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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洞02劳务分包合同K49+440、K49+317.6

来源:爱go旅游网


涵洞劳务分包合同

邢衡高速邢台段LJSG-6合同项目经理部

2011年 7 月 18 日

涵洞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 LJSG-6 涵 02 发包方(全称):邢衡高速邢台段LJSG-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分包方(全称):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分包施工地址及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K49+440(4×2.80),K49+317.6(暂定6个,先实施2个) 施工地址: 邢衡高速6合同段(任县薄村) 劳务分包工作内容:洞身结构(包括:箱身、基础、磨耗层、砂砾垫层等)。

洞口工程(包括:帽石、翼墙、浆砌片石等)。

第二条:作业人员

劳务分包方根据发包方指定的工作任务及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发包方对作业人员的要求:施工技术员2人、测量技术员2人、资料员1人、男性小于55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1 年 7 月 20 日,完工日期 2011 年 9 月 20 日,工期为 60 天。 第四条: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以每月由发包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结算数量。 4.2合同单价

4.2.1本合同价款为综合单价合同,该单价包含劳务分包方的管理费、务工人员工资、资金、加班费、社会保险金、安全保护用品及设施费、自备材料机具费、机械费、食宿交通费、有关税费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工程所做的辅助工序,发包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再调整。 4.2.2分项工程单价:

1、分包形式:包工不包料,钢筋与现场混凝土施工两个工序分开(现场包括钢筋绑扎)甲方提供如下原材:

混凝土(涵洞基础、涵身等)、钢筋(指用于图纸设计钢筋等)。甲方负责运输混凝土至现场,如因乙方前期工作未完成,导致生产好的混凝土无法浇筑,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负,甲方将并加收 50 元/m³的罚款。乙方负责从钢筋加工场领取钢筋,并加工。并履行相关领取交接手续,施工中所需的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费解决。负责钢筋加工制作时,领取钢筋生产的成品和废钢筋头及正常损耗相加必须与所领取钢筋数量相符,如超过0.5%视作材料丢失,由乙方进行赔付。

2、单价表: 序号 1 2 3 分项工程 基础混凝土(含支模)(m³) 涵身混凝土(含支模)(m³) 钢筋加工(t) 数量 108 726 84.4 单价 150元/方 260元/方 550元/T 合计 16200 188760 420 备注 浇筑砼、支立模板、养生等 浇筑砼、支立模板、养生等 钢筋制作、绑扎等 原村料购买、摊铺、夯实 原材料购置、砌筑、养生 4 砂砾垫层(m³) 172 60元/方 10320 5 浆砌片石(m³) 196.5 160元/方 31440 6 基础开挖土方(m³) 883 10元/方 8830 说明:①工程数量以图纸数量为基础,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 ②单价包括人工费、水电费、吊车租赁费、小型机具,部分模板(桥台耳背墙模板、盖梁底模板、承台肋板模板)及符合规定焊条、绑丝、管件、螺丝等耗材。单价还包括税金、临时住房、场地看护费、食宿费、交通费等。

③工序分为:钢筋统一制作,浇筑混凝土(包括钢筋运输、成型) ④钢筋、混凝土、水泥等主材料及罐车等由经理部提供。

⑤工作内容包括钢筋伸直、除锈,混凝土养生等内容;还包括相应部位处理。 ⑥经理部根据每个涵洞的工作难度、钢筋运距远近和进度快慢等实际情况有权做出单价适当调整。

工程详细内容:场地硬化、围栏、模板安装试拼、钢筋加工、混凝土浇注、支架搭设等相关作业。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资料:

乙方完成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的验工单。

5.1.1分包方根据分包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发包方完整签字的工程完工任务单(完整签字:指有项目经理、工长、检验试验人员完整的签字,下同。)。

5.1.2凭发包方完整签字的工程完工任务单进行结算。 5.2 合同价款的结算:

5.2.1工程交工并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分包方向发包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方在收到决算资料后进行核实,并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的支付原则上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办理。劳动者的工资可以用现金支付。

发包方根据分包方每个月完整签字的完工任务单70%的工程造价支付中期工程款。 5.3.2办理支付的手续为:分包方应向发包方出具劳务专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方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分包方全称的支票或汇票支付给分包方为本合同指定的人员或法定代表人。如果分包方指派其他人员办理财务结算,需另行书面授权指定人员。 5.3.3为保证分包方劳动者足额领到工资,发包方要求分包方每月向发包方每月向发包方提供有劳动者签字的工资表,并在每月15日前支付作业人员上个月的基本工资,发包方监督发放,确保工资发到作业人员个人手中。作业人员发放的工资数额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其工资的支付可以是分包方支付,也可以委托发包方通过银行存单支付。

5.3.4分包方的工资发放表应在分包方驻地公式,接受发包方监督。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 安全施工:发包方、分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分包方必须派驻地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施工指导、监督和管理,做好培训、学习安全交底,做好安全生产记录。 6.3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3.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方分包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方分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约定质量标准:达到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标准,顺利通过验收。

