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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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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奖励制度

教师奖惩制度 篇一

为提高我部教师的业务水平,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督促、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和自我约束的工作作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我部教师制定基础科学部教师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为了鼓励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我部对于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和教研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4、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惩罚制度: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部教学会议和政治学习一次者批评教育,多次者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无故出现误课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和罚款,并上报学校教务处,通报批评。 4、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教师奖惩制度 篇二 一、奖励: ㈠团体奖:

1、凡被中心校、教体局其中之一命名的先进班级、教研组、模范办公室等,均可获得学校荣誉奖。

2、凡在中心校、教体局组织的运动会、艺术节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均可参照前款规定授奖。

3、在市县级统考中获得县前六名的,均可获得资金。 4、在中心校统考中,取得前三名的班级,均可获得资金。 ㈡综合奖:

1、经详实考评,学年获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2、经详实考评,学年获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模范班主任称号。

㈢单项奖:

1、获得除先进工作者和模范班主任以外先进称号的教职工,可获得部分学校奖励金。 2、年出席全勤的可获得资金。

3、被评为优质教案的(一学期评为一次)可获得资金。

4、论文入选获县以上奖励或在市以上刊物发表的,予以奖励。

5、在开展二课活动培养特长生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辅导教师可获得奖励。 ㈣教学成绩奖:

所任学科在中心校统考中前三名的给予奖励。 ㈤临时奖励:

1、在校内外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2、在校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4、在教学比武中获得荣誉称号的。 ㈥特别贡献奖

1、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特别显著的。 2、提合理化建议,效益特别显著的。

3、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处理得当,组织得力,为学校减少人员 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的。 ㈦备注:

普通话水平不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者不允许评优。 二、惩罚

1、没有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按责任书规定减分,当众或张榜公布成绩和惩罚结果。 2、责任书总分占后五名且考评成绩低于60%或教学成绩均未达到优秀率、及格率标准的,列为教师调整对象。

3、新上岗的教师,工作不努力,学习不虚心,思想品质差,教学成绩低,不予转正定级并列为调整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⑴经检查发现或检举核实有逃课不上现象的。 ⑴在工作时间内聚众打扑克、下象棋或打麻将的。 ⑴有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者。

⑴经考评,学年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占后三名的,且总分低于60%。 ⑴教案不合格,且批评后未见改进者,不得评模。 ⑴违反校纪校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①经常打骂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必须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全部责任。

②怂恿他人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③教工之间大骂出口,大打出手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责。 ④在师生中散布流言蜚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⑴上述四种情形情节严重,又不肯检讨,坚持错误的,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①扣罚奖金或工资。 ②一年内不评模。

③一年内没有晋职晋级资格。 ④解除聘约,停发工资。 ⑤调离岗位。

⑥报请上级予以处分。

教师奖惩制度 篇三

一、目的意义

新老教师挂钩,结成对子:有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敢想敢做的创新欲望;有助于实现新老教师在年龄上互补,经验上共享;有助于促进年青教师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交流更趋广泛与紧密,由个体活动转为多元协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活动由经验型向思辩型、科研型转轨。

二、结对条件

1、我校在职任课教师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2、教龄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与老教师结对。

3、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应积极参与结对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进步,推进学校师资建设: 1)被聘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被评为省、市教坛新秀教师。

3)有较强工作能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其他教师。 三、结对办法与步骤

1、新老教师在相互自愿、自由结对、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前提下挂钩,达成结对议向。

2、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领取“新老教师挂钩结对表”。 3、由学校批准生效。

4、认真履行结对表上要求。 四、考评与奖惩 (一)考评

1、每学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内容

1)课堂教学:是否按协议上听足课时;是否按要求作好记录。

2)教育科研:是否参与至少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论文发表、获奖。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获得学校及有关部门肯定。 (二)奖惩

1、无故不按协议内容履行定为无效结对。 2、奖惩

(1)老教师:每学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况酌情加、扣分

1)听课每缺一课时扣1分(缺一次讨论扣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分(讨论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师至少参与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有加1分,一方无扣2分。 3)青年教师有论文发表、获奖。有加1分,无扣2分。

4)青年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方面获校级以上荣誉,有加3分,无不加分。 5)期末无总结扣2分。

(2)青年教师主要在各种竞赛及评比中获奖,学校据有关奖励制度进行精神鼓励及物质奖励。

3、奖励:

1)按总分值取结对数的40%(取整)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为100元,二等为70元,三等奖为40元。

优秀班主任奖 篇四 1、基本条件

(1)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 (2)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兴趣浓厚,能正确地掌握学习方法,学习成绩不断提高。

(3)班级日常管理规范,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效果明显,班风正,班级逐步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4)班级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学生人人有兴趣,个个有特长。 (5)班级学生生活习惯、劳动习惯良好,生活自理能力强,参加体育锻炼普遍、经常。 (6)班级工作受到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 2、评选名额

