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单位: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就项目工程签订了《*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鉴于乙方是由丙方推荐,且专业分包合同经丙方同意并确认,为了确保工程各项目的顺利实现,三方根据平等互利、相互协商的原则,针对本项目专业分包工程,特签订本三方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工期、进度、质量、安全、环境等要求:
1、乙方施工质量、产品保护及保修期内的责任全部由乙方直接向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修和工期延误的责任。但甲方做为总包单位,乙方需同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质量、进度、安全等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该等问题对甲、丙方公司名誉造成不良影响,该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根据丙方及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合同质量目标、安全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组织施工。
二、甲方作为本项目的总包单位,需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塔吊与施工电梯(包电力能源的消耗机械使用费及操作运输设备的人员)、内外脚手架等材料机械设备的使用(含现有人、料基础上的配合调整),同时配合全过程的资料编制、盖章备案等手续。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的总包现场管理及配合费。【按本分包工程扣除设备本体后的税前结算总价计取(注:设备本体以外的安装施工费用及材料费用才作为基数计算总包配合服务管理费,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原则按《深圳市建筑工程计价规程》2013的P29附件3执行)】此费用由甲方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乙方施工、生活所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照工程造价的 1%计算,其费用由甲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三、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时间:甲方根据丙方赶工要求及乙方实际情况调配安排,在工地现有条件下尽力,满足乙方现场垂直运输要求,但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使用时间节点,以便统筹调度。
四、总平面及道路管理。因现场场地有限,为了充分保证各方的利益,根据总进度计划,甲方对各分包所需要的场地进行统一的规划及管理,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五、现场垃圾的清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并满足环保要求,乙方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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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自身垃圾的清理,并运送到甲方在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或排放到指定地点,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并对其产生的垃圾直接外运出场,由此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各方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技术、施工资料等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和权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单位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若乙方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若该劳资纠纷影响到甲方,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
2、甲方依据丙方、监理的总控计划和目标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具有管理监督权,有配合丙方、监理制定阶段性计划的责任。拥有对由于乙方进度滞后造成相关单位损失的协调权、监管权、处罚权。
3、甲方对现场总平面规划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总平面管理包括:现场办公用房、临水、临电和堆场规划管理、垂直运输机械管理、现场建筑垃圾管理等。
4、甲方负责总包方资料的编制并指导乙方编制资料,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乙方部分资料的报送和编制。
(二)乙方的责任及权利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消防、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负责。接受甲方单位统一现场监督管理和协调。
1、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负责本项目的深化设计。
2、乙方必须按时参加丙方和甲方召集的各种形式的专题会、协调会,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接受丙方和甲方安排和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令,并贯彻、布置、落实。
3、乙方在完成其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负责将其工程资料汇总、上报丙方、甲方,甲方及丙方负责对该资料完备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及时整改,直至满足竣工资料编制要求为止。
4、甲方已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深圳市社保局强制要求),乙方同等享受该工伤保险理赔业务。另甲方已办理建筑一切险(即商业险),乙方入场前需与甲方协商该商业险需承担的份额,或自行购买商业险。
(三)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丙方有权监督甲方行使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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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对乙方现场进行督导管理。
3、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对乙方的合理有据的罚款做相应的扣款,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安全等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相应责任或丙方直接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七、合同管理、日常文件收发、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专业分包合同及后增补的补充协议时,应抄送原件二份给丙方备案。 2、日常文件收发:为了简洁高效工作,乙、丙双方及监理的有关工作文件(如通知单、联系单、签证单、进度款申请等)可以直接互相发送,如有需要甲方盖章,甲方配合完成。如文件有必要告知甲方(如进度计划等),乙丙双方有义务告知甲方,如因未告知相关方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3、乙方施工工程款(含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均由乙方编制后以甲方名义直接向丙方申请,甲方提供配合盖章等义务。甲方收到丙方应付乙方工程款时,在扣除总包管理配合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后,由甲方将剩余款项五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给乙方(特殊情况另行协商),乙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票或普票收取款项。
4、分包工程的结算:由乙方编制后以甲方名义直接向丙方申请结算,并以在丙方有备案的甲乙方专业分包合同、在丙方有备案的补充协议(如有)及发送给丙方或丙方发出的有收发记录的过程文件资料作为唯一结算依据。
八、本协议一式陆份,丙方、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叁方盖章后生效,财务结算办理完毕后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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