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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技术交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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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说明 ............................................ 1、土方开挖、回填技术交底 ............................... 2、排桩墙支护工程技术交底: ............................. 3、降水与排水工程技术交底: ............................. 4、地下连续墙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技术交底: ............... 5.灰土地基工程技术交底: ............................... 6、砂和砂石地基技术交底: ............................... 7.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技术交底: ........................... 8.预压地基和塑料排水带技术交底 ......................... 9.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技术交底: ......................... 10.灰土地基技术交底 .................................... 11.砂和砂石地基技术交底 ................................ 12.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技术交底 ............................ 13.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技术交底 ............................ 14.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技术交底 ............................ 15.盾构法隧道技术交底 ..................................

16.渗排水、盲沟排水技术交底 ............................ 17.隧道、坑道排水技术交底 .............................. 18.模板安装(含预制构件)工程技术交底 .................... 19.模板拆除工程技术交底 ................................ 20.钢筋原材料与制做技术交底 ............................ 21.混凝土施工技术交底 .................................. 22.结构尺寸偏差技术交底 ................................ 23.砖砌体工程技术交底 .................................. 2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技术交底 .................. 25.石砌体工程技术交底 .................................. 26.配筋砌体工程技术交底 ................................ 27.填充墙砌体工程技术交底 .............................. 28.隔离层检验技术交底 .................................. 29.水泥混凝土整体面层工程技术交底 ...................... 30.水泥砂浆面层技术交底 ................................ 31.水磨石面层技术交底 .................................. 32.砖面层工程技术交底 .................................. 33.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技术交底 ......................

34.预制板块面层技术交底 ................................ 35.料石面层技术交底 .................................... 36.一般抹灰工程技术交底 ................................ 37.装饰抹灰工程技术交底 ................................ 38.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技术交底 ............................ 39.门窗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 39.1木门窗安装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 39.2金属门窗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39.3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39.4特种门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39.5门窗玻璃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39.6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40.吊顶工程技术交底 .................................... 40.1暗龙骨吊顶工程技术交底 ............................ 40.2明龙骨吊顶工程技术交底 ............................. 41.隔墙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 41.1板材隔墙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 41.2骨架隔墙工程技术交底 ...............................

41.3活动隔墙工程技术交底 ............................... 41.4玻璃隔墙工程技术交底 ............................... 42.饰面板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43.饰面砖粘贴工程技术交底 .............................. 44.幕墙工程技术交底 .................................... 44.1玻璃幕墙(明框)工程技术交底 ....................... 44.2玻璃幕墙(隐框、半隐框)工程技术交底 ................ 44.3金属幕墙工程技术交底 ............................... 44.4石材幕墙工程技术交底 ............................... 45.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技术交底 ............................ 45.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薄涂料)技术交底.................. 45.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厚涂料)技术交底.................. 45.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复层涂料)技术交底 ................ 45.4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色漆)技术交底.................. 45.5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清漆)技术交底.................. 45.6美术涂饰工程技术交底 ............................... 46.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47.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48.屋面工程技术交底 .................................... 48.1屋面找平层技术交底 ................................. 48.2屋面保温层工程技术交底 ............................. 48.3屋面卷材防水层工程技术交底 ......................... 48.4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工程技术交底 ....................... 48.5屋面涂膜防水层工程技术交底 ......................... 48.6屋面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工程技术交底.................... 48.7屋面密封材料嵌缝工程技术交底 ....................... 48.8(油毡瓦)平瓦屋面工程技术交底 ...................... 48.9金属板材屋面工程技术交底 ........................... 48.10架空.蓄水.种植屋面工程工程技术交底................. 49.建筑给水排水技术交底 ................................ 49.1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49.2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49.3室内给水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49.4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49.5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49.6室内热水供应管道及配件安装技术交底..................

49.7室内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49.8卫生器具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49.9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49.10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49.11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49.12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49.13室外排水管沟及井室工程技术交底..................... 49.14室外排水管道安装和排水管沟及井池工程技术交底 .......... 49.15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49.16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50.建筑采暖工程技术交底 ................................ 50.1室内采暖管道及配件安装技术交底 ..................... 50.2室内采暖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技术交底 ................ 50.3室内采暖金属辐射板 ................................. 50.4室内采暖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技术交底.................. 50.5室外供热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50.6室外供热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技术交底.................. 51.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

52.供热锅炉安装技术交底 ................................ 53.供热锅炉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技术交底 .................. 54.供热锅炉安全附件安装技术交底 ........................ 55.供热锅炉、烘炉、煮炉和试运行技术交底 ................ 56.供热锅炉换热站安装技术交底 .......................... 一、技术交底说明

1.本技术交底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检查用表填写说明)来编制的。

2.在使用中要根据施工环境、条件作一些适当调整或增加有针对性的交底内容,以确保施工作业中的技术可行性。

3.施工工长对单分项工程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另一份作资料保存。

4.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一般情况主体施工同一工种每月进行一次。

5.各班组每天根据工长签发的技术交底,工序程序技术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讲话,讲话应有记录。

6.为了帮助集团公司工长及时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专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编制了一套常规技术交底资料供施工中参考。

1、土方开挖、回填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1.1强 制 性 条 文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1.2 土 方 开 挖

1.2.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1.2.3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1.2.3的规定。

表1.2.3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土 的 类 别 边坡值(高: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50 硬 1:0.75~1:1.00 一般性粘土 硬、塑 1:1.00~1:1.25 软 1:1.50或更缓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1:0.50~1:1.00 碎石类土 充填砂土 1:1.00~1:1.50 注: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 1.2.4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2.4的规定。 表1.2.4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项 序 项 目 柱基 基坑 基槽 50 +200 50 挖方场地平整 人工 ±30 +300 100 机械 ±50 +500 150 管沟 地(路) 面基层 50 检验方法 1 标 高 50 水准仪 经纬仪,用钢尺量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长度、宽度主 控 2 (由设计中心线向两项 边量) 目 3 边 坡 +100 设 计 要 求 一 1 表面平整度 般 项 2 基底土性 目 20 20 50 20 20 设 计 要 求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1.3 土 方 回 填 1.3.1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1.3.2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1.3.3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1.3.3的规定。

表1.3.3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

遍数 压 实 机 具 平 碾 振动压实机 柴油打夯机 人 工 打 夯 分层厚度(mm) 250~300 250~350 200~250 <200 每层压实遍数 6~8 3~4 3~4 3~4 1.3.4 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3.4的规定。

表1.3.4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场地平整 检验方法 地(路) 管沟 面基层 人工 机械 ±30 ±50 50 50 水准仪 设 计 要 求 设 计 要 求 设 计 要 求 按规定方法 取样检查或直接鉴别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项 序 主 1 控 项 2 目 一 1 般 项 2 目 项 目 标 高 分层压实系数 回填土料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柱基基坑基槽 50 3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20 20 用靠尺或水准 2、排桩墙支护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2.1强 制 性 条 文

2.1.1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2.1的规定执行。

表2.1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 监控值 值 3 6 8 5 8 10 3 6 10 基坑类别 一级基坑 二级基坑 三级基坑 注: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 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 开挖深度大于10m; 3) 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 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2.2 排桩墙支护工程 2.2.1 排桩墙支护结构包括灌注桩、预制桩、板桩等类型桩构成的支护结构。

2.2.2. 灌注桩、预制桩的检验标准应符合(GB)所规定。钢板桩均为工厂成品,新桩可按出厂标准检验,重复使用的钢板桩应符合表2.2.2.-1的规定,混凝土板桩应符合表2.2.2.-2的规定。

表2.2.2.-1 重复使用的钢板桩检

验标准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序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方 法 单位 数值 1 桩垂直度 2 桩身弯曲度 3 齿槽平直度及光滑度 4 桩长度 % <1 <2%l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l为桩长 用1m长的桩段做通过试验 用钢尺量 无电焊渣或毛刺 不小于设计长度 表2.2.2.-2 混凝土板桩制

作标准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项 序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方 法 单位 数值 主 1 桩长度 mm +100 用钢尺量 控 项 2 桩身弯曲度 <0.1%l 用钢尺量,l为桩长 目 1 保护层厚度 mm ±5 用钢尺量 一 2 横截面相对两面之差 mm 5 用钢尺量 般 3 桩尖对桩轴线的位移 mm 10 用钢尺量 项 4 桩厚度 mm +100 用钢尺量 目 5 凹凸槽尺寸 mm ±3 用钢尺量 2.2.3 排桩墙支护的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支护,每一道支撑施工应确保基坑变形在设计要求的控制范围内。

2.2.4 在含水地层范围内的排桩墙支护基坑,应有确实可靠的止水措施,确保基坑施工及邻近构筑物的安全。 3、降水与排水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1 降水与排水是配合基坑开挖的安全措施,施工前应有降水与排水设计。当在基坑外降水时,应有降水范围的估算,对重要建筑物或公共设施在降水过程中应监测。

3.2 降水系统施工完成后,应试运转,如发现井管失效,应采取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如无可能恢复则应报废,另行设置新的井管。 3.3 降水系统运转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观测孔中的水位。

3.4 基坑内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1‰~2‰。

3.5 降水与排水施工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5.1的规定。

表3.5.1 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

标准 允许值或允许偏差 序 检 查 项 目 单 位 1 排水沟坡度 2 井管(点)垂直度 3 井管(点)间距(与设计相比) 4 井管(点)插入深度(与设计相比) 5 过滤砂砾料填灌(与计算值相比) 6 井点真空度:轻型井点 喷射井点 ‰ % % mm mm kPa kPa mm mm 数 值 1~2 1 ≤150 ≤200 ≤5 >60 >93 目测:坑内不积水,沟内排水畅通 插管时目测 用钢尺量 水准仪 检查回填料用量 真空度表 真空度表 检查方法 电渗井点阴阳极距离: 7 轻型井点 喷射井点 80~100 用钢尺量 120~150 用钢尺量 4、地下连续墙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1强 制 性 条 文

4.1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4.2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4.2.1的规定执行。

表4.2.1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

(cm)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 地面最大沉降 基坑类别 监 控 值 监 控 值 监 控 值 一级基坑 二级基坑 3 6 5 8 3 6 三级基坑 8 10 10 注: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4.2主 控 项 目 4.2.1 防水混凝土所用原材料、配合比以及其他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

场抽样试验报告。

4.2.2 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

4.3一 般 项 目

4.3.1 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缝以及墙体与内衬结构接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3.2 地下连续墙墙面的露筋部分应小于1%墙面面积,且不得有露石和夹泥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3 地下连续墙墙体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临时支护墙体为50mm,单一或复合墙体为3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表4.2.2 地下墙质量检

验标准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项 序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方 法 单位 数值 主 1 墙体强度 控 项 垂直度:永久结构 2 目 临时结构 1 导墙尺寸 宽度 墙面平整度 导墙平面位置 设计要求 mm mm mm mm mm mm mm 1/300 1/150 W+40 <5 ±10 ≤100 ≤200 +100 沉渣厚度:永久结构 临时结构 一 般 3 槽深 项 4 混凝土坍落度 目 5 钢筋笼尺寸 2 查试件记录或取芯试压 测声波测槽仪或成槽机上的监测系统 用钢尺量,W为地下墙设计厚度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重锤测或沉积物测定仪测 重锤测 见GB规范表5.6.4-1 此为均匀粘土层,松散及易坍土层由设计决定 用钢尺量 水准仪 180~220 坍落度测定器 见GB规范表5.6.4-1 永久结构 mm <100 地下墙表面平整6 临时结构 mm <150 度 插入式结构 mm <20 永久结构时的预水平向 mm ≤10 7 埋件位置 垂直向 mm ≤20 5.灰土地基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5.1强 制 性 条 文

5.1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5.2.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5.2.1

的规定执行。

表5.2.1 灰土地基质量检验

标准 项 序 检 查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单位 数值 检 查 方 法 按规定方法 按拌和时的体积比 现场实测 筛分法 试验室焙烧法 筛分法 烘干法 水准仪 主 1 地基承载力 控 2 配合比 项 目 3 压实系数 一 般 1 石灰粒径 2 土料有机质含量 3 土颗粒粒径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mm % mm % mm ≤5 ≤5 ≤15 2 50 项 4 含水量(与要求的最优含水量比较) 目 5 分层厚度偏差(与设计要求比较) 6、砂和砂石地基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6.1强 制 性 条 文

