、浇筑强度相适应,控制在30min内被混凝土覆盖为限。 b.检查入仓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并按规定抽测混凝土入仓温度,作好记录;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入仓,已入仓的不合格混凝土必须坚决要求承包人清除。 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检查工作内容 a.进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不得以平仓代替振捣;仓内若有粗骨料堆叠时,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应均匀撒布于砂浆较多处,以免造成内部蜂窝。混凝土浇筑面应保持水平。 b.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仓内泌水或雨天浇筑时积水,须及时用人工舀出,不得用泵抽水;严禁在模板上开孔排水,以免带走灰浆;不得用混凝土赶水;不得向积水较深处下料。 c.混凝土振捣时,应将振捣器插入下层混凝土5cm左右,按顺序依次振捣,不得漏振,也不得过振;每一位置的振捣时间,以混凝土不再显著下沉、不出现气泡,并开始泛浆为准。 d.振捣器距模板、预埋件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振捣器有效半径的1/2。不得触动钢筋及预埋件。注意保护监测仪器,以免移位和损坏。无法使用振捣器的部位,如止水片周围,要重点监控,坚持旁站,监督施工人员应用人工捣固,使其密实。 e.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超过允许间歇时间,且出现初凝时,则必须按工作缝处理。若能重塑者(重塑标准:用振捣器振捣30S,周围10cm范围内能泛浆且不留孔洞者),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浇筑混凝土的允许间歇时间(自出料时算起到覆盖上层混凝土时为止),应通过试验确定。 f.浇筑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模板,发现模板变形、走模时要及时监督调整恢复。对模板检查可用目测,必要时应挂线检查。 g.结构物设计顶面的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其平整度和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4)现场旁站监理人员应填写详尽的监理工作日记,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当日气象、施工部位、作业内容、人员投入、设备状况、施工进度、工程形象、质量安全、停工、窝工和当日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并填写混凝土浇筑记录。 3.2.3质量检查与验收 闸首及闸室的验收主要参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中的第10篇:《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进行检查和验收,主要内容如下: (1)现浇混凝土底板工程参照(JTS257-2008)表10.5.2.1执行。 (2)现浇混凝土撑梁工程参照(JTS257-2008)表10.5.2.2执行。 (3)现浇混凝土消能设施工程参照(JTS257-2008)表10.5.3.1执行。 (4)现浇混凝土门槛工程参照(JTS257-2008)表10.5.4.1执行。 (5)现浇混凝土输水廊道工程参照(JTS257-2008)表10.5.5.1执行。 (6)现浇混凝土闸首边墩工程参照(JTS257-2008)表10.5.6.1执行。 (7)现浇混凝土闸室工程参照(JTS257-2008)表10.5.7.1执行。 (8)排水设施工程参照(JTS257-2008)表10.6.3.6执行。 (9)观测井和水位计井管工程参照(JTS257-2008)表10.6.4.1执行。 (10)船闸主体工程整体尺寸参照(JTS257-2008)表10.2.0.1-1执行。 (11)船闸主体工程整体感观质量参照(JTS257-2008)表10.2.0.2-1执行。 3.3监理要点 3.3.1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审查闸室、闸首工程施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封底、底板、闸室墙、闸首廊道、边墩及空箱的施工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模板制作与安装、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拌和及浇筑的工艺是否可行;投入的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是否和投标文件相一致且可以满足施工的需要;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并可以正常运行;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合理;施工过程中的应急措施是否完备;施工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测量控制的技术措施是否可行;夏季及冬季施工时是否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闸室及闸首大型模板工程的设计是否合理,检查并验算设计说明书;安全、环境保障措施是否完备;工期保障措施是否具备等。 