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过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县人民政府实行欠薪领域信访维稳包案制度,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牵头负责,各分管副县长具体抓落实,各部门协同推进,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欠薪领域维稳总体可控。经前期调查摸排,目前我县尚有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处理到位,涉及农民工人,拖欠工资万元(具体见附表)。其中:个政府性投资项目拖欠名农民工工资万元。
二、令其整改
令改正仍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绝不姑息,按程序移交公安部门或法院,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加强对非法讨薪行为的打击,对采取堵路、堵门、恶意夸大欠薪事实等行为,县委、县政府态度坚决,公安机关依法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处理。今年以来,全县成功处理了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万元.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县将重点针对前述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处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出台《县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成立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组织部、政府办、稳
定办、人社、信访、住建、交通、水利、国土、教育、经信、安监、工业园、农业、林业、财政、公安、工会、人民银行等部门及个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落实各相关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的监管责任,突出牵头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和企业奖补资金结算管理,全面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政府具体负责的要求。对个政府性投资项目拖欠的万元农民工资,在工程项目验收时,由项目管理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备案,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由财政部门在拨付工程款前予以先行支付到位;对家淘汰过剩产能关闭煤矿企业拖欠的万元农民工工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步调查,安监部门进行核实,经企业法人最终确认后,由乡镇和安监、人社部门对欠薪情况进行联合公示,财政部门在拨付_关闭煤矿奖补资金时,优先将安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三是明确主管职责。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起欠薪案件交办到各行业部门和所在乡镇人政府,倒排时限,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号。对数额大、涉及人数多的欠薪案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同时,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对在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存在领导不力、监管不力、配合不力、处置不力和工作人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部门联动推进。从现在起,
每周召开一次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起欠薪案件处理进度,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协调解决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案件处理;同时继续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及早发现问题隐患,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措施,建立清理欠薪工作台账并及时交办落实。将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人民银行企业诚信系统或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在新闻媒体曝光,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提高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成本,督促欠薪主体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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