6.1.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6.2.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

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6.2.1的规定执行。

表6.2. 砂和砂石地基质量检验

标准 允许偏差或 允许值 项 序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方 法 单位 主 1 地基承载力 控 2 配合比 项 目 3 压实系数 一 般 项 目 1 砂石料有机质含量 2 砂石料含泥量 3 石料粒径 4 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比较) 5 分层厚度(与设计要求比较) 数值 按规定方法 按拌和时的体积比或重量比 现场实测 焙烧法 水洗法 筛分法 烘干法 水准仪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 % mm % mm ≤5 ≤5 ≤100 2 50 7.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7.1强 制 性 条 文

7.1.1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7.1.2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

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4.2.1的规定执行。

验标准 项 序 检 查 项 目

表7.1.2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质量检

允许偏差或 允许值 单位 主 控 项 目 1 土工合成材料强度 2 土工合成材料延伸率 3 地基承载力 1 土工合成材料搭接长度 2 土石料有机质含量 3 屋面平整度 4 每层铺设厚度 % % 数值 ≤5 ≤3 置于夹具上做拉伸试验(结果与设计标准相比) 置于夹具上做位伸试验(结果与设计要求相比) 按规定方法 用钢尺量 焙烧法 检 查 方 法 设计要求 mm % mm mm ≥300 ≤5 一 般 项 目 ≤20 用2m靠尺 25 水准仪 8.预压地基和塑料排水带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8.1 强 制 性 条 文

8.1.1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8.1.2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

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8.1.2的规定执行。

表8.1.2 预压地基和塑料排水带质量检验标

准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项 序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方 法 单位 数值 主 1 预压载荷 控 2 固结度(与设计要求比) 项 目 3 承载力或其他性能指标 一 1 沉降速度(与控制值比) 2 砂井或塑料排水带位置 % % ≤2 ≤2 水准仪 根据设计要求采用不同的方法 按规定方法 水准仪 用钢尺量 插入时用经纬仪检查 设计要求 % mm mm mm mm % 10 100 200 般 3 砂井或塑料排水带插入深度 4 插入塑料排水带时的回带长度 项 塑料排水带或砂井高出砂垫层5 距离 目 6 插入塑料排水带的回带根数 ≤500 用钢尺量 ≥200 用钢尺量 <5 目测 注:如真空预压,主控项目中预压载荷的检查为真空度降低值<2%。 9.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按表9.1执行

表9.1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工程质量

检验标准 项 序 主 控 项 目 一 般 项 目 检 查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单 位 数 值 30 100 ±50 30 检 查 方 法 水 准 仪 用钢尺量 油泵读数或传感器 水 准 仪 参见本规范第五章 水准仪 用钢尺量 支撑位置:标高 1 平面 2 预加顶力 1 围囹标高 2 立柱桩 3 主柱位置:标高 平mm mm KN mm 参见本规范第五章 mm mm 30 50 面 开挖超深(开槽放 4 支撑不在此范围) 5 支撑安装时间 mm <200 水准仪 设 计 要 求 用钟表估测 10.灰土地基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强 制 性 条 文

10.1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10.2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表4.2.4 灰土地基质量检验

标准 项 序 检 查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单位 数值 检 查 方 法 按规定方法 按拌和时的体积比 现场实测 筛分法 主 1 地基承载力 控 2 配合比 项 目 3 压实系数 一 1 石灰粒径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mm ≤5 般 2 土料有机质含量 项 3 土颗粒粒径 含水量(与要求的最优含水4 量比较) 目 分层厚度偏差(与设计要求5 比较) % mm % mm ≤5 ≤15 2 50 试验室焙烧法 筛分法 烘干法 水准仪 11.砂和砂石地基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强 制 性 条 文

11.1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11.2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表4.3.4 砂和砂石地基质量检验

标准 允许偏差或 允许值 项 序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方 法 单位 主 1 地基承载力 控 2 配合比 项 目 3 压实系数 一 1 砂石料有机质含量 数值 按规定方法 按拌和时的体积比或重量比 现场实测 焙烧法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 ≤5 般 2 砂石料含泥量 项 3 石料粒径 目 4 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比较) 5 分层厚度(与设计要求比较) % mm % mm ≤5 ≤100 2 50 水洗法 筛分法 烘干法 水准仪 12.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强 制 性 条 文

12.1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12.2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表4.10.4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质量检

验标准 项 序 检 查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单位 数值 符合出厂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mm % ≤50 检 查 方 法 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查看流量及水泥浆水灰比 按规定方法 按规定方法 用钢尺量 主 1 水泥及外掺剂质量 控 2 水泥用量 桩体强度或完整性3 项 检验 目 4 地基承载力 一 1 钻孔位置 2 钻孔垂直度 ≤1.5 经纬仪测钻杆或实测 般 3 孔深 项 4 注浆压力 5 桩体搭接 mm mm mm 200 >200 ≤50 用钢尺量 查看压力表 用钢尺量 按设定参数指标 目 6 桩体直径 7 桩身中心允许偏差 开挖后用钢尺量 开挖后桩顶下500mm处用钢≤0.2D 尺量,D为桩径 13.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13.1 强 制 性 条 文

13.1 .1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

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13.2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13.2.1 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及各种计量设备完好程度(主要是水泥

浆流量计及其他计量装置)。

13.2.2 施工中应检查机头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搅拌桩的长度及标高。

13.2.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及地基承载力。 13.2.4 进行强度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桩应取90d后的试件;对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28d后的试件。

13.2.5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3.2.5的规定。

表13.2.5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

准 项 序 检 查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 查 方 法 单位 主 控 2 水泥用量 项 3 桩体强度 目 4 地基承载力 1 水泥及外掺剂质量 数值 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查看流量计 按规定办法 按规定办法 量机头上升距离及时间 设计要求 参数指标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m/min mm mm mm 1 机头提升速度 2 桩底标高 一 3 桩顶标高 般 项 4 桩位偏差 目 5 桩径 6 垂直度 7 搭接 ≤0.5 ±200 测机头深度 +100 水准仪(最上部50 500mm不计入) <50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D为桩径 0.04D % mm ≤1.5 经纬仪 >200 用钢尺量 14.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14.1 强 制 性 条 文

14.1.1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4.1.1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14.1.1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

(mm) 项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盖有基础梁的桩: 100+0.01H 1 (1) 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150+0.01H (2) 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2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100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1/2桩径或边长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4 (1) 最外边的桩 (2) 中间桩 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标高的距离。 1/3桩径或边长 1/2桩径或边长 14.2锚杆静力压桩及静力压桩 14.2.1 静力压桩包括锚杆静压桩及其他各种非冲击力沉桩。 14.2.2 施工前应对成品桩(锚杆静压成品桩一般均由工厂制造,运至现场堆放)做外观及强度检验,接桩用焊条或半成品硫磺胶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或送有关部门检验,压桩用压力表、锚杆规格及质量也应进行检查。硫磺胶泥半成品应每100kg做一组试件(3件)。 14.2.3 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桩的接头做10%的探伤检查。对承受反力的结构应加强观测。

14.2.4 施工结束后,应做桩的承载力及桩体质量检验。 14.2.5 锚杆静压桩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4.2.5的规定。

表14.2.5静力压桩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主 控 项 目 一 般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 查 方 法 单位 数值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按基桩检测技术规1 桩体质量检验 范 范 2 桩位偏差 见本交底表14.1.1 用钢尺量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按基桩检测技术规3 承载力 范 范 成品桩质量: 表面平整,颜色均直观见本交底表外观 匀,掉角深度<10mm,14.3.5 外形尺寸 蜂窝面积小于总面查产品合格证书或1 强度 积0.5% 钻芯试压 见本交底表14.3.5 满足设计要求 硫磺胶泥质量(半成查产品合格证书或2 品) 设 计 要 求 抽样送检 检 查 项 目 3 电焊接桩:焊缝质见本交底表14.1.1 见本交底表14.1.1 4 5 6 7 量 min >1.0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 硫磺胶泥接桩: min <2 胶泥浇注时间 min >7 浇注后停歇时间 电焊条质量 设计要求 压桩压力(设计有要求% ±5 时) 接桩时上下节平面偏<10 差 mm <1/1000l 接桩时节点弯曲矢高 桩顶标高 mm ±50 14.3 混凝土预制桩 秒表测定 秒表测定 秒表测定 查产品合格证书 查压力表读数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l为两节桩长 水准仪 14.3.1 桩在现场预制时,应对原材料、钢筋骨架(见表14.3.1)、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查;采用工厂生产的成品桩时,桩进场后应进行外观及尺寸检查。

14.3.2 施工中应对桩体垂直度、沉桩情况、桩顶完整状况、接桩质量等进行检查,对电焊接桩,重要工程应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 14.3.3 施工结束后,应对承载力及桩体质量做检验。

14.3.4 对长桩或总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锤击桩,应符合桩体强度及28d龄期的两项条件才能锤击。

14.3.5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4.3.5的规定。

表14.3.1 预制桩钢筋骨架质量检验标准

(mm) 项 序 主 1 控 2 项 3 目 4 一 1 检 查 项 目 主筋距桩顶距离 多节桩锚固钢筋位置 多节桩预埋铁件 主筋保护层厚度 主筋间距 允许偏差 或允许值 ±5 5 ±3 ±5 ±5 检查方法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般 2 项 3 目 4 5 项 序 桩尖中心线 10 用钢尺量 箍筋间距 ±20 用钢尺量 桩顶钢筋网片 ±10 用钢尺量 多节桩锚固钢筋长度 ±10 用钢尺量 表14.3.5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检验标准 检 查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单 位 数 值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见本交底表14.1.1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检 查 方 法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用钢尺量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查出厂质保文件或抽样送检 检查称量及查试块记录 直观 主 1 桩体质量检验 控 2 桩位偏差 项 目 3 承载力 1 砂、石、水泥、钢材等原材料(现符合设计要求 场预制时) 混凝土配合比及强度(现场预2 符合设计要求 制时) 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掉角3 成品桩外形 深度<10mm,蜂窝面积小于总面积0.5% 一 般 项 目 裂缝测定仪,该项在深度<20mm,宽度<0.25mm,成品桩裂缝(收缩裂缝或起吊、地下水有侵蚀地区4 横向裂缝不超过边长的一装运、堆放引起的裂缝) 及锤击数超过500击半 的长桩不适用 成品桩尺寸:横截面边长 ±5 用钢尺量 mm 桩顶对角线差 <10 用钢尺量 mm 5 桩尖中心线 <10 用钢尺量 mm 桩身弯曲矢高 <11000L 用钢尺量,L为桩长 mm 桩顶平整度 <2 用水平尺量 电焊接桩:焊缝质量 见规范表5.5.4-2 见规范表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秒表测定 >1.0 6 间 用钢尺量 min <10 上下节平面偏差 min 用钢尺量,L为两节<11000L 节点弯曲矢高 桩长 硫磺胶泥接桩:胶泥浇注时间 min <2 秒表测定 7 浇注后停歇时间 min >7 秒表测定 8 桩顶标高 9 停锤标准 mm 设计要求 ±50 水准仪 现场实测或查沉桩记录 15.盾构法隧道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15.1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15.1.2 钢筋混凝土管片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和单块管片检漏

测试报告。

15.2一 般 项 目

15.2.1 隧道的渗漏水量应控制在设计的防水等级要求范围内。衬砌接缝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渗漏水量测。 15.2.2 管片拼装接缝防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5.2.3 环向及纵向螺栓应全部穿进并拧紧,衬砌内表面的外露铁件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6.渗排水、盲沟排水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16.1 主 控 项 目

16.1.1 反滤层的砂、石粒径和含泥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砂、石试验报告。

16.1.2 集水管的埋设深度及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6.2 一 般 项 目

16.2.1 渗排水层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6.2.2 渗排水层的铺设应分层、铺平、拍实。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6.2.3 盲沟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7.隧道、坑道排水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17.1 主 控 项 目