3.3.2闸室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封底工程封底的顶面高程、厚度及尺寸。封底高程大了,超过规范的要求时将直接影响混凝土底板的厚度,出现厚度不足的现象。封底的尺寸小了,将影响底板模板的支立,一般要预留一定的支立模板的空间。 (2)底板工程闸室底板施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有:止水漏水、钢筋保护层合格率较低、底板产生裂缝或表面裂纹、倒角的予埋钢筋位置不正确、模板支立不牢固出现跑模甚至倒塌等现象。监理在这些方面主要的控制方法为: 1)止水漏水:检查止水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禁止在止水上打眼、割口或用钉子固定止水带。止水道数和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止水带与混凝土结合应严密,不得发生卷曲,混凝土不得出现蜂窝。验仓时,须对止水的外形是否变形、位置是否准确、固定是否牢固、与先浇块混凝土结合面是否密实等进行认真检查和必要的校正。在浇筑过程中指定专人随时注意检查止水下面混凝土的密实情况,若出现不密实的现象,要求施工人员对该部位的混凝土重新进行振捣,确保密实。施工中,混凝土料罐、卸料、人工平仓、振捣棒等不得撞击止水,以免造成变形和松动。 2)钢筋保护层合格率较低:在检查时监理应严格控制钢筋顶面高程(用经纬仪测)、侧面高程(用卷尺量),要求承包人对钢筋保护层垫块进行加固,对顶层钢筋网片增加必要的支撑,确保可以承受住施工荷载而不塌陷。使用泵送混凝土施工时应要求承包人搭设临时支架,确保人工荷载、泵管及混凝土荷载落在临时支架上,并减少混凝土下落时的冲击力对钢筋网片的影响。严格控制混凝土的顶高程,在混凝土浇筑快要结束的时候,现场监理人员要跟踪检查(用经纬仪测)顶面高程,一方面混凝土顶面高程自身可以满足规范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对钢筋保护层的影响。 3)倒角的予埋钢筋位置不正确:现场监理人员应从事前、事中、事后这三个过程进行控制,事前要求承包人进行计算,扣除保护层后钢筋的实际位置,然后进行两端侧放,钢筋施工时带线进行。在混凝土浇筑时,要求混凝土施工人员避免对插筋的扰动、破坏。当混凝土浇筑完成且尚未初凝之前,立即要求承包人安排钢筋值班人员对插筋进行整理,必要时要求承包人重新对该部位进行放样并带线整理,确保钢筋位置正确。 (3)倒角工程倒角施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有:倒角部位的钢筋保护层合格率较低,表面易产生气泡、蜂窝、麻面、砂斑、砂线;倒角的前沿线控制不严,闸室净宽超标;倒角口的混凝土平整度控制不好,与底板交接处渗水等现象。监理在这些方面主要的控制方法为: 1)倒角部位的钢筋保护层合格率较低:监理人员主要控制插筋的位置,施工前对不合格的钢筋进行调整,要尽量调整到位并进行加固,监理人员要下到仓内用卷尺测量,不合格的严格要求其整改到位。 2)表面易产生气泡、蜂窝、麻面、砂斑、砂线:监理要把好材料关,选用适合的水泥,严格控制骨料大小和针片颗粒含量,备料时要认真筛选,剔除不合格材料;选择合理级配,使粗集料和细粒料比率适中;选择适当的水灰比;高度重视混凝土的振捣;要确保模板硬度,且模板不露浆,涂抹适当厚度的脱模剂;要求承包人加强养护,在混凝土终凝后立即覆盖草袋(或沙、土工布) 并充分洒水养护,以保证混凝土强度的正常增长,防止因失水过快而产生干缩裂纹。 3)倒角的前沿线控制不严,闸室净宽超标:监理人员要采用如下的措施进行控制: ①监理测量人员在模板报验时一定要检查模板的前沿线坐标。 ②浇筑之前,监理现场人员要检查模板的稳定性,防止在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模板跑模,主要检查斜面模板是否有足够的拉筋,是否有足够的支撑。 ③混凝土成型之后,监理测量人员再次检查前沿线的坐标,以校核浇筑过程中模板的变化情况,为下一块倒角的浇筑提供参考资料。 ④若成型后的混凝土净宽偏差太大,需要进行处理。承包人需上报处理方案,经监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4)倒角口的混凝土平整度控制不好:将直接影响顶节闸室墙的混凝土浇筑质量,平整度控制不好,主要是由于模板口的制作不平整造成的。