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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
为加强支部党建工作领导,强化党建工作监督,切实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报告的范围
(一)个人向党支部报告;
(二)党支部代表支部向大会报告工作;
(三)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报告内容
(一)个人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1.对党的性质、、纲领、路线、方针的认识;
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的体会;
3.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感想与收获;
4.贯彻执行大会决议和完成党组织所分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5.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
6.个人思想、工作状况,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今后一个时期的打算,以及其他需要向党支部汇报的情况等。
(二)支部向大会报告支部工作的主要内容
1.本支部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队伍建设情况,支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或存在问题,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目标、努力方向,以及需要报告的支部其他工作内容。
(三)党支部向上级党总支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1.本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决议、指示、规定等情况;年度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及落实情况;
3.支部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工作内容。
三、工作报告方法途径和要求
(一)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主要方法
要求每季度报告一次,一般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时报告;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报告。
外出时间较长的,可通过书信或电话等方式报告。
(二)党支部代表支部向大会报告工作的主要方法
一般要求每年报告一次,由支部对支部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下一步支部工作目标和措施,并提请支部大会审议。根据工作实际,大会可约请行政负责人在大会上报告行政工作。
(三)党支部向上级党总支报告工作的主要方法
由支部负责人通过书面材料或在专题会议上进行汇报,一般每季度或半年汇报一次;上级另有要求的根据情况随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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