17.1.1 隧道、坑道排水系统必须畅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7.1.2 反滤层的砂、石粒径和含泥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砂、石试验报告。

17.1.3 土工复合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17.2一 般 项 目

17.2.1 隧道纵向集水盲管和排水明沟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7.2.2 隧道导水盲管和横向排水管的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7.2.3 中心排水盲沟的断面尺寸、集水管埋设及检查井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7.2.4 复合式衬砌的缓冲排水层应铺设平整、均匀、连续,不得有扭曲、折皱和重叠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8.模板安装(含预制构件)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18.1 强 制 性 条 文

18.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18.2 主 控 项 目

18.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18.2.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8.3 一 般 项 目

18.3.1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8.3.1.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18.3.1.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18.3.1.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18.3.1.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8.3.2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8.3.3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18.3.4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4.2.6(表略)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

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18.3.5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7(表略)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

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18.3.6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8(表略)的规定。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

19.模板拆除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19.1 强 制 性 条 文

19.1.1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19.2 主 控 项 目

19.2.1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

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19.2.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表

19.2.1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2 板 >2,≤8 >8 ≤8 梁、拱、壳 >8 悬臂构件 ≥100 ≥100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标准值的百分率(%) ≥50 ≥75 ≥100 ≥75 19.2.2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

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9.2.3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9.3 一 般 项 目

19.3.1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9.3.2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0.钢筋原材料与制做技术交底 20.1钢筋原材料

技术交底内容:

20.1.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20.1.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

学性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0.1.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

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20.1.2.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着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20.1.3 一 般 项 目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0.2钢筋加工

技术交底内容:

20.2.1 主 控 项 目

20.2.1.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

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20.2.1.2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

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20.2.2 一 般 项 目

20.2.2.1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钢筋的冷

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

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

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表 项 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箍筋内净尺寸 允许偏差(mm) ±10 ±20 ±5 20.3钢筋连接

技术交底内容:

20.3.1 主 控 项 目

20.3.1.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0.3.1.2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

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20.3.2 一 般 项 目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它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20.4钢筋安装

技术交底内容:

20.4.1 主 控 项 目

20.4.1.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20.4.2 一 般 项 目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mm) 长、宽 ±10 钢尺检查 绑扎钢筋网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长 ±10 钢尺检查 绑扎钢筋骨架 宽、高 ±5 钢尺检查 间 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值 排 距 ±5 基 础 ±10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保护层厚柱、梁 ±5 钢尺检查 度 板、墙、壳 ±3 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钢尺检查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预 埋 件 水平高差 +3,0 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项 目 21.混凝土施工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21.1 主 控 项 目

21.1.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1.1.2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

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21.1.3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表7.4.3的规定。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表7.4.3 材 料 名 称 水泥、掺合料 粗、细骨料 水、外加剂 允 许 偏 差 ±2% ±3% ±2% 注:① 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② 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着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复称。

21.1.4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

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1.2 一 般 项 目

21.2.1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1.2.2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1.2.3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

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2.结构尺寸偏差技术交底

22.1现浇结构尺寸偏差 技术交底内容:

22.1.1 主 控 项 目

22.1.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项目部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2.1.2 一 般 项 目

22.1.2.1 现浇结构拆摸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2.1.2-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

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22.1.2-1

项 目 基 础 轴线 位置 独立基础 墙、柱、梁 剪 力 墙 垂直度 标高 层高 ≤5m <5m 全高(H) 层 高 全 高 截 面 尺 寸 电梯井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井筒全高(H)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预 埋 件 预埋螺栓 预 埋 管 允许偏差(mm) 15 10 8 5 8 10 ±10 ±30 +8,-5 +25,0 8 10 5 5 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检 验 方 法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置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5 钢尺检查 注:1、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2.2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偏差 技术交底内容:

22.2.1 主 控 项 目

22.2.1.1 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

项目部提出技术提出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

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2.2.2 一 般 项 目

22.2.2.1 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摸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2.2.2.1的规定。

检查数量:设备基础全数检查。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22.2.2.1 项 目 坐标位置 允许偏差(mm) 20 检 验 方 法 钢尺检查 不同平面的标高 平面外形尺寸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凹穴水平度 平面水平度 垂直度 预埋地脚螺栓 预埋地脚 螺栓孔 每米 全长 每米 全高 标高(顶部) 中心距 中心线位置 深 度 孔垂直度 标 高 预埋活动地 脚螺栓锚板 中心线位置 0,-20 20 0,-20 +20,0 5 10 5 10 +20,0 2 10 +20,0 10 +20,0 5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水平尺、塞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吊线、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带槽锚板平整度 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 5 2 钢尺、塞尺检查 钢尺、塞尺检查 注:1、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3.砖砌体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23.1 强 制 性 条 文

23.1.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3.1.2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23.2 主 控 项 目

23.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

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1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3.2.2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

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23.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3.2.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弯钩。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合格标准:留槎正确,拉结钢筋设置数量、直径正确,竖向

间距偏差不超过100mm,留置长度基本符合规定。

23.2.5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2.5的规定。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表

23.2.5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轴线位置偏移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它测量仪器检查 每层 5 用2m托线板检查 垂 2 直 全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它测量度 高 >10m 仪器检查 20 抽检数量: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4处,每层每20m查一处;

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不少于5根。 项次 1 23.3 一 般 项 目

23.3.1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抽检数量:外墙每20m抽查一处,每处3~5m,且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23.3.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少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抽查1处。 检验方法: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2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24.1 强 制 性 条 文

24.1.1 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24.1.2 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24.1.3 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24.2 主 控 项 目

24.2.1 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4.2.2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凹槽部位应用砌筑砂浆填实;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用专用百格网检测小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每处检测3块小砌块,取其平均值。

24.2.3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2/3。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4.2.4 砌体的轴线偏移和垂直度偏差应按本规范第23.2.5条的规定执行。

24.3 一 般 项 目

24.3.1 墙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大于12mm,也不应小于8mm。

抽检数量:每层楼的检测点不应少于3处。

抽检方法: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和2m砌体长度折算。

24.3.2 小砌块墙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按规范验收表第5.3.3条表5.3.3中1~5项的规定执行。

25.石砌体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25.1 强 制 性 条 文

25.1.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

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5.1.2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25.1.3 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25.2 主 控 项 目

25.2.1 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25.2.2 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

抽检数量:每步架抽查不应少于1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5.2.3 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5.2.3的规定。

抽检数量:

外墙,按楼层(或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应少于3处;

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子不应少于5根。

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表7.2.3 允许偏差(mm) 毛石砌料石砌体 体 项 项 目 检验方法 毛料石 粗料石 细料石 次 基墙 基础 墙 基础 墙 墙、柱 础 1 轴线位置 20 15 20 墙面垂直度 每 层 全 高 20 30 15 15 10 10 25 10 7 2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它测量仪器检查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它测量仪器检查 20 30 2 25.3 一 般 项 目

25.3.1 石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7.3.1)的规定。

抽检数量:外墙,按楼层(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子不应少于5根。 25.3.2 石砌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2、毛石墙拉结石每0.7m2墙面不应少于1块。 检查数量:

外墙,按楼层(或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应少于3处;

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6.配筋砌体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26.1 强 制 性 条 文

26.1.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6.1.2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26.2 主 控 项 目

26.2.1 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钢筋的合格证书、钢筋性能试验报告、隐蔽

工程记录。

26.2.2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各类构件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应做一组试块。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或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6.2.3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结钢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构造柱,且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钢筋竖向移位不应超过100mm,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尺寸不应超过300mm。钢筋竖向位移和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

不应超过2处。

构造柱尺寸允许偏差表

项次 1 2 项 目 柱中心线位置 柱层间错位 26.2.4 允许偏差(mm) 10 8 10 15 20 抽 检 方 法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用2m托线板检查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每层 柱垂 3 ≤10m 直度 全高 >10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26.2.5 对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芯柱混凝土应在装配式楼盖处贯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6.3 一 般 项 目

26.3.1 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中。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以上。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3个构件,每个构件检查3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辅以钢尺检测。

26.3.2 设置在砌体灰缝内的钢筋的防腐保护应符合(GB规范第条)的规定。

抽验数量:每检验批抽检10%的钢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防腐涂料无漏刷(喷浸),无起皮脱落现象。

26.3.3 网状配筋砌体中,钢筋网及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钢筋规格检查钢筋网成品,钢筋网放置间距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合格标准:钢筋网沿砌体高度位置超过设计规定一皮砖厚不得多于1处。

26.3.4 组合砖砌体构件,竖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距砖砌体表面距离不应小于5mm:拉结筋两端应设弯构,拉结筋及箍筋的位置应正确。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1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支摸前观察与尺量检查。

合格标准:钢筋保护层符合设计要求;拉结筋位置及弯钩设置80%及以上符合要求,箍筋间距超过规定者,每件不得多于2处,且每处不得超过一皮砖。

26.3.5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中,采用搭接接头的受力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d,且不应少于300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每类构件抽20%(墙、柱、连梁),且不

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27.填充墙砌体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27.1 强 制 性 条 文

27.1.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

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7.1.2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27.2 主 控 项 目

27.2.1 砖、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砖或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7.3 一 般 项 目

27.3.1 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9.3.1)的规定。

抽检数量:

(1) 对表中1、2项,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随机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大面积房间和楼道按

两个轴线或每10延长米按一标准间计数。每间检验不应少于

3处。

(2) 对表中3、4项,在检验批中抽检10%,且不应少于5处。 27.3.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应与其它块材混砌。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

27.3.3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3(表略)的规定。

抽检数量:每步架子不少于3处,且每处不应少于3块。 27.3.4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

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27.3.5 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的砌体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尺检查。

27.3.6 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灰缝应为8-12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分别宜为15mm和20mm。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查方法:用尺量5皮空心砖或小砌块的高度和2m砌体长度折算。

27.3.7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抽检数量:每验收批抽10%填充墙片(每两柱间的填充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片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8.隔离层检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28.1 强 制 性 条 文

28.1.1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

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

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28.1.1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28.2 主 控 项 目

28.2.1 隔离层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 28.2.2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28.2.3 水泥类防水隔离层的防水性能和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检测报告。 28.2.4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或坡度尺检查及检查检验记录。

28.3 一 般 项 目

28.3.1 隔离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钢尺检查。

28.3.2 隔离层与其下一层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防水涂层应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陷。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和观察检查。

28.3.3 隔离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4.1.5)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GB规范表4.1.5)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29.水泥混凝土整体面层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29.1 强 制 性 条 文

29.1.1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29.2 主 控 项 目

29.2.1 水泥混凝土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细石混凝土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5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29.2.2 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混凝土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水泥混凝土垫层兼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及检测报告。 29.2.3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29.3 一 般 项 目

29.3.1 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9.3.2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

29.3.3 水泥砂浆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

匀。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注: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29.3.4 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29.3.5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GB规范表5.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30.水泥砂浆面层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0.1 强 制 性 条 文

30.1.1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30.2 主 控 项 目

30.2.1 水泥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严禁混用;砂应为中粗砂,当采用石屑时,其粒径应为1~5mm,且含泥量不应大于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30.2.2 水泥砂浆面层的体积比(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体积比应为1:2,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和检测报告。

30.2.3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30.3 一 般 项 目

30.3.1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和坡度尺检查。

30.3.2 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0.3.3 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注: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30.3.4 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5.3.9 水泥砂浆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5.1.7)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GB规范表5.1.7)中的检验方法检查。

31.水磨石面层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1.1 强 制 性 条 文

31.1.1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

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31.2 主 控 项 目

31.2.1 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石粒应洁净无杂物,其粒径除特殊要求外应为6~15mm;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

31.2.2 水磨石面层拌和料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为1:1.5~1:2.5(水泥:石粒)。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和检测报告

31.2.3 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应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31.3 一 般 项 目

31.3.1 面层表面应光滑;无明显裂纹、砂眼和磨纹;石粒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一致,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

检验方法:观查检察。、

31.3.2 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注:局部空鼓长度不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31.3.3 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多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允许偏差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