监理控制措施如下: 模板的制作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要监督其制作的质量,模板口要有足够的抗拉刚度,防止立模时对拉螺栓将其拉变形,而造成不平整。通常在支立上一节大模板之前,施工单位要对倒角口处做企口处理,若出现不平整处,应要求施工单位一并做打磨处理。 5)与底板交接处出现渗水现象:当回填土超过一定的标高时,地下水位上升,墙后地下水就会穿过倒角与底板的结合面渗漏到闸室的内侧,这主要是由于倒角混凝土和底板结合不好造成的。监理控制措施如下: ①要检查倒角处的打毛是否彻底,要做到100%的打毛,并且要求承包人用清水清洗干净,不留残渣。混凝土浇筑前要要求承包人进行洒水湿润并先摊铺一层2cm左右的高标号砂浆。 ②在浇筑底板时,要求承包人可以在倒角的范围内浇筑成一个陡坎的形状,以增加水的渗流长度,并且该种形状也有利与新老混凝土的结合。 ③在回填土之前,要求承包人一定要对墙后的接缝进行处理,可能承包人想减少施工成本,仅做一般的处理,如:用沥青涂刷后贴上一层油毡,这种处理的方法见效不大,往往还是容易渗水,最好的办法建议承包人对接缝处表面清理后,把接缝处混凝土往里打一点,然后用环氧砂浆逢堵,再用环氧树脂刮上一层,最外层用沥青涂刷,在贴上油毡。 (4)闸室墙身工程墙身施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有:出现裂缝、气泡、蜂窝、麻面、砂斑、砂线;垂直度不合格;对拉杆孔渗水;止水漏水;闸室墙在回填土后前倾;闸室墙表面出现明显的模板接缝;预埋系船钩螺栓不准确;闸室净宽超标、浮式系船柱不能正常工作等现象。监理在这些方面主要的控制方法为: 1)墙身出现裂缝、气泡、蜂窝、麻面、砂斑、砂线:参照倒角工程进行控制。 2)垂直度不合格:浇筑之前监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大模板的垂直度,每面墙至少检查3处,即左、中及右,每一处上下检查四个点;浇筑完成之后,在同一处重新测量一次,以判断在浇筑的过程中模板的变化情况,以此推断下一块模板的后倾预留量。 3)对拉杆孔渗水:要求承包人上报修补技术措施,要要求其进行墙后、墙前同时修补。墙后修补:首先,往混凝土里面打深5cm,塞入水膨胀橡皮塞(木塞或其他材料均可),然后用环氧砂浆(丙乳砂浆或其他材料)进行修补,其中加入部分微膨胀剂,外面再刷一层沥青,最后贴上油毡。墙前修补:以闸室墙整体颜色效果为重。监理人员要对每个孔进行检查,确保所有的孔均处理到位。 4)闸室墙在回填土后前倾:闸室墙垂直度在规范中是不允许出现前倾的,监理人员可要求承包人适当增加闸室墙的后倾量,但要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之内,防止出现后倾超过规范的现象;控制墙后回填土的速率,不能过快,否则会短时间内加大土的主动土压力;在回填土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测量观测,以随时掌握闸室的动向。 5)闸室墙表面出现明显的模板接缝:在模板的制作过程中,监理人员要注意严格要求模板接缝处的质量,做到两块模板对节后拼缝严密平整,必要时可以用双面胶或海绵条作内衬,如果表面出现毛刺要用砂轮磨光,然后用较好的腻子刮平。 6)预埋系船钩螺栓及铁爬梯角钢位置不准确:安装螺栓前,监理人员一定要亲自检查螺栓及角钢的出头长度要满足设计的要求,另外,螺栓及角钢的固定一定要牢固,否则在混凝土浇筑时可能因为振捣的原因使螺栓及角钢出现移位,给后期的安装带来困难。 7)闸室净宽超标:在倒角浇筑的时候就要控制闸室的净宽,监理测量人员要控制前沿线,一对倒角浇筑完成后,监理现场人员要用卷尺测量闸室的净宽,测量人员对前沿线进行重新复核。注意控制闸室墙身的后倾量,两边墙身的后倾量之和在减去可能由于回填土而造成的前移量之后不能大于规范允许值(3cm)。 8)缝铰漏水:在封铰之前,首先要检查是否满足封铰的条件(图纸中有规定);另外,确保地下水位控制在底板以下;浇筑之前要要求承包人进行混凝土掺加膨胀剂的效果试验,确保达到良好的膨胀效果;打毛工作要彻底,冲洗要干净;浇筑之前要要求承包人先涂刷一层水泥浆;浇筑时振捣要确保混凝土密实;浇筑完成后要注意养生工作,在混凝土未达到一定的强度(2.5MPa)之前要保持地下水位控制在底板以下,防止在混凝土未达到一定的强度时,地下承压水头通过渗径慢慢地、细微地侵蚀新老混凝土的结合面而造成漏水。 9)浮式系船柱不能正常工作:监理人员在浇筑浮式系船柱二期混凝土时要对浮式系船柱的轨道板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垂直度及净尺寸满足规范要求,否则等二期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可能出现浮式系船柱放不下去的现象。浮式系船柱的加工要要求承包人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分包人,并定期对施工质量(主要是材料及焊接质量)进行检查。浮式系船柱运到施工现场后,要要求承包人做气密性试验,确保浮式系船柱不漏气,否则会出现浮式系船柱使用过程中漏水而不能正常工作的现象。 3.3.3闸首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闸首工程的控制要点闸首工程在素混凝土封底、底板混凝土浇筑等方面的监理控制要点同闸室工程,下面就一些闸首工程特有的项目简述控制要点。 (1)预埋件、预留孔或洞工程 闸首工程预埋件、预留孔或洞的数量较多,稍不注意可能被遗漏掉,造成后期施工的困难,所以监理人员应详细地审图,吃透图纸中每个预埋件、预留孔或洞的位置及尺寸。一般来说闸首工程包括的预埋件、预留孔或洞主要有:闸阀门、启闭机、电气、房建、公路桥、工作桥及挡浪板等的埋件,此外还有钢包角、钢护面、钢护栏、防撞块、水尺、爬梯、钢盖板、扶手、楼梯、预留井预埋角钢及钢板、沉降钉、推拉杆墩内的埋件等。预留孔主要有:排气孔、电缆孔、油管孔、排水孔及检修人孔等。 监理人员在检查前要把所检查部位的所有预埋件、预留孔或洞的数量位置记录在工作簿上,检查的过程中对照工作簿上内容逐一检查,不能漏掉一个。 (2)混凝土工程 1)底板混凝土:闸首底板混凝土方量较大,所以监理人员要要求承包人采取大体积混凝土防裂措施,从材料的选择、配合比的确定,拌和及浇筑的工艺、时间的选择、养护及温度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证比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采用预埋测温元器件进行混凝土内部温度的测量,便于控制混凝土的内外温差。方案落实后,监理人员要按照方案的内容执行,防止承包人出现疏忽的现象。 2)廊道混凝土:设计中往往在廊道的部位预留后浇筑带,如果只是预留了一条,监理人员可建议施工单位在廊道应力较集中的地方(每侧)再预留两条后浇筑带,这样往往可以减少裂缝产生或裂缝的数量。廊道混凝土有的部位是薄壁结构,且对廊道混凝土的外观质量要求较高,所以监理人员要加强对廊道内侧模板的控制,在浇筑之前对模板进行认真地检查,发现有不合格的地方坚决要求承包人返工处理,在浇筑的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要督促施工人员加强混凝土的振捣,确保不出现蜂窝、麻面等现象。 4、墙后工程 4.1监理程序 墙后回填土监理工作程序见图3。 4.2监理内容 4.2.1开工申请审查 承包人在闸室、闸首工程墙身施工结束后,可申请进行墙后工程施工。本处墙后工程主要指墙后倒滤层、排水设施、观测井和水位计井管、土石方及混凝土回填等工程。 承包人在进行土石方回填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墙后回填前应对闸室墙体施工缝、表面缺陷和防渗处理等情况已经检查,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闸室墙体施工质量已经验收合格,墙后地基无积水、无杂物。经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回填料的来源已确定,填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4)对回填料已进行标准试验,土方回填已确定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并经监理工程师验证同意使用。 (5)承包人提交土石方回填施工技术方案,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审查批准。 (6)施工人员、设备已经报批。 (7)检测方法和检测设备已落实。 (8)对使用的滤层材料、土工织物等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抽样检查。 (9)应对井管安装位置放样,并经监理工程师符合无误。 经审查,承包人各分项工程条件具备后,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审文件应及时予以审批。

开工准备 (承包人) 1、施工方案 2、取土区的选择和标准试验 3、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表 整改 审查开工条件 (监理工程师) 1、审查施工方案 2、审查承包人人员、设备、材料 结果 批准开工报告,签署开工申请或签发整改通知 墙后处理 (承包人) 隐蔽工程报验单 整改 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1、检查墙后混凝土缺陷处理 2、检查回填层面清理情况 3、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结果 签署隐蔽工程报验单或要求整改 回填土方 (承包人) 分层回填土方,分层报验 整改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1、检查回填土质、层厚 2、检测含水量、压实度 结果 签署工序质量检验记录或要求整改 墙后设施 (承包人) 1、材料报验 2、测量放样报验 整改 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1、检查材料质量 2、检查各类设施安装位置 结果 签署质量检验申请或要求整改 结束 图3 墙后回填土监理工作程序 4.2.2施工过程监理(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现场碾压试验及土料参数试验。