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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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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连政办发[2011]130号 【发布部门】连云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23 【实施日期】2011.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拟定的《全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全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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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2011年8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2011年度减排目标,现就全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减排目标

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11.52万吨、1.12万吨基础上削减8.75%、9.85%(其中工业加生活排放量减少9.56%、9.92%),控制在10.51万吨、1.01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5.04万吨、4.59万吨基础上削减5.66%、5.40%,分别控制在4.75万吨、4.34万吨以内。根据测算,我市2011年削减任务为:化学需氧量4121吨(工业加生活3281吨)、氨氮513吨(工业加生活456吨)、二氧化硫1602吨、氮氧化物694吨(详见附件1)。

各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的基础上分别下降8.75%(其中工业加生活排放量减少9.56%)、9.85%(其中工业加生活排放量减少9.92%)、5.66%和5.4%(详见附件2)。 二、实施方案

(一)工业生活污染物减排

2011年我市共计划安排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工业和生活污染物治理项目37个,预计2011年化学需氧量削减3928吨,氨氮削减368.31吨,二氧化硫削减3343吨,氮氧化物削减3010.53吨。其中,在水污染物减排方面,全市共安排减排项目26个,其中结构调整项目12个,工业企业治理工程6个,污水处理厂项目8个。气污染物减排共安排减排 2 / 5

项目11个,其中结构调整项目10个,电力企业管理减排项目1个(详见附件3)。

(二)农业污染物减排

重点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农业部门牵头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做好各种实用性沼气工程,积极推进其他方式的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户适度集中,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理污染物,大力削减农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污染物每年需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为1000吨、200吨以上。 三、职责分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减排资金投入,落实减排项目,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按期实现减排目标。

市发展改革委:执行国家和省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政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增煤炭消费量。

市经信委:严格执行国家、省落后产能界定标准基础,重点淘汰钢铁、水泥、造纸、制革、印染、电镀、食品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关闭违法违规设立、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关闭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布局不合理的落后小企业;加快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和电力企业脱硝设施建设进度,确保2013年底前建成投运。 市公安局:配合环保部门建立机动车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机动车保有量、淘汰量等相关台账,提高机动车减排监管能力。

市监察局:监督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的减排工作情况,约谈执行不到位、工作不得力、措施不落实的相关单位负责人。

市城乡建设局:加快南城污水处理厂和城区污水管网建设进度,确保南城污水处理厂 3 / 5

2011年9月份投入运行,确保城区在用污水处理厂尽快实现满负荷运行;指导督促各县

区加快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尾水再生利用工程;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尽快实施,加大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力度,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

市农委:指导检查督促县区政府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建立相关档案台帐,年底按环保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年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达到1000吨、200吨以上。

市统计局:按时提供减排考核所需的人口、城市化水平、地区生产总值(GDP)、工业增加值、全社会用煤量等基本数据资料。

市环保局:提出年度总量减排计划,分解落实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减排工作,定期调度减排工作进展;认真根据市政府要求,积极做好各有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监管能力;提出减排工作思路,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环保部门按时提供水产养殖业相关数据资料。

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定期联合考核及通报各县区、各相关单位的减排工作情况,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实施减排工程。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确保原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新改扩管网工程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形成减排能力。加快工业企业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拓展乡镇水污染物减排空间,全面推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火电机组的脱硫设施改造和脱硝设施建设进度。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牢牢抓住国家、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的机遇,将不符合国 4 / 5

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全部列入关停计划,尽早实施,尽快形成减排能力。

(三)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确保上报的污染物减排量不被扣减。全面提高工业企业治污设施的稳定达标排放率,确保监测监察系数稳步提高。提高火电企业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污染源防治工作,依法查处、公开曝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制定实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四)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各县区要制定2011年的减排应急预案,9月15日前报市环保局;10月底前,完成减排任务难度很大的县区要进入减排预警状态,实施减排应急预案,坚决关闭拆除严重污染企业,并吊销执照。

(五)完善目标考核机制。表彰奖励减排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因工作不力完不成目标的相关县区和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2011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情况表 2.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情况表 3. 2011年度全市减排项目计划表

附件1:2011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情况表(单位:吨) 区域 全市 指标 削减量(存量) 新增量 化学需氧量 2020(工业加生活1180) 2101 氨氮 214(工业加生活163) 299 指标 削减量(存量) 新增量 二氧化氮氧化硫 物 573 1029 501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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