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xx有限公司,地址xxx号,法定代表人xxxx 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有限公司,地址xx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明董事长。
原审被告周明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xx业主,暂住xxx号。
原审被告xxx,地址xx号,负责人周xxx 经理。
上诉人因xxx纠纷一案,不服(20xx)x中民二初字第10号民事裁定书,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裁定原审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二、撤销原审裁定;
三、责令原审法院将本案移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上诉理由:
一、因为从理论上来说xx市就根本不可能成为本案的侵权行为地,所以xx市中院支持恶意诉讼的行为就是“恶意管辖” (一)上诉人生产的x就没有进入x市场,xx是被上诉人恶意串通的被告,其根本就没有合法票据来证明其合法的进货渠道,其不可能与上诉人及总经销商对被上诉人形成必要的共同诉讼。
(二)假设xx进货渠道正常的话,因为xxx没有侵权的过错,其不可能对被上诉人构成侵权。
在此尚且不论临澧县工商局已经对被上诉人以同样案由投诉上诉人的案件作出了《撤案决定书》,上诉人认为:因为从理论上来说吉安市就根本不可能成为本案的侵权行为地,所以xx市中院支持恶意诉讼的行为就是“恶意管辖”。
二、原审法院搞地方保护主义急不可耐,错误再所难免 (一)原审法院原审裁定书居然连当事人的地址都忘了注明。 (二)根据最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是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的,所以原审法院要求上诉人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向xx高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也是错误的。
上诉人认为:企业维权无可非议,所以恳请贵院公正裁定,纠正原审法院的错误.
综上,上诉人故有如上所请。
此致
xxx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07.06
注意事项:对裁定的上诉 1、 注意诉讼请求的提法。 2、 不用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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