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1 二、施工测量复核…………………………………………………1 三、施工图纸审查…………………………………………………3 四、施工技术交底…………………………………………………5 五、开工报告申请…………………………………………………8 六、劳务用工管理…………………………………………………9 七、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10 八、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查验收及储存管理制度………11 九、质量检查管理制度……………………………………………12 十、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13 十一、质量“三检” ………………………………………………17 十二、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19 十三、重要部位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管理制度…………………22 十四、成品、半成品保护…………………………………………23 十五、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24 十六、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25 十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26
十八、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28 十九、资料管理制度………………………………………………29 二十、工程竣工验收制度…………………………………………30 二十一、工程分包质量管理制度…………………………………32 二十二、施工试验检测管理制度…………………………………34
地铁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概况
北京地铁14号线是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中一条连接东北、西南方向的轨道交通“L”型骨干线,其中土建施工01合同段起点桩号K0+144.751,终点桩号K4+544.306。线路经过芦井路站以后,上跨小哑巴河,从长辛店一号路的北侧斜跨入路中,下穿京石客运专线后,先后上跨京周公路、永定河、西五环路和丰沙铁路后下坡进入地下,施工内容包括:张郭庄高架车站、起点~张郭庄车站~大瓦窑车站区间高架桥工程。 二、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1.控制点复测
项目部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并立即对控制点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复测时如果发现个别控制点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请设计院处理。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未经控制点复测的工程不得施工。
经过复测,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的问题已被妥善处理后,方能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 2.测量资料复核
本标段内各级测量人员负责完成的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记注是否清楚明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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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图表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有:复核测站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实用平差成果进行换算、验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 3.施工过程测量的检查复核
对结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用不同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按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 4.对已完工程的检查
在验工计价前,测量主管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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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图纸审查制度 1.施工图纸审查的目的
为使施工人员明确设计者的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的内容和结构物的细部构造,掌握各种原始资料,必须进行施工图纸审查。通过施工图纸审查可以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陷,统一认识,使设计达到技术先进、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施工图纸自审是一项施工准备阶段重要的工作。 2.施工图纸审查的程序 2.1 施工图纸审查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图纸审查前项目经理应带领项目部技术人员认真、全面地查看施工图,弄清设计人员的设计意图及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核对图纸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是否相符,熟悉工艺流程和结构特点等重要环节。 2.2 施工图纸审查
施工技术部负责组织施工图纸审查,其主要内容是:
2.2.1 设计图纸和资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图纸是否齐全,图纸内容及相互之间有无错误和矛盾。
2.2.2 掌握设计内容的技术条件,弄清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形式。 2.2.3 设计文件所依据的水文、气象、岩土等资料是否准确、可靠、齐全。
2.2.4 核对主要控制点、转角点、三角点等是否准确无误。 2.2.5 构造物与管线及其它建筑物的互相干扰情况和解决办法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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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当,干扰可否避免。
2.2.6 对地质不良地段采取的处理措施,对水土流失、环境影响的处理措施。
2.2.7 施工方法、道路条件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2.8 施工图纸审查发现设计不合理或错误之处,提出修改意见报设计和业主,然后根据修改设计意见进行施工测量、补充图纸等工作。 3.现场核对记录
图纸经过审查后,参加图纸审查者应将自审中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需及时解决的建议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图纸审查记录上应填写单位工程名称、主持人及参加审核人员名单等。对自审提出问题,设计单位变更修改的,应请求设计部门尽快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时按“设计变更通知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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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总则
1.1 技术交底是指工程(单位或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向技术人员,或技术员向班组长、操作工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要求落实施工的一项工作,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
1.2 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交底人负主要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接受交底人负主要责任。
1.3 技术交底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自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同时,技术交底也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
1.4 技术交底的形式以会议形式,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2.技术交底的内容
2.1 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两类。
2.2 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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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交底按技术责任制的分工、分级进行。
2.3.1 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的内容:
(1)设计文件的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程序、施工进度计划等; (3)主要部位特征、尺寸、工程量、质量标准; (4)主要预埋件的特征、位置及注意事项;
(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操作工艺、质量要求; (6)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的技术问题; (7)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与配置; (8)施工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2.3.2 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1)施工图的具体要求;
(2)施工方案具体实施的技术措施; (3)明确工艺操作流程以及操作要点; (4)明确工序间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5)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6)施工中注意事项说明。 3.技术交底的实施与要求
3.1 项目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工程师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依据是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后形成文字资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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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为技术交底的依据。
3.2 单位工程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由项目工程师向施工队队长及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要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具体情况,重点突出,结合实际,切忌照抄照搬。 3.3 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合实际。
3.4 项目工程师必须全面了解各专业施工中的衔接和配合。因此,要求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如实地将本专业有关技术交底材料及时抄送项目工程师备查,使在纵横向技术管理工作中,把各专业有机地联系起来。
