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是国家的象征,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它代表着我们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它寄托着我们对祖国的深情和敬意。热爱祖国就要热爱国旗,尊重祖国就要尊重国旗。为了维护国家的尊严,增强教职员工及学生的爱国观念,通过升降国旗仪式让全校师生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现根据《国旗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国旗升降制度。
一、升降国旗的时间
国旗法规定:“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双休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并且“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结合我校实际出发,如天气允许,规定每周一上午10:00全体师生员工在操场举行升旗仪式。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也举行升旗仪式和降旗仪式。升降旗仪式时全校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二、升降国旗的要求
出旗:由四人各持国旗一角,国旗正面朝前成倾斜状前进。所有在场师生员工都应面向国旗,原地肃立。
升旗:升旗时,升旗手应(随着国歌奏曲)郑重地将国旗徐徐升到旗杆顶端。全过程,在场师生员工都要面向国旗原地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
唱国歌:安排指挥一名,师生同唱国歌,唱时立正并服从指挥。声音洪亮有激情,形成庄严气氛。
国旗下的讲话:由校级领导或学生代表上台讲话,内容有教育意义,令人奋进,催人向上,讲话要有很强的严肃性和教育性。 降旗:降旗仪式在下午第三节课后举行,由值周班负责。降旗时,在操场的师生员工应停止活动,原地肃立,面向国旗行注目礼,直到降旗仪式结束方可自由活动。结束后五星红旗由两位护旗手护送,交到学校学生处保管。 三、升降旗注意事项
为保证国家尊严,不用已经退色或破损的国旗,旗杆按一般标准十一米高,选用的国旗规格与旗杆高度和谐对称。
旗手和护旗手由学生中的优秀代表组成,并经过严格的训练后执行升降旗任务。
隆林县职业中专学校升降国旗制度自2007年9月1日始实行。
隆林县职业中专学校2007年8月28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