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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国庆歌咏比赛的通知

来源:爱go旅游网
师院附中关于迎国庆歌咏比赛的通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唱响爱国主旋律,构建和谐校园,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激励学生们具有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决定举行“迎国庆歌咏比赛”。

通过此次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学生懂得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从而更加刻苦学习,奋发图强;同时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增进同学间的友谊。通过比赛活动,加强学校美育,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建设“向真、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一、活动主题:歌唱伟大祖国,共创美好明天

二、活动时间与地点:拟定于9月29日在学校操场举办,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比赛形式:合唱。 五、比赛要求:

1、演唱内容: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优秀歌曲及教育部推荐的演唱曲目自选一首(各班自选曲目尽量不要相同);必唱曲目为《没有党就没有新中国》,共两首。

2、选择歌曲的难易程度适中,演唱时间在3 分钟至5分钟。

3、演唱形式多样化,可采用齐唱、合唱、领唱、朗诵加演唱等不同的演唱形式,但不可过于花哨。

4、参赛班级自备伴奏带、伴奏碟。

5、演唱者表情自然、大方,着装要统一、整洁、美观。 6、各班可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

7、合唱参赛班级必须有一名指挥,指挥手势要到位,节拍感强。 8、各班于9月22日前将节目单及自选曲目伴奏带报团委处。节目单应包括节目演唱形式、歌曲名称、班级、表演者人数。

9、要求各班全员参加(特殊情况除外)。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分最佳表演奖和优秀组织奖,二种奖项。

最佳表演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优秀组织奖1名。 七、评分标准: (一)评分办法

最佳表演奖由学校评委分别对各个参赛队进行现场评分,总分采取100分制;参赛队最终得分为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优秀组织奖由学校组织专人评定。

(一)最佳表演奖评分标准(100) 1、选曲得当,紧扣主题(10分) 2、服装整洁、统一(10分)

3、出入场井然有序、队形美观(10分) 4、指挥准确,动作优美、富有感染力(10分)

5、演唱技巧:能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咬字准确、吐字清晰,演唱的歌曲必须完整流畅,声音整齐、音色统一,无中途重唱、停唱现象,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能够较好地表现出歌曲的情绪,表现歌曲的音乐形象。(50分)

6、艺术处理形式新颖,有创意(10分) (二)优秀组织奖(100分)

(1)合唱队伍由全班学生参加。(30分)

(2)观众组织效果好。按要求组织参与人数;按要求入场、就坐、 撤离;不喝倒彩。(50分)

(3)现场氛围的营造、服装的协调、合唱演员精神面貌好、对歌曲的感情表达到位、现场观众的情绪与活动主题协调。(20分)

注:以100分制进行计算。去掉评委打出的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算出平均分。

七、比赛顺序:

按比赛前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班抽号顺序进行。

师院附中团委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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