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申请书
蛟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 枫林湾东区一期31# 工程的地基与基础部分已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拟定于 2014 年 5 月 8 日组织验收,请你单位派人员予以监督。
建设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2014年5月3日 2014年5月3日
注:此申请书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5个工作日前报送质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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