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负责人: 刘志红 专业班组长: 项目专业施工员: 交底时间: 2010年 月 日 湘质监统编 施2002-11工程名称:格兰小镇二期工程 施工单位:二十三冶建设集团 编号: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唐伟云 交底地址:项目部办公室 交底内容 一、基本准则 1、所有从事塔吊操作、塔吊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否则不得从事塔吊操作和指挥。 2、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严禁穿拖鞋、凉鞋、塑料硬底易滑鞋、靴,和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5、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保护他人生命安全意识。 二、操作前的准备: 1、上班前应对通信工具进行检查、信号是否正常。 2、作业前应对本机械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3、操作前应检查本机械的刹车、转向、小车、钢丝绳及吊钩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吊物前检查所有限位器的灵敏度是否正常,且必须试吊正常后方可进行吊物。 三、具体安全防范措施: 1、吊物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能看清所吊物的地方进行指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指挥人员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楚、宏亮、准确无误。 3、所吊物没有捆绑牢固塔吊指挥人员应对所吊物的作业人员进行指导。 4、工作时间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且思想必须集中,不得打瞌睡,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5、塔吊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在进行各项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6、如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7、塔吊的变频指示器力短限位器,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有效,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器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8、起重作业时,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 9、必须按起重的性能进行作业,不得超载作业,和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体。 10、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物体。 11、不得在吊物上堆放和悬挂零散物件,吊运零散物件时应用吊笼或捆绑牢固。吊大型模板时必须用钢丝绳,严禁使用钢筋吊物。 12、升降速度应均匀,回转动作要平稳,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13、当吊钩提升接近吊臂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接近塔机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 14、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平稳时应高出跨越障碍物不得小于0.5m以上,下降时必须等所吊物平稳后方可进行下降。 四、安全控制方法 1、塔吊必须安装防雷装置,要有定期检查记录。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2、塔吊司机和指挥排好工作时间表,必须24小时有人。 3、司机和指挥要互相配合,塔吊人员的上、下要注意安全,不要踩空。维修人员工作时必须配好安全带。 4、吊钢筋、模板时钢丝索长度要到位,吊红砖等小件时材料不能露出吊篮,以免掉下打人。 5、按安装、顶升、附着、拆卸施工方案最大幅度时起重量为1吨。 6、坚决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能吊的(超长、超高、超重)坚决不吊。 施工单位技术员签字: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施工员签字: 施工单位安全员签字: 施工单位班组接受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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