3.5 单位工程的技术交底资料由项目部资料员负责汇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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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轨道公司程序,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在工程开工或复工时都要进行报告审批。
2.对施工图纸和交底资料要进行现场核对、现场复测,并上报复测成果。
3.要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填写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4.征地拆迁工作要满足施工的需要。
5.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和“四通一平”工作要全部完成,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必须签定协议。
6.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就位,施工管理人员到位要能满足开工条件。
7.安全、质量科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措施等要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负责地填报各种证明材料。
8.未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同意开工建设的工程,严禁擅自开工,擅自开工者不予验工计价。
9.工程技术部必须按规定表式填写开工报告,按时报监理和业主审批。
10.对因开工报告及资料证明没有及时上报而影响施工进度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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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进行质量教育,积极开展“一学、四严、一追查”(一学:学规范、标准、操作规程。五严:严守设计标准,严格操作规程,严用合格产品,严格履行合同。一查:追查责任者)活动。
2.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学习有关规范、规则和操作技术,特殊工种和技术性强的工种须持证上岗,施工中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成果,提高工程质量。
3.项目部建立项目劳务用工台帐,全面掌握现场工作的所有劳务用工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学习有关规范、规则和操作技术,特殊工种和技术性强的工种须持证上岗,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4.进场劳务用工必须具备工种作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与施工队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用工关系;接受劳动安全知识、企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知识等培训,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5.施工队要把各外部劳务用工纳入标准化管理。外部劳务队要执行施工队制定的管理办法,规范施工行为。按规范、规程、操作标准、工艺标准施工,积极开展“三检”活动。
6.劳务用工纠纷解决程序:班组长组织协商→项目经理组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用工纠纷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一方采取违法手段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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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质量意识,不断增加和充实全员的安全质量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技术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质量基础工作,实现安全质量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可控有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岗前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包括劳务工)进入岗位或者施工现场前,应当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专项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在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新的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特殊作业的工种必须针对本工种的特殊情况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并按期进行复审。
4.项目部每月组织职工学习一次,并总结上月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批评和处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5.对钢筋工培训:细化钢筋施工工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6.混凝土振捣工技术培训:确保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振捣到位,不出现漏振或过振,不影响混凝土结构外观和强度质量。
7.模板工进行技术培训:做到模板拼缝平整光滑,严实不漏浆。 8.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对不同性质的工种进行相应的教育,起到培训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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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查验收及储存管理制度
1.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材料进场,必须经过检查验收。首先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型号,视外观合格后方可卸车。其次卸车后,立即取样作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否则不准使用。
2.对水泥的验收,每进一批都必须按规定要求抽样做试验;钢材也必须是每进一批都要及时抽检试验。
3.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一定要勤检查,勤保养,尽可能地提高机械利用率。
4.水泥堆放必须入库,库房四周封闭,排水通畅,严禁露天堆放。入库水泥不得超过一个月,以免降低水泥强度,影响工程质量。水泥码高不得超过15袋。
5.钢材堆放位置四周排水通畅,做到上苫下垫,严禁露天堆放,以减少锈蚀造成的损失。各种规格型号由小到大,排成一条线,堆放整齐,严禁规格型号混淆不清堆放。
6.工程施工物资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倒卖或拉到项目部以外使用。若有违犯者,将予以严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工程材料丢失,被盗,腐烂,变质,将视情节予以不同处罚。对管理不到位,不按规范管理,被业主、监理及上级部门检查时的一切罚款,由各责任人自己承担,造成负面影响的还将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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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查出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是控制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施工现场的各部门、班组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每周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及质量的检查。参加检查人员应由技术人员、安全及质检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组成。 2.项目经理部周检的评定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应认真逐条填写在安全检查记录内。
3.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列为整改项目填写在隐患整改记录内,并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由现场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 4.现场安全员每天及时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施是否可靠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质检部门应每天对本工作区域内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并做记录,对自行排除不了的隐患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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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是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由班组长、质检员、质检工程师逐级进行自检,形成检查记录,并签字认可。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陪同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填入验收表格,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各项检查制度如下: 1.检验批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 1.1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2 检验批按规定验收内容 1.2.1资料检查
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施工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需的管理制度等。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这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所要检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质量证明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工程测量、放样记录;
(4)按专业质量验规范的抽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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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6)施工过程记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7)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记录; (8)质量管理资料和操作依据等。 1.3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
为确保工程质量,使检验批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对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子项合格质量给予明确规定。如钢筋网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时主控项目包括钢筋网材料质量;钢筋类型、规格、性能;钢筋网制作;钢筋网固定;钢筋网施工工艺;一般项目则包括钢筋网外观质量;网格尺寸;搭接尺寸等内容。