7.2分包工程验收以所施工工程业主要求、规定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由发包方、分包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验收不合格,责令分包单位进行返工,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7.3工程奖罚:分包方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好、进度快或有技术创新受到业主、监理的书面表扬,项目部将对分包方给予劳务费2~5%奖励。如果因分包方自身原因在工程质量、进度受到业主、监理的口头或书面批评,项目部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将对分包方一定的处罚,处罚款将在分包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 文明施工

8.1发包方、分包方应严格执行总公司制定的工程施工管理的有关制度,认真执行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8.2 发包方应向分包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发包方协助分包方安排住宿,费用由分包方自理。

8.3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按照发包方要求的施工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第九条 发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9.1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交底。

9.2负责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技术施工方案。

9.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分包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9.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分包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9.5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分包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方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分包方进行整政。

9.6本工程发包方施工代表为 张立起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条 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分包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作业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符合要求,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男不得超过55周岁。 10.2分包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种及身份证号码)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10.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分包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 20 %,服从发包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0.4当发包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分包方在不影响发包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方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0.5如发包方因业主或上级主管的要求调整工期,加快进度,需增加作业人员时,分包方在接到发包方的通知后,5天内及时补充作业人员,并将新增人员的信息资料上报给发包方。

10.6分包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 10.7分包方应对所提供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使其行为符合发包方所制定的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

10.8分包方确认 张立起 为派驻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确认 王帅 为派驻地的技术主管,负责日常施工的技术指导、技术资料整理上报工作。 10.9分包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所提供作业人员按月缴纳工伤保险。如果不缴纳,发包方有权代为缴纳,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所提供作业人员在发包方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分包方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行处理。

10.10如分包方提供作业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发包方经济损失,分包方提供作业人员不能完全赔偿或拒不赔偿的,分包方有代为赔偿的义务。

10.11分包方对所有进、退场施工人员的路途安全负有教育、告知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醒的义务,确保劳动者进、退场路途安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发包方违约责任

11.1.1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及工期延误,双方应办理书面洽商,协商结果作为决算依据。发包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1.1.2由于发包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1.1.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的,分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分包方的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分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分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分包方有权书面告知发包方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1.1.4若发包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时,发包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分包方违约责任

11.2.1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分包方在 7 日内退出施工现场。

11.2.2分包方未按发包方约定的作业人员进场,发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更换、调整;分包方无法调整时,发包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分包方自负),并书面通知分包方,直至终止合同。

11.2.3因分包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经济损失概由分包方承担。 11.2.4若分包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时,分包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5分包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转包或再分包印发的纠纷、债务,分包方自行负担,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发包方有权要求劳务分包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风险约定

12.1因不可抗力、业主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方和分包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相应损失。

12.2因不可抗力、业主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的工作时间可相应顺延。 12.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2.4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的定义同发包方与业主间合同中的定义。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邢台市桥东区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分包方执一份,发包方执两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全称): 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LJSG-6合同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及领料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1

结算农民工工资协议书

甲方(发包单位): 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LJSG-6合同项目经理部 乙方(分包单位):

为确保本下部结构项目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为保证分包方劳动者足额领到工资,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 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分包方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健全签认制度。

3.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信用制度、举报制度和解决拖欠工资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对分包人拖欠特别是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租赁费的,要严格按承诺书的规定,从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兑付,确保本项目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为保证分包方劳动者足额领到工资,发包方要求分包方每月向发包方提供有劳动者领款签字的工资表,并在每月15日前支付作业人员上个月的基本工资,发包方监督发放,确保工资发到作业人员个人手中。作业人员发放的工资数额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其工资的支付可以是分包方支付,也可以委托发包方通过银行存单支付。

5.分包方的工资发放表应在分包方驻地公式,接受发包方监督。

二、

分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1.接受发包方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全面配合发包方的工作。 2.严格禁止将建设工程非法分包和转包。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加强教育,提高劳务人民的法律意识;采取有力措施,避免劳务分包造成的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有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将承担相应责任。

3.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4.加强工程质量、工期等管理,防止因工程质量、工期问题造成拖欠工程款的纠纷,并确保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5.增强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的能力,自觉按合同办事。在发包方按合同支付

工程款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亏损,分包方自负盈亏,并承诺首先保证足够的工程款支付给农民工。

6.努力实现“工程要优良、人员要优秀、争创优质工程”的工作目标,将项目建设成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安全工程。

本合同作为河北省邢衡高速公路LJSG-6项目经理部_________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三、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在协议同分包工程全部竣工,办理竣工验收最终结算后失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LJSG-6合同项目经理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2

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发包单位):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LJSG-6合同项目经理部 乙方(分包单位):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

为在河北省邢衡高速公路LJSG-6合同项目经理部____涵洞____劳务分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涵洞结构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 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及《河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冀交字<2002>19号)尊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及时传达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精神。组织岗前安全培训并逐级进行安全交底。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5.派专职安全员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及《河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冀交字<2002>19号)尊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合同。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分包方(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派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名兼职安全员。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措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察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对本分包工程安全负责,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合同签约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生产法规,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处罚。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残、亡以及财产等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上报所属劳动部门,并承担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并坚持“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除承担经济损失外,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过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_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LJSG-6合同项目经理部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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