每学年原则上按实有班级数的15%比例评选。 3、评选办法

以基本条件为评选先决条件,以班级评比的得分为依据,按名额数,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

4、奖励形式

(1)由学校在全校师生会上授予“优秀班主任”的荣誉证书,并出光荣榜公布。 (2)将优秀班主任的名字载入学校光荣册。

(3)优秀班主任在《宁达中学教师岗位责任考评细则》中的“考能”工作任务条款中加5分。

(4)发给优秀班主任奖金500元。

(5)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在假期奖励一次免费旅游渡假的机会。

教师奖励制度 篇五

(一)教学奖。每个教职工都应为教育教学作无私奉献,成绩显著者除精祌奖外,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艺体方面在全县以上〔含县)比赛中,获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发给辅导教师40元、30元、20元奖金。学生个人获第一、二、三名的按每人30元、20元、10元计算。累计发给辅导教师奖金。

(三) 担任本校、城关镇、县教研室指定专题研究的公开课教学,教一课时酬金分别为10元、20元、30元。

(四) 在县以上(含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教学经验文章,省、市、县教学论文一、二、三等奖:省90,80,70 ;市:60,50,40 ; 县:30,20,10。学校发给同稿费等额的奖金;在《潜川报》《巢湖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表宣传报到学校的新闻稿件,学校奖励一倍稿酬;辅导学生在县级 以上报刊发表习作,奖励辅导教师10元;学生在镇以上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学校分别给予辅导教师30元、20元、10元奖励,在校知识竞赛中获一、 二、三等奖分别给予辅导教师15元、10元、5元奖励。

(五)县级学生质量统一检测(包括毕业班统考)中,成绩优异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1—3名为一等奖500元,4—6名为二等奖400元,7—10名为三等奖300元。 (六) 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评优活动中,在省、市、,县获得一等奖的,奖金分别300元、200元、100元;在省、市、县获得二等奖的,奖金分别为200 元、150元、80元;在省、市、县获得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150元、100元、50元;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在县、市、省获奖的分别为10 元、20元、40元奖励。

教师奖惩制度 篇六

为了更好地抓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以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1、执行教学质量与年度考核、职称(教师课堂教学评估)、奖金挂钩。

2、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场排名),分别给予奖励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为优秀或称职。 3、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农场统考中在上一学期该年级学科农场排名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30元,以鼓励接受起点低的科任教师。

4、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倒数第一(除达标外)或被农场扣罚的,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不得评为优秀。也不得评为先进教师。

5、为学校承担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务(如文艺节目排导、演讲、体育、美术项目的指导等),并完成任务成绩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提高档次进行评估。

教师奖励制度 篇七

为了更好的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教师的特长,培养教师的创造性能力,学校实行教师奖励制度,具体如下:

一、奖励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并以精神奖励为主的方法。

二、学校对在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校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指导学生或教师工作中的优秀教师、工作者给奖励,每学期评选10%-15%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指导师、优秀教科研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备课(教研组),具体比例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详细评定方案见各类先进评选办法。 三、对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学科性或非学科性竞赛获奖,给予指导师奖励,具体如下:

(一)语、数、英、理、化、政、史、其他竞赛获奖: 注:(1)综合竞赛以学科2倍计算; (2)学科单项竞赛以学科1/2计算; (3)团体奖以学科2倍计算;

(4)同项获奖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计奖; (5)艺术节、科技节有关比赛以1/2计算。 (二)科技体育类:

注:(1)教育行政部门与体育行政部门、科协等联合举办文件为准; (2)分区赛按下一级别比赛获奖计算; (3)其它同(一)中备注。 (三)体育类:(包括训练费)

(1)体育类比赛以获奖结果累同训练费计算,按训练次数计值。 获市级团体:

(2)参赛奖:田径队参赛奖1000.00元,篮球赛为500.00元。 (3)市级比赛奖励以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四、为鼓励教师边学习,边工作,边钻研,设立教科研奖,对教师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研讨会评选获奖的。论文给予一定的奖励。

(1)以教育学会或学科性学术团体举办的论文为准; (2)不重复计奖;

(3)在省级以上报刊或杂志上登载者按同级获奖一等奖计算;

(4)科研成果获奖也按上述方法计算;

(5)课题申报、立项,并结题,给予县级100元,市级200元,国家级300元奖励。 五、积极鼓励教师对外公开教学,凡能够对外开出优秀课的给予奖励 校级:30元市级:100元 市级:150元国家级:300元

六、积极实施名师工程,设立校级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名教师等教师教学荣誉,凡被评上校级以上教坛新秀或名教师的给予奖励 校级:100元县级:300元 市级:500元国家级:800元

七、为了校获得良好的声誉,对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发给不少于1000元的特殊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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