检验批的质量是否合格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因此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这意味着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即这种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鉴于主控项目对基本质量的决定性影响,必须从严要求。而其一般项目可按专业规范的要求处理。 1.4 检验批工程验收程序
检验批工程质量监控主要是通过大面积施工的 “跟踪检测”来实现,其具体作法分为“施工跟检”、“复检”和“抽检”三种方式。任何一检验批工程完工后,都要进行质量检测,验收检测在项目部内部,分两级进行,“施工跟检”主要由各工程队实施,项目经理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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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指导和监督;“复检”和“抽检”由项目经理部实施。检测时首先由各工程队检测人认真作好记录,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项目经理部,经理部根据情况确定“复检”或“抽检”,并由检测人员作好记录,在确认合格后,由两级检测人员签字,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或同意后,方能继续施工。检验批工程验收程序见下图。
每一检验批工自检合格并有完整填写检验批质项目经理签署验监理工程签署验检验批工程验收程序图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查、申报、签认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检查、申报、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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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首先,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检查、申报、签认
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及时自行组织检查评定,并及时向业主上报单位工程验收报告。业主根据上报的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组织施工、设计、监理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 4.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5 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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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质量“三检”制度 1.总则
1.1 项目经理必须对全体人员经常进行质量教育,培养和提高全体人员的质量意识,使全体人员树立起“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牢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2 强化质量检验,严格实行三级检验制度。 1.3 按本工程的特点制定质量计划。
1.4 每个分项工程,均必须经过三级质量检验,绝不允许虚检和漏检。 2.自检
2.1 自检是基础,工程质量的好坏,主要是自检。通过认真的自检,不仅保证施工质量,而且可以培养和提高操作者的质量意识。 2.2 每道工序,都要经过主检,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3 自检中发现不合格,应立即返工,并报告班组长。
2.4 每个分项工程结束后,操作者对分项工程作全面检查,只有合格的产品,方可提交互检和专检。 3.互检
3.1 互检是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共同保证质量的措施。
3.2 每个分项工程中,相邻操作者,是互检对子,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互相观察,发现对方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立即指出并督促对方改进。
3.3 班组检查是互检的主要形式,班组检验可以由班组长自己检验,也可由班组长组织组内人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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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班组互检率应是100%。 4.专职检验
4.1 项目经理部设专职质量员。对各分项分部工程实施专职检验,经过检验对分项分部工程作出评定。
4.2 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4.3 专职质量员必须配有检验需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按规定检定合格方可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不准使用。
4.4 专检一般实行抽检,抽验的百分比,按有关规定执行,只准多于规定数。当抽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必须扩大抽检量,直至100%检查。
4.5 检验后,填写相应的检验资料,并作出质量评定,保存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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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及关键验收部位主要包括:
(1)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标高、地基处理
(2)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内容包括:钢筋品种、规格、数量、间距、接头情况及除锈、代用变更情况。
(3)桥梁等结构物预应力筋、预留孔道的直径、位置、坡度、接头处理、孔道绑扎牢固的情况。
(4)现场结构焊接,包括焊条牌号(型号)焊口规格、焊缝长度、高度及外观清渣等。
(5)桥梁工程桥面防水层下找平的平整度、坡度。 (6)桥面伸缩缝埋件规格、数量及埋件位置。
(7)设备基础及水泥混凝土的配筋尺寸、养护、强度等级、表面标高。
2.隐蔽工程检查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
技术、质检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对隐蔽工程检查;必要时,可通知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参加。 3.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制度 3.1 预检,是指在未施工前所进行的预先检查。
3.2 为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在单位工程(制作项目)、单项工程开工之前和重要的分项工程开始之前,要对其进行预检。
3.3 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制作项目)的预检,实行开工考核把关,审查开工方案的可行性,检查开工准备工作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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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重要的分项工程开工前的预检实行准备工序合格证进行放行施工,检查工序开工的必要具备条件。
3.5 预检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必须复检。预检或复检不合格,不得进行施工。 3.6 预检后要办理预检签证手续。
3.7 复检,是指在预检、自检、互检、专职检验等的复核检验,复检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施工前24h施工单位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质检人员,请监理单位代表参加,如有特殊要求,则需请建设单位代表、设计代表参加,检查意见应具体明确,检查日期应提前通知各方,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5.隐蔽工程检查
必须及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没有填写报批以前,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这就要求必须及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并报批,以免对该分项工程的工期造成延误,拖延总工期。
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自检合格后,填写质量验收表格,备齐有关附件资料,由现场质检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检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填写要求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表,用黑色碳素墨水填写,要求字迹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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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签字要完善;各种检查证填写份数满足监理及业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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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要部位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管理制度
重要部位施工时安全及质检人员共同进行生产的过程控制,严把安全质量关,保证安全施工的原则,控制好施工质量。 1.本工程高支撑体系采用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
2.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或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技术员、施工员、方案编制人对安装架子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
3.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穿戴好必要的劳护用品,搭设时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4.高支撑体系安装完毕后由专人负责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使用过程中派人巡查模板及支撑系统有无变形,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有大的变动时应暂停施工进行抢修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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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成品、半成品保护
1.搞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
2.教育全体职工树立质量观念,对国家、对人民负责、自觉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操作时珍惜已完成的和部分完成的成品。
3.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即从合理的施工程序、客观上起到成品、半成品保护作用,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