滑条应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31.3.4 水磨石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5.1.7)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GB规范表5.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32.砖面层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2.1 主 控 项 目

32.1.1 面层所用的板块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32.1.2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凡单块砖边角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32.2 一 般 项 目

32.2.1 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2.2 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32.2.3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及钢尺检查。

32.2.4 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防滑条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32.2.5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32.2.6 砖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6.1.8)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GB规范表6.1.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33.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3.1 强 制 性 条 文

33.1.1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 主 控 项 目

33.2.1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记录。 33.2.2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凡单块板块边角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33.3 一 般 项 目

33.3.1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平整、无磨痕,且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3.3.2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及钢尺检查。

33.3.3 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防滑条应顺直、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33.3.4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33.3.5 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或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石)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6.1.8)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GB规范表6.1.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34.预制板块面层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4.1 强 制 性 条 文

34.1.1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4.2 主 控 项 目

34.2.1 预制板块的强度等级、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水磨石板块尚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水磨石制品》JC507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34.2.3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凡单块板块料边角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34.3 一 般 项 目

34.3.1 预制板块表面应无裂缝、掉角、翘曲等明显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4.3.2 预制板块面层应平整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4.3.3 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34.3.4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及钢尺检查。

34.3.5 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防滑条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34.3.6 水泥混凝土板块和水磨石板块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6.1.8)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GB规范表6.1.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35.料石面层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5.1 主 控 项 目

35.1.1 面层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条石的强度等级应大于Mu60,块石的强度等级应大于Mu3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35.1.2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锤击检查。

35.2 一 般 项 目

35.2.1 条石面层应组砌合理,无十字缝,铺砌方向和坡度应符合设

计要求;块石面层石料缝隙应相互错开,通缝不超过两块石料。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坡度尺检查。

35.2.2 条石面层和块石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6.1.8)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GB规范表6.1.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36.一般抹灰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6.1 强 制 性 条 文

36.1.1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6.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

牢固。

36.2 主 控 项 目

36.2.1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6.2.2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6.2.3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6.2.4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6.3 一 般 项 目

36.3.1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36.3.2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36.3.3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6.3.4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6.3.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项 目 立面垂直度 表36.3.6 允许偏差(mm)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4 3 检 验 方 法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3 4 5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分格条(缝)直线度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4 4 4 3 3 3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37.装饰抹灰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7.1 强 制 性 条 文

37.1.1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

牢固。

37.2 主 控 项 目

37.2.1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7.2.2 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7.2.3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7.2.4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7.3 一 般 项 目

37.3.1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2、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4、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37.3.2 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37.3.3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

检验方法表37.3.4 项次 1 2 3 4 项 目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阳角方正 分格条(缝)直线度 允 许 偏 差(mm) 水刷斩假干粘假面石 石 石 砖 5 3 3 3 4 3 3 3 5 5 4 3 5 4 4 3 检 验 方 法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3 —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38.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8.1 主 控 项 目

38.1.1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8.1.2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

检验方法:观察。

38.2 一 般 项 目

38.2.1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8.2.2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

39.门窗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39.1木门窗安装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9.1.1 强 制 性 条 文 39.1.2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39.1.3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号表 项 次 项 目 留缝限值 (mm) 普通 高级 允许偏差 (mm) 普通 高级 3 2 2 2 1 1 检验方法 用钢尺检查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1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3 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低差 4 5 6 7 8 9 10 门窗扇对口缝 工业厂房双扇大门对口缝 门窗扇与上框间留缝 门窗扇与侧框间留缝 窗扇与下框间留缝 门扇与下框间留缝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外 门 无下框时门扇内 门 11 与地面间留缝 卫生间门 厂房大门 1~2.5 2~5 1~2 1~2.5 2~3 3~5 1.5~2 1~1.5 1~1.5 2~2.5 3~4 4 3 用塞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4~7 5~6 5~8 6~7 8~12 8~10 10~20 用塞尺检查 39.2金属门窗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9.2.1 强 制 性 条 文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39.2.2 主 控 项 目

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发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39.2.3 一 般 项 目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检验方法:观察。

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金属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和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定)规定。

39.3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9.3.1 强 制 性 条 文

1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39.3.2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mm,固定点间距不大于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9.3.3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

1、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并不小于30N。

2、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观察;用弹簧秤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

项次 1 2 项 目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1500mm >1500mm ≤2000mm 允许偏差 (mm) 2 3 3 检 验 方 法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2000mm 3 4 5 6 7 8 9 10 11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门窗横框标高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同樘平开门窗相邻扇高度差 平开门窗铰链部位配合间隙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 5 3 3 5 5 4 2 +2;1 +1.5~-2.5 2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用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39.4特种门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9.4.1 强 制 性 条 文 39.4.2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启动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9.4.3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

项次 1 2 3 4 5 项 目 ≤1500mm 门槽口宽度、高度 >1500mm ≤2000mm 门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mm 门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门构件装配间隙 门梁导轨水平度 留缝限值 允许偏差 (mm) (mm) - 1.5 - 2 - 2 - 2.5 - 1 - 0.3 - 1 检 验 方 法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塞尺检查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6 7 8 项次 1 2 3 下导轨与门梁导轨平行度 门扇与侧框间留缝 门扇对口缝 项 目 开门响应时间 堵门保护延时 门扇全开启后保持时间 - 1.5 用钢尺检查 1.2~1.8 - 用塞尺检查 1.2~1.8 - 用塞尺检查 感应时间限值(s) 检验方法 ≤0.5 用秒表检查 16~20 用秒表检查 13~17 用秒表检查 旋转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5.5.11 项次 1 2 3 4 5 6 项 目 门扇正、侧面垂直度 门扇对角线长度差 相邻扇高度差 扇与圆弧边留缝 扇与上顶间留缝 扇与地面间留缝 允许偏差(mm) 金属框架玻璃旋转门 木质旋转门 1.5 1.5 1 1.5 2 2 1.5 1.5 1 2 2.5 2.5 检 验 方 法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塞尺检查 用塞尺检查 用塞尺检查 39.5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9.5.1 主 控 项 目

39.5.1.1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9.5.1.2 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

39.5.1.3 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9.5.1.4 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木压条应互

相紧密连接,并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39.5.1.5 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检验方法:观察。

39.5.1.6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9.5.2 一 般 项 目

39.5.2.1 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检验方法:观察。

39.5.2.2 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检验方法:观察。

39.5.2.2 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检验方法:观察。

39.6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39.6.1 主 控 项 目

39.6.1.1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花纹和颜色、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39.6.1.2 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39.6.2 一 般 项 目

39.6.2.1 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39.6.2.2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9.6.2.2的规定。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39.6.2.2 允许偏差 项次 项 目 检 验 方 法 (mm) 1 正、侧面垂直度 3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门窗套上口水平度 1 用1m水平检测尺和塞尺检查 3 门窗套上口直线度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40.吊顶工程技术交底 40.1暗龙骨吊顶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0.1.1 强 制 性 条 文 40.1.2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

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

40.1.3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允许偏差(mm) 项次 项目 表面平整度 接缝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纸 面 石膏板 3 3 1 金属板 2 1.5 1 矿棉板 2 3 1.5 木板、塑料板、格栅 2 3 1 检验方法 1 2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接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40.2明龙骨吊顶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0.2.1 强 制 性 条 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

虫处理。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40.2.2 主 控 项 目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

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0.2.3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允许偏差(mm) 项目 塑料板 石膏板 金属板 矿棉板 玻璃板 3 3 1 2 2 1 3 3 2 2 3 1 检验方法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接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1 表面平整度 2 接缝直线度 3 接缝高低差 41.隔墙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41.1板材隔墙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1.1.1 强 制 性 条 文 41.1.2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施工记录。

41.1.3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允许偏差(mm) 项次 项 目 复合轻质墙板 石 膏 钢丝网 金 属 其 他 空心板 水泥板 夹芯板 复合板 2 3 3 3 检 验 方 法 1 立面垂直度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 3 3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3 3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缝高低差 1 2 2 3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41.2骨架隔墙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1.2.1 强 制 性 条 文 41.2.2 主 控 项 目

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骨架隔墙工程边框龙骨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骨架隔墙中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填充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41.2.3 一 般 项 目

骨架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骨架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检验方法:轻敲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人造木板 纸面石膏板 水泥纤维板 3 4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3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3 用钢直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3 用钢直尺检查。 1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项次 1 2 3 4 5 6 项 目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接缝直线度 压条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41.3活动隔墙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1.3.1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手扳检查;推拉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1.3.2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活动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推拉检查。

活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 检 验 方 法 (mm) 3 2 3 2 2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项次 1 2 3 4 5 项 目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接缝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接缝宽度 41.4玻璃隔墙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1.4.1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手推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1.4.2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

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 项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次 1 立面垂直度 2 表面平整度 玻璃砖 玻璃板 3 3 2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接缝直线 3 2 2 2 1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5 接缝高低差 6 接缝宽度 42.饰面板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2.1 主 控 项 目

42.1.1 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和塑料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42.1.2 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1.3 饰面板安装工程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板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2 一 般 项 目

42.2.1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

42.2.2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2.3 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2.2.4 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42.2.5 允 许 偏 差 项次 项 目 石 材 瓷金木材 塑料 剁斧属 光面 蘑菇石 板 石 2 2 2 2 3 3 4 4 3 2 1.5 4 4 2 2 1.5 1 1.5 1 2 3 3 1 2 3 3 1 检验方法 1 2 3 4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接缝直线度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接缝宽度 5 6 7 2 0.5 1 3 3 2 3 2 2 2 1 1 2 1 1 2 0.5 0.5 1 1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43.饰面砖粘贴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3.1 主 控 项 目

43.1.1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

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43.1.2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

录。

43.1.3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43.1.4 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43.2一 般 项 目

43.2.1 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43.2.2 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43.2.3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2.4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2.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3.2.6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2 3 4 5 6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接缝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接缝宽度 外墙面砖 内墙面砖 3 2 4 3 3 1 1 3 3 2 0.5 1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44.幕墙工程技术交底

44.1玻璃幕墙(明框)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4.1.1 强 制 性 条 文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44.1.2 主 控 项 目

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 。全玻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3、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

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4、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

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mm。

5、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6、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应有防松动措施;焊接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焊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槽口与玻璃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玻璃与构件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凹槽底部应保持一定的空隙,每块玻璃下部应至少放置两块宽度与槽口宽度相同、长度不小于100mm的弹性定位垫块;玻璃两边嵌入量及空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3、玻璃四周橡胶条的材质、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镶嵌应平整,橡胶条长度应比边框内槽长1.5%~2.0%,橡胶条在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应用粘结剂粘结牢固后嵌入槽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高度超过4m的全玻幕墙应吊挂在主体结构上,吊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与玻璃、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的缝隙,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填嵌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点支承玻璃幕墙应采用带万向头的活动不锈钢爪,其钢爪间的中心距离应大于25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玻璃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玻璃幕墙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

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4.1.3 一 般 项 目

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1 2 3 项 目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擦伤总面积 质量要求 不允许 ≤8条 ≤500mm2 检 验 方 法 观 察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1 2 3 项 目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擦伤总面积 质量要求 不允许 ≤2条 ≤500mm2 检 验 方 法 观 察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明框玻璃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颜色、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压条安装应牢固。单元玻璃幕墙的单元拼缝或隐框玻璃幕墙的分格玻璃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玻璃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应饱满、均匀,表面应密实、平整。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牢固、整齐、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明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明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项 目 幕墙高度≤30m 质量要求 10 15 20 25 5 7 2 2 3 1 3 4 检验方法 1 幕墙垂直度 30m<幕墙高度≤60m 60m<幕墙高度≤90m 幕墙高度>90m 用经纬仪检查 2 3 4 5 6 幕墙水平度 幕墙幅宽≤35m 幕墙幅宽>35m 用水平仪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水平仪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构 件 直 线 度 构件水平度 构件长度≤2m 构件长度>2m 相 邻 构 件 错 位 分格框对角 对角线长度≤2m 线长度差 对角线长度>2m 44.2玻璃幕墙(隐框、半隐框)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4.2.1 强 制 性 条 文

