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办事须知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办事须知

来源:爱go旅游网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办事须知

一、办事项目名称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二、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项目

三、办理内容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五、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六、受理条件

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七、申请材料

(一)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需提交材料

一、文字材料

1、市请示文

2、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审查意见

3、区分局审查意见

4、一书四方案

5、用地情况汇总表

6、建设用地申请表

7、立项文件(可研批复)

8、预审意见书

9、属有偿使用的,还须报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地价评估有关资料

10、城市规划区内的,必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区外的,必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11、占用林地的,必须出具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2、征地费用50%的银行存款证明

13、征地方案听证材料

14、规定的其他文件(如:需附补充耕地协议或补充耕地的验收证明等)

二、图件材料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2、拟占用土地的1:1万比例尺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图(可用局部复印件)

4、需作补充耕地方案的,附补充耕地位置图(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形工程平面图

6、占用基本农田的,还须提供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拟占用的基本农田位置红线图

(二)城市和村镇批次建设项目所需提交材料

一、文字材料

1、市请示文

2、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审查意见

3、区分局审查意见

4、一书四方案

5、用地情况汇总表

6、各项目立项文件(可研批复)

7、城市规划区内的,必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区外的,必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8、预审意见书

9、占用林地的,必须出具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0、工业项目需提供拟投资强度,预申请人申请表

11、征地费用50%的银行存款证明

12、听证材料

13、规定的其他文件(如:需附补充耕地协议或补充耕地的验收证明等)

二、图件材料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2、拟占用土地的1:1万比例尺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图(可用局部复印件)

4、需作补充耕地方案的,附补充耕地位置图(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5、占用基本农田的,还须提供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拟占用的基本农田位置红线图

八、申请受理机关

思明和湖里区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受理,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各分局受理。

九、审批决定机关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和福建省

十、受理程序(见附图)

十一、办理时限

十二、法律效力

农转用得到审批后,方可办理供地手续。

十三、缴费项目和标准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要求

不需年审或年检

十五、受理地点和时间

(一)受理地点

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土地窗口:皇达大厦26楼

联系电话:5188568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集美区杏林南路72号

联系电话:62212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海沧分局: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国土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6586990

同安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同安农业银行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7558572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翔安分局:翔安区新店镇大院内

联系电话:70838

(二)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