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防汛工作,保障项目部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规定,依照集团公司颁布的《安全防汛工作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提高对防汛工作的大局意识、增强忧患意识、狠抓落实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防汛工作。防汛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根据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加强项目部防汛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项目部的防汛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防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督促各科室、各部门、各劳务合作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定防汛安全责任书,制定奖罚制度,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
3、根据季节特点和防汛安全工作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督促防汛安全工作。
4、重点监控内容
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排水设施、施工垃圾的清运、临建设施、基坑设施、起重运输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5、临建设施
临建设施包括: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等。全面检查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有裂缝、倾斜、变形现象,及时采取加固、翻修,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暴雨天气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随时观察风雨对临建设施的影响、受损情况及基坑、脚手架等可能对临建造成的破坏,如有危险立即将临建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6、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设施防护完好;暴雨天气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准备好应急照明器材。汛情过后,对配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施工。
7、排水设施:首先检查沿线原有排水设施是否因为我部施工遭到破坏;新建排水设施是否完善;工地现场和周围是否有阻水障碍,以及洪水是否危及了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重点疏通薛家村排水管线,在桥底位置设置警示标牌,提醒过往车辆,提前安放好水泵,道路积水时及时排出,确保道路畅通。
8、围挡墙
围挡墙包括:彩色压型钢板围挡墙。全面检查围挡墙的安全状况,如有破损、倾斜、变形等现象,及时采取加固、更换等措施;特别要加强对临街围挡墙的重点监护,如有险情,立即对围挡墙周边设警示隔离设施,并设专人看护,严防围墙倒塌伤人。
9、基坑工程
基坑设施包括:桩基施工、承台施工等。监控人的责任:随时观察基坑边坡侧壁变化、基坑支护有无变型 情况;一旦汛情到来,立即停止施工,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装置,及时对基坑进行排水。汛期过后对基坑进行全面检查,无安
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10、原材料存放
对工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筋、钢绞线、水泥等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11、现浇箱梁施工
主要是脚手架工程与跨路施工。
脚手架工程: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及雨水天气下,禁止脚手架施工作业;重点监控脚手架基础沉降情况、排水情况,确保基础稳固,架体拉结有效,对硬化区域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及挡水埂,保证施工区域内无积水现象;对高压线附近的重点监控,危险时应对脚手架危及范围内设置警示隔离带,并设专人监护。汛期过后,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垮路施工:汛期加大警示标牌、设备及抢救机械设备的投入,安排专职安全员做好巡视工作,遇到堵车、撞车事件,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并做好现场抢救工作;雨水天气禁止跨路施工,并雨后对路面积水及时清除。
12、基坑工程
承台基坑设施:随时观察基坑边坡侧壁变化、基坑支护有无变形情况;一旦汛情到来,立即停止施工,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装置,及时对基坑进行排水。汛期过后对基坑进行全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13、预制梁场及拌合站
预制梁场重点为存梁区域,存梁区四周开挖临时排水沟,并做好挡水埂,枕梁与排水沟范围内做好砂浆硬化,保证存梁区内水及时排除,四周雨水不能进入存梁区内的原则进行布设。雨天期间安排专人对存梁区进行检查,密切观察枕梁是否有下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雨天过后及时排除附近区域雨水。
拌合站及龙门吊做好防雷措施,安装避雷针。 14、堐付大桥
堐付大桥为此工程的重点防汛点,此工程施工区域位于淄河河道内,及时与上级指挥部及水利部门做好沟通,明确放水时间,及时做好疏通、清理工作;开挖临时排水沟,在6#、7#之间开挖排水沟,作为汛期内水流通道,两侧做好围挡及安插标志牌;汛期内河道内不得存放大量施工设施,河道内禁止搭设临时工棚;汛期来临时应先保人后保物的原则进行抢救;对施工人员进行汛期安全教育,并组织一次汛期来临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高效、有序、及时地开展抢险,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桥台锥坡位置进行防失稳处理,安排专人雨后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15、项目部汛期内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及救生物资,向当地有关防汛指挥单位汛期及时通报汛情。在汛期,各部门应长期有一名负责人坚守岗位。并实行每日24 小时值班。发现险情及时向上级报告汛情。
16、项目部成立防汛安全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设立专(兼)职防汛安全机构,负责本项目防汛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项目部根据汛情,配备专(兼)职防汛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项目的防汛安全工作。
17、制定防汛安全值班表
值班人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一旦发现险情,立即上报项目部及相关部门。
18、违反本标准规定,有下列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防汛安全领导小组责令其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直接责任人员,由项目部安全领导
小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1)不服从防汛统一调度或者不执行上级防汛指挥命令的; (2)拒不执行经上级批准的防汛抗洪方案;
(3)玩物职守,延误汛情或者在紧急关头临阵逃脱的; (4)防汛措施不利,指挥失误,造成损失的; (5)散布谣言、扰乱防汛工作秩序的; (6)妨碍防汛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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