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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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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根据《国旗法》第六条中“全日制学校,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周升挂国旗”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依照《国旗法》规定,特制定升降国旗制度如下:

一、我校升降国旗由学校政教处统一安排,由学生会轮流值班、组织实施。

升旗时间早晨7:30 降旗时间下午18:00

二、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旗杆顶部;降旗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三、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到场参加仪式。其他在场的师生都要停止其它活动,听从指挥,面向国旗,肃立致敬。等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行动。 五、升国旗仪式程序是: 1.全体肃立、国旗方队出旗

2.升国旗,奏国歌,行军礼;(敬礼)、(礼毕)、国旗方队撤回) 升旗开始,,全体师生员工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全体国旗方队行军礼,目光随国旗的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顾;场外人员在升旗开始时,也得驻足行注目礼。

3.国旗下讲话由值周班轮周进行。国旗下讲话要求讲话者服装整齐,有讲话稿,简短而主题突出,教育性要强。讲完话宣布仪式结束。

4.升旗仪式完毕,队伍带回。

六、星期五下午降旗后,由值班负责人负责将国旗交于广播室。交内容:检查国旗是否污损、破损;检查旗杆及升旗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检查奏放《国歌》设备是否完好。

七、发现国旗污损、破损或其他影响升降国旗的问题,由值班负责人及时和学生会联系,采取措施保证国旗升降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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