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工作机制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构和各部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在生产操作层面又分为机房环境维护、计算机硬件平台维护、配套网络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五部分:
1.计算机硬件平台指计算机主机硬件及存储设备;
2.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光纤线路等。
3.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之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公共软件;
4.应用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用软件;
5.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防设施、网络布线、维护工具等子系统。
四、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5.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信息化办公室。
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架构
一、 运行维护组织
1.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式。作为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原则上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应逐步集中。
2.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在管理层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考核。在操作层面,信息化办公室就是实体的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信息化办公室直接对处信息化党政领导小组负责,并接受信息化党政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3.信息化办公室应对工程处信息化建设制定技术规范、作业计划、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方案、培训教材等,各部室应积极配合。
二、信息化办公室运行维护职责
1. 信息化办公室管理职责
(1)贯彻国家、行业及监管部门关于工程处信息系统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和规定,组织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规程、维护管理办法和维护责任制度;
(2)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各部门综项和部门网站定期检查考核;
(3)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巡检包括对信息系统及设备性能测试、维护人员日常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机房环境检查等;
(4)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维护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组织维护人员参加各种信息技术认证培训和考试,提高维护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
(5)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信息化办公室维护职责
(1)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监控,OA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2)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制定维护记录,定期向部门领导进行维护汇报;
(3)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
(4)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存档,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5)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和配置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和规程。
(6)每年至少有一次全处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该检查可以和设备技术巡检同时进行。
三、维护界面划分
1.信息系统设备现场、物理环境的维护工作由所属机构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负责。
2.信息系统的市电电源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维护。
3.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维护和更新相应操作规范和技术文档。
四、机房管理
原则上,机房环境应达到或者接近国家标准 GB50174-2008描述的C类机房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安装服务器等重要设备的主机房具备有效的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有害生物、应急照明等措施和设备;
2.机房电源环境应该有UPS供电,且必须占用单独的电源插座,不得多台设备共用电源插板;主备用机器的电源、同一台设备的主用和冗余电源必须分离;
3.电源线和网线布放情况应顺直不凌乱,避免交叉混放,设备配置排放要求整齐清晰,设备连接线缆应顺直不凌乱。
4.原则上,机房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
5.机房应安装空调来保证机房温度、湿度,15平方米机房可采用普通空调。
6.机房内均应有经消防认证的消防设施,机房的消防采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7.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员的批准严禁进入机房。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出机房由管理人员陪同,做好访问时间、目的、人数等详细记录;
8.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9.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10.当机房的交流供电系统停止工作时,维护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领导及部门报告并采取可靠措施尽快恢复;无法及时恢复的情况下,维护人员在计算UPS蓄电池的工作电压降至最低前,
应通过正常操作及时关机。
11.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信号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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