4.对成品、半成品直接进行保护。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主要有护、包、盖、封等四种措施:
(1)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 (2)包就是进行包裹,以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 (3)盖就是表面覆盖,以防止堵塞、损伤。 (4)封就是局部封闭。
5.加强成品、半成品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必须充分重视成品保护工作。道理很简单,即使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优良品、上等品,若保护不好,遭受损伤或污染,那也就将会成为次品、废品、不合格品。所以,成品保护,除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外,还必须加强对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此项工作将由负责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材料主管直接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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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1.培训方式分为外送培训和企业内部培训两种。
1.1 企业内部培训包括举办各类培训班、参观考察、业务学习、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组织知识竞赛、答卷、报纸杂志刊登学习资料、实地演习、自学等多种形式。
1.2 委外培训指委托政府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为企业培训人员。持证上岗持证者必须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做好继续教育记录。 2.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证书不得涂改、买卖、伪造。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3.项目经理、内审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统计员、计划员、机械设备管理员、测量工员、试验员、特殊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的培训均需委外进行,培训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有效上岗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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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规范、规程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验收的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被视为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事故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报告上级和建设单位。规定时间内写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3.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按轻重大小分级处理。处理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处理不放过,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书面报告。
4.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领导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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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和正常施工的基本技术文件,是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的主要依据,是工程项目开工所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之一。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部门、地方的行业标准,依据设计施工图、会审纪要、合同内容、现行规范、标准、相应法律法规,编制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全面性、针对性、合理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适应项目特点的安全、质量、环保、冬雨季及夜间施工的措施。
3.关键施工技术、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项目工程师组织,项目部主要人员参加讨论研究,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监理和业主;其他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人员编制、项目部工程师复核、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监理和业主。有复杂计算的应由两名技术人员独立进行验算,然后由项目工程核对比较后确定。 4.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
(1)各工序施工步骤、施工方法; (2)机械设备的选用; (3)施工工艺框图;
(4)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5)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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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组织设计一经审批批复,便是具有法规性技术文件,必须在施工中认真贯彻落实。工程技术部应按要求进行检查,确保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责任人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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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地铁1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1标分部(项)工程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及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施工方案编制审批
一般性施工方案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然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企业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北京市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由专业分包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由分包公司负责编制及内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包单位项目部进行二次审核,然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编制及审核者都必须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全场性施工部署及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包括质量验收标准)主要施工管理措施、施工应急预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附相应的施工图纸及设计计算书等内容。 3.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本工程主要涉及到的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有深基坑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高大特殊模架工程等。方案力求细致、全面、具体: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及数据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方案中除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该有构造详图,图示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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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工程竣工交付后的使用、维护、提供依据以及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和交付验收,各单位工程必须建立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1.各单位工程基础技术资料的整理由各项目部派专人负责,工程技术部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
2.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必要的基础技术资料原件的收集保管工作(如工程测量记录、施工原始记录、质量检验评定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档案移交证书等),登记造册,建档保存。 3.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不得缺项漏项,必须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 4.基础技术资料整理基本要求:
(1)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符合案卷质量要求。
(2)归档基础技术文件材料应做到纸质优良,图纸清晰,字迹工整,一律要求原件,不得使用易褪色的圆珠笔,纯蓝墨水和铅笔等书写材料书写。
(3)用施工蓝图编制竣工图时必须使用新蓝图。
5.工程技术资料的检查工作实行每月检查和阶段检查,基础技术资料未经检查合格,不得进行阶段验收。同时对所有在建单位工程应进行不定期抽查。
6.工程验收前,施工队应将工程技术资料报送工程技术部,经检查 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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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施工单位在工程交工前,由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预验收,检查、搜索、整理各项有关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发现问题,应及时做好处理,认真做好交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当单位工程临近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交工验收通知,其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工程编号、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性质、工程总造价、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工程简要内容,并注明工程将于某月某日竣工,请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书面交工验收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评
