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 任 书
XX事处领导签字:
社区(村)委会领导签字:
签字日期:二0一二年月 日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街道负总责,社区(村)委会各尽其职,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奖惩,确保全街道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区食品安全责任书的要求,特制定《XX街道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至94分为基本合格,85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街道将在年末对签订责任书的社区(村)委会,街道相关部门和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并予以奖惩。
奖惩标准
1、 考核分95分(含)以上,奖2000元。 2、 考核分85分至94分,不奖不惩。
3、 考核分84分以下的单位(部门),罚1000元。 4、 签订责任书的单位(部门)80%(含)考核达到90分(含)以上,奖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8000元。
5、 出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6、 全年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7、 责任时限: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考核内容 工 作 目 标 1、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2012年度本单位(部门)工作目标。实行食品安全一把手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年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四次。每少一次扣1分。 2、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上级食品安全的部署、指示、要求。组织领导(10分) 不到位扣3分。 3、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逐级签订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不到位的扣3分。 4、若在本单位(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应及时赶到做好应急处理。未及时赶到处理的扣3分。 5、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每少执行一项扣1分。 制度建设(10分) 6、根据职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事故制、事故责任追究制),未建立扣5分。 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逐步配足配强相关工监管保障(20分) 作人员。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分。 8、加强监管队伍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若发生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行为扣5分。 9、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创新、有措施。未制定扣5分。 10、认真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组织开展4次以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每少一次扣2分。 11、重大节会活动期间,及时在职责范围内部署和开展专项食品安全检查。并积极联合执法检查。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12、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食品销售点、餐馆、食品加工厂进行整顿或关闭。不到位扣3分。 1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不具备食品生产、销售条件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取缔。不到位扣5分。 14、及时组织和配合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和配合的扣3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5、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集体食堂、集体用餐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加强农产品和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大幅降低农药、兽药残留。加强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等重点部位以及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未按要求完成扣5分。 16、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积极主动控制食品把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不到位扣5分。 安全事故17、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若发生扣20分。 (20分) 18、有效控制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若发生扣15分。 19、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未达标扣10分。 20、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未开展扣3分。 21、组织食品行业(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20分) 参训人、授课人)。未组织培训扣2分。 22、有1至2块永久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没有扣1分。 23、全年报送食品安全信息不少于5条,每少1条扣0.5分。 经费保障(10分) 25、经费投入有拨款文件、有拨款收据。没有扣5分。 26、按要求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缓报、漏报一次其它 (10分) 扣5分。 27、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食品安全资料(总结、报24、目标责任制考核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未列一项扣5分。 基本知识培训不少于1次(培训有时间、地点、内容、表、检查情况、实施方案等)。缓报、漏报一次扣2分。 28、积极主动完成上级食安委和街道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未完成一次扣2分。 29、认真落实领导批示和群众举报信件,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要求反馈的及时反馈。未落实一件扣2分。 30、积极支持配合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通过验收的给予加分或奖励;完不成的视情节给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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