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碾压试验调整、优化和确定主要填筑区的碾压参数和碾压施工工艺。 (2)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土方可用于回填,严禁使用腐植土、淤泥土、淤泥质土等不合格土作为墙后的回填土。 (3)土方填筑必须在基础清理(开挖)和岸坡处理以及隐蔽工程完成、经质量检验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进行。填筑第一层时对局部的低洼处,要按技术规范和碾压试验的要求进行处理和补平。 (4)土方填筑质量控制应以工序控制为主要手段,重点控制以下项目: 1)各填筑部位的填料质量。 2)铺料厚度。 3)碾压方式和碾压遍数。 4)各部位接头及纵横向接缝的处理与结合部位质量控制。 (5)采用井点降水时,应根据降水方案,对需保留使用的井点在回填过程中应根据填土高度,及时将降水井加高,确保井管管口高于填土面1m以上,并注意防止土方掉入井内。 (6)墙后倒滤层及排水设施需待回填土回填至相应层次后采取反开挖方式施工,必须确保填料填筑密实,排水管接头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每道工序施工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2.3质量检验及验收 4.2.3.1土方填筑 土方填筑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填筑厚度、碾压变遍数、压实机具等应与碾压试验参数相符。 (2)取样部位应具有代表性,且应在填筑面上均匀分布,不得随意挑选,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3处取样,若下部1/3的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以环刀底面达下层顶面时环刀取满土样为准,并记录压实层厚度。 (3)凡涉及隐蔽工程的填筑作业,在施工前和施工后,均应报经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计量认证。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将对施工过程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承包人应在施工前24h通知监理工程师。 4.2.3.2墙后工程 墙后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JTS257-2008第10.6节的相关规定。 4.3监理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仔细检查闸室墙墙体施工缝处理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 (2)闸室墙墙后回填前,应逐一检查降水井是否有效,如因长时间未使用引起井点不能正常抽水,应进行处理。 (3)填筑土料的土质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允许进入施工作业面。对于已运至填筑地点的不合格料,必须挖除并运出施工作业面。 (4)铺料应分层平行摊铺,层面如出现明显的凹凸不平整,必须进行整平,才允许进行碾压。构造边角部位或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通过碾压试验采用其他小型压实机具压实。 (5)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填筑层厚度,通常每层铺料厚度不超过30cm。卸料前应有层厚标尺,以控制铺料厚度,每一填层碾压后,应按20m×20m方格布网进行高程测量,据此检查填筑厚度,并作为质量、计量认证依据的附件。 (6)对于含水率低于最佳含水率范围的土料,应对填料加水,填筑中的加水必须充足均匀,并随碾压作业保持连续不间断。承包人应配备能进行现场含水率快速测定的设备,以便进行土料填筑的过程控制。 (7)碾压宜采用进退错距法,在进退方向上一次延伸至整个单元,错距不应大于碾轮宽除以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分段碾压时,相临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及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应不小于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件未明确规定的,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小于0.3~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不小于1.0~1.5m。相临各层的填筑,原则上应均衡上升,当不能均衡上升时,相临各层的填筑高差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执行,并应采取放坡搭接措施。 (8)同一段建筑物左右两侧的填土高度应均匀上升,相邻的填土高差不应过分悬殊。 (9)承包人应按规范规定进行自检,并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对填筑区域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时(如土质不符合要求,土块过多、过大土料中草皮、树根等杂质未清除干净,或填筑区出现弹簧土、填土面凹凸超标、干密度或压实密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等),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意见。 5、引航道及导航建筑物工程 5.1监理程序 引航道及导航墙建筑物监理工作程序见图4。 5.2监理内容 5.2.1开工申请审查 (1)监理工程师在引航道及导航建筑物施工前应督促承包人提交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控制点的布设等测量资料、人员和设备进场报审文件和开工报审文件等,对提交的文件应及时组织审查。 (2)进场设备审查、进场人员审查、测量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检查方法同船闸主体工程。 (3)开工报告审批:经审查承包人具备开工条件后,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审文件应及时予以审批。 5.2.2施工过程监理 5.2.2.1 混凝土或砂浆质量控制 (1)材料控制方法 1)原材料、混凝土(配比、拌和、运输、浇筑、养护、冬雨季施工、旁站)、钢筋加工、模板加工等与闸室主体相同。 2)石料控制 石料应采用石质色泽均匀、质地坚实、不易风化、无裂纹的硬质天然石料。形状应大致方正,上下面大致平整,中间部分厚度不小于20cm或不大于70cm,宽度约为厚度的1.0~1.5倍,长度约为厚度的1.5~3.0倍,块石表面不得有影响砂浆正常粘结的污物。 (2)砂浆控制 1)砌筑用的砂浆标号应满足设计要求。 2)砂浆所用的水泥、砂和水等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在砂浆中应采用中、粗砂。所有的砂浆应在拌和后45分钟内砌筑完毕。 3)砂浆必须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和稠度。 4)砂浆应用机械拌和,拌和物要均匀,能形成密实的可塑体,拌和物不得加水重塑。 5)在运输过程或存放时发生离析、泌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凝结的砂浆不得使用;不允许加水改变砂浆的稠度。 开工准备 (承包人) 1、施工方案 2、材料报验 3、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表 整改 审查开工条件 (监理工程师) 1、审查施工方案 2、检查材料质量、测量放样 3、审查承包人人员、设备、材料 结果 批准开工报告,签署开工申请或签发整改通知 底板施工 (承包人) 分项工程报验 整改 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1、检查基底高程 2、检查钢筋、模板等工序 3、底板质量检验 结果 签署分项工程报验单或要求整改 墙身砌筑或浇筑 (承包人) 工程质量报验 整改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1、检查墙体位置、顶高程、垂直度 2、检测混凝土或砂浆强度 结果 签署分项工程质量报验单或要求整改 墙后回填 (承包人) 1、分层回填、压实 2、倒滤层及排水设施铺设 整改 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1、检查材料质量 2、检查回填土质、层厚 3、检测含水量、压实度 结果 签署质量检验申请或要求整改 结束 5.2.2.2墙身砌筑过程控制 (1)砌筑墙身前,要求承包人对浆砌块石墙身接触的底板顶面要作施工缝处理;同时按砌体设计断面做样尺,以控制砌体的断面几何尺寸。 (2)要求承包人应选择平整坚韧的大块石,经修凿后单面能满足平整度(≤10mm)的要求,方可用作面石。面石最小边尺寸不小于20cm。 (3)要求承包人在砌筑第一层时,应将混凝土底板表面清洗干净、湿润,再座浆砌筑。所有石块均应座于新铺砂浆之上。砂浆凝固前,所有缝均应满浆。砌体上下、左右直缝应尽量交错排列,避免出现通缝(≤1000mm)。砌缝最大宽度(≤30mm)及三角缝最大宽度(≤80mm)符合规范规定。 (4)要求承包人先铺筑角隅石及镶面石,然后铺砌帮衬石,最后砌腹石角隅石或镶面石应与帮衬石互相锁合,帮衬石与腹石应互相锁合,不能采用中心填石的砌筑方法,并且沿竖向和纵向每隔不超过1.5m设一块拉接石,拉接石的长度不小于60 cm。 (5)要求承包人保证沉降缝两侧的墙面平整度,以保证缝型顺直、相邻砌体能自由沉降。在砂浆凝固前应将外露缝勾好,若不能按这样将外露缝勾好,应在砂浆终凝前将灰缝刮深,深度不小于2cm,为以后勾缝作好准备。 (6)要求承包人选用中、细砂拌制勾缝砂浆(砌体隐蔽面砌缝可随砌随刮平,不另勾缝)。砌体砌筑上升应尽可能均衡,但相邻段墙的高差在未砌到设计标高之前应始终保持大于1m小于2m,以保证沉降缝顺直。 (7)墙的侧面(沉降缝面)应选用带有自然平面的石料砌筑,或用砂浆抹平以保证沉降缝垂直。石料上墙时严禁乱扔,应尽量轻放,以免震松已砌好的石料。砌体完成后须覆盖和洒水养护,时间不少于5~7天。在未达到强度前不得压重或修凿,谨防破坏。靠船墩、驳岸和码头等部位的排水孔和反滤层,要符合图纸要求,且确保施工期间墙后地下排水的要求。护坡的浆砌块石格梗,应在灌砌护坡之前砌筑完毕。格梗砌体两侧边应勾平缝,其立面要基本平整,顶面应铺砌1cm的砂浆抹平。其各部分尺寸允许偏差为±10mm。 5.2.2.3护坡工程控制 (1)砌体质量要求和浆砌块石圬工一致。 (2)砌石应紧密嵌固,块石与垫层相接处及块石间隙应用石片填紧,不得从坡面外用厚度小于10cm的石片填塞块石间隙。 (3)灌浆要力求密实,使砂浆充满石缝。 (4)灌砌块石护坡上设置的冒水孔应符合图纸要求。 5.2.3质量检查与验收 引航道及导航建筑物的验收主要参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中的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1)引航道、锚地及导航、靠船建筑物工程整体尺寸允许偏差参照JTS257-2008表10.2.0.1-2执行。 (2)引航道及导航、靠船建筑物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参照JTS257-2008表10.2.0.2-2执行。 (3)钢筋及模板工程参照JTS257-2008第2.1节执行。 (4)现浇混凝土底板及墙身工程参照JTS257-2008表10.7.2.1执行;沉井工程参照JTS257-2008第2.6节执行。 (5)现浇混凝土挡浪板工程参照JTS257-2008第10.5.11节执行。 (6)变形缝及止水工程参照JTS257-2008中4.7.9节执行。 (7)砂石、土工织物滤层与垫层工程参照JTS257-2008第9.9.2~9.9.5节执行。 (8)砌石护坡工程参照JTS257-2008第2.7.2节执行;预制块护坡工程参照JTS257-2008第9.8.6节执行;砌石拱圈护坡工程参照JTS257-2008第9.11.3节执行;模袋混凝土护坡参照JTS257-2008第5.5.4节执行。 (9)现浇混凝土护底工程参照JTS257-2008第10.5.2节执行;散抛物护底及软体排护底参照JTS257-2008第9.6节执行。 (10)现浇混凝土挡墙工程参照JTS257-2008第5.6.2节执行。砌石挡墙工程参照第2.7.4节执行。 (11)土方回填工程参照JTS257-2008第10.6.5节执行。 5.3监理要点 5.3.1底板工程导航墙的底板监理控制要点 底板工程导航墙的底板控制要点同船闸主体工程,驳岸及靠船墩底板施工前,监理人员要检查现场的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相符,发现不相符合时要及时上报。要求承包人控制好底板的底高程及地下水位,要确保干地施工。浇筑过程中要控制混凝土的浇筑速度、振捣及及时处理混凝土的密水。浇筑结束前要控制好底板的顶面高程及部分位置的平整度。注意监督承包人按照设计或规范要求在混凝土中栽置部分笋石,以利于后期砌筑工程的开展。控制防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偷抛石快的现象。监督承包人做好混凝土的养护工作。 5.3.2砌石工程砌石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砌石工程砌石工程主要控制材料、砂浆质量、砌筑方法、砂浆饱满度、三角缝、通缝、缝宽等项目。监理人员可采取不定期的砌石质量检查,方法是会同承包人一起检查,发现问题后,先口头通知相应部位停止施工,然后以书面的形式(监理指令或监理通知)要求相应部位进行返工,并对返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彻底后方允许其继续施工。 5.3.3靠船墩上部结构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靠船墩上部结构工程主要控制部分埋件的施工质量,主要有:预埋低杆灯穿线管、系船钩螺栓、系船柱埋件、铁爬梯埋件等。检查埋件的材质、尺寸、位置及高程等项目。其次,对于设计上采用的混凝土护面或夹石混凝土工程主要控制好模板的质量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方法同船闸主体工程。 5.3.4 导航墙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钢筋、模板及混凝土的施工控制重点同船闸主体工程,主要注意沉降钉的埋设、预留水位计的放置槽及排水孔的留置。 6、闸门、阀门金属结构工程 6.1监理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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