3.1 施工单位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进行。
3.2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应由有关方面共同签订交工验收证书,应填写竣工验收意见,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3.3 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交工验收通知以后,建设单位逾期不验收,而又未商量延期,建设单位应付给施工单位保管工程期间的工程保管费和损失费。
3.4 单位工程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时,其原因、性质和应承担的责任,由质量监督站负责按有关规范,标准和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认定,如有争议由主管部门直至法律部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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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内,施工单位应组织回访,若发现有因施工而造成的质量缺陷须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进行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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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工程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分包项目质量满足施工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包合同约定,规范工程分包质量行为等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进场前必须编制适用性强,具有可操作性与工程分包项目相关的施工质量技术方案。
2.必须设立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3.开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质量交底等书面形式。 4.开工前必须配备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
5.所有分包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6.每道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合格后工程部质检检验。
7.分包方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人员及时整改。
8.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开展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作业组不得接受。
9.对总包单位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列的施工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并认真执行。
10.凡因施工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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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包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必须进行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定应按国家质量相关评定标准执行。
1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质检员组织报工程部。
13.质量保证基础资料,由分包方负责填写、管理、上报工程部。 14.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15.进场物资把关不严,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施工或
16.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不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违反工艺标准造成返工的,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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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施工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1.试验室管理制度
1.1 室内的仪器设备应摆放整齐,布局合理,保持干净。
1.2 每次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应清扫室内地面,擦拭仪器,将仪器摆放至原位。室内禁止随意吐痰、吸烟、吃东西,禁止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1.3 试验室内电路及用电设备的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负责,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应拉闸断电(需连续使用者除外)。
1.4 用电仪器设备易生锈部位,禁止用水冲洗,防止生锈和漏电,并按规定良好接地,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不准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开关。
1.5 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联系维修。
1.6 试验室内应设置防火设施,试验人员应了解防火知识,电器设备失火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
1.7 水泥室应悬挂温、湿度计,水泥试验前,应打开空调,待温度、湿度达到标准规定后,再进行试验。
1.8 养护池内应每日三次测定温湿度并记录,以核定养护水的温度是否达到标准规定。
1.9 进出养护室,应随手关门,以免造成温湿度波动。
1.10 试验室应每周彻底清扫一次,空调通风管应每季度彻底清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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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验人员工作纪律制度
2.1 试验人员认真对待每项检测工作,以严谨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数据,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检测结果及其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2.2 试验人员要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也不得受经济利益或其他人员因素的影响,以试验数据说话。 2.3 要做到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不准弄虚作假干扰检测工作,要对所有的试验,检测工作提供相同工作质量的服务。
2.4 严格遵守检测工作的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提供或泄漏所检样品的技术资料、检测数据及其它有关情况。 3.试验室卫生制度
3.1 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和校验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3.2 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3 坚持每日卫生清洁制度,各房间清洁卫生落实到人,每日上班前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疏通排水沟。
3.4 办公室桌面不得存放办公以外物品,下班以后应保持桌面的整洁。
3.5 每次试验完毕,须及时将工作室、台和仪器设备清扫干净,器具摆放整齐。
4.试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4.1 各级试验检验机构应制定“安全操作守则”,建立防火、防毒、安全用电制度,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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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试验检测工作间要设置消防器材,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放射性有害物品等应有隔离防护措施,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4.3 对试验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对操作、保管、维护放射性仪器和有毒等环境下工作人员,各级试验机构要按规定给予补偿。 4.4 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使用完毕要立即切断电源、水源。
4.5 高温加热试验严格按规程要求升温和降温,不得违规操作,在试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4.6 与试验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试验室。易发生试件崩溅的试验项目,机械旁边严禁站人。
4.7 试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有异常情况,应马上停机检查处理后方能重新开始工作,并在《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中注明。
4.8 试验室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加强办公电脑、文件、资料的保管工作,下班后关闭所有门窗,防止仪器设备和重要试验资料丢失。 4.9 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工作间、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环境管理工作,特别是试验弃渣和化学废液的处理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5.人员考核及培训制度
5.1 试验室要做好内部考勤管理工作。试验人员请(休)假要向试验室主任提出申请,再经过相关领导审批;试验室主任请(休)假要向总工程师提出申请,再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方可请(休)假。 5.2 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试验岗位资格证,并经过客专相关知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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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各试验室必须保证每个试验检测项目有两人以上人员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应达100%。
5.3 试验人员的专业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及上岗证考核等工作由质量负责人年初负责制订全年培训计划,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培训要有记录,培训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1)培训计划应包括当年上岗证培训、考核,质量文件培训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计划。
(2)人员培训计划内容:上岗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标准知识,质量控制与管理知识,计量理论知识,误差理论,数据处理技术,数据统计技术,国家有关质量、计量等法律法规、条例知识,安全和防护知识等。