44.2.2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全玻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3、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4、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mm。

5、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

处理。

6、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mm,厚度不应小于2mm,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m的全玻幕墙应吊挂在主体结构上,吊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与玻璃、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的缝隙,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填嵌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检验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GB50210-2001)表9.2-2

44.2.3 一 般 项 目

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1 2 3 项 目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擦伤总面积 质量要求 不允许 ≤8条 2检验方法 观 察 用钢尺检查 ≤500mm 用钢尺检查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1 项 目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质量要求 不允许 检验方法 观 察 划伤 2 3 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擦伤总面积 ≤2条 2用钢尺检查 ≤500mm 用钢尺检查 玻璃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应饱满、均匀,表面应密实、平整。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牢固、整齐、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项 目 幕墙高度≤30m 30m<幕墙高度≤60m 幕墙垂直度 60m<幕墙高度≤90m 幕墙高度>90m 层高≤3m 2 幕墙水平度 层高>3m 3 4 5 6 幕墙表面平整度 板材立面垂直度 板材上沿水平度 相邻板材板角错位 5 2 2 2 1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1m水平尺和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允许偏差 (mm) 10 15 用经纬仪检查 20 25 3 用水平仪检查 检 验 方 法 1 7 8 9 10 阳 角 方 正 接 缝 直 线 度 接 缝 高 低 差 接 缝 宽 度 2 3 1 1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44.3金属幕墙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4.3.1 金 属 幕 墙 工 程

44.3.1.1 本节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金属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44.3.2 主 控 项 目

44.3.2.1 金属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4.3.2.2 金属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4.3.2.3 金属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光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44.3.2.4 金属幕墙主体结构上的预埋件、后置埋件的数量、位置及后置埋件的拉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拉拔力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4.3.2.5 金属幕墙的金属框架立柱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金属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4.3.2.6 金属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密实、均匀、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4.3.2.7 金属框架及连接件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4.3.2.8 金属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4.3.2.9 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4.3.2.10 金属幕墙的板缝注胶应饱满、密实、连接、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4.3.2.11 金属幕墙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

44.3.3 一 般 项 目

44.3.3.1 金属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44.3.3.2 金属幕墙的压条应平直、洁净、接口严密、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44.3.3.3 金属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

44.3.3.4 金属幕墙上的滴水线、流水坡向应正确、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44.3.3.5 每平方米金属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4.3.3.5的规定。

每平方米金属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表44.3.3.5 项次 1 2 3 项 目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擦伤总面积 质量要求 不允许 ≤8条 ≤500mm2 检 验 方 法 观 察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44.3.3.6 金属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4.3.3.6的规定。

金属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44.3.3.6 项次 项 目 幕墙高度≤30m 30m<幕墙高度≤60m 60m<幕墙高度≤90m 幕墙高度>90m 层高≤3m 层高>3m 允许偏差 (mm) 10 15 用经纬仪检查 20 25 3 5 2 3 2 1 2 3 检 验 方 法 1 幕墙垂直度 2 3 4 5 6 7 8 幕墙水平度 用水平仪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1m水平尺和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幕墙表面平整度 板材立面垂直度 板材上沿水平度 相邻板材角错位 阳 角 方 正 接 缝 直 线 度 9 10 接 缝 高 低 差 接缝宽度 1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44.4石材幕墙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4.4.1 强 制 性 条 文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44.4.2 主 控 项 目

石材幕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石材的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吸水率应小于0.8%。石材幕墙的铝合金挂件厚度不应小于4.0mm,不锈钢挂件厚度不应小于3.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石材幕墙的造型、立面分格、颜色、光泽、花纹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石材孔、槽的数量、深度、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施工记录。

石材幕墙主体结构上的预埋件和后置埋件的位置、数量及后置埋件的拉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拉拔力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石材幕墙的金属框架立柱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连接件与金属框架的连接、连接件与石材面板的连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金属框架和连接件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石材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石材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应

密实、均匀、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各种结构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

定。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石材表面和板缝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石材幕墙的板缝注胶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板缝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石材幕墙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

44.4.3一 般 项 目

石材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无污染、缺损和裂痕。颜色和花纹应协调一致,无明显色差,无明显修痕。 检验方法:观察。

石材幕墙的压条应平直、洁净、接口严密、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石材接缝应横平竖直、宽窄均匀;阴阳角石板压向应正确,板边合缝应顺直;凸凹线出墙厚度应一致,上下口应平直;石材面板上洞口、槽边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石材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

石材幕墙上的滴水线、流水坡向应正确、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1 2 3 项 目 裂痕、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擦伤总面积 质量要求 不允许 ≤8条 ≤500mm2 检验方法 观 察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石材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石材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项 目 幕墙高度≤30m 30m<幕墙高度≤60m 60m<幕墙高度≤90m 幕墙高度>90m 允许偏差(mm) 光面 麻面 10 15 用经纬仪检查 20 25 3 3 2 用水平仪检查 用水平仪检查 用1m水平尺 检验方法 1 幕墙垂直度 2 3 4 幕墙水平度 板材立面垂直度 板材上沿水平度 5 6 7 相邻板材板角错位 幕墙表面平整度 阳角方正 2 2 1 3 4 8 接缝直线度 3 4 9 10 接缝高低差 接缝宽度 1 1 — 2 和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 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45.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技术交底 45.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薄涂料)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5.1.1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5.1.2 一 般 项 目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1 2 项 目 颜 色 泛碱、咬色 普通涂饰 均匀一致 允许少量轻微 高级涂饰 均匀一致 观 察 不允许 检验方法 3 4 流坠、疙瘩 砂眼、刷纹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允许少量轻微 允许少量轻微砂眼,刷纹通顺 2 不允许 无砂眼,无刷纹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1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45.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厚涂料)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5.2.1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5.2.2 一 般 项 目

项次 1 2 3 项 目 颜色 泛碱、咬色 点状分布 普通涂饰 均匀一致 允许少量轻微 高级涂饰 均匀一致 不允许 疏密均匀 观 察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观察。 45.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复层涂料)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5.3.1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5.3.2 一 般 项 目

项次 1 2 3 项 目 颜色 泛碱、咬色 喷点疏密程度 质量要求 均匀一致 不允许 均匀,不允许连片 观 察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观察。 45.4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色漆)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5.4.1 主 控 项 目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 、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5.4.2 一 般 项 目

项次 1 2 3 4 5 项 目 颜 色 光泽、光滑 刷 纹 裹棱、流坠、皱皮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 察 光泽基本均匀 光泽均匀一观察、手摸检查 光滑无挡手感 致光滑 刷纹通顺 无刷纹 观 察 明显处不允许 2 不允许 1 观 察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 检验方法:观察

45.5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清漆)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5.5.1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5.5.2 一 般 项 目

项次 1 2 3 4 5 项 目 颜 色 木 纹 光泽、光滑 刷 纹 裹棱、流坠、皱皮 普通涂饰 基本一致 高级涂饰 均匀一一致 检验方法 观 察 观 察 观察、手摸检查 观 察 观 察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光泽基本均匀 光滑无挡手感 无刷纹 明显处不允许 光泽均匀一致 光滑 无刷纹 不允许 检验方法:观察。 45.6美术涂饰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5.6.1 主 控 项 目

美术涂饰所用材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美术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美术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美术涂饰的套色、花纹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45.6.2 一 般 项 目

美术涂饰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流坠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具有被模仿材料的纹理。 检验方法:观察。

套色涂饰的图案不得移位,纹理和轮廓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46.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6.1 主 控 项 目

46.1.1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46.1.2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46.1.3 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6.1.4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46.1.5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46.2 一 般 项 目

46.2.1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翘裂、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46.2.2

项次 1 2 3 项 目 护栏垂直度 栏杆间距 扶手直线度 允许偏差(mm) 3 3 4 检 验 方 法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4 扶手高度 3 用钢尺检查 47.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7.1 主 控 项 目

47.1.1 花饰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47.1.2 花饰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7.1.3 花饰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47.2 一 般 项 目

47.2.1 花饰表面应洁净,接缝应严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47.2.2 允许偏差(mm) 项次 项 目 室内 每米 1 条形花饰的水平度或垂直度 全长 3 6 1 室外 2 拉线和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检 验 方 法 2 单独花饰中心位置偏移 10 15 拉线和用钢直尺检查 48.屋面工程技术交底

48.1屋面找平层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8.1.1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施。 检验方法: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48.1.2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mm。

检验方法: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48.2屋面保温层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8.2.1 强 制 性 条 文 48.2.2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检验方法:检查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48.2.3 一 般 项 目

1、松散保温材料: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2、板状保温材料:紧贴(靠)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找坡正确。

3、整体现浇保温层:拌合均匀,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板状保温材料为±5%,且不得大于4mm。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按堆积密度计算其质(重)量。 48.3屋面卷材防水层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8.3.1 强 制 性 条 文

48.3.1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8.3.2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

报告。

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8.3.3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8.4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8.4.1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8.5屋面涂膜防水层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8.5.1 强 制 性 条 文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8.5.2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8.5.3 一 般 项 目

48.5.3 .1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检验方法:针测法或取样量测。

48.5.3 .2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8.5.3 .3 涂膜防水层的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膜防水泥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涂 膜 厚 度 选 用 表 表

5.3.4

屋面防水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设防道数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不应小于1.5mm 不应小于3mm 不应小于3mm 不应小于2mm 不应小于1.5mm 不应小于2mm 三道或三道以上设 防 二道设防 一道设防 一道设防 注:①“细部构造”节。

48.6屋面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8.6.1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8.6.2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mm。

检验方法: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注:①“细部构造”节。

48.7屋面密封材料嵌缝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8.7.1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配合比和现场抽样复验报

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8.7.2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接缝深度为宽度的0.5-0.7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8.8(油毡瓦)平瓦屋面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8.8.1 强 制 性 条 文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8.8.2 (平瓦)主 控 项 目

平瓦及其脊瓦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 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50%的屋面,应采用固

定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48.8.3 一 般 项 目

挂瓦条应分档均匀,铺钉平整、牢固;瓦面平整,行列整齐,搭接紧密,檐口平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均匀,封固严密;屋脊和斜脊应顺直,无起伏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或手扳检查。

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合严密,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

48.8.4 (油毡瓦)主 控 项 目

油毡瓦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油毡瓦所用固定钉必须钉平、钉牢,严禁钉帽外露油毡瓦表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8.8.5 一 般 项 目

油毡瓦的铺设方法应正确;油毡瓦之间的对缝,上下层不得重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油毡瓦应与基层紧贴,瓦面平整,檐口面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合严密,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

48.9金属板材屋面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8.9.1 主 控 项 目

金属板材及辅助材料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金属板材的连接和密封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

48.9.2 一 般 项 目

金属板材屋面应安装平整,固定方法正确,密封平整;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金属板材屋面的檐口线、泛水段应顺直,无起伏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8.10架空.蓄水.种植屋面工程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8.10.1 架 空 屋 面 48.10.1.1 主 控 项 目

48.1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构件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48.10.1.2 一 般 项 目

48.1mm,架空层中不得堵塞,架空高度及变形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8.1mm。

检验方法: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48.10.2 蓄 水 屋 面 48.10.2.1 主 控 项 目

48.1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8.1

检验方法:蓄水至规定高度观察检查。

48.10.3 种 植 屋 面 48.10.3.1 主 控 项 目

48.1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8.1

检验方法:蓄水至规定高度观察检查。

49.建筑给水排水技术交底

49.1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1.1 强 制 性 条 文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9.1.2 主 控 项 目

.5倍,但不得小于0.6 MPa。

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

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49.1.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49.1.2.4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49.1.3 一 般 项 目

m。室内给水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 .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允许偏差 项 目 检 验 方 法 次 (mm) 每米 1 水平 钢 管 全长25m以上 ≯25 管道 用水平尺、直1 纵横 塑料管 每米 1.5 尺、拉线和尺量方向 复合管 全长25m以上 ≯25 检查 弯曲 铸铁管 每米 2 钢 管 2 立管 垂直 度 塑料管 复合管 铸铁管 3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 全长25m以上 每米 5m以上 每米 5m以上 每米 5m以上 在同一平面上间距 ≯25 3 ≯8 2 ≯8 3 ≯10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GB规范第3.3.8条、第3.3.9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9.2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2.1 强 制 性 条 文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9.2.2 主 控 项 目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49.2.3 一 般 项 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

