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一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制度
(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全校师生员工献身我校教育事业;为教育和鼓舞广大师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为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组织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职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优秀团干”、“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活动,为做好推优工作,保证评选质量,现作如下规定:
二、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马龙一中全校师生员工和班集体.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优秀教师(职工)、优秀德育工作者
1、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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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⑵服从组织领导,服从工作分配,遵守考勤制度。
⑶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的教育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⑷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获得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⑸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⑹安教、乐教、善教,教师(职工)之间团结协作。
⑺热爱、尊重、了解学生,不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⑻衣冠整洁、仪表端庄,板书工整、美观,使用普通话教学。
⑼能完成各部门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效果显著。
⑽维护学校声誉,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和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2、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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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优秀
①按要求积极缴纳党费,缺交一次者不能参评。
②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缺席、早退一次不参评。
③任课教师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同学科中高中部居前3名,初中部居第1名。
⑵优秀教师(职工)、先进德育工作者
①任课教师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同学科中高中部居前5名,初中部居前2名.
②优秀德育工作者主要在担任班主任及以上职务人员中评选。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优秀团干
1、总体要求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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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热爱学校,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娱乐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和意志品格;
(4)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良好的心理和意志,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5)言行举止,穿着打扮符合礼仪要求。
(6)德育综合量化考评成绩达95分以上,体育达标为合格(75分以上),综合考核居本班前10名。
(7)没有任何违纪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
2、具体要求
(1)“三好生”学习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在85分。
(2)“优秀学生干部”所担任的职务应该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在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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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秀\"、“优秀团干”考试成绩在本班居前20名.优秀团干应在团委(团支部)担任职务.
(三)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1、总体要求
(1)班级主任、班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工作积极负责。
(2)课内课外纪律良好,无安全事故发生.
(3)学生学习态度积极,学风良好,教师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
(4)团结协作、尊敬师长,关心同事,文明有礼,同事、同学间互谦互帮互让,团结友爱。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
(6)爱护公物,爱护绿化。
(7)宿舍、教室卫生清洁,有浓郁的文化氛围。
(8)无重在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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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常规竞赛分和考试成绩居年级前列。
2、具体要求
(1)先进班学习在同级同类型班级中相比,处于领先。
(2)先进团支部侧重班级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获奖情况处于同级同类型班级领先地位。
(四)其它专项荣誉称号
指不具有普遍性、群众性的荣誉称号,则由某一直属上级部门,就某项工作中对直接参与人所进行的表彰奖励,应由相关部门按照评选标准在参与人员进行评选。
四、评选办法
1、总体要求
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都要坚持标准,按照程序进行公示。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全校师生员工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相互学习的过程.评选应面向全体人员,评选中要严格掌握标准,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凡是有缺旷现象、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不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和学习的,有损教职工和学生形象的均无资格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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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选推荐程序
(1)级(组、班)评选推荐
学校办公会研究,制定评选方案,公开分配评选名额。学校在评选前向全校师生公布评选名额,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评选由各年级(组、班)组织推报。推报前应多方征求意见,然后召开会议当众采取多种形式推荐。征得多数人同意后上报学校.
(2)学校评选推荐
入选者由基层负责人报学校评选机构,由学校领导召开相关会议集体确定。学校确定后应在校内面向全体师生张榜公布一周,无反对意见后才能表彰奖励,若是推荐到上级部门表彰的,公示后才能报上级部门。
3、评选名额
(1)校级先进个人和先进个体评选名额
①“优秀教工”、“优秀教师(教工)”、“三好生”、“优秀”均按级(组、班)相关人员总数的10%评出.
②“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每班评选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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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按所在年级班额总数的1/3评出。
④“先进德育工作者”初中部每级评1名,高中部每级评3名。
(2)校级以上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依照上级划分名额在获校级表彰的名单中推荐。
4、同一级别相同类别评选的各类先进个人、三年不重复推评。
五、表彰奖励办法
1、每学年下学期4月底开展各级各类先进学生和先进班级集的评选活动,并召开不同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2、每学年9月初开展各级各类先进教职工的评选活动,并在教师活动中进行表彰奖励。
3、在“五·四”活动中表彰奖励“优秀\"、“优秀团干”、“先进团支部”。
4、在5月下旬的毕业典礼上,表彰奖励高三、初三毕业班的“三好”、“优干”、“先进班”,在9月初的开学典礼上表彰非毕业班的“三好”、“优干\"、“先进班”。
5、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表彰奖励,严格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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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一中德育办
20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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