5.4 每年年初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进行基本知识考核。
5.5 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操作上岗考核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
5.6 试验室内组织的业务培训或外出培训,考核成绩存入个人技术档案,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技术人员有关资格证书、培训技能和经历等技术业务档案。
(1)人员业务档案应有个人科研成果证书,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证明。
(2)资格证书包括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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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培训证书和上岗证书等复印件。
(3)人员业务档案应有个人技术简历表,记录个人业务经历。 6.样品管理制度
6.1 取样人员或外来委托人员将样品送至试验室时均应填写试验委托单,试验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查看样品状态,如样品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所检项目,确认无误后,按规定编号作好标识。
6.2 试验员接收样品时,检查样品是否与取样委托单的内容相符,应按照试验检测标准规定对样品封样状态、取样数量、规格型号等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准用于试验,同时要求取样人补充或重新取样。 6.3 试验前需要进行加工的样品应严格按标准方法进行加工和制样。搬运试样时防止破坏或损毁,以免影响试验结果。
6.4 样品室的环境及设施应符合样品的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防水、防盗要求等。
6.5 样品室要有专人负责,做好样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帐物一致,样品丢失或混淆不清必须追查原因,按质量事故处理。
6.6 已检验过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在样品标识卡或其包装袋上写上“已检”字样和检测时间。
6.7 留取样品应按规定要求经室负责人同意后处理;破坏性检测项目一般不保留试验后样品,若检验方法有规定或有其它特殊要求时例外。非破坏性检测项目留存样品在该项目检测报告发出7天后,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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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时可以处理。水泥、外掺料、外加剂等试样经过试验检验后均需留样保存,保存期分别不少于三个月、一个月、六个月。 7.不合格样品管理制度
7.1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必须仔细分析原因,防止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安装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7.2 当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试验人员立即向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汇报,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该部分工程的继续施工,并做好标识,等待重新检定的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
7.3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人员对该部分重新进行检测,如有可能换用同类型的其它仪器进行检测,并亲自监督所有操作过程和数据整理过程。
7.4 如复检结果合格,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召集参与该试验的人员了解分析,确定第一次可能产生不合格现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检测操作失误、仪器失准、数据整理错误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复试验。当确定是由检测工作自身的失误而导致不合格现象的出现,试验室出具书面说明报告,并通知有关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以正常施工。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教育、严守操作规程、按要求检定仪器设备,以防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 7.5 复检不合格,确定该部分为不合格品。试验室出具书面报告,报总工等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总工、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试验室人员等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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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不合格品按要求进行纠正和预防,并将处理情况闭合,以达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出现该现象。 8.样品采集制度 8.1 抽样准备
(1)检测室负责人接到取样通知后,按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抽样方法,详细填写“抽样计划书”,做好实施抽样计划和准备工作。
(2)检测组组长应明确抽样程序,组成抽样小组赴现场抽取样品。抽样程序应描述样品的选择、抽样计划、样品的提取及准备,为后续检测工作提供所需的信息。
(3)按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准备所需的抽样设备和工具、量具。如果需要这些抽样设备在抽样过程中出具数据,应执行《现场检测管理程序》。 8.2抽样实施
抽样小组至少由2人以上人员组成,抽样人员在现场填写完成“抽样计划表”。抽样人员及供样单位有关责任人分别签名,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计划表一式二联,第一联封存于样品中,第二联由抽样人员带回存档。 “抽样计划表”中的抽样依据、方法、抽样人员签名、环境条件等所有栏目内容必须仔细填写,与本次抽样无关的栏目用单划线填写,不得空缺。 9.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9.1购置试验仪器设备,首先编制购置计划,提出购置申请,购置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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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设备时要注意性能的先进性和质量的可靠性,以及量程、精度是否满足测试要求等;对于精密、贵重设备应检查厂家的ISO证书和仪器设备的出厂计量检定证书或测试报告。
9.2 仪器设备做到专人保管一般责任人为该室负责人。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及档案,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性能状况、检定状态、购买时间、量程、精度等内容。 9.3 常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上墙,并配备“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簿”,设备管理员每季度组织一次设备维护保养,保养项目方法根据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并存档。
9.4 做好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标定和自检自校,确保仪器设备良好工作状态,精度满足检测要求,保管好相关记录等资料。
9.5 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仪器检定计划,并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属于送检仪器设备,应周期送检,取得检定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在检定周期内,仪器设备如果经过修理、搬运、移动等影响力值系统,要重新送检;属于自校设备,应按《铁路系统专用仪器设备自校规程》自校。
9.6 各种仪器设备须在试验室内放置整齐,并按要求分别粘贴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标志。
9.7 试验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用完毕应进行断电和必要的常规保养,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保持工作间的整洁。
9.8 仪器设备的外借,应有借据并经试验室主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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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当检测设备的技术性能降低,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检定/校准结果,提出使用范围建议,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降低处理,并在仪器上贴上降低使用标识。
9.10 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需封存时,由设备管理员提出封存申请,经试验室主任同意后封存。封存期间应加强对封存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开封时应重新检定/校准。
9.11固定资产类检测设备功能丧失或损坏,以致不能使用或根据标准规定需报废时,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组织相关人员技术鉴定,经项目部有关领导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10.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量值溯源制度
10.1 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量值溯源管理。 10.2 每年年初,设备管理员根据上年度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结果和实际使用情况,制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和检验计划,编制“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周期表”,经技术负责人确认后执行。
10.3 所有计量器具(包括用于校验/检验专用仪器的计量器具)在首次使用前都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所有专用仪器在首次使用前都必须经校准/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10.4 计量器具由所在地法定或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周期按检定规程的规定由负责检定的单位确定。
10.5 专用的仪器设备由本试验室校验员负责校准/检验,校准/检验周期由本试验室根据仪器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和校准规程确定。 10.6 所有在用仪器设备按照周期检定/校准或检验计划进行检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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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或检验。经检定/校准或检验合格的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进行降级或报废。