3、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4、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9.3室内给水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3.1 强 制 性 条 文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9.3.2 主 控 项 目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

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49.3.2.2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49.3.2.3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

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49.3.3 一 般 项 目

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9.4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4.1 主 控 项 目

49.4.1.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49.4.1.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49.4.1.2的规定。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表49.4.1.2 项次 1 2 3 4 5 6 管径(mm) 50 75 100 125 150 200 标准坡度(‰) 35 25 20 15 10 8 最小坡度(‰) 25 15 12 10 7 5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3的规定。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表49.4.1.3 项次 1 2 3 4 5 管径(mm) 50 75 110 125 160 标准坡度(‰) 25 15 12 10 7 最小坡度(‰) 12 8 6 5 4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49.4.1.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9.4.1.5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检验方法:通球检查。

49.4.2 一 般 项 目

1、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1m,允许偏差±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2、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 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3、在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4、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m;立管不大于3m。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m,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单位:m 管径(mm) 立 管 横 管 50 1.2 0.5 75 1.5 0.75 110 2.0 1.10 125 2.0 1.30 160 2.0 1.6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2、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3、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4、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mm的隔断空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三通和45°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并有不小于90°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300mm可不受角度限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

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9.5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5.1 强 制 性 条 文 49.5.2 主 控 项 目

49.5.2.1 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

检验方法:灌水试验持续1h,不渗不漏。

49.5.2.2 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查。

49.5.2.3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5‰

项 次 1 2 3 4 5 6 地下埋设雨水排水管道的最小坡度表49.5.2.3 管 径 (mm) 最小坡度(‰) 50 20 75 15 100 8 125 6 150 5 200~400 4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49.5.3 一 般 项 目

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缘与屋面相连处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1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项 次 1 悬吊管直径 (mm) ≤150 检查口间距(m) ≯15 2 ≥200 ≯20 检验方法:拉线、尺量检查。

项次 1 2 横 管 纵 横 3 方 向 弯 曲 允许偏差 (mm) 坐 标 15 标 高 ±15 每1m ≯1 铸铁管 全长(25m以上) ≯25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1 每1m 管径大于100mm 1.5 钢 管 全长(25m以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25 上) 管径大于100mm ≯38 每1m 1.5 塑料管 全长(25m以上) ≯38 每1m 3 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 全长(25m以上) ≯75 每1m 3 铸铁管 全长(5m以上) ≯15 每1m 3 钢 管 全长(5m以上) ≯10 每1m 3 塑料管 全长(5m以上) ≯15 项 目 项 目 焊口平直度 管壁厚10mm以内 高 度 2 焊缝加强面 宽 度 深 度 3 咬 边 长度 连续长度 <0.5mm 25mm 直尺检查 +1mm 允许偏差 管壁厚1/4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立 管 4 垂 直 度 项次 1 吊线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 焊接检验尺和游标卡尺检查 总长度(两侧) <焊缝长度的10% 49.6室内热水供应管道及配件安装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6.1 强 制 性 条 文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9.6.2 主 控 项 目

49.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

49.6.2.2 热水供应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49.6.2.3 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49.6.3 一 般 项 目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按(GB规范表4.2.8)的规定。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4.4.8)的规定。

49.7室内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7.1 强 制 性 条 文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9.7.2 主 控 项 目

49.7.2.1 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49.7.2.2 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49.7.2.3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49.7.2.4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49.7.2.5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49.7.3 一 般 项 目

49.7.3 .1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朝向应正南。如受条件限制时,其偏移角不得大于15°。集热器的倾角,对于春、夏、秋三个季节使用的,应采用当地纬度为倾角;若以夏季为主,可比当地纬度减少10°。

检验方法:观察和分度仪检查。

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自然循环的热水箱底部与集热器上集管之间的距离为0.3~1.0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制作吸热钢板凹槽时,其圆度应准确,间距应一致。安装集热排管时,应用卡箍和钢丝紧固在钢板凹槽内。 检验方法:手扳和尺量检查。

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凡以水作介质的太阳能热水器,在0℃以下地区使用,应采取防冻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的规定。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 次 1 2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 验 方 法 坐 标 15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 静 置 标 高 ±5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设 备 垂直度(每米) 5 吊线和尺量检查 立式泵体垂直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卧式泵体水平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离心式 轴向倾斜(每米) 0.8 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水 泵 联轴器 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和同心度 径向位移 0.1 塞尺检查。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项 目 板式直管 太阳能热水器 标 高 固定安装朝向 中心线距地面(mm) 最大偏移角 允许偏差 20 不大于15 检验方法 尺 量 分度仪检查 49.8卫生器具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8.1 主 控 项 目

49.8.1.1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检验方法:试水观察检查。

49.8.1.2 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检验方法: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试验给、排水畅

通。

49.8.2 一 般 项 目

项次 1 2 坐标 成排器具 标高 单独器具 5 ±15 拉线、吊线和尺量检查 项 目 单独器具 允许偏差 (mm) 10 检 验 方 法 成排器具 3 4 器具水平度 器具垂直度 ±10 2 3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吊线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小便槽冲洗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硬质塑料管。冲洗孔应斜向下方安装,冲洗水流同墙面成45°角。镀锌钢管钻孔后应进行二次镀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49.9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9.1 主 控 项 目

49.9.1.1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

活。

检验方法:观察及手扳检查。

49.9.2 一 般 项 目

项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0 ±10 尺量检查 3 淋浴器喷头下沿 4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 ±15 ±20 检 验 方 法 1 大便器高、低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 水 嘴 .8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9.10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10.1 主 控 项 目

49.10.1.1 与排水管道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49.10.1.2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及通水检查。

项次 检 查 项 目 每1m长 横管长度≤10m,横管弯曲度 全长 横管长度>10m,全长 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口 单独器具 及横支管的纵横坐标 成排器具 单独器具 卫生器具的接口标高 成排器具 卫生器具名称 污 水 盆 (池) 单、双格洗涤盆(池) 洗手盆、洗脸盆 浴 盆 淋 浴 器 大便器 高、低水箱 自闭式冲洗阀 拉管式冲洗阀 允许偏差 (mm) 2 <8 10 10 5 ±10 ±5 用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 1 用水平尺量检查 2 3 项次 1 2 3 4 5 6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管道的最小排水管管径 坡度 (mm) (‰) 50 50 32~50 50 50 100 100 100 25 25 20 20 20 12 12 12 7 8 9 10 11 小便器 手动、自闭式冲洗阀 自动冲洗水箱 化验盆(无塞) 净 身 器 饮 水 器 家用洗衣机 40~50 40~50 40~50 40~50 20~50 50(软管为30) 20 20 25 20 10~20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49.11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11.1 主 控 项 目

49.11.1.1 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49.11.1.2 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9.11.1.3 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9.11.1.4 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等于450mm时,不得小于250mm;管径大于450mm时,不得小于35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9.11.1.5 管网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管材为钢管、 铸铁管时,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管材为塑料管时,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49.11.1.6 镀锌钢管、钢管的埋地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49.11.1.6的规定执行。卷材与管材间应粘贴牢固,无空鼓、滑移、接口不严等。

检验方法:观察和切开防腐层检查。

管道防腐层种类表49.11.1.6 防腐层层次 (从金属表面起) 1 2 3 正常防腐层 冷底子油 沥青涂层 外包保护层 加强防腐层 冷底子油 沥青涂层 加强包扎层 (封闭层) 沥青涂层 外保护层 特加强防腐层 冷底子油 沥青涂层 加强保护层 (封闭层) 沥青涂层 加强包扎层 (封闭层) 沥青涂层 外包保护层 6 9 4 5 6 7 防腐层厚度不小于(mm) 3 49.11.1.7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水的浊度,查看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

49.11.2 一 般 项 目

项次 1 坐 标 室外给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拉线和尺量铸铁管 埋 地 100 检查 敷设在沟槽内 50 钢管、塑料管、埋 地 100 项次 2 3 敷设在沟槽内 或架空 项 目 埋 地 铸铁管 敷设在地沟内 标 高 钢管、塑料管、埋 地 敷设在地沟内 复合管 或架空 水平 直段(25m以上) 铸铁管 起点~终点 管纵 横向 钢管、塑料管、直段(25m以上) 起点~终点 弯曲 复合管 复合管 40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50 ±30 拉线和尺量±50 检查 ±30 40 30 拉线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等设施其重量或启闭装置的扭矩不得作用于管道上,当管径≥50mm时必须设独立的支承装置。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mm以内时,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的,管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1.5m;管径大于200mm的,不得小于3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mm

管径(mm) 75 100~250 300~500 沿直线敷设(mm) 4 5 6 沿曲线敷设(mm) 5 7~13 14~22 规定;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允许有2°转角。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管径(mm) 75~200 250~450 500 铸铁管承插捻口的环形间隙表 标准环形间隙(mm) 允许偏差(mm) +3 10 2 +4~2 11 +4~2 12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MPa,接口水泥应密实饱满,其接口水泥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

得大于2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橡胶圈接口最大允许偏转角表 公称直径(mm) 100 125 允许偏转角度 5° 5° 150 5° 200 5° 250 4° 300 4° 350 4° 400 3°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9.12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12.1 主 控 项 目

49.12.1.1 系统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49.12.1.2 消防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出水的浊度。

49.12.1.3 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墙壁式时,如设计未要求,进、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9.12.2 一 般 项 目

±2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设爬梯。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

护。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手扳检查。 49.13室外排水管沟及井室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49.13.1 主 控 项 目

49.13.1.1 管沟的基层处理和井室的地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49.13.1.2 各类井室的井盖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识,各种井盖不得混用。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49.13.1.3 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必须使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应与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绿化带上和不通车的地方可采用轻型井圈和井盖,井盖的上表面应高出地坪50mm,并在井口周围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浆护坡。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9.13.1.4 重型铸铁或混凝土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砖墙上,砖墙上应做不少于80mm厚的细石混凝土垫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9.13.2 一 般 项 目

管沟的坐标、位置、沟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管沟的沟底层是原土层,或是夯实的回填土,沟底应平整,坡度应顺畅,不得有尖硬的物体、块石等。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如沟基为岩石、不易清除的块石或为砾石层时,沟底应下挖100~200mm,填铺细砂或粒径不大于5mm的细土,夯实到沟底标高后,方可进行管道敷设。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管沟回填土,管顶上部200mm以内应用砂子或无块石及冻土块的土,并不得使用机械回填;管顶上部500mm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mm的块石和冻土块;500mm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块石或冻土块不得集中。上部用机械回填时,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井室的砌筑应按设计或给定的标准图施工。井室的底标高在地下水位以上时,基层应为素土夯实;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层应打100mm厚的混凝土底板。砌筑应用水泥砂浆,内表面抹灰后应严密不透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9.14室外附属设施工程技术交底 49.14.1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 技术交底内容:

49.14.1 主 控 项 目

49.14.1.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49.14.1.2 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排水应畅通,无堵塞,管接口无渗漏。

检验方法:按排水检查井分段试验,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加1m,时间不少于30min,逐段观察。

49.14.2 一 般 项 目

49.14.2.1 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9.14.2.1的规定。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49.14.2.1 项次 1 2 3 项 目 埋 地 敷设在沟槽内 埋 地 标 高 敷设在沟槽内 水平管道纵横向每5m长 弯曲 全长(两井间) 坐 标 允许偏差 (mm) 100 50 ±20 ±20 10 30 检 验 方 法 拉 线 尺 量 用水平仪、 拉线和尺量 拉 线 尺 量 49.14.2.2 排水铸铁管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填塞应密实,接口水泥应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且深度不得大于2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9.14.2.3 排水铸铁管外壁在安装前应除锈,涂二遍石油沥青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9.14.2.4 承插接口的排水管道安装时,管道和管件的承口应与水流方向相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9.14.2.5 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采用抹带接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抹带前应将管口的外壁凿毛,扫净,当管径小于或等于500mm时,抹带可一次完成;当管径大于500mm时,应分二次抹成,抹带不得有裂纹。

