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营业税综合案例

来源:爱go旅游网


营业税综合案例

案例介绍

某税务师事务所为以下单位做代理:

1.A运输公司:2002年9月发生业务:取得客运收入30万元,付给境外运输企业运费15万元;取得货运收入30万元,支付给其他联运单位运费10万元;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取得收入16万元。

2.B旅行社:2002年9月组织团体旅游,收取旅游费共计30万元,其中组团境内旅游收入14万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费共计6万元,组团境外旅游收入16万元,付给境外接团企业费用10万元。

3.C民营企业:2002年9月购买日本某企业一项专利技术用于本公司的生产,该公司直接与日本企业结算,支付价款折合人民币10万元。

4.D广告公司:9月取得广告业务收入30万元,支付给其他单位制作费5万元,取得广告代理业务取得收入12万元,其中支付给电视台广告发布费8万元。

5.E歌舞团:2002年9月来A市演出,由市人民影剧院提供场所,并由影剧院售票,

共收取门票收入20万元,其中支付经纪人1万元,支付影剧院4万元。

6.F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新建的一栋房屋无偿捐赠给附近的一所小学,该房屋由其他单位施工,账面成本52万元(成本利润率10%)

要求:(1)确定营业税的纳税人;(2)计算各单位应缴纳的营业税

案例解析

1.A运输公司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应缴纳营业税:

(30-15+30-10)×3%=1.05(万元)

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取得收入应纳增值税

2.B旅行社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应缴纳营业税:

(14-6+16-10)×5%=0.7(万元)

3.日本企业是营业税的纳税人,C民营企业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应扣缴营业税=10×5%=0.5(万元)

4.D广告公司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应缴纳营业税:

(30+12-8)×5%=1.7(万元)

5.E歌舞团、影剧院、经纪人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影剧院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歌舞团应缴纳营业税:(20-1-4)×3%=0.45(万元)

影剧院应缴纳营业税:4×5%=0.2(万元)

经纪人应缴纳营业税:1×5%=0.05(万元)

6.F房地产开发公司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应缴纳营业税:

52×(1+10%)÷(1-5%)×5%=3.01(万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