10.7 由计量机构检定的,设备管理员需提前一个月与有关机构联系安排检定计划。
10.8 仪器设备经过计量检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出具检定证书;仪器设备经校准/检验,应出具校验/检验证书和记录。资料员应审核这些证书和记录,并与仪器设备档案一起保存。
10.9 仪器设备经过检定/校准或检验,由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检定/校准或检验结果,在设备明显位置贴上合格证、准用证、停用证等标识。
11.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1.1 化学试剂由化学室负责人统一管理,化学室非本室化验人员不得入内。
11.2 按照检测项目的化学试剂,可以分以下类别:
(1)易燃物品:无水乙醇、汽油、石蜡、碱金属、黄磷以及闪光点小于45℃的物品;
(2)强氧化剂:氯酸盐、过氧化物(如双氧水)、高锰酸钾等,浓硝酸、浓硫酸;
(3)强酸:浓硝酸、浓硫酸、浓盐酸、浓磷酸; (4)强碱:氢氧化钠、氢氧化钙;
(5)强挥发性物质且有害:氨水、氯化氨、浓盐酸、浓硝酸等; (6)剧毒物质:亚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水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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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凡涉及上述多类药品和物品的购进、取用必须上账,定期清理并应按规定分类存放于化学室中,由试验室主任保管。保管人员应了解其性质和保管方法。如易燃、易爆物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并防止日光直射和振动;贵重、剧毒物品应由专人用保险柜加锁保管,并有使用记录。强挥发性物质尽量用棕色瓶装,并放在阴凉、背光、通风的地方。
11.4 试剂及标准样品的管理:
(1)标准溶液由专人配置,定期标定并详细记录。
(2)试剂瓶上的标签,按统一格式填写清楚,注明配置日期、过期或变质的试剂一律不准使用。
11.5 废液的处理具体见废物、废液处理制度。
11.6 化验人员在试验前,应该熟悉实验步骤和原理。试验时应该戴防护手套,如试验会产生有毒气体或者刺激性气体,应在通风条件下进行并戴口罩。
11.7 试验室要设置灭火器、防火砂箱,做好防火、防盗等预防工作。 12.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12.1 试验室外委试验时,必须考察外委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能力、检测项目、信用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等,并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
12.2 对于委托试验项目由各专业负责人申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取样人员按照规范要求,经监理人员全部见证取送样,做好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委托试验室的收样确认。委托时应详细填写设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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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检测评论依据和检测参数。
12.3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要对委托试验的技术和质量问题把关,对委托试验报告必须审核,有问题及时联系解决。 12.4试验室必须建立委托试验计划和台帐,对外委试验报告要单独管理。
12.5各项委托试验采用的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必须符合哈齐客运专线的技术标准要求,委托试验报告至少一式三份。 12.6对于重要的试验项目,委托试验留样以备复验。 13.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
13.1 施工配合比审核人员应持有公路试验工程师(员)证,从事试验工作5年以上。拌合站试验人员应持有公路试验工程师(员)证。 13.2 在混凝土开盘前,试验人员应对砂、石含水率进行测试,并与保障部联系使用的材料批号和原材料报告编号,换算施工配合比,填写施工配料单。
13.3 审核人员应对混凝土施工配料单上的混凝土使用部位、砂石含水率、施工配合比、配料单上采用原材料报告编号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
13.4 混凝土施工配料单一式两份,拌合站当班机长签认。配料单一份交给拌合站当班机长,一份由拌和站试验室归档并登记台帐。 13.5 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拌合站试验人员要对砂、石含水率进行复测(每个工班不少于一次,雨天随时抽测)。经复测,如砂石含水率有明显变化,应重新签发配料单,按制度3、4款更改施工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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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拌合站未接到施工配料单不得擅自开盘或改变施工配合比,否则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4.检测事故报告、分析和处理制度
14.1 试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对事故的处理,审批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核实,预测事故造成的后果,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意见。
14.2 检测事故分以下11种类型:人员伤亡;样品丢失损坏;仪器设备失准/损坏;违反操作规程;环境失控;应用方法错误;检验数据错误;使用外来材料质量问题;停电/停水;分包检测失准;人员作业水平不够。
14.3 事故一旦发生,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填写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记录,如实描述事故情况,划分事故类型。
14.4 质量负责人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14.5 试验室主任依据质量负责人的调查和分析,批准纠正与预防措施;发生事故的部门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质量负责人跟踪验证;在确认验证有效时,恢复检验活动。 14.6 样品异常情况处理
(1)委托送样的样品,不符合送样要求的,样品不予接收,并向委托人讲明原因。
(2)现场抽样的样品,不符合抽样规定的,由抽样人员重新抽样。 (3)样品因保管不善或非正常检测而造成的损坏,丢失的,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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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抽(送)样。
(4)凡因检测工作的失误或样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在检测过程中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的检测数据者,所有检测数据作废。经重新取样检测全部项目,检测报告以重新检测的数据为准。 14.7 仪器设备损坏或精度下降的处理
检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精度下降,操作者应停止检测,并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仪器设备状况进行调查,进行必要的检修或重新检定;仪器设备经检修,检定证明精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再投入使用;每次仪器设备损坏等情况的处置措施均应详细记录。
14.8 环境条件偏差的处理
(1)当检测环境的温度、湿度等超出标准要求,应报告质量负责人,对已经取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检测。
(2)因突然停电等原因导致检测中断,应立即关闭电源,保护好仪器设备,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待供电正常后,视情况做出继续检测或重新检测的决定。 14.9 检验结果异常的处理
当发现检验结果异常或对检验结果有怀疑时,应报告质量负责人,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出处理。异常的或有怀疑的数据未经调查处理不得出具检验报告。 15.现场试验管理制度
15.1所有产品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到达现场后,由检测组负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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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规定的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审查质量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的符合性,现场验收原材料、半成品的规格、型号,包装、外观质量和数量。
15.2按规定的检测频率和抽样方法抽取样品,填写《委托试验单》一式两份,送分部试验室检测。
15.3试验员接受样品时,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检测技术要求,并填写材料回复单后,依据委托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15.4混凝土开盘前,由现场检测组检查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和储量,测定现场砂石含水量,换算生产配合比,填写混凝土、水泥浆配合比标示牌,填发生产配料通知单。
15.5混凝土搅拌和浇筑过程中,现场检测组试验员应进行全过程旁站监控,并按规定频率和检测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并填写试验原始记录上报试验室。
15.6现场检测组试验员应随时检查原材料的质量和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7现场检测组试验员负责现场试验仪器设备的建账、建卡和维护保养。
15.8检测人员在现场检测时,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时佩戴安全带,并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放可进行检测。
15.9试验室定期对现场试验检测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16.养护室管理制度
16.1本养护室为自动控制温、湿度标准养护室。控制温度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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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湿度95%以上。
16.2养护室有专门人员负责。每天定时(至少3次)记录养护温度和湿度。
16.3试件进入养护室前,应及时登记试验编号、试验日期、龄期、试件类别、试验项目及数量。
16.4养护室的试件应按龄期分架分层排放,并按破型日期顺序排放整齐。
16.5温、湿度控制设备应按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16.6蓄水箱每月清洗一次,经常保持水箱清洁,以提高喷雾系统的运行效率。
16.7经常检查喷雾系统,保持正常喷雾。
16.8养护室内工作完毕及时关门,接通温、湿度控制电源。 17.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7.1资料员负责标准、规范、规程、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按要求分类别编目保存,每个资料盒应有卷内目录,并标识清楚。 17.2在试验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鉴字后由试验人员交资料员整理归档。
17.3设定专人定期备份电子记录,除备份在计算机硬盘之外还应定期备份在光盘或移动硬盘中,并分类登记、标示清楚、妥善存放防止丢失损坏。