2、钢丝网应在管道就位前放入下方,抹压砂浆时应将钢丝网抹压牢固,钢丝网不得外露。

3、抹带厚度不得小于管壁的厚度,宽度宜为80~1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9.14.2排水管沟及井池工程 技术交底内容:

49.14.2.1 主 控 项 目

49.14.2.1.1 沟基的处理和井池的底板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混凝土强度报告。 49.14.2.1.2 排水检查井、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必须符合设计,其允许偏差为±15mm。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及尺量检查。

49.14.2.2 一 般 项 目

49.14.2.2.1 井、池的规格、尺寸和位置应正确,砌筑和抹灰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

49.14.2.2.2 井盖选用应正确,标志应明显,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0.建筑采暖工程技术交底

50.1室内采暖管道及配件安装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50.1.1 主 控 项 目

50.1.1.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检验方法: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50.1.1.2 补偿器的型号、安装位置及预拉伸和固定支架的构造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现场观察,并查验预拉伸记录。 50.1.1.3 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后应根据系统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并现场查看。 50.1.1.4 蒸汽减压阀和管道及设备上安全阀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后应根据系统工作压力进行调试,并做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及调试结果证明书。 50.1.1.5 方形补偿器制作时,应用整根无缝钢管煨制,如需要接口,

其接口应设在垂直臂的中间位置,且接口必须焊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0.1.1.6 方形补偿器应水平安装,并与管道的坡度一致;如其臂长方向垂直安装必须设排气及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0.1.2 一 般 项 目

热量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及阀门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验产品合格证。 .3.8的规定。

采暖系统入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5m时,应在支管上安装管卡。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的高温水时,管道可拆卸件应使用法兰,不得使用长丝和活接头。法兰垫料应使用耐热橡胶板。

检验方法:观察和查验进料单。

mm的管道转弯,在作为自然补偿时应使用煨弯。塑料管及复合管除必须使用直角弯头的场合外应使用管道直接弯曲转弯。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管道及设备保温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 次 1 2 项 目 厚 度 表 面 平整度 卷 材 涂 抹 允许偏差 (mm) +0.1δ -0.05δ 5 10 检 验 方 法 用钢针刺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注:δ为保温层厚度。

采暖管道安装的允许仪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横管道纵、横 方向弯曲(mm) 1 立管垂直度 (mm) 立管垂直度 (mm) 椭圆率DmaxDmin Dmax折皱不平度(mm) 管径>100mm 5 项 目 每1m 管径≤00mm 允许偏差 (mm) 1 用水平尺、直1.5 ≯13 ≯25 2 ≯10 10% 8% 4 用外卡钳和尺量检查 吊线和尺量检查 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 全长 管径>100mm (25m以上) 每1m 管径≤100mm 全长(5m以上) 管径>100mm 每1m 全长(5m以上) 管径≤100mm 管径>100mm 管径≤100mm 2 3 弯 管 注:Dmax、Dmin分别为管子最大外径及最小外径。

50.2室内采暖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50.2.1 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 控 项 目

.5倍,但不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2 水泵、水箱、热交换器等辅助设备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4节和第13.6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1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2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3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下降,不渗不漏。

.1 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

.2 高温水系统中,循环水泵和换热器的相对安装位置应按设计文件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3 壳管式热交换器的安装,如设计无要求时,其封头与墙壁或屋顶的距离不得小于换热管的长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3规定。

项次 1 2 散热器类型 长 翼 型 铸铁片式 钢制片式 片 数 2~4 5~7 3~15 16~25 允许偏差(mm) 4 6 4 6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

组对散热器的垫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组对散热器垫片应使用成品,组对后垫片外露不应大于1mm。 2、散热器垫片材质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耐热橡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位置应准确,埋设牢固。散热器支架、托架数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未注时,则应符合表的规定。

项次 1 散热器型式 长翼型 安装方式 挂墙 每组片数 2~4 5 6 7 3~8 9~12 13~16 17~20 21~25 3~8 8~12 13~16 17~20 21~25 散热器支架、托架数量表 上部托钩或卡下部托钩或卡架数 架数 1 2 2 2 2 3 2 4 1 2 1 3 2 4 2 5 2 6 1 — 1 — 2 — 2 — 2 — 合 计 3 4 5 6 3 4 6 7 8 1 1 2 2 2 2 柱 型 柱翼型 挂墙 3 柱 型 柱翼型 带足落地 检验方法:现场清点检查。

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未注明,应为3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散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散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次 1 散热器背面与墙内表面距离 3 尺 量 2 与窗中心线或设计定位尺寸 20 3 散热器垂直度 3 吊线和尺量 铸铁或钢制散热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应附着良好,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50.3室内采暖金属辐射板安装技术交底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 技术交底内容: 50.3.1 金属辐射板安装

50.3.1.1 主 控 项 目

50.3.1.1.1 辐射板在安装前应作水压试验,如设计无要求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50.3.1.1.2 水平安装的辐射板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回水管。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50.3.1.1.3 辐射板管道及带状辐射板之间的连接,应使用法兰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0.3.2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

50.3.2.1 主 控 项 目

50.3.2.1.1 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检验方法:隐蔽前现场查看。

50.3.2.1.2 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稳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 50.3.2.1.3 加热盘管弯曲部分不得出现硬折弯现象,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塑料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 2、复合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0.3.2.2一 般 项 目

50. 分、集水器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及产品说明书,尺量检查。

50. 加热盘管管径、间距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偏差不大于±10mm。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检查。

50. 防潮层、防水层、隔热层及伸缩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填充层浇灌前观察检查。

50. 填充层强度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作试块抗压试验。 50.4室内采暖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50.4.1 主 控 项 目

50.4.1.1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2、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 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检验方法: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

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压至工作压力的1.15倍,稳压2h,压力降不大于0.03MPa,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

50.4.1.2 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并清扫过滤器及除污器。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直到排出水不含泥沙、铁屑等杂质,且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50.4.1.3 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室温应满足设计要求。

50.5室外供热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50.5.1 主 控 项 目

50.5.1.1 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应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及产品合格证,并现场观察调试结

果。

50.5.1.2 直埋无补偿供热管道预热伸长及三通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前应注意检查预制保温层外壳及接口的完好性。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回填前现场验核和观察。

50.5.1.3 补偿器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

说明书进行预拉伸。管道固定支架的位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并查验预拉伸记录。

50.5.1.4 检查井室、用户入口处管道布置应便于操作及维修,支、吊、托架稳固,并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50.5.1.5 直埋管道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在现场发泡时,接头处厚度应与管道保温层厚度一致,接头处保护层必须与管道保护层成一体,符合防潮防水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50.5.2 一 般 项 目

50.5.2.1 管道水平敷设其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50.5.2.2 除污器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管网冲洗后应清除内部污物。 检验方法:打开清扫口检查。

50.5.2.3 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0.5.2.3的规定。

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50.5.2.3

项次 1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敷设在沟槽内及用水准仪 20 架空 坐 标(mm) (水平尺) 直尺、拉线 埋 地 50 敷设在沟槽内及±10 架空 标 高(mm) 尺量检查 埋 地 ±15 管径≤100mm 1 水平管 用水准仪 每1m 道纵、 (水平尺) 管径>100mm 1.5 2 3 4 横方向 管径≤100mm 全 长 弯 曲 (25m以上) 管径>100mm (mm) 椭圆率管径≤100mm DmaxDmin 管径>100mm Dmax弯 管径≤100mm 管 折皱不平度 管径125~200mm (mm) 管径250~400mm ≯13 ≯25 8% 5% 4 5 7 直尺、拉线 和尺量检查 用外卡钳 和尺量检查 50.5.2.4 管道焊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5.3.8)的规定。 50.5.2.5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0.5.2.6 供热管道的供水管或蒸汽管,如设计无规定时,应敷设在载热介质前进方向的右侧和上方。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地沟内的管道安装位置,其净距(保温层外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与沟壁 100~150mm;

与沟底 100~200mm;

与沟顶(不通行地沟) 50~100mm;

(半通行和通行地沟) 200~30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0.5.2.8 架空敷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以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1、人行地区,不小于2.5m。

2、通行车辆地区,不小于4.5m。 3、跨越铁路,距轨顶不小于6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0.5.2.9 防锈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检验方法:保温前观察检查。

50. 管道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4.4.8)的规定。

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50.

检验方法 焊接检验 尺和游标 卡尺检查 直尺检查 项次 项 目 1 焊口平直度 管壁厚10mm以内 高 度 2 焊缝加强面 宽 度 连续长度 3 咬 边 长度 总长度(两侧) 允许偏差 管壁厚1/4 +1mm 25mm 小于焊缝长度的10% 管道及设备保温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50.

项次 1 2 项 目 厚 度 表 面 平整度 卷 材 涂 抹 允许偏差 +0.1δ -0.05δ 5 10 检验方法 用钢针刺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注:δ为保温层厚度。

50.6室外供热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50.6.1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50.6.1.1 主 控 项 目

50.6.1.1.1 供热管道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下检查,不渗不漏。

50.6.1.1.2 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以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50.6.1.1.3 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

检验方法:测量各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温度及压力。 50.6.1.1.4 供热管道作水压试验时,试验管道上的阀门应开启,试验管道与非试验管道应隔断。

检验方法;开启和关闭阀门检查。 51.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51.1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 技术交底内容:

51.1.1 主 控 项 目

51.1.1.1 中水高位水箱应与生活高位水箱分设在不同的房间内,如条件不允许只能设在同一房间时,与生活高位水箱的净距离应大于2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1.1.1.2 中水给水管道不得装设取水水嘴。便器冲洗宜采用密闭型设备和器具。绿化、浇洒、汽车冲洗宜采用壁式或地下式的给水栓。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1.1.3 中水供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中水管道外壁应涂浅绿色标志;

2、中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均应有“中水”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1.1.4 中水管道不宜暗装于墙体和楼板内。如必须暗装于墙槽内

时,必须在管道上有明显且不会脱落的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2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 技术交底内容:

51.2.1 一 般 项 目

中水给水管道管材及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的给水管管材及附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中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排水管道平行埋设时,其水平净距离不得小于0.5m;交叉埋设时,中水管道应位于生活饮用水管道下面,排水管道的上面,其净距离不应小于0.15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1.3 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技术交底内容:

51.3.1 主 控 项 目

51.3.1.1 游泳池的给水口、回水口、泄水口应采用耐腐蚀的铜、不锈钢、塑料等材料制造。溢流槽、格栅应为耐腐蚀材料制造,并为组装型。安装时其外表面应与池壁或池底面相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3.1.2 游泳池的毛发聚集器应采用铜或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造,过滤筒(网)的孔径应不大于3mm,其面积应为连接管截面积的

1.5~2倍。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计算方法。

51.3.1.3 游泳池地面,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冲洗排水流入池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3.2 一 般 项 目

51.3.2.1 游泳池循环水系统加药(混凝剂)的药品溶解池、溶液池及定量投加设备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输送溶液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胶管或铜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3.2.2 游泳池的浸脚、浸腰消毒池的给水管、投药管、溢流管、循环管和泄空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供热锅炉安装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52.1 主 控 项 目

52.1.1 锅炉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应符合(GB规范表13.2.1)的规定。 52.1.2 非承压锅炉,应严格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施工。锅筒顶部必须敞口或装设大气连通管,连通管上不得安装阀门。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或产品说明书检查。

52.1.3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的天然气释放管或大气排放管不得直接通向大气,应通向贮存或处理装置。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52.1.4 两台或两台以上燃油锅炉共用一个烟囱时,每一台锅炉的烟道上均应配备风阀或挡板装置,并应具有操作调节和闭锁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52.1.5 锅炉的锅筒和水冷壁的下集箱及后棚管的后集箱的最低处排污阀及排污管道不得采用螺纹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1.6 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表52.1.6的规定。

水压试验压力规定表52.1.6 项 次 1 2 3 设备名称 锅炉本体 可分式省煤器 非承压锅炉 工作压力P(MPa) P<0.59 0.59P1.18 P>1.18 P 大气压力 试验压力(MPa) 1.5P但不小于0.2 P+0.3 1.25P 1.25P+0.5 0.2 注:①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锅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指锅炉额定出水压力;

②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

③非承压锅炉水压试验压力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检验方法:

1、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2、观察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不得有水珠和水雾。

52.1.7 机械炉排安装完毕后应做冷态运转试验,连续运转时间不应

少于8h。

检验方法:观察运转试验全过程。

52.1.8 锅炉本体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0条的规定。 2、管道焊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3.8的规定。 3、无损探伤的检测结果应符合锅炉本体设计的相关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验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52.1.9 铸铁省煤器破损的肋片数不应大于总肋片数的5%,有破损肋片的根数不应大于总根数的10%。

52.1.10 锅炉本体安装应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布置坡度并坡向排污阀。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或水准仪检查。

52.1.11 锅炉由炉底送风的风室及锅炉底座与基础之间必须封、堵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1.12 省煤器的出口处(或入口处)应按设计或锅炉图纸要求安装阀门和管道。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52.1.13 电动调节阀门的调节机构与电动执行机构的转臂应在同一平面内动作,传动部分应灵活、无空行程及卡阻现象,其行程及伺服时间应满足使用要求。检一般项目。

锅炉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52.1。

13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2 坐 标 标 高 卧式锅炉炉体全高 10 ±5 3 4 经纬仪、拉线和尺量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吊线和尺量 吊线和尺量 3 中心线 垂直度 立式锅炉炉体全高 组装链条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1 2 3 4 5 6 项 目 炉排中心位置 墙板的标高 墙板的垂直度,全高 墙板间两对角线的长度之差 墙板框的纵向位置 允许偏差(mm) 2 ±5 3 5 5 检验方法 经纬仪、拉线和尺量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吊线和尺量 钢丝线和尺量 7 8 9 10 11 12 经纬仪、拉线和尺量 长度过1/1000,且拉线、水平尺和尺墙板顶面的纵向水平度 ≯5 量 +3 跨距≤2m 0 墙板间的距离 钢丝线和尺量 +5 跨距>2m 0 两墙板的顶面在同一水平面上水准仪、吊线和尺5 相对高度 量 拉线、水平尺和尺前轴、后轴的水平度 长度1/1000 量 前轴和后轴和轴心线相对标高水准仪、吊线和尺5 差 量 各轨道在同一水平面上的相对水准仪、吊线和尺5 高差 量 相邻两轨道间的距离 ±2 钢丝线和尺量 往复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1 项 目 两侧板的相对标高 允许偏差(mm) 3 检验方法 水准仪、吊线和尺量 2 两侧板间距离 跨距≤2m 跨距>2m +3 0 +4 0 3 5 1 2 钢丝线和尺量 3 4 5 6 两侧板的垂直度,全高 两侧板间对角线的长度之差 炉排片的纵向间隙 炉排两侧的间隙 吊线和尺量 钢丝线和尺量 钢板尺量 铸铁省煤器支承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1 2 3 项 目 支承架的位置 支承架的标高 支承架的纵、横向水平度(每米) 允许偏差 (mm) 3 0 -5 1 检验方法 经纬仪、拉线和尺量 水准仪、吊线和尺量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5.3.8

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5.3.8

项 次 1 2 项 目 焊口平直度 焊缝加强面 管壁厚10mm以内 高 度 宽 度 深 度 3 咬 边 长 度 连续长度 总长度(两侧) 允许偏差 管壁厚1/4 +1mm 小于0.5mm 25mm 小于焊缝长度的10% 直尺检查 检验方法 焊接检验尺和游标卡尺检查 5.3.9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

和气孔等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供热锅炉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53.1 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 53.1.1 主 控 项 目

53.1.1.1 辅助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GB规范表13.2.1)的规定。

53.1.1.2 风机试运转,轴承温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滑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60℃。 2、滚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80℃。 检验方法:用温度计检查。 轴承径向单振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机转速小于1000r/min时,不应超过0.10mm; 2、风机转速为1000~1450r/min,不应超过0.08mm。 检验方法:用测振仪表检查。

分汽缸(分水器、集水器)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

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无压降、无渗漏。

敞口箱、罐安装前应做满水试验;密闭箱、罐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但不得小于0.4Mpa。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满水后静置24h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

试验压力下10min内无压降,不渗不漏。

地下直埋油罐在埋地前应做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降不应小于0.03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观察30min不渗、不漏,无压降。

连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工艺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系统的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中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5MPa,

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不渗不漏。

各种设备的主要操作通道的净距如设计不明确时不应小于1.5m,辅助的操作通道净距不应小于0.8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管道连接的法兰、焊缝和连接管件以及管道上的仪表、阀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得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管道焊接质量应符合(GB规范第11.2.10条)的要求和(GB规范表5.3.8)的规定。

单斗式提升机安装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轨的间距偏差不大于2mm。

2、垂直式导轨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倾斜式导轨的倾斜度偏差不大于2‰。

3、料斗的吊点与料斗垂心在同一垂线上,重合度偏差不大于10mm。

4、行程开关位置应准确,料斗运行平稳,翻转灵活。 检验方法:吊线坠、拉线及尺量检查。

安装锅炉送、引风机,转动应灵活无卡碰等现象;送、引风机的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和启动检查。

水泵安装的外观质量检查:泵壳不应有裂纹、砂眼及凹凸不平等缺陷;多级泵的平衡管路应无损伤或折陷现象;蒸汽往复泵的主要部件、活塞及活动轴必须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和启动检查。

手摇泵应垂直安装。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泵中心距地面为800mm。

检验方法:吊线和尺量检查。

水泵试运转,叶轮与泵壳不应相碰,进、出口部位的阀门应灵活。轴承温升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通电、操作和测温检查。

注水器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中心距地面为1.0~1.2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除尘器安装应平稳牢固,位置和进、出口方向应正确。烟管与引风机连接时应采用软接头,不得将烟管重量压在风机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热力除氧器和真空除氧器的排汽管应通向室外,直接排入大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软化水设备罐体的视镜应布置在便于观察的方向。树脂装填的高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对照说明书,观察检查。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在涂刷油漆前,必须清除管道及设备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涂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表

允许偏项次 1 项 目 送、引 风机 各种静 置设备 (各种容器、 箱、罐等) 离心式 水 泵 坐 标 标 高 坐 标 标 高 垂直度(1m) 泵体水平度(1m) 联轴轴向倾斜(1m) 器同心径向位移 度(mm) 10 ±5 15 ±5 2 0.1 0.8 0.1 差 检验方法 经纬仪、拉线和尺量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经纬仪、拉线和尺量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吊线和尺量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水准仪、百分表 (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 2 3 连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工艺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工艺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项次 1 2 项 目 坐 标 标 高 水平管道纵、 横方向弯曲 架 空 地 沟 架 空 地 沟 DN≤100mm DN>100mm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mm) 15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10 ±15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10 2‰,最大50 直尺和拉线检查 3‰,最大70 2‰,最大吊线和尺量 15 3 4 立管垂直 5 成排管道间距 3 6 交叉管的外壁或绝热层间距 54.供热锅炉安全附件安装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10 直尺尺量 54.1 主 控 项 目

54.1.1 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表13.4.1的规定。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装有一个完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安全阀定压规定表54.1.1

项次 1 工作设备 蒸汽锅炉 安全阀开启压力(MPa) 工作压力+0.02MPa 工作压力+0.04MPa 1.12倍工作压力,但不少于工作压力+0.07MPa 1.14倍工作压力,但不少于工作压力+0.10MPa 1.1倍工作压力 2 3 热水锅炉 省煤器 检验方法:检查定压合格证书。

54.1.2 压力表的刻度极限值,应大于或等于工作压力的1.5倍,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 54.1.3 安装水位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高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志,玻璃板(管)的最低可见边缘应比最低安全水位低25mm;最高可见边缘应比最高安全水位高25mm。

2、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

3、电接点式水位表的零点应与锅筒正常水位重合。

4、采用双色水位表时,每台锅炉只能装设一个,另一个装设普通水位表。

5、水位表应有放水旋塞(或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

54.1.4 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及联锁保护装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有效。

检验方法:启动、联动试验并作好试验记录。

13.4.5 蒸汽锅炉安全阀应安装通向室外的排汽管。热水锅炉安全阀泄水管应接到安全地点。在排汽管和泄水管上不得装设阀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4.2 一 般 项 目

54.2.1 安装压力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表必须安装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防止受高温、冰冻和振动的影响,同时要有足够的照明。

2、压力表必须设有存水弯管。存水弯管采用钢管煨制时,内径不应小于10mm;采用铜管煨制时,内径不应小于6mm。 3、压力表与存水弯管之间应安装三通旋塞。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4.2.2 测压仪表取源部件在水平工艺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液体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范围内。

2、测量蒸汽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或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范围内。

3、测量气体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 检测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4.2.3 安装温度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在管道和设备上的套管温度计,底部应插入流动介质内,不得装在引出的管段上或死角处。

2、压力式温度计的毛细管应固定好并有保护措施,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mm,温包必须全部浸入介质内; 3、热电偶温度计的保护套管应保证规定的插入深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4.2.4 温度计与压力表在同一管道上安装时,按介质流动方向温度计应在压力表下游处安装,如温度计需在压力表的上游安装时,其间

距不应小于3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5.供热锅炉、烘炉、煮炉和试运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55.1 主 控 项 目

55.1.1 锅炉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不应直接烧烤炉墙及炉拱。 2、烘炉时间一般不少于4d,升温应缓慢,后期烟温不应高于160℃,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3、链条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动。 4、烘炉的中、后期应根据锅炉水水质情况排污。 检验方法:计时测温、操作观察检查。 55.1.2 烘炉结束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炉墙经烘烤后没有变形、裂纹及塌落现象。 2、炉墙砌筑砂浆含水率达到7%以下。 检验方法:测试及观察检查。

55.1.3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检验方法:检查烘炉、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55.2 一 般 项 目

55.2.1 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3d,如蒸汽压力较低,可适当延长煮炉时间。非砌筑或浇注保温材料保温的锅炉,安装后可直接进行煮炉。煮炉结束后,锅筒和集箱内壁应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检验方法:打开锅筒和集箱检查孔检查。

56.供热锅炉换热站安装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56.1 主 控 项 目

56.1.1 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

56.1.2 高温水系统中,循环水泵和换热器的相对安装位置应按设计文件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56.1.3 壳管式热交换器的安装,如设计无要求时,其封头与墙壁或屋顶的距离不得小于换热管的长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 般 项 目

56.1.4 换热站内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13.3.10)的规定。

56.1.5 换热站内的循环泵、调节阀、减压器、疏水器、除污器、流量计等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56.1.6 换热站内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3.3.11的规定。 56.1.7

管道及设备保温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56.1.7 允许偏差 项 目 检 验 方 法 (mm) +0.1δ 厚 度 用钢针刺入 0.05δ 5 表 面 卷 材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平整度 涂 抹 检查 10 项次 1 2 注:δ为保温层厚度。

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表56.1.8 项允许偏差 项 目 检 验 方 法 次 (mm) 坐 标 10 经纬仪、拉线和尺量 送、引 1 风机 标 高 ±5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坐 标 15 经纬仪、拉线和尺量 各种静置设备 2 (各种容器、 标 高 ±5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箱、罐等) 垂直度(1m) 2 吊线和尺量 泵体水平度(1m)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离心式 轴向倾斜3 0.8 水准仪、联轴器 百分表(测微螺水 泵 (1m) 同心度 钉)和塞尺检查 径向位移 0.1 56.1.9 。

项次 1 2 工艺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56.1.9 允许偏差 项 目 检 验 方 法 (mm) 架 空 15 坐 标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地 沟 10 架 空 ±15 标 高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地 沟 ±10 水平管道DN≤100mm 2‰,最大50 纵、 直尺和拉线检查 横方向弯DN>100mm 3‰,最大70 曲 立管垂直 2‰,最大15 吊线和尺量 成排管道间距 3 直尺尺量 交叉管的外壁或绝热层间距 10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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