17.4对失效和作废的文件,由资料员按原发放的范围和场所及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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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并填写《文件收、发登记表》防止误用。
17.5 试验室资料外借或查阅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到资料管理员处办查阅手续。
17.6 上级下发的各种管理文件应由试验室主任批阅,签署意见后具体实施。
17.7主任负责批准本试验室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审核签发试验室各类文件,制定试验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划。
17.8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技术文件和图纸保密,对重要数据、文件设专柜保存。 18.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8.1试验人员在进行试验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相关试验记录,做到数据真实、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和过后补填。记录表格采用铁建设[2009]27号。
18.2 试验原始记录按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按统一的编号规则编号,记录填写内容完整齐全、字迹清晰,书写一律采用碳素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
18.3 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记错时,应对错误数据划“=”道横线,将正确的数据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更改印章每张记录不应超过两处; 原始记录空白地方应划上斜杠以示资料完整,原始记录的有效数字应严格按规程修约与保留。
18.4 仪器记录时应记录使用主要仪器的型号、编号、量程等,对有温、湿度要求的检测项目应记录测试过程的温度、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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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原始记录应注明检测试验时所采用的标准号,必须有试验、计算、复核人签署姓名,不得漏签或代签。 18.6 原始记录的必须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有:
(1)采用的检测标准和评定标准是否正确,选用仪器精度或量程是否恰当;
(2)记录数据是否准确,计算数据是否正确,保留有效位数和数字修约是否符合规范;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是否正确; (4)用语是否准确、规范;
(5)填写项目及签名、日期是否完整。
18.7原始记录完成后应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并交资料员归档管理,不得影响试验检测的时效性。
18.8 试验过程中如果遇到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试验室负责人,检修后重新试验,并在试验记录中注明。 19.试验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19.1试验检测报告是产品质量评定的主要依据,也是工程竣工验收必备资料,试验检测报告要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公正。 19.2 试验检测报告按规定表格填写,并统一编号。
19.3试验检测评定依据要充分,结论做到文字简练,准确明晰;对于没有涉及的项目空白处要用斜线划掉,打印好的各类试验报告不得进行人工涂改。
19.4试验检测报告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试验、复核、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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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别签字,严禁一人代签。试验报告须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计量认证章方能生效。
19.5特种材料及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应加封面和必要的说明,并加盖齐缝章。
19.6 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试验室应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19.7建立试验报告发放登记台帐,写明试验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发放人、领取人要签字确认。 20.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0.1试验室资料员负责管理档案资料,并按照文件性质分类﹑编目﹑设卡存放。
20.2 技术档案的保管范围与期限:
(1)国家、部、业主、监理有关检测方面的规定、有关的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检测范围、规程,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校准方法等,保存期限至文件作废。
(2)试验仪器设备档案包括出厂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定证书,周期检定/校准证书、校准记录,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验收、维修、降低封存记录等。保存期限至仪器设备报废。
(3)仪器设备登记表、检定/校准计划及完成表、试验委托单、样品入库、发放、处理登记,检测报告发放登记、试验台帐、试验报表及总结、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的保存至产品交付使用后。
(4)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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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材料报检单的保存期限至竣工移交后5年。
20.3本单位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文件资料时,须经试验室主任同意,同时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20.4外单位人员查阅文件资料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并须经总工批准,只限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准带出室外。未经允许不准摘录﹑拍照和复印。
20.5试验室一切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如因不执行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时,应追究 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必要的处分。
20.6 对受检单位提供检测的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试验室负责保密,仅供与检测有关的人员检测时使用,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和复制。 20.7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程度确定存档期限,重要的文件资料保存五年,一般的文件资料保存三年。超期的文件资料,须经中心试验室批准后按程序文件进行销毁处理。 21.试验室台帐制度
21.1 试验台帐是试验室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它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试验方面的质量控制、资料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
21.2 试验仪器设备台帐是其购置、调配报废的依据,是仪器设备管理的重要一环。每项工程结束或新工程开工,都必须认真清点项目的所有试验仪器、设备,并建立、健全试验仪器、设备台帐,便于新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需要添置适当仪器、设备,满足施工质量检测和控制的需要。在使用中按规定保养和标定,并将情况随时记录在台账上。 21.3 计量仪器、设备台帐是确保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量值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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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一环,也是国家计量法规规定必须建立的台帐。
21.4 在施工过程中,工地试验室经常要给监理工程师报送有关材料。实践中经常发生试验资料丢失、短缺的现象,有时会影响工程进度和计量支付,为明确责任,防止资料丢失,必须建立试验资料报送台帐,也可保证上报资料的连续性。
21.5 各种原材料的试验台帐不但可以简捷、直接的掌握、了解原材料的性质变动情况,而且可以随时检查各种原材料是否满足有关规定所要求的检验频率。此外,上级主管部门会经常检查工地的试验室资料,有了试验台帐,便于他们随时查阅和索取资料。
21.6 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测的各项试验项目,建立了试验台帐可保证试验检测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21.7 凡委托的试验项目,试验室应建立登记台帐,记录来样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要求,试验项目送样日期和委托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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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B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表B2-1(A1监) 工程名称 地铁14号线工程 起点~张郭庄站区间、张郭庄站、张郭庄站~大瓦窑站区间 编 号 日 期 2011年02月12日 现报上关于 地铁14号线工程 起点~张郭庄站区间、张郭庄站、张郭庄站~大瓦窑站区间 工程技术文件,请予以审定。 序号 1 编制单位名称: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技术负责人(签字): 申报人(签字): 施工单位审核意见: 质量管理制度可行,同意上报。 有 / 无 附页 施工单位名称: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审核人(签字): 审核日期: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质量管理制度可行,严格按该制度执行。 审定结论: 同意 修改后再报 重新编制 监理单位名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1合同段总监办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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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质量管理制度 编制人 孙磊 册数 1 页数 54
北京地铁1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
编制单位: